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失聯
通過聊天林歌也知道珍妮的娘家人都是什麼來頭,還別說,來頭真不小。
珍妮的爹是國會議員,幾個叔伯都是有權有勢的角色,再到珍妮這一輩,兄弟姐妹要麼就是名校高材生,要麼就是自己開公司的,總之一群人都是不缺錢的人。
而這些人看不起米爾斯或者林歌等人的方式也比較普通,沒有多大的新意,老一套,要麼就是通過社會地位來壓人,要麼就是通過金錢什麼的。
該說不說……
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林歌現在對這種東西完全無感,他覺得是跟經歷過好幾次生死有很大關係。
再加上國內外環境制度差別太大了,林歌知道他想要什麼東西,所以對這些事情一點都不在意。
甚至聽他們有意無意地諷刺的時候,林歌連回話都不回,淨做這些沒有意義的事情。
這些人看林歌軟硬不吃,有種拳頭打在棉花上的感覺,讓他們非常不爽。
就在他們都要放棄的時候,忽然有個人問林歌。
「我聽珍妮說你是干安保公司的?」
林歌回頭看了一眼對方,一個年輕小伙子,看上去要比他還要年輕,林歌記得,這個人應該是珍妮的表弟,幹什麼的給忘了。
林歌糾正道:「是私人武力防務公司。」
另外一個像是很喜歡瞧不起人,聽到林歌的回答,有種終於逮到機會的感覺,哼了一聲說道。
「有什麼區別嗎?」
林歌沒理他,珍妮表弟接著說道。
「那我有委託給你,可以接嗎?」
林歌看了他一眼,語氣平靜地說道。
「可以談,說說看。」
珍妮表弟笑道:「就是保護人這種,保鏢可以幹嗎?我覺得我最近需要一些保鏢。」
「我花錢聘用你們公司的話,米爾斯是不是也應該來保護我?我可以按照行業最高標準給你們。」
珍妮表弟說完,周圍其他幾個人都笑了出來,紛紛開口說道。
「啊,我也是,需要幾個看家護院的,畢竟現在社會這麼動盪,太不安全了。」
「還有我,你們有這麼多人嗎?我有養幾條杜高犬,你們應該會比狗要好用一些吧?」
眾人發出了歡快的笑聲。
林歌搖了搖頭,還以為有生意來了,沒想到這個珍妮表弟也是一路貨色。
他平淡地回應道。
「保鏢我們也是接的,不過米爾斯除外,他已經從我這裡離職了。」
「至於價格嘛,市場最高價不太適用我們,價格可以談,時間可以按天算,也可以按星期算,最高是按月算。」
眾人一愣,沒想到林歌來真的?
林歌接著說道:「日薪的話,我們只接高薪的,畢竟周期太短,一天十萬刀起步,周薪可以給你們便宜一點,五十萬刀一周,月薪可以更優惠,就兩百萬刀就好,我這都是看在珍妮的面子上給你們的優惠。」
「怎麼樣?你們想要哪個?」
眾人聽完價格之後都不信。
「一天十萬刀?一個月兩百萬刀?你騙鬼呢!當我不知道安保公司的行情價是吧?」
「就是,這個掙錢速度比我都快,太假了,簡直就是亂講的。」
「用這種方式反擊是不是破防了?」
林歌真是懶得跟他們解釋,但這時,珍妮不知道什麼時候過來了,開口道。
「他沒有騙你們哦。」
「他們剛從伊拉克回來,接的CIA的委託,一個月時間掙了一千萬,你們不是很有人脈嗎?去查查看是不是真的吧。」
珍妮的一眾兄弟頓時面露難色和驚訝。
要是林歌自己這麼說,他們可能不會信,但這話從珍妮嘴巴里說出來,那就不一樣了,他們了解珍妮。
就算有出入,也八九不離十了。
沒想到這麼年輕的傢伙,居然已經是千萬富翁了?
