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狙殺
這一晚上,兩人跑了四個地點,分別都找到了最佳的狙擊點位,距離有遠有近,然後愛麗絲給這四個地點分別做了排名。
哪個地方最好射擊,哪個地方最難射擊。
包括開完槍後的逃跑路線也進行了綜合考量,得出了最終排名。
林歌看著愛麗絲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數據,忽然覺得狙擊手跟數學家一樣嚴謹。
做完這些,已經到了晚上十二點半,兩個人回到了酒店。
洗完澡之後,林歌幫愛麗絲吹頭髮,順便調戲調戲她。
「我幫你吹頭髮,你也要幫我吹。」
愛麗絲摸了摸自己飄起來的秀髮後說道。
「你頭髮這麼短還要吹?」
林歌一時語塞,也不知道她是沒聽懂還是故意沒聽懂……
一下子心情全沒了,只能偷偷看看愛麗絲的溝以表報復了。
吹完頭髮,林歌去洗完澡,就差不多睡覺了。
林歌還想著要不要以空調太冷了之類蹩腳的理由跟愛麗絲一個床呢,結果想著想著就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七點,兩人洗漱完之後就出門。
今天主要是要把小吉爾伯特給找到。
他一般會住在自己的獨棟別墅里。
雖然林歌覺得小吉爾伯特這種富二代肯定不會起這麼早,但還是早早來蹲點,不能錯過他的行蹤,結果林歌還是高估他了。
兩人在附近車裡坐了半個鐘頭,結果看到小吉爾伯特才回來睡覺。
林歌嘴角一抽,罵了一句。
「媽的,這傢伙真是該死啊……」
沒辦法,也只能繼續蹲守。
愛麗絲則是從專業角度說道。
「其實這個別墅還挺適合狙殺的,就是附近都是別墅,沒有制高點,射擊環境很差,還是算了吧。」
林歌看了她一眼問道。
「你可以把他從車裡打下來嗎?像是電影裡那樣。」
愛麗絲隨口說道。
「可以,那也不是很難,不過如果不是一定要那樣做,還是不要選擇打車上的目標。」
「為什麼?」
「不穩定,狙擊手的第一槍非常重要,連你們都知道狙擊手會打一槍換一地的習慣,足以證明第一槍對狙擊手而言多重要了。」
「如果是敞篷車還好,如果是轎車,子彈穿透玻璃就會增加改變彈道的變數,需要多考慮一層,如果玻璃和車身都是防彈的,那一槍致命的成功率肯定大大降低。」
「那就更糟糕了,但每個狙擊手的習慣和對自己的標準都不同,在我這裡,射殺一個目標的成功率低於80%我就一定不會開槍。」
「成功率達95%以上大概率就會開槍了,但也不會存在100%命中的情況。」
愛麗絲解釋了一番,順便給林歌當做教學講了一番。
林歌聽的很認真,這些都是頂級狙擊手身經百戰之後的寶貴經驗。
現在兩人的任務就是等小吉爾伯特起床,閒著也是閒著,林歌不斷提問關於愛麗絲狙擊手的事情。
「你最遠狙殺距離是多遠?」
愛麗絲想了一下說道。
「八千兩百英尺左右吧,具體記不太清楚了。」
八千兩百英尺……林歌心算了一下,大概就是2500米。
林歌瞪了一眼。
「這麼厲害?」
超過兩公里能打中人的狙擊手都已經是鳳毛麟角的存在了,兩千五百米……絕對是非常牛逼的狙擊手了。
林歌忽然想到了那個狙擊記錄。
加拿大第二聯合特遣部隊的一名狙擊手在伊拉克庫爾德地區,用麥克米蘭的TAC-50狙擊步槍,在3540米的超遠距離狙殺了一名ISIS武裝分子,子彈飛行將近十秒鐘的時間。
「你覺得那個狙擊記錄是真的嗎?就是三千五百多米的那個。」
在三千五百米外用槍殺一個人,真的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
其實想想,媽的,八百米都有多遠了,跑兩圈跑道啊!
三千五百米就是將近九圈……
林歌覺得那是麥克米蘭買的GG。
愛麗絲卻點了點頭說道。
「我覺得應該是,因為我記得那個人是開了兩槍的,第一槍打歪了,但是目標並沒有動,然後他稍微調整了一下開了第二槍。」
「他是個非常出色的狙擊手,換做我,就算是不動的目標,這麼遠我可能也要四到五槍才能擊中。」
反正就不斷調整就行了。
林歌點了點頭,心想有一天不知道他能不能把兩公里之外的敵人給幹掉?
