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有種就他媽打死老子啊!!
鏗鏗鏘鏘的聲音在林歌的耳邊環繞。
鐵皮是不可能擋得住機槍子彈,更何況還是NSV重機槍了!
12.7毫米口徑的子彈把汽車鐵皮當紙打!
子彈穿過鐵皮,打在地上,激起了大量的水花和泥巴。
林歌甚至感覺子彈就擦著他的頭皮和身體而過。
那種強烈的死亡感和求生欲讓他都忍不住大叫了起來,仿佛這樣就不會被打死了一樣!
另外兩人同樣如此,好不到哪裡去,有一個人抱著頭,結果他的手指被一顆子彈擊中,半個手掌就沒了。
這讓他更加痛苦地大叫起來。
林歌死死地咬著牙關,看了他一眼,這傢伙滿臉都是驚恐,左手握著右手手腕,他的右手手掌只剩下半個,一片猩紅。
林歌被這一幕給震撼到了,腎上腺素瘋狂分泌,臉皮不斷抽動著,心想一定要幹掉那個機槍手!
他觸摸了一下耳麥,喊道。
「我需要你的幫忙,魅影!!」
不用林歌呼喊,愛麗絲已經將槍口瞄了過來。
有步槍子彈射向她,打穿了窗沿,擊中了她的腹部,她的喉嚨發出了一聲悶響,但一動都沒動,有子彈擦過她的臉頰,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鮮紅的血液順著臉流下,流到了槍身上,再經過扳機,把扳機都染紅了。
愛麗絲眼睛都不眨,瞄準了那個皮卡車上的狙擊手。
「噗噗噗……」
連開了三槍,那個機槍手肩膀中了一槍,脖子中了一槍,最後一槍貫穿了他的心臟,他向後倒在車斗里,當場死亡!
林歌發現機槍的聲音停止了,第一時間端槍站起來進行反擊。
和米爾斯亨德森差不多,他同樣也是滿腔被壓制的怒火,加上被那個受傷的俄羅斯人刺激到了。
林歌發了狠,面對敵人的子彈不閃不避,把全身心的注意力都放在擊殺敵人身上!
你媽的。
有種就他媽打死老子啊!!
子彈打光前躲一下算我輸!
林歌的食指不斷彎曲,槍口小幅度地轉動,一顆顆子彈從槍管打出去,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不斷精準地命中敵人的要害。
他前面的掩體後起碼有十個敵人,正想憑藉機槍的威力趁機拉近點,把這他們三個人做掉!
結果一站起來發現林歌跟他媽戰神一樣站在那裡。
第一個敵人站起來都還沒有看到林歌,子彈就已經穿過了他的額頭。
第二個敵人也沒有活多久,被林歌打穿了喉嚨。
後面幾個敵人有了開槍的時間,對著林歌的大致方向就扣住扳機不鬆手。
兩邊距離大概四五十米,雨很大,打在地上變成泥水激了起來,視線變得非常,他們只能看到林歌非常模糊的身體,甚至還會以為自己是不是看錯了。
直到子彈突然穿過雨點打穿他們的胸膛,他們才肯定那就是敵人。
但無論他們怎麼開槍,那人就是不躲,就站在那裡不斷開槍。
林歌動也不動,但他們的人卻不斷倒下,在幾秒鐘之內,他們就死了五六個人,剩下的人躲在掩體後面戰戰兢兢,心底升起了一股強烈的恐懼感。
有個人抹了一把臉上的雨水,用著當地語言和同伴說道。
「就是他!就是這個傢伙,戴斯蒙德說過的,叫小丑的華夏人,槍法跟幽靈一樣打過來。」
另外一個人聽了,咬著雪白的牙齒罵道。
「該死的……將軍不是說不用在意這個傢伙嗎?說他的事跡都是吹出來的,最多一打二的水平而已啊!」
這哪裡是一打二,他們要是躲的慢點,這個掩體後的人要全軍覆沒!
「媽的,他難道不怕死嗎?我們那樣對他開槍,他躲都不躲的!」
他承認視野和大雨極大的影響了他們的準度,但這也不是去林歌不躲的理由啊!
這麼近的距離,被打中的概率可不小啊!
「他是個瘋子,絕對是個瘋子,他這種打法,遲早會被不知道哪裡飛過來的子彈打穿腦袋的。」
儘管這麼說,但心底對林歌的那份恐懼卻怎麼也無法消除,只敢用信仰射擊來還擊!
但他們發現不對。
對方的準度已經到了無法理喻的地步了!
