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9章 織毛衣
丁一一買了各種顏色的毛線。
其實現在大部分人織毛衣,都是選擇單一的毛線顏色。
比如,男人選擇軍綠色、藍色等顏色,而女人們則選擇淺綠色、黃色、紅色來織。
丁一一打算給沈明徵織一件藍白條紋相間的開衫毛衣,再織一件灰色為主,白色、橙色為點綴的套頭毛衣。
而她自己想要一件彩虹色的套頭毛衣,再織兩件開衫,一件是紅色為主、白色、黃色為點綴,另外一件是白色為主、灰色和橙色為點綴,和沈明徵的那件開衫可以織成情侶款。
每天張毛他們訓練結束來丁一一家的時候,發現她都在織毛衣。
丁一一的速度很快,對於各種織法也很嫻熟。
所以三天左右,就能織出來一件成人的毛衣。
其實若是只織普通的單一顏色的毛衣,她可以更快。
沈明徵除了前兩天比較忙之外,之後的時間,他每天都能正常回來做飯、吃飯。
所以家裡的活,完全不需要丁一一做。
她每天有大量的時間來織毛衣。
一個星期內,她和沈明徵就穿上了新毛衣。
十月的天氣,穿著毛衣剛好。
丁一一先織出來的兩件,都是套頭的。
沈明徵剛開始還捨不得穿,就放在柜子里,然後每天回家後,打開柜子看一眼。
這可是他媳婦一針一線親手織出來的,比外面買的還好看。
他很高興,也很感動。
這天,又是不例外。
沈明徵回來後,先去柜子里看了眼丁一一給他織的毛衣,然後才打算去做飯。
張毛幾人跟著他一起回來的,今天又做好了兩個柜子,他們負責安裝上。
這會兒天氣不冷,丁一一便坐在院子裡織毛衣,見沈明徵出來,挑了挑眉:「沈大旅長,你的毛衣還在嗎?」
沈明徵點了點頭:「在。」
「要不你每天帶去訓練場吧,不然哪天回來毛衣不見了怎麼辦?」
沈明徵知道丁一一在調侃她,笑了笑:「帶出去我怕弄髒。」
丁一一翻了個白眼:「給你織了你又不穿,你要是不想穿,我就給皮志勝穿了,然後現在我手裡織的這件,給葛三蛋穿,張毛和韓勝利都有人惦記,天氣剛冷,他們就收到了厚衣服,包括毛衣,但葛三蛋和皮志勝還穿著以前的毛衣,毛線都洗的起球了,而且穿了好幾年,也不暖和了,剛好這兩件給他們吧。」
「不行,誰也不許給。」沈明徵難得的霸道。
在丁一一面前,他已經習慣了溫柔。
此刻,他像個護著自己心愛玩具的小孩子一樣:「這兩件毛衣是我的,我明天就穿上,不對,我現在就穿上。」
他怕丁一一真的將給他織的毛衣送人,立刻回到屋裡,把毛衣穿上,然後走出來。
韓勝利幾人下意識抬頭看過去,然後都驚呆了。
這毛衣,也太好看了吧。
旅長穿著這件毛衣,好像變了個人一樣。
灰色為主基調,顯得很高檔,毛衣前面有橙色和白色組成的不規則圖案,給這件衣服增加了幾分時尚感。
和這個年代純色的毛衣完全不一樣。
韓勝利想到自己收到的那件純藍色毛衣,咽了咽口水:「姐,這毛衣也太好看了吧?」
「比玉瓊織的好看?」
韓勝利下意識點點頭。
「行,明天我就寫信告訴玉瓊。」
「別。」韓勝利的求生欲立刻回籠:「姐,求你了,別和玉瓊說,再說了,雖然玉瓊織的不是最好看的,但卻是我最喜歡的,我覺得穿上玉瓊給我織的毛衣後,我都感覺不到冷了,冬天不穿棉襖,只穿毛衣,應該都夠了。」
丁一一掃了他一眼:「你倒是反應快,不過晚了。」
張毛嘿嘿笑著:「幸好我什麼都沒說。」
葛三蛋跟著來了一句:「姐,你手上織的這件,還給我嗎?」
不等丁一一說話,沈明徵冷著臉開口:「她敢給,你敢要嗎?」
葛三蛋只覺得從脖子處嗖嗖鑽冷風,他趕緊搖頭:「我不要。」
他不敢,是真的不敢。
旅長把這件事毛衣看的比小黃魚都貴重,他哪裡敢要?
他怕有命要、沒命穿!