兩人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真是從早上蹲到了晚上。
車裡的空調都開了一天,掉了不知道多少油……
終於在晚上八點的時候,看到了小吉爾伯特出門,他上了一輛勞斯萊斯,前後各一輛奔馳的保鏢車。
林歌爆了兩句粗口。
「媽的,睡這麼久,也好,死前睡個好覺。」
然後就是根據小吉爾伯特的路線預判他會去哪一個娛樂場所。
跟了一段後,愛麗絲說道。
「你把我放下來,我直接去三號點,如果他沒去三號點,你通知我,我們再重新制定計劃,看看是進酒吧幹掉他還是等他出來。」
「好。」
林歌把愛麗絲在路邊放下。
愛麗絲拎上黑包,壓了壓鴨舌帽,朝著另外一個方向走去。
林歌覺得她這身衣服還挺好看的,偏緊身的運動服,外面套著一件防曬衣,看起來非常有運動美。
林歌繼續跟著,這個吊毛在路上接了幾個狐朋狗友後,果然往三號點出發。
三號點是金伯利最大的一家夜總會,從四個點的難度上來說是最佳射擊位。
林歌加速超越了小吉爾伯特的車隊,提前在門口假裝排隊進場。
前面有個黑妹看到林歌,立刻對他搔首弄姿,教培的意願非常明顯,林歌表示要不起。
不多時,小吉爾伯特的車隊來了。
跟他們這些平民不同,小吉爾伯特直接把車停在門口,鑰匙交給保安,叼著雪茄,戴著墨鏡,摟著兩個女郎朝著夜總會的大門去。
周圍的年輕人們發出了驚嘆的聲音,小吉爾伯特嘴角上揚,他非常享受這種在聚光燈下的感覺。
他那個便宜老爹還讓他最近不要出門,會有危險,有個屁的危險!
這裡可是金伯利,他可是這裡最有錢的富二代之一,誰敢對他不利?除非不想在南非混了!
這時,他忽然看到人群中有個東方面孔,倒是很少見的。
他發現那個人也在看他……
下一秒,異變突生!
……
哪個地方最好射擊,哪個地方最難射擊。
包括開完槍後的逃跑路線也進行了綜合考量,得出了最終排名。
林歌看著愛麗絲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數據,忽然覺得狙擊手跟數學家一樣嚴謹。
做完這些,已經到了晚上十二點半,兩個人回到了酒店。
洗完澡之後,林歌幫愛麗絲吹頭髮,順便調戲調戲她。
「我幫你吹頭髮,你也要幫我吹。」
愛麗絲摸了摸自己飄起來的秀髮後說道。
「你頭髮這麼短還要吹?」
林歌一時語塞,也不知道她是沒聽懂還是故意沒聽懂……
一下子心情全沒了,只能偷偷看看愛麗絲的溝以表報復了。
吹完頭髮,林歌去洗完澡,就差不多睡覺了。
林歌還想著要不要以空調太冷了之類蹩腳的理由跟愛麗絲一個床呢,結果想著想著就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七點,兩人洗漱完之後就出門。
今天主要是要把小吉爾伯特給找到。
他一般會住在自己的獨棟別墅里。
雖然林歌覺得小吉爾伯特這種富二代肯定不會起這麼早,但還是早早來蹲點,不能錯過他的行蹤,結果林歌還是高估他了。
兩人在附近車裡坐了半個鐘頭,結果看到小吉爾伯特才回來睡覺。
林歌嘴角一抽,罵了一句。
「媽的,這傢伙真是該死啊……」
沒辦法,也只能繼續蹲守。
愛麗絲則是從專業角度說道。
「其實這個別墅還挺適合狙殺的,就是附近都是別墅,沒有制高點,射擊環境很差,還是算了吧。」
林歌看了她一眼問道。
「你可以把他從車裡打下來嗎?像是電影裡那樣。」
愛麗絲隨口說道。
「可以,那也不是很難,不過如果不是一定要那樣做,還是不要選擇打車上的目標。」
「為什麼?」
「不穩定,狙擊手的第一槍非常重要,連你們都知道狙擊手會打一槍換一地的習慣,足以證明第一槍對狙擊手而言多重要了。」
「如果是敞篷車還好,如果是轎車,子彈穿透玻璃就會增加改變彈道的變數,需要多考慮一層,如果玻璃和車身都是防彈的,那一槍致命的成功率肯定大大降低。」