他剛把槍舉過掩體,兩顆子彈就打了過來,一顆子彈打爛了槍身,另外一個子彈直接打穿了他的手掌!
「啊!!該死!!這也能打到我?!怪物!他是個怪物啊!!」
他的手掌鮮血直流,他趕忙扯下一塊布隨便包紮了一下,然後撿了一把別的槍。
但他的同伴看到這一幕,信仰射擊都不敢用了,驚慌的他從腰間掏出一顆手雷,拉掉拉環背靠著掩體扔了過去。
他已經被嘈雜的戰場以及林歌強大的射擊壓垮了體力,收了扔出去的時候手都在抖,又怎麼會有力氣呢?!
手雷掉在了兩撥人中間的位置,炸了!
林歌飛快換了個彈匣,用力眨了兩下眼睛,剛剛打那一梭子子彈,他甚至都沒有眨眼!
他感覺自己的身體在發燙,雨水淋在他的身上甚至在冒煙!
林歌按了按耳麥說了一句。
「掩護我一下,魅影,我要把我臉上這個陣地給端了!」
愛麗絲負傷不止一處,甚至比神樹防務任何一個人都要傷的重,她擦了擦臉上的血,但剛擦完,血又流了出來,她像是一朵血色的玫瑰,危險又迷人!
儘管如此,她的聲音依舊冷靜平穩。
「收到。」
愛麗絲手腳麻利地換了個彈匣,再次瞄向了林歌的方向,看到林歌居然衝出了掩體也是愣了一下,趕緊集中注意力看林歌前面的敵人。
然後順勢扣動了扳機。
林歌不想坐以待斃,動起來才是他的戰鬥風格,雖然風險很大,但失去優勢的他,就不是他了!
他的優勢也沒有別的。
就是又快又准!
與其讓敵人跟烏龜一樣,探一下頭打他兩槍,他不如過去把他們的頭揪出來打爛!
四五十米左右的距離,林歌抱著槍狂奔了六秒鐘左右,就貼到了敵人的近點。
這個掩體非常好,是一排沙袋組成的,步槍根本打不穿,非常牢固。
這時,林歌先發現了遠處離他大概十多米遠的敵人,這是支援,他順勢掏出手槍就要開槍,但那人忽然向後仰,倒在了地上。
林歌知道是愛麗絲在掩護他,他沒有猶豫,直接翻過了沙袋!
……
鐵皮是不可能擋得住機槍子彈,更何況還是NSV重機槍了!
12.7毫米口徑的子彈把汽車鐵皮當紙打!
子彈穿過鐵皮,打在地上,激起了大量的水花和泥巴。
林歌甚至感覺子彈就擦著他的頭皮和身體而過。
那種強烈的死亡感和求生欲讓他都忍不住大叫了起來,仿佛這樣就不會被打死了一樣!
另外兩人同樣如此,好不到哪裡去,有一個人抱著頭,結果他的手指被一顆子彈擊中,半個手掌就沒了。
這讓他更加痛苦地大叫起來。
林歌死死地咬著牙關,看了他一眼,這傢伙滿臉都是驚恐,左手握著右手手腕,他的右手手掌只剩下半個,一片猩紅。
林歌被這一幕給震撼到了,腎上腺素瘋狂分泌,臉皮不斷抽動著,心想一定要幹掉那個機槍手!
他觸摸了一下耳麥,喊道。
「我需要你的幫忙,魅影!!」
不用林歌呼喊,愛麗絲已經將槍口瞄了過來。
有步槍子彈射向她,打穿了窗沿,擊中了她的腹部,她的喉嚨發出了一聲悶響,但一動都沒動,有子彈擦過她的臉頰,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鮮紅的血液順著臉流下,流到了槍身上,再經過扳機,把扳機都染紅了。
愛麗絲眼睛都不眨,瞄準了那個皮卡車上的狙擊手。
「噗噗噗……」
連開了三槍,那個機槍手肩膀中了一槍,脖子中了一槍,最後一槍貫穿了他的心臟,他向後倒在車斗里,當場死亡!
林歌發現機槍的聲音停止了,第一時間端槍站起來進行反擊。
和米爾斯亨德森差不多,他同樣也是滿腔被壓制的怒火,加上被那個受傷的俄羅斯人刺激到了。
林歌發了狠,面對敵人的子彈不閃不避,把全身心的注意力都放在擊殺敵人身上!
你媽的。
有種就他媽打死老子啊!!
子彈打光前躲一下算我輸!