皮志勝幸災樂禍的開口:「幸好我有自知之明。」
大家說說笑笑,都很開心。
周圍的鄰居經常能聽到丁一一家的院子裡有說有笑的,很好奇他們都說了什麼。
有時候還有人刻意站在院子裡面看他們做什麼、聽他們說什麼。
丁一一幾人倒是無所謂,光明正大的任由他們看。
家屬院的人們沒想到的是,沈明徵的這幾個警衛員,和他們夫妻的關係好像很熟絡。
看起來不像上下級,反而有種一家人的感覺。
每次沈明徵和幾個警衛員回來的時間,都是訓練結束後,所以不只他們回來了,其他軍人也回到了家屬院。
大家看到沈明徵與幾個警衛員之間的相處,都有些意外。
因為白天訓練的時候,沈明徵對幾個警衛員和對其他士兵並沒有任何不同。
甚至對那幾個警衛員的要求更高,也更嚴厲。
他們本以為沈明徵就是一個嚴肅、刻板、又冷漠的人,沒想到訓練結束回到家的他,卻像是換了個人一樣。
雖然對那幾個警衛員依舊沒什麼笑容,但每次看到他媳婦和那幾個警衛員說笑,他的嘴角就會揚起。
所以家屬院的軍人們,好像又沒有那麼害怕他了。
大家除了羨慕丁一一家有人幫忙幹活外,還羨慕她家吃的好。
當然了,羨慕她傢伙食好的都是一些外地來隨軍的軍屬,京市本地人幾乎沒有羨慕的,因為他們也吃的很好。
現在是秋天,能買到青菜,也可以和附近的老鄉換,條件好的家庭也能經常吃肉,所以丁一一傢伙食好並不是個例。
其實現在大部分人織毛衣,都是選擇單一的毛線顏色。
比如,男人選擇軍綠色、藍色等顏色,而女人們則選擇淺綠色、黃色、紅色來織。
丁一一打算給沈明徵織一件藍白條紋相間的開衫毛衣,再織一件灰色為主,白色、橙色為點綴的套頭毛衣。
而她自己想要一件彩虹色的套頭毛衣,再織兩件開衫,一件是紅色為主、白色、黃色為點綴,另外一件是白色為主、灰色和橙色為點綴,和沈明徵的那件開衫可以織成情侶款。
每天張毛他們訓練結束來丁一一家的時候,發現她都在織毛衣。
丁一一的速度很快,對於各種織法也很嫻熟。
所以三天左右,就能織出來一件成人的毛衣。
其實若是只織普通的單一顏色的毛衣,她可以更快。
沈明徵除了前兩天比較忙之外,之後的時間,他每天都能正常回來做飯、吃飯。
所以家裡的活,完全不需要丁一一做。
她每天有大量的時間來織毛衣。
一個星期內,她和沈明徵就穿上了新毛衣。
十月的天氣,穿著毛衣剛好。
丁一一先織出來的兩件,都是套頭的。
沈明徵剛開始還捨不得穿,就放在柜子里,然後每天回家後,打開柜子看一眼。
這可是他媳婦一針一線親手織出來的,比外面買的還好看。
他很高興,也很感動。
這天,又是不例外。
沈明徵回來後,先去柜子里看了眼丁一一給他織的毛衣,然後才打算去做飯。
張毛幾人跟著他一起回來的,今天又做好了兩個柜子,他們負責安裝上。
這會兒天氣不冷,丁一一便坐在院子裡織毛衣,見沈明徵出來,挑了挑眉:「沈大旅長,你的毛衣還在嗎?」
沈明徵點了點頭:「在。」
「要不你每天帶去訓練場吧,不然哪天回來毛衣不見了怎麼辦?」
沈明徵知道丁一一在調侃她,笑了笑:「帶出去我怕弄髒。」
丁一一翻了個白眼:「給你織了你又不穿,你要是不想穿,我就給皮志勝穿了,然後現在我手裡織的這件,給葛三蛋穿,張毛和韓勝利都有人惦記,天氣剛冷,他們就收到了厚衣服,包括毛衣,但葛三蛋和皮志勝還穿著以前的毛衣,毛線都洗的起球了,而且穿了好幾年,也不暖和了,剛好這兩件給他們吧。」
「不行,誰也不許給。」沈明徵難得的霸道。
在丁一一面前,他已經習慣了溫柔。
此刻,他像個護著自己心愛玩具的小孩子一樣:「這兩件毛衣是我的,我明天就穿上,不對,我現在就穿上。」
他怕丁一一真的將給他織的毛衣送人,立刻回到屋裡,把毛衣穿上,然後走出來。
韓勝利幾人下意識抬頭看過去,然後都驚呆了。
這毛衣,也太好看了吧。
旅長穿著這件毛衣,好像變了個人一樣。
灰色為主基調,顯得很高檔,毛衣前面有橙色和白色組成的不規則圖案,給這件衣服增加了幾分時尚感。
和這個年代純色的毛衣完全不一樣。
韓勝利想到自己收到的那件純藍色毛衣,咽了咽口水:「姐,這毛衣也太好看了吧?」
「比玉瓊織的好看?」
韓勝利下意識點點頭。
「行,明天我就寫信告訴玉瓊。」
「別。」韓勝利的求生欲立刻回籠:「姐,求你了,別和玉瓊說,再說了,雖然玉瓊織的不是最好看的,但卻是我最喜歡的,我覺得穿上玉瓊給我織的毛衣後,我都感覺不到冷了,冬天不穿棉襖,只穿毛衣,應該都夠了。」
丁一一掃了他一眼:「你倒是反應快,不過晚了。」
張毛嘿嘿笑著:「幸好我什麼都沒說。」
葛三蛋跟著來了一句:「姐,你手上織的這件,還給我嗎?」
不等丁一一說話,沈明徵冷著臉開口:「她敢給,你敢要嗎?」
葛三蛋只覺得從脖子處嗖嗖鑽冷風,他趕緊搖頭:「我不要。」
他不敢,是真的不敢。
旅長把這件事毛衣看的比小黃魚都貴重,他哪裡敢要?
他怕有命要、沒命穿!
皮志勝幸災樂禍的開口:「幸好我有自知之明。」
大家說說笑笑,都很開心。
周圍的鄰居經常能聽到丁一一家的院子裡有說有笑的,很好奇他們都說了什麼。
有時候還有人刻意站在院子裡面看他們做什麼、聽他們說什麼。
丁一一幾人倒是無所謂,光明正大的任由他們看。
家屬院的人們沒想到的是,沈明徵的這幾個警衛員,和他們夫妻的關係好像很熟絡。
看起來不像上下級,反而有種一家人的感覺。
每次沈明徵和幾個警衛員回來