第376章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珍妮答應完,還跑出去打了個電話。
趁著這個時間,米爾斯有點不好意思地對林歌說道:「不好意思老闆,我之前太緊張了,這腦子也不知道怎麼搞的,好像突然之間就不靈了,也不知道在想什麼東西。」
米爾斯看起來垂頭喪氣的很懊悔,但林歌反而更加能夠理解他,想了一下開口說道:「都說結婚之後男人的智商會直線降低,今天我算是見著了,算了,看你現在的樣子應該也已經恢復了,沒關係,我們會解決的。」
米爾斯聞言也是有點苦惱地說道:「唉,這事弄的,我是來邀請你們參加我的婚禮的,到頭來變成邀請你們過來保護我的婚禮……真不知道說什麼好。」
林歌看著他說道:「所以說你們是決定繼續把婚禮辦下去了?我還以為你們也許會換個日子呢。」
「對,要接著辦下去,珍妮說這也是我們結婚的考驗,絕對不能退縮,她說如果發生這種事情我們都挺的過去,以後還有什麼事情是我們挺不過去的呢?」
林歌聞言也是點了點頭,這個想法還是有點意思的。
「OK,不錯的想法,我支持你們。」
這時,珍妮也回來了,看了一眼米爾斯後對林歌說道。
「我父親說了,針對對方的行動馬上就要實施,只不過對方很狡猾,他本人都已經不知道躲到哪裡去了,包括他周圍一些重要角色,都消失了,這件事讓他很猶豫,是否要繼續下去,他覺得繼續下去意義也不大,還有可能會惹上麻煩。」
林歌知道珍妮所說的麻煩是什麼意思,對方這樣搞了菲爾克的家人,動靜鬧得這麼大,雖然警察這邊不知道兇手是誰,或許已經知道了,但大家都默契不說,因為沒有證據。
而且目前人也找不到。
但菲爾克是能夠盯住的,警察那邊會緊緊地盯住菲爾克,防止他做出什麼報復性的行動,儘管菲爾克有的是辦法,但無論怎麼說還是存在著風險。
林歌想了一下說道:「如果可以的話,那就建議你的父親暫時放棄這次行動吧,這個時候的動作,除了能夠出一口惡氣之外,沒有任何別的好處。」
「可是……」
「我們華夏有句古話叫做,君子報仇,十年不晚,能否沉得住氣,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起碼林歌覺得是很重要的,他不知道這些美國人會怎麼想。
如果換做是他,對方做到這種地步,就已經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如果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那就更沒有必要著急了,他會把所有事情都安排的有條不紊,然後賭上一切跟對方爆了,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林歌就是提一嘴,並沒有把這件事說的多麼深刻,但珍妮聽完之後點了點頭說道。
「好,我再去打一個電話。」
其實她內心裡也是傾向先不動手的,起碼在今天晚上不能動手,但有點猶豫不決要不要阻止父親,因為她也沒有什麼非常強烈的決策感。
但林歌的話一下子就堅定了她心中的想法,是的,如果今晚動手,百害無一利,除了能夠出一口惡氣之外,沒有任何好處。
米爾斯心疼地看了珍妮一眼,誰也不想在婚禮前碰上這樣的事情,但現實就是如此操蛋。
然後他回頭看向林歌:「那我們呢?我們的計劃照舊嗎?」
林歌點了點頭說道。
「當然了,我們制定保護結婚計劃跟對方是不是躲起來,還是在預謀下一次的進攻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我們做我們的事情,他們做他們的事情。」
「好,我明白了。」
事實上,林歌還是有點擔憂的。
因為對方這個時候躲起來反而更像是某些信號。
表面上是害怕菲爾克的反撲,但有可能以此當做偽裝,實際上對方已經準備好要殊死一搏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今晚這裡很有可能會再次遭到襲擊,但除此之外,林歌覺得更需要擔心的是菲爾克自己。