林歌看了珍妮一眼,也沒有說謝謝什麼的,沒必要,倒是珍妮把他拉到一邊去。
「林歌,我有件事想要拜託你一下。」
林歌有點意外,點了點頭說道。
「你說。」
珍妮想了一下說道。
「是這樣的……我那個前夫,就是米爾斯當時的戰友,我邀請了他的妹妹過來參加我的婚禮。」
「她很早就答應過我了,但這兩天找她一直沒有回覆我,我了解她,如果是不想來,她也會跟我講的,這樣子完全失聯,我覺得太反常了。」
「所以我想請你幫我去看看,噢,對了,米爾斯也知道這件事。」
林歌點了點頭,明白了珍妮想說什麼。
如果是一般人就算了,估計這個前夫的妹妹身份有點特殊,帶著一些隱藏的危險在裡面,所以才想讓他去看看。
「在哪裡?」
林歌倒是無所謂,待著也是待著,與其一直在這聽這些人嘰嘰歪歪,不如去走走呢。
「就在孟菲斯,開車一個小時就能到。」珍妮快速說道。
「那個,我把她的信息發給你,照片住址工作什麼的……」
「好。」
林歌很快收到了珍妮發過來的郵件,裡面有著對方的詳細信息,名字叫蘇珊。
看到工作那一欄的時候,林歌愣了一下,是一家醫藥公司啊……
嘖嘖,美國的醫藥公司,水可不是一般的深啊。
「好,我知道了,我叫個人跟我去。」
「行,車你隨便開。」
林歌點了點頭,衝著遠處的愛麗絲喊道。
「愛麗絲,過來,跟我走一趟!」
愛麗絲正和佩妮聊得正開心呢,那笑容說實話,林歌都沒有見過幾回。
聽到林歌喊她還有點不耐煩呢,過來之後語氣冷冷地說道。
「幹什麼?」
林歌嘴角抽了抽,他還是老闆嗎?
「跟我去一趟孟菲斯,去找個人。」
愛麗絲表情微微一動,好像切換了形態,問道。
「任務?」
林歌嘴角撇了撇。
「不算是吧,新娘前夫的妹妹,說是失聯了。」
愛麗絲想了一下問道。
「那我把我的包帶上。」
「行,去吧。」
林歌明白她的意思,帶包意味著帶裝備,對她而言,最重要的裝備肯定是狙擊槍了。
林歌也沒有阻止,有備無患嘛。
而他,就帶一把手槍就夠了。
片刻後,愛麗絲拎著黑色的手提包從屋子裡出來,跟林歌上了一輛車。
亨德森看到這一幕,還傻乎乎地在車後大喊。
「嘿!BOSS!你們去哪?!私奔啊!!」
珍妮的爹是國會議員,幾個叔伯都是有權有勢的角色,再到珍妮這一輩,兄弟姐妹要麼就是名校高材生,要麼就是自己開公司的,總之一群人都是不缺錢的人。
而這些人看不起米爾斯或者林歌等人的方式也比較普通,沒有多大的新意,老一套,要麼就是通過社會地位來壓人,要麼就是通過金錢什麼的。
該說不說……
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林歌現在對這種東西完全無感,他覺得是跟經歷過好幾次生死有很大關係。
再加上國內外環境制度差別太大了,林歌知道他想要什麼東西,所以對這些事情一點都不在意。
甚至聽他們有意無意地諷刺的時候,林歌連回話都不回,淨做這些沒有意義的事情。
這些人看林歌軟硬不吃,有種拳頭打在棉花上的感覺,讓他們非常不爽。
就在他們都要放棄的時候,忽然有個人問林歌。
「我聽珍妮說你是干安保公司的?」
林歌回頭看了一眼對方,一個年輕小伙子,看上去要比他還要年輕,林歌記得,這個人應該是珍妮的表弟,幹什麼的給忘了。
林歌糾正道:「是私人武力防務公司。」
另外一個像是很喜歡瞧不起人,聽到林歌的回答,有種終於逮到機會的感覺,哼了一聲說道。
「有什麼區別嗎?」
林歌沒理他,珍妮表弟接著說道。
「那我有委託給你,可以接嗎?」
林歌看了他一眼,語氣平靜地說道。
「可以談,說說看。」
珍妮表弟笑道:「就是保護人這種,保鏢可以幹嗎?我覺得我最近需要一些保鏢。」
「我花錢聘用你們公司的話,米爾斯是不是也應該來保護我?我可以按照行業最高標準給你們。」
珍妮表弟說完,周圍其他幾個人都笑了出來,紛紛開口說道。
「啊,我也是,需要幾個看家護院的,畢竟現在社會這麼動盪,太不安全了。」
「還有我,你們有這麼多人嗎?我有養幾條杜高犬,你們應該會比狗要好用一些吧?」
眾人發出了歡快的笑聲。
林歌搖了搖頭,還以為有生意來了,沒想到這個珍妮表弟也是一路貨色。
他平淡地回應道。
「保鏢我們也是接的,不過米爾斯除外,他已經從我這裡離職了。」
「至於價格嘛,市場最高價不太適用我們,價格可以談,時間可以按天算,也可以按星期算,最高是按月算。」
眾人一愣,沒想到林歌來真的?