林歌的食指不斷彎曲,槍口小幅度地轉動,一顆顆子彈從槍管打出去,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不斷精準地命中敵人的要害。
他前面的掩體後起碼有十個敵人,正想憑藉機槍的威力趁機拉近點,把這他們三個人做掉!
結果一站起來發現林歌跟他媽戰神一樣站在那裡。
第一個敵人站起來都還沒有看到林歌,子彈就已經穿過了他的額頭。
第二個敵人也沒有活多久,被林歌打穿了喉嚨。
後面幾個敵人有了開槍的時間,對著林歌的大致方向就扣住扳機不鬆手。
兩邊距離大概四五十米,雨很大,打在地上變成泥水激了起來,視線變得非常,他們只能看到林歌非常模糊的身體,甚至還會以為自己是不是看錯了。
直到子彈突然穿過雨點打穿他們的胸膛,他們才肯定那就是敵人。
但無論他們怎麼開槍,那人就是不躲,就站在那裡不斷開槍。
林歌動也不動,但他們的人卻不斷倒下,在幾秒鐘之內,他們就死了五六個人,剩下的人躲在掩體後面戰戰兢兢,心底升起了一股強烈的恐懼感。
有個人抹了一把臉上的雨水,用著當地語言和同伴說道。
「就是他!就是這個傢伙,戴斯蒙德說過的,叫小丑的華夏人,槍法跟幽靈一樣打過來。」
另外一個人聽了,咬著雪白的牙齒罵道。
「該死的……將軍不是說不用在意這個傢伙嗎?說他的事跡都是吹出來的,最多一打二的水平而已啊!」
這哪裡是一打二,他們要是躲的慢點,這個掩體後的人要全軍覆沒!
「媽的,他難道不怕死嗎?我們那樣對他開槍,他躲都不躲的!」
他承認視野和大雨極大的影響了他們的準度,但這也不是去林歌不躲的理由啊!
這麼近的距離,被打中的概率可不小啊!
「他是個瘋子,絕對是個瘋子,他這種打法,遲早會被不知道哪裡飛過來的子彈打穿腦袋的。」
儘管這麼說,但心底對林歌的那份恐懼卻怎麼也無法消除,只敢用信仰射擊來還擊!
但他們發現不對。
對方的準度已經到了無法理喻的地步了!
他剛把槍舉過掩體,兩顆子彈就打了過來,一顆子彈打爛了槍身,另外一個子彈直接打穿了他的手掌!
「啊!!該死!!這也能打到我?!怪物!他是個怪物啊!!」
他的手掌鮮血直流,他趕忙扯下一塊布隨便包紮了一下,然後撿了一把別的槍。
但他的同伴看到這一幕,信仰射擊都不敢用了,驚慌的他從腰間掏出一顆手雷,拉掉拉環背靠著掩體扔了過去。
他已經被嘈雜的戰場以及林歌強大的射擊壓垮了體力,收了扔出去的時候手都在抖,又怎麼會有力氣呢?!
手雷掉在了兩撥人中間的位置,炸了!
林歌飛快換了個彈匣,用力眨了兩下眼睛,剛剛打那一梭子子彈,他甚至都沒有眨眼!
他感覺自己的身體在發燙,雨水淋在他的身上甚至在冒煙!
林歌按了按耳麥說了一句。
「掩護我一下,魅影,我要把我臉上這個陣地給端了!」
愛麗絲負傷不止一處,甚至比神樹防務任何一個人都要傷的重,她擦了擦臉上的血,但剛擦完,血又流了出來,她像是一朵血色的玫瑰,危險又迷人!
儘管如此,她的聲音依舊冷靜平穩。
「收到。」
愛麗絲手腳麻利地換了個彈匣,再次瞄向了林歌的方向,看到林歌居然衝出了掩體也是愣了一下,趕緊集中注意力看林歌前面的敵人。
然後順勢扣動了扳機。
林歌不想坐以待斃,動起來才是他的戰鬥風格,雖然風險很大,但失去優勢的他,就不是他了!
他的優勢也沒有別的。
就是又快又准!
與其讓敵人跟烏龜一樣,探一下頭打他兩槍,他不如過去把他們的頭揪出來打爛!
四五十米左右的距離,林歌抱著槍狂奔了六秒鐘左右,就貼到了敵人的近點。
這個掩體非常好,是一排沙袋組成的,步槍根本打不穿,非常牢固。
這時,林歌先發現了遠處離他大概十多米遠的敵人,這是支援,他順勢掏出手槍就要開槍,但那人忽然向後仰,倒在了地上。
林歌知道是愛麗絲在掩護他,他沒有猶豫,直接翻過了沙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