殺珍妮這些人確實能夠對特倫特家族造成不小的傷害,但無論怎麼樣,肯定也遠不如直接幹掉菲爾克直接。
如果林歌是另外一個參議員的話,事情已經發展成這樣,索性就直接幹掉菲爾克好了。
林歌看珍妮回來,本來想把這個想法說出來的,但想想還是算了,自己的猜測畢竟只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沒有發生,那林歌就不太好做人了。
如果他是珍妮或者菲爾克雇的人,他會這麼提意見,甚至會強迫他們按照自己說的做,但可惜他們之間並沒有這層關係。
那就算了。
珍妮回來表示父親聽了她的勸,決定不在今天晚上動手,起碼要等到另外一個參議員露面再說。
林歌聞言點了點頭,說道。
「行,我知道了,那就這樣吧,我去買裝備去了。」
米爾斯說道。
「這麼晚了,店都關門了吧?」
林歌笑了一聲說道:「愛麗絲在孟菲斯執行過任務,她知道有一家711永遠不關門。」
7-11是連鎖超市,二十四小時營業,米爾斯知道林歌說的意思,有一家地下槍店跟7-11一樣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
「那就行,早去早回。」
「當然。」
林歌簡單回應了一下,就回到房間把愛麗絲喊出來,跟他再去一趟城裡。
愛麗絲有點不耐煩地說道。
「你就不能換個人跟你去嗎?我有點累了。」
「哈哈,累什麼,你也會累?不行,這件事只能你來,嘿嘿嘿。」
愛麗絲表面做出妥協的樣子,實際上心裡別提多開心了,她最樂意幹的事情就是跟林歌一起行動。
無論幹什麼都是。
看電影也行,殺人也罷。
跟林歌在一起就行了。
兩人再次開上林肯領航員朝著孟菲斯市區開去。
大晚上的沒有車也沒有人,速度甚至比白天還要快,林歌也管不了這麼多了,要是有人就只能創死對方了。
一路開進孟菲斯市區只用了四十分鐘。
後面就需要愛麗絲指路了。
路上林歌還看到了他一直想來的一個地方。
趁著這個時間,米爾斯有點不好意思地對林歌說道:「不好意思老闆,我之前太緊張了,這腦子也不知道怎麼搞的,好像突然之間就不靈了,也不知道在想什麼東西。」
米爾斯看起來垂頭喪氣的很懊悔,但林歌反而更加能夠理解他,想了一下開口說道:「都說結婚之後男人的智商會直線降低,今天我算是見著了,算了,看你現在的樣子應該也已經恢復了,沒關係,我們會解決的。」
米爾斯聞言也是有點苦惱地說道:「唉,這事弄的,我是來邀請你們參加我的婚禮的,到頭來變成邀請你們過來保護我的婚禮……真不知道說什麼好。」
林歌看著他說道:「所以說你們是決定繼續把婚禮辦下去了?我還以為你們也許會換個日子呢。」
「對,要接著辦下去,珍妮說這也是我們結婚的考驗,絕對不能退縮,她說如果發生這種事情我們都挺的過去,以後還有什麼事情是我們挺不過去的呢?」
林歌聞言也是點了點頭,這個想法還是有點意思的。
「OK,不錯的想法,我支持你們。」
這時,珍妮也回來了,看了一眼米爾斯後對林歌說道。
「我父親說了,針對對方的行動馬上就要實施,只不過對方很狡猾,他本人都已經不知道躲到哪裡去了,包括他周圍一些重要角色,都消失了,這件事讓他很猶豫,是否要繼續下去,他覺得繼續下去意義也不大,還有可能會惹上麻煩。」
林歌知道珍妮所說的麻煩是什麼意思,對方這樣搞了菲爾克的家人,動靜鬧得這麼大,雖然警察這邊不知道兇手是誰,或許已經知道了,但大家都默契不說,因為沒有證據。
而且目前人也找不到。
但菲爾克是能夠盯住的,警察那邊會緊緊地盯住菲爾克,防止他做出什麼報復性的行動,儘管菲爾克有的是辦法,但無論怎麼說還是存在著風險。
林歌想了一下說道:「如果可以的話,那就建議你的父親暫時放棄這次行動吧,這個時候的動作,除了能夠出一口惡氣之外,沒有任何別的好處。」
「可是……」
「我們華夏有句古話叫做,君子報仇,十年不晚,能否沉得住氣,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起碼林歌覺得是很重要的,他不知道這些美國人會怎麼想。
