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就當幫我一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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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前!!我們軍團跟你們軍團演習,你跟我的一個隊友在食堂吵起來了,你他媽拿著桶把人家套起來打,哈哈!」

  埃文斯繪聲繪色地說著。

  不知道是不是林歌的錯覺……

  林歌總覺得埃文斯在看到他們之後,好像心情變得越來越好了,下車的時候明顯氣色都很陰沉。

  但這會兒講了兩句話就變得神采飛揚,笑容都壓不住了。

  林歌挑了挑眉頭,怎麼,這傢伙喜歡米爾斯?

  米爾斯想了好一會兒,才發出「噢」的一聲:「哈哈,我記起來了,那是那傢伙有毛病,非要跟我搶那塊麵包,那我能讓著他啊?」

  這話題一下聊了起來,開車的士兵都時不時插一句,笑兩聲。

  林歌的感覺沒錯……明顯感覺變高興了。

  就在這時。

  突然有子彈打了過來,打在了悍馬的車身上,發出一聲清脆的響聲。

  接著,天窗機槍位的士兵就開始開火,林歌聽聲音就知道是老乾媽。

  算是悍馬標配的重機槍了,多少年沒換過了。

  不過該說不說,在這軍用悍馬里安全感就是足,一點也不擔心子彈會打進來。

  埃文斯看了林歌一眼,像是看穿了他內心的想法說道。

  「普通的子彈肯定是打不進來的,你放心,甚至扛幾發榴彈都沒事,只要你別碰上大傢伙,一切都好說!」

  「上個星期,我的手下就開著一輛這個悍馬,被反政府武裝打了一梭子機槍彈,兩發火箭筒,車子報廢了,但幸好人沒死!」

  林歌點了點頭說道:「這地方果然危險。」

  埃文斯大笑道:「習慣就好了,我已經在這裡服役第三個年頭了。」

  米爾斯聞言愣了一下,低聲說了一句:「三年?那可不容易啊,在這鬼地方待了三年……」

  埃文斯知道米爾斯是了解他的,嘆了口氣說道:「夥計,你是明白的,這裡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三年啊,你知道我這三年是怎麼過來的嗎?」

  埃文斯長得像是那種老派的白人,像是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裡美國電影裡會出現的那種人。

  鬍子是偏棕色的卷鬍子,骨架很大,笑起來有點像變態。

  林歌好奇地問了一句。

  「那你什麼時候能離開這裡?」

  埃文斯剛想回答,開車的士兵就喊道。

  「老大!前方在交火,要繞行嗎?」

  埃文斯趴過去看了一眼,林歌也看了一眼,前方一條街道兩旁正在不斷交火,槍炮聲不絕於耳。

  埃文斯想了一下說道。

  「加速,開過去,機槍手回來,繞路太遠了,很可能遭遇路障,就從這裡過!」

  「是!」

  埃文斯說完,又拿起對講機通知後面的車輛。

  機槍手縮回車內,悍馬開始加速。

  其實軍用悍馬的動力足得很,大V8,但軍用的悍馬太重了,所以導致車速提不起來。

  經過交戰區的時候打在車上的子彈變多了,林歌聽到乒鈴乓啷的槍擊聲,像是一種交響樂。

  經過了交戰區之後,又開了大約十分鐘左右,車子進了一個工廠。

  埃文斯解釋道。

  「這裡就是我們的安全屋了!」

  林歌等人下車。

  這個工廠的美軍並不多,一眼望去可能就十多個吧,而且都在忙忙碌碌地搬著東西,看到林歌等人,都熱情地跟他們打招呼。

  林歌好奇地問道。

  「他們在幹什麼?收拾行李嗎?好像都很高興啊。」

  埃文斯聞言,也不裝了,大笑起來。

  「你剛剛在車上不是問我,我們什麼時候能走嗎?」

  「其實等你們來,就是我們在這裡最後的任務了。」

  「把那批軍火交給你們之後,我們的任務就結束了,可以回國了,哈哈哈,所以,這就是我們高興的原因。」

  林歌點了點頭:「原來是這樣,有這麼高興嘛……」


  米爾斯趕緊打斷林歌的話,搖了搖頭說道。

  「老闆,如果是我,我會比他更高興的。」

  米爾斯這話是提醒林歌別亂講話。

  但埃文斯也沒有生氣,可能是因為馬上要走了的緣故吧,再不高興的事也能被壓下去。

  他拍了拍林歌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道。

  「你沒來過這,不了解很正常,你知道嗎?這三年,死在我眼前的隊友,就有八個,我帶過的人,一共死了三十二個,其中還有跟我認識二十年的髮小。」

  「在這裡的每一天,都要擔驚受怕,怕被飛彈轟炸,怕出門被民兵偷襲,怕狙擊手隨時打爆你的腦袋,上個廁所都怕他媽屎坑裡有個人鑽出來給你皮炎兩槍!」

  「半夜,你睡著睡著,就有人來攻打你們,動不動就朝著你們打火箭筒。我跟你講,有段時間我總是幻聽,聽到我隊友在那喊RPG!!」

  幾人聞言都笑了起來,這埃文斯還挺風趣幽默的,語言動作都很豐富。

  埃文斯也笑了笑,最後嘆了口氣說道。

  「最怕的還是聯繫不上總部,意味著就被總部拋棄了,那時候,你都不知道總部會從哪個方向派轟炸機過來進行地毯式轟炸,跑都不知道往哪跑。」

  埃文斯一口氣說了一連串,像是要把這些年所有的委屈水全倒出來。

  林歌聞言捏了捏眉心,聽埃文斯說完,他感覺已經有RPG要打過來了一樣……

  埃文斯是一秒鐘都不想在這待了,招呼著林歌等人說道。

  「哎,別愣著了,在外面也不安全,我帶你們去看看貨,儘早驗收,就當幫我一把了,哈哈,好。」

  林歌點了點頭:「行,走吧那就。」

  埃文斯一邊走一邊說:「哦,對了,在這裡最需要小心的是當地特色,在這裡,要是看到婦女和小孩跑過來找你求助。」

  「要麼趕緊跑,實在跑不及了,就開槍,不要有心理負擔,否則,你就只能帶著你的弟兄們去見上帝!」

  林歌表示明白:「人體炸彈嗎?我知道……我會小心的。」

  這裡的當地特色,也不是什麼秘密了,林歌來之前就做好心理準備了。

  但埃文斯看了林歌一眼卻說道。

  「我一開始也以為我做好準備了,但當你真的要對一個八歲,六歲的小孩開槍的時候,你就不會這麼想了,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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