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他不一樣」
男人身高在一米八左右,很瘦,比林歌還要瘦,看著像是以前老媽會說林歌是「排骨」的那種身材,乾淨利落的短髮,一看就很扎人的鬍渣,臉也很消瘦,笑起來會扯著皮一起。
作為認識多年的損友,米爾斯都不想理他,衝著他豎了個國際友好手勢便說道。
「到了就直接出發吧。」
男人攤了攤手:「出發?我坐了十五個小時的飛機,我要吃冰淇淋,杏仁味的!吼,神樹防務,像是腦殘會取的名字。」
「吃我的香腸吧,」米爾斯把車鑰匙扔給凱蒂,「送我們去機場。」
凱蒂已經被氣的夠嗆,露出厭惡的表情說道:「yeah,我就是你們的保姆,滿意了?」
男人看米爾斯來真的,無奈地說道。
「康忙,你來真的啊,我現在真的很累。」
「又不是今天就要行動,你怕什麼,走。」
男人又拎起自己的包,米爾斯已經把林歌的裝備帶過來了,三人把包放在後備箱,林歌坐上了副駕駛,米爾斯和男人坐後面。
男人比米爾斯還話癆,看了林歌一眼說道。
「黃皮膚,很罕見哦,夥計,告訴我米爾斯這傢伙是怎麼騙你入伙的。」
林歌道:「美貌。」
男人頓時笑了。
「謝特,你他媽說話真搞笑,我叫亨德森。」
米爾斯在一旁補了一句。
「直接叫他猴子就行。」
林歌看了一眼車內的後視鏡,心想真是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叫錯的綽號,太他媽形象的。
「額,我叫林歌,綽號……我暫時沒有綽號。」
「什麼?沒有綽號?」
亨德森看上去有點驚訝,看向米爾斯。
米爾斯才反應過來,拍了拍腦袋說道。
「我把這茬給忘了,現在馬上想一個綽號,隨便什麼都行,以後再改也沒關係,反正不能用真名。」
這給林歌整不會了……一時間腦袋空空,不知道該取啥代號。
亨德森道:「隨便說一個唄,綽號這玩意兒,以後別人會幫你取的,到時候你就是不想要那個綽號也不行,別人只會記住那個,是吧,信天翁。」
聽到這話,林歌開始有點好奇信天翁這個綽號怎麼來的了。
這時,開車的凱蒂說道。
「叫楓葉吧,神樹防務,隨便想了個樹的名字,正好,我喜歡楓樹。」
後排兩人第一時間都表示了贊同,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叫的順口就行。
林歌聳了聳肩:「OK,楓葉就楓葉。」
反正林歌也懶得想。
「亨德森叫猴子我能理解,米爾斯的綽號是怎麼來的?」
米爾斯聽到這個問題臉一黑,立馬說道:「這不重要。」
但亨德森顯然不會放棄這個羞辱米爾斯的機會,光速開口道。
「因為信天翁是愛情的象徵,你都不知道,這傢伙以前在戰場上打著槍都能給他女朋友回消息呢!」
林歌恍然大悟:「噢,原來如此。」
他突然想到了在網上看到的段子。
「你看看人家在打仗都能回消息,你為什麼不行?」……
亨德森攬住米爾斯的肩膀問道:「所以你現在跟你的母信天翁築巢了嗎?」
米爾斯面無表情地說道:「沒有,她死了。」
凱蒂「噗」一下笑了出來。
「可憐的傢伙。」
亨德森見狀立馬懂了。
「噢,我懂了,分手快樂。」
去機場花了半個鐘頭,林歌對亨德森的背景有了大概的了解。
這傢伙的履歷和米爾斯差不多,年紀也差不多,30歲,只不過在服役時比米爾斯強。
退役前同樣是在陸軍,不過他在單位叫「特殊作戰部隊」,不是正經的特種部隊,但差不太多,坐了十五個小時飛機是剛從中東地區回來,具體在哪,幹了啥他沒說。
同樣的,亨德森對林歌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包括這次任務。
他用一種上當受騙的表情看著米爾斯:「原來是毒販哼,我說你怎麼能接到在美國護送運黃金的簡單任務呢。」