如果換做是他,對方做到這種地步,就已經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如果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那就更沒有必要著急了,他會把所有事情都安排的有條不紊,然後賭上一切跟對方爆了,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林歌就是提一嘴,並沒有把這件事說的多麼深刻,但珍妮聽完之後點了點頭說道。
「好,我再去打一個電話。」
其實她內心裡也是傾向先不動手的,起碼在今天晚上不能動手,但有點猶豫不決要不要阻止父親,因為她也沒有什麼非常強烈的決策感。
但林歌的話一下子就堅定了她心中的想法,是的,如果今晚動手,百害無一利,除了能夠出一口惡氣之外,沒有任何好處。
米爾斯心疼地看了珍妮一眼,誰也不想在婚禮前碰上這樣的事情,但現實就是如此操蛋。
然後他回頭看向林歌:「那我們呢?我們的計劃照舊嗎?」
林歌點了點頭說道。
「當然了,我們制定保護結婚計劃跟對方是不是躲起來,還是在預謀下一次的進攻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我們做我們的事情,他們做他們的事情。」
「好,我明白了。」
事實上,林歌還是有點擔憂的。
因為對方這個時候躲起來反而更像是某些信號。
表面上是害怕菲爾克的反撲,但有可能以此當做偽裝,實際上對方已經準備好要殊死一搏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今晚這裡很有可能會再次遭到襲擊,但除此之外,林歌覺得更需要擔心的是菲爾克自己。
殺珍妮這些人確實能夠對特倫特家族造成不小的傷害,但無論怎麼樣,肯定也遠不如直接幹掉菲爾克直接。
如果林歌是另外一個參議員的話,事情已經發展成這樣,索性就直接幹掉菲爾克好了。
林歌看珍妮回來,本來想把這個想法說出來的,但想想還是算了,自己的猜測畢竟只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沒有發生,那林歌就不太好做人了。
如果他是珍妮或者菲爾克雇的人,他會這麼提意見,甚至會強迫他們按照自己說的做,但可惜他們之間並沒有這層關係。
那就算了。
珍妮回來表示父親聽了她的勸,決定不在今天晚上動手,起碼要等到另外一個參議員露面再說。
林歌聞言點了點頭,說道。
「行,我知道了,那就這樣吧,我去買裝備去了。」
米爾斯說道。
「這麼晚了,店都關門了吧?」
林歌笑了一聲說道:「愛麗絲在孟菲斯執行過任務,她知道有一家711永遠不關門。」
7-11是連鎖超市,二十四小時營業,米爾斯知道林歌說的意思,有一家地下槍店跟7-11一樣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
「那就行,早去早回。」
「當然。」
林歌簡單回應了一下,就回到房間把愛麗絲喊出來,跟他再去一趟城裡。
愛麗絲有點不耐煩地說道。
「你就不能換個人跟你去嗎?我有點累了。」
「哈哈,累什麼,你也會累?不行,這件事只能你來,嘿嘿嘿。」
愛麗絲表面做出妥協的樣子,實際上心裡別提多開心了,她最樂意幹的事情就是跟林歌一起行動。
無論幹什麼都是。
看電影也行,殺人也罷。
跟林歌在一起就行了。
兩人再次開上林肯領航員朝著孟菲斯市區開去。
大晚上的沒有車也沒有人,速度甚至比白天還要快,林歌也管不了這麼多了,要是有人就只能創死對方了。
一路開進孟菲斯市區只用了四十分鐘。
後面就需要愛麗絲指路了。
路上林歌還看到了他一直想來的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