「那就更糟糕了,但每個狙擊手的習慣和對自己的標準都不同,在我這裡,射殺一個目標的成功率低於80%我就一定不會開槍。」
「成功率達95%以上大概率就會開槍了,但也不會存在100%命中的情況。」
愛麗絲解釋了一番,順便給林歌當做教學講了一番。
林歌聽的很認真,這些都是頂級狙擊手身經百戰之後的寶貴經驗。
現在兩人的任務就是等小吉爾伯特起床,閒著也是閒著,林歌不斷提問關於愛麗絲狙擊手的事情。
「你最遠狙殺距離是多遠?」
愛麗絲想了一下說道。
「八千兩百英尺左右吧,具體記不太清楚了。」
八千兩百英尺……林歌心算了一下,大概就是2500米。
林歌瞪了一眼。
「這麼厲害?」
超過兩公里能打中人的狙擊手都已經是鳳毛麟角的存在了,兩千五百米……絕對是非常牛逼的狙擊手了。
林歌忽然想到了那個狙擊記錄。
加拿大第二聯合特遣部隊的一名狙擊手在伊拉克庫爾德地區,用麥克米蘭的TAC-50狙擊步槍,在3540米的超遠距離狙殺了一名ISIS武裝分子,子彈飛行將近十秒鐘的時間。
「你覺得那個狙擊記錄是真的嗎?就是三千五百多米的那個。」
在三千五百米外用槍殺一個人,真的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
其實想想,媽的,八百米都有多遠了,跑兩圈跑道啊!
三千五百米就是將近九圈……
林歌覺得那是麥克米蘭買的GG。
愛麗絲卻點了點頭說道。
「我覺得應該是,因為我記得那個人是開了兩槍的,第一槍打歪了,但是目標並沒有動,然後他稍微調整了一下開了第二槍。」
「他是個非常出色的狙擊手,換做我,就算是不動的目標,這麼遠我可能也要四到五槍才能擊中。」
反正就不斷調整就行了。
林歌點了點頭,心想有一天不知道他能不能把兩公里之外的敵人給幹掉?
兩人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真是從早上蹲到了晚上。
車裡的空調都開了一天,掉了不知道多少油……
終於在晚上八點的時候,看到了小吉爾伯特出門,他上了一輛勞斯萊斯,前後各一輛奔馳的保鏢車。
林歌爆了兩句粗口。
「媽的,睡這麼久,也好,死前睡個好覺。」
然後就是根據小吉爾伯特的路線預判他會去哪一個娛樂場所。
跟了一段後,愛麗絲說道。
「你把我放下來,我直接去三號點,如果他沒去三號點,你通知我,我們再重新制定計劃,看看是進酒吧幹掉他還是等他出來。」
「好。」
林歌把愛麗絲在路邊放下。
愛麗絲拎上黑包,壓了壓鴨舌帽,朝著另外一個方向走去。
林歌覺得她這身衣服還挺好看的,偏緊身的運動服,外面套著一件防曬衣,看起來非常有運動美。
林歌繼續跟著,這個吊毛在路上接了幾個狐朋狗友後,果然往三號點出發。
三號點是金伯利最大的一家夜總會,從四個點的難度上來說是最佳射擊位。
林歌加速超越了小吉爾伯特的車隊,提前在門口假裝排隊進場。
前面有個黑妹看到林歌,立刻對他搔首弄姿,教培的意願非常明顯,林歌表示要不起。
不多時,小吉爾伯特的車隊來了。
跟他們這些平民不同,小吉爾伯特直接把車停在門口,鑰匙交給保安,叼著雪茄,戴著墨鏡,摟著兩個女郎朝著夜總會的大門去。
周圍的年輕人們發出了驚嘆的聲音,小吉爾伯特嘴角上揚,他非常享受這種在聚光燈下的感覺。
他那個便宜老爹還讓他最近不要出門,會有危險,有個屁的危險!
這裡可是金伯利,他可是這裡最有錢的富二代之一,誰敢對他不利?除非不想在南非混了!
這時,他忽然看到人群中有個東方面孔,倒是很少見的。
他發現那個人也在看他……
下一秒,異變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