米爾斯聳了聳肩說道:「運黃金跟運毒品差不多,你知道現在一克LSD致幻劑多少錢嗎?」
「法克魷,碧池。」
凱蒂把三人送到機場後任務結束。
這時,林歌突然想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米爾斯,你知道我沒辦法買機票的對吧?」
米爾斯哼了一聲說道:「如果DEA要我自己買機票,那我們馬上回公司。」
林歌問道:「那我們是要去哪裡?」
「埃爾帕索!」
他剛說完,就有一個穿西裝打領帶的人朝著三人走來,林歌遠遠地就知道這個就是跟他們接頭的人。
怎麼說呢……雖然很多職業都穿西裝,但是上班的和政府上班的,林歌一眼就能看出來,氣質太明顯了。
男人多看了林歌一眼,也沒有多說什麼,跟米爾斯確定完身份之後,就帶著三人進了特殊通道,到了一架小型客機面前。
再次確認了一遍身份後就直接上了飛機,全程都很順暢,順暢地讓林歌都覺得自己是正宗的美國公民……
林歌也是第一次坐這種小型的客機,上飛機就新奇地到處看。
亨德森和米爾斯跟在林歌的後面,亨德森小聲又急切地說道。
「你在跟我開玩笑是嗎?DEA的任務也就算了,你帶一個新鮮的菜鳥是怎麼回事?我是跟你有仇嗎?你想把我害死?」
米爾斯卻異常淡定地說道。
「他是個天才。」
「OK,OK!我知道你要說什麼,他的槍法很準,他的嗅覺很靈敏,是你職業生涯見過最有天賦的人!」
「但你應該清楚,我們這一行從來都不缺什麼狗屁天才,死的最多的就是天才,你腦子出問題了,帶著他執行這種任務!」
米爾斯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攤了攤手說道。
「他不一樣。」
這話說的亨德森更不知道該怎麼接了,無奈地說了一句。
「你上哪找的這個功夫小子?」
「就是,偶遇。」
「我真是服了你了,我現在下飛機還來得及嗎?」
這時,林歌聽到了他們的談話,回頭問道。
「怎麼了嗎?」
亨德森立刻豎起一個大拇指。
「沒事,我們很好。」
米爾斯笑了笑說道。
「放寬心,你會知道他的神奇之處的。」
三人上了飛機。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習慣或者什麼,米爾斯和亨德森一上飛機就戴上眼罩開始睡覺,林歌是一點困意都沒有。
埃爾帕索在德克薩斯,跟加州隔了個亞利桑那州,飛機大概三個小時左右,落地的時候剛好黃昏。
然後馬上又上了DEA的專車,一輛凱迪拉克的凱雷德,這車和雪佛蘭的薩博班經常出現在電視劇電影裡,沒想到跟現實中差不多。
埃爾帕索是一個高原,毗鄰墨西哥的華雷斯,華雷斯可以說是現在世界上最混亂的城市,甚至沒有之一,犯罪率幾年前就超過巴格達。
這地方的犯罪活動更是高的一批,其中販毒和人口買賣最為猖獗。
很多想要偷渡進入美國的人就是從埃爾帕索進。
美國平原占據了絕大部分面積,在埃爾帕索高速上真是一望無際,黃昏無限美。
車子一路開到邊境上一個DEA的安全屋。
這裡的緝毒警和警察就多了起來,也沒有過分好奇地觀察林歌等人,各忙各的,不過他們說的話不是英語,而是西班牙語。
據人口普查數據,埃爾帕索有超過80%的人都是拉丁裔,就連很多美國這邊的警察,都是拉丁裔。
三人拎著包,跟著一個工作人員來到一間會議室,裡面有十多個人正在開會,工作人員讓林歌三人隨便坐就走了。
開會的內容是關於繳獲和抓捕一個毒梟,以及拯救一個因任務被俘虜的緝毒警。
其實林歌覺得他們好像不太重要,因為他們進來的時候會都開到一半了,沒人在意他們是否了解會議的重點。
但聽到最後,林歌還是明白了,其實就一個重點。
墨西哥那邊的毒販在埃爾帕索有一個毒品中轉站,但是不知道在哪裡,重點就是找出這個地方。
會議結束後,大多數穿著作戰服的人都離開了會議室,只留下了三個人。
其中一個還穿著作戰服,應該是作戰隊長一類的角色,這傢伙給林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為他的左耳不見了。
第二個是一個四五十歲的中年人,穿著灰色的西裝,應該是管理層的角色。
最後一個人,林歌還認識……
居然是當初在警察局裡遇到的那個FBI。
FBI的女探員也認出了林歌,表情稍顯意外,但並沒有說話。
米爾斯上前跟他們交涉,那個缺耳朵的隊長第一個開口。
「怎麼你們只有三個人嗎?」
米爾斯平靜地說道。
「足夠了。」
然後看向中年男人。
「麻煩先把合同簽了,預付款打一下。」
中年男人看向隊長。
隊長說道。
「先打錢可以,但你們必須先答應,作戰的時候,必須聽我的指揮。」
米爾斯還沒有說話,亨德森先開口了。
「不可能,我們自己指揮自己,你們負責把任務目的告訴我們就行。」
米爾斯點了點頭。
「對,我跟我的隊員們配合默契,有我們自己的戰鬥體系,我們不接受指揮,只接受任務。」
隊長皺起了眉頭:「可是任務很有可能會臨時變動!」
「那就臨時告訴我們。」
林歌看了米爾斯一眼,沒想到他的態度會這麼堅決,看來指揮權這個東西相當重要。
隊長和中年男人對視了一眼,最後還是點了頭,中年男人跟米爾斯說道。
「好,你跟我來。」
米爾斯跟著中年人離開。
隊長對著林歌伸出手,友好地說道:「西蒙。」
林歌愣了一下,跟對方握了握手,猶豫了一下說道:「叫我楓葉就行。」
西蒙「噢」了一聲:「不錯的代號。」
然後又跟亨德森握了握手,亨德森直接報了真名。
林歌心想自己是不是要再報一次真名……
接著那個FBI女探員也跟林歌握手,微笑道:「又見面了,林先生。我叫米拉。」
林歌訕訕地說道:「很高興見到你。」
米拉饒有興致地看著林歌的眼睛說道:「我本來想早點找你的,一直沒有機會,沒想到在這碰上了。」
「找我?」林歌疑惑,「做什麼?」
「一些私事。」
「什麼私事?」
然後米拉沉默了……
亨德森有點想笑,這小子真他媽會聊天……
隊長笑了一聲說道。
「帥哥總是吸引美女的哈。」
算是幫米拉解圍了。
林歌當然知道自己這話情商低,他故意的。
媽的,被FBI盯上可不是什麼好事!
他想要激怒這個米拉,讓她攤牌,林歌不喜歡謎語人,長得漂亮也不行。
接下來幾個人開啟了閒聊模式。
西蒙甚至還很樂觀地拿他的耳朵來講故事。
「你們完全不能想像那群毒販有多麼不是人,大概是三年前,或許是兩年半,我不記得了,我們去抓捕一個小毒販頭子,那傢伙磕多了,為了獲取他身上的情報,我們選擇活捉。」
「你們知道的,活捉是最費勁的事情,在爭鬥的過程中,這個神經病咬掉了我的耳朵,並且直接吞了下去,害得我想去醫院接回來都沒辦法。」
西蒙說完,米拉惋惜地說道。
「可憐的傢伙,這群癮君子完全沒有人性的。」
亨德森沒有多大觸動,只是平淡地說道:「幸好他們一般不會開坦克來跟你們對轟。」
林歌聽出來話語中帶著一絲絲嘲諷,也不知道為啥……
但他更好奇另外一個問題。
「那你的聽力不會受到影響嗎?」
西蒙露出一種「終於有人問對了」的表情,說道:「會,而且影響很嚴重,一開始還好,時間越久對聽力影響越大,甚至還會影響你的平衡,你的精神,總之會有各種不適。」
「所以我現在只能依靠這個了。」
西蒙側著腦袋,林歌看到了他耳朵里一個助聽器。
林歌說了一句:「那你還挺敬業的。」
西蒙聳了聳肩,說道。
「不不,我不敬業,我進DEA完全是為了報仇,我的妻子和女兒都是被一個大毒梟殺的,只要那個畜生還活著,我就會追殺他到天涯海角。」
西蒙說完,林歌等人都沉默了。
他的語氣太輕鬆了,好像在罵川普一樣簡單,完全沒有任何悲傷,林歌都怕他下一句突然來一句「我開玩笑的」……
不過這時,米爾斯回來了,三人不約而同地都鬆了口氣。
……
作為認識多年的損友,米爾斯都不想理他,衝著他豎了個國際友好手勢便說道。
「到了就直接出發吧。」
男人攤了攤手:「出發?我坐了十五個小時的飛機,我要吃冰淇淋,杏仁味的!吼,神樹防務,像是腦殘會取的名字。」
「吃我的香腸吧,」米爾斯把車鑰匙扔給凱蒂,「送我們去機場。」
凱蒂已經被氣的夠嗆,露出厭惡的表情說道:「yeah,我就是你們的保姆,滿意了?」
男人看米爾斯來真的,無奈地說道。
「康忙,你來真的啊,我現在真的很累。」
「又不是今天就要行動,你怕什麼,走。」
男人又拎起自己的包,米爾斯已經把林歌的裝備帶過來了,三人把包放在後備箱,林歌坐上了副駕駛,米爾斯和男人坐後面。
男人比米爾斯還話癆,看了林歌一眼說道。
「黃皮膚,很罕見哦,夥計,告訴我米爾斯這傢伙是怎麼騙你入伙的。」
林歌道:「美貌。」
男人頓時笑了。
「謝特,你他媽說話真搞笑,我叫亨德森。」
米爾斯在一旁補了一句。
「直接叫他猴子就行。」
林歌看了一眼車內的後視鏡,心想真是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叫錯的綽號,太他媽形象的。
「額,我叫林歌,綽號……我暫時沒有綽號。」
「什麼?沒有綽號?」
亨德森看上去有點驚訝,看向米爾斯。
米爾斯才反應過來,拍了拍腦袋說道。
「我把這茬給忘了,現在馬上想一個綽號,隨便什麼都行,以後再改也沒關係,反正不能用真名。」
這給林歌整不會了……一時間腦袋空空,不知道該取啥代號。
亨德森道:「隨便說一個唄,綽號這玩意兒,以後別人會幫你取的,到時候你就是不想要那個綽號也不行,別人只會記住那個,是吧,信天翁。」
聽到這話,林歌開始有點好奇信天翁這個綽號怎麼來的了。
這時,開車的凱蒂說道。
「叫楓葉吧,神樹防務,隨便想了個樹的名字,正好,我喜歡楓樹。」
後排兩人第一時間都表示了贊同,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叫的順口就行。
林歌聳了聳肩:「OK,楓葉就楓葉。」
反正林歌也懶得想。
「亨德森叫猴子我能理解,米爾斯的綽號是怎麼來的?」
米爾斯聽到這個問題臉一黑,立馬說道:「這不重要。」
但亨德森顯然不會放棄這個羞辱米爾斯的機會,光速開口道。
「因為信天翁是愛情的象徵,你都不知道,這傢伙以前在戰場上打著槍都能給他女朋友回消息呢!」
林歌恍然大悟:「噢,原來如此。」
他突然想到了在網上看到的段子。
「你看看人家在打仗都能回消息,你為什麼不行?」……
亨德森攬住米爾斯的肩膀問道:「所以你現在跟你的母信天翁築巢了嗎?」
米爾斯面無表情地說道:「沒有,她死了。」
凱蒂「噗」一下笑了出來。
「可憐的傢伙。」
亨德森見狀立馬懂了。
「噢,我懂了,分手快樂。」
去機場花了半個鐘頭,林歌對亨德森的背景有了大概的了解。
這傢伙的履歷和米爾斯差不多,年紀也差不多,30歲,只不過在服役時比米爾斯強。
退役前同樣是在陸軍,不過他在單位叫「特殊作戰部隊」,不是正經的特種部隊,但差不太多,坐了十五個小時飛機是剛從中東地區回來,具體在哪,幹了啥他沒說。
同樣的,亨德森對林歌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包括這次任務。
他用一種上當受騙的表情看著米爾斯:「原來是毒販哼,我說你怎麼能接到在美國護送運黃金的簡單任務呢。」
米爾斯聳了聳肩說道:「運黃金跟運毒品差不多,你知道現在一克LSD致幻劑多少錢嗎?」
「法克魷,碧池。」
凱蒂把三人送到機場後任務結束。
這時,林歌突然想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米爾斯,你知道我沒辦法買機票的對吧?」
米爾斯哼了一聲說道:「如果DEA要我自己買機票,那我們馬上回公司。」
林歌問道:「那我們是要去哪裡?」
「埃爾帕索!」
他剛說完,就有一個穿西裝打領帶的人朝著三人走來,林歌遠遠地就知道這個就是跟他們接頭的人。
怎麼說呢……雖然很多職業都穿西裝,但是上班的和政府上班的,林歌一眼就能看出來,氣質太明顯了。
男人多看了林歌一眼,也沒有多說什麼,跟米爾斯確定完身份之後,就帶著三人進了特殊通道,到了一架小型客機面前。
再次確認了一遍身份後就直接上了飛機,全程都很順暢,順暢地讓林歌都覺得自己是正宗的美國公民……
林歌也是第一次坐這種小型的客機,上飛機就新奇地到處看。
亨德森和米爾斯跟在林歌的後面,亨德森小聲又急切地說道。
「你在跟我開玩笑是嗎?DEA的任務也就算了,你帶一個新鮮的菜鳥是怎麼回事?我是跟你有仇嗎?你想把我害死?」
米爾斯卻異常淡定地說道。
「他是個天才。」
「OK,OK!我知道你要說什麼,他的槍法很準,他的嗅覺很靈敏,是你職業生涯見過最有天賦的人!」
「但你應該清楚,我們這一行從來都不缺什麼狗屁天才,死的最多的就是天才,你腦子出問題了,帶著他執行這種任務!」
米爾斯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攤了攤手說道。
「他不一樣。」
這話說的亨德森更不知道該怎麼接了,無奈地說了一句。
「你上哪找的這個功夫小子?」
「就是,偶遇。」
「我真是服了你了,我現在下飛機還來得及嗎?」
這時,林歌聽到了他們的談話,回頭問道。
「怎麼了嗎?」
亨德森立刻豎起一個大拇指。
「沒事,我們很好。」
米爾斯笑了笑說道。
「放寬心,你會知道他的神奇之處的。」
三人上了飛機。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習慣或者什麼,米爾斯和亨德森一上飛機就戴上眼罩開始睡覺,林歌是一點困意都沒有。
埃爾帕索在德克薩斯,跟加州隔了個亞利桑那州,飛機大概三個小時左右,落地的時候剛好黃昏。
然後馬上又上了DEA的專車,一輛凱迪拉克的凱雷德,這車和雪佛蘭的薩博班經常出現在電視劇電影裡,沒想到跟現實中差不多。
埃爾帕索是一個高原,毗鄰墨西哥的華雷斯,華雷斯可以說是現在世界上最混亂的城市,甚至沒有之一,犯罪率幾年前就超過巴格達。
這地方的犯罪活動更是高的一批,其中販毒和人口買賣最為猖獗。
很多想要偷渡進入美國的人就是從埃爾帕索進。
美國平原占據了絕大部分面積,在埃爾帕索高速上真是一望無際,黃昏無限美。
車子一路開到邊境上一個DEA的安全屋。
這裡的緝毒警和警察就多了起來,也沒有過分好奇地觀察林歌等人,各忙各的,不過他們說的話不是英語,而是西班牙語。
據人口普查數據,埃爾帕索有超過80%的人都是拉丁裔,就連很多美國這邊的警察,都是拉丁裔。
三人拎著包,跟著一個工作人員來到一間會議室,裡面有十多個人正在開會,工作人員讓林歌三人隨便坐就走了。
開會的內容是關於繳獲和抓捕一個毒梟,以及拯救一個因任務被俘虜的緝毒警。
其實林歌覺得他們好像不太重要,因為他們進來的時候會都開到一半了,沒人在意他們是否了解會議的重點。
但聽到最後,林歌還是明白了,其實就一個重點。
墨西哥那邊的毒販在埃爾帕索有一個毒品中轉站,但是不知道在哪裡,重點就是找出這個地方。
會議結束後,大多數穿著作戰服的人都離開了會議室,只留下了三個人。
其中一個還穿著作戰服,應該是作戰隊長一類的角色,這傢伙給林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為他的左耳不見了。
第二個是一個四五十歲的中年人,穿著灰色的西裝,應該是管理層的角色。
最後一個人,林歌還認識……
居然是當初在警察局裡遇到的那個FBI。
FBI的女探員也認出了林歌,表情稍顯意外,但並沒有說話。
米爾斯上前跟他們交涉,那個缺耳朵的隊長第一個開口。
「怎麼你們只有三個人嗎?」
米爾斯平靜地說道。
「足夠了。」
然後看向中年男人。
「麻煩先把合同簽了,預付款打一下。」
中年男人看向隊長。
隊長說道。
「先打錢可以,但你們必須先答應,作戰的時候,必須聽我的指揮。」
米爾斯還沒有說話,亨德森先開口了。
「不可能,我們自己指揮自己,你們負責把任務目的告訴我們就行。」
米爾斯點了點頭。
「對,我跟我的隊員們配合默契,有我們自己的戰鬥體系,我們不接受指揮,只接受任務。」
隊長皺起了眉頭:「可是任務很有可能會臨時變動!」
「那就臨時告訴我們。」
林歌看了米爾斯一眼,沒想到他的態度會這麼堅決,看來指揮權這個東西相當重要。
隊長和中年男人對視了一眼,最後還是點了頭,中年男人跟米爾斯說道。
「好,你跟我來。」
米爾斯跟著中年人離開。
隊長對著林歌伸出手,友好地說道:「西蒙。」
林歌愣了一下,跟對方握了握手,猶豫了一下說道:「叫我楓葉就行。」
西蒙「噢」了一聲:「不錯的代號。」
然後又跟亨德森握了握手,亨德森直接報了真名。
林歌心想自己是不是要再報一次真名……
接著那個FBI女探員也跟林歌握手,微笑道:「又見面了,林先生。我叫米拉。」
林歌訕訕地說道:「很高興見到你。」
米拉饒有興致地看著林歌的眼睛說道:「我本來想早點找你的,一直沒有機會,沒想到在這碰上了。」
「找我?」林歌疑惑,「做什麼?」
「一些私事。」
「什麼私事?」
然後米拉沉默了……
亨德森有點想笑,這小子真他媽會聊天……
隊長笑了一聲說道。
「帥哥總是吸引美女的哈。」
算是幫米拉解圍了。
林歌當然知道自己這話情商低,他故意的。
媽的,被FBI盯上可不是什麼好事!
他想要激怒這個米拉,讓她攤牌,林歌不喜歡謎語人,長得漂亮也不行。
接下來幾個人開啟了閒聊模式。
西蒙甚至還很樂觀地拿他的耳朵來講故事。
「你們完全不能想像那群毒販有多麼不是人,大概是三年前,或許是兩年半,我不記得了,我們去抓捕一個小毒販頭子,那傢伙磕多了,為了獲取他身上的情報,我們選擇活捉。」
「你們知道的,活捉是最費勁的事情,在爭鬥的過程中,這個神經病咬掉了我的耳朵,並且直接吞了下去,害得我想去醫院接回來都沒辦法。」
西蒙說完,米拉惋惜地說道。
「可憐的傢伙,這群癮君子完全沒有人性的。」
亨德森沒有多大觸動,只是平淡地說道:「幸好他們一般不會開坦克來跟你們對轟。」
林歌聽出來話語中帶著一絲絲嘲諷,也不知道為啥……
但他更好奇另外一個問題。
「那你的聽力不會受到影響嗎?」
西蒙露出一種「終於有人問對了」的表情,說道:「會,而且影響很嚴重,一開始還好,時間越久對聽力影響越大,甚至還會影響你的平衡,你的精神,總之會有各種不適。」
「所以我現在只能依靠這個了。」
西蒙側著腦袋,林歌看到了他耳朵里一個助聽器。
林歌說了一句:「那你還挺敬業的。」
西蒙聳了聳肩,說道。
「不不,我不敬業,我進DEA完全是為了報仇,我的妻子和女兒都是被一個大毒梟殺的,只要那個畜生還活著,我就會追殺他到天涯海角。」
西蒙說完,林歌等人都沉默了。
他的語氣太輕鬆了,好像在罵川普一樣簡單,完全沒有任何悲傷,林歌都怕他下一句突然來一句「我開玩笑的」……
不過這時,米爾斯回來了,三人不約而同地都鬆了口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