林歌接著說道:「日薪的話,我們只接高薪的,畢竟周期太短,一天十萬刀起步,周薪可以給你們便宜一點,五十萬刀一周,月薪可以更優惠,就兩百萬刀就好,我這都是看在珍妮的面子上給你們的優惠。」
「怎麼樣?你們想要哪個?」
眾人聽完價格之後都不信。
「一天十萬刀?一個月兩百萬刀?你騙鬼呢!當我不知道安保公司的行情價是吧?」
「就是,這個掙錢速度比我都快,太假了,簡直就是亂講的。」
「用這種方式反擊是不是破防了?」
林歌真是懶得跟他們解釋,但這時,珍妮不知道什麼時候過來了,開口道。
「他沒有騙你們哦。」
「他們剛從伊拉克回來,接的CIA的委託,一個月時間掙了一千萬,你們不是很有人脈嗎?去查查看是不是真的吧。」
珍妮的一眾兄弟頓時面露難色和驚訝。
要是林歌自己這麼說,他們可能不會信,但這話從珍妮嘴巴里說出來,那就不一樣了,他們了解珍妮。
就算有出入,也八九不離十了。
沒想到這麼年輕的傢伙,居然已經是千萬富翁了?
林歌看了珍妮一眼,也沒有說謝謝什麼的,沒必要,倒是珍妮把他拉到一邊去。
「林歌,我有件事想要拜託你一下。」
林歌有點意外,點了點頭說道。
「你說。」
珍妮想了一下說道。
「是這樣的……我那個前夫,就是米爾斯當時的戰友,我邀請了他的妹妹過來參加我的婚禮。」
「她很早就答應過我了,但這兩天找她一直沒有回覆我,我了解她,如果是不想來,她也會跟我講的,這樣子完全失聯,我覺得太反常了。」
「所以我想請你幫我去看看,噢,對了,米爾斯也知道這件事。」
林歌點了點頭,明白了珍妮想說什麼。
如果是一般人就算了,估計這個前夫的妹妹身份有點特殊,帶著一些隱藏的危險在裡面,所以才想讓他去看看。
「在哪裡?」
林歌倒是無所謂,待著也是待著,與其一直在這聽這些人嘰嘰歪歪,不如去走走呢。
「就在孟菲斯,開車一個小時就能到。」珍妮快速說道。
「那個,我把她的信息發給你,照片住址工作什麼的……」
「好。」
林歌很快收到了珍妮發過來的郵件,裡面有著對方的詳細信息,名字叫蘇珊。
看到工作那一欄的時候,林歌愣了一下,是一家醫藥公司啊……
嘖嘖,美國的醫藥公司,水可不是一般的深啊。
「好,我知道了,我叫個人跟我去。」
「行,車你隨便開。」
林歌點了點頭,衝著遠處的愛麗絲喊道。
「愛麗絲,過來,跟我走一趟!」
愛麗絲正和佩妮聊得正開心呢,那笑容說實話,林歌都沒有見過幾回。
聽到林歌喊她還有點不耐煩呢,過來之後語氣冷冷地說道。
「幹什麼?」
林歌嘴角抽了抽,他還是老闆嗎?
「跟我去一趟孟菲斯,去找個人。」
愛麗絲表情微微一動,好像切換了形態,問道。
「任務?」
林歌嘴角撇了撇。
「不算是吧,新娘前夫的妹妹,說是失聯了。」
愛麗絲想了一下問道。
「那我把我的包帶上。」
「行,去吧。」
林歌明白她的意思,帶包意味著帶裝備,對她而言,最重要的裝備肯定是狙擊槍了。
林歌也沒有阻止,有備無患嘛。
而他,就帶一把手槍就夠了。
片刻後,愛麗絲拎著黑色的手提包從屋子裡出來,跟林歌上了一輛車。
亨德森看到這一幕,還傻乎乎地在車後大喊。
「嘿!BOSS!你們去哪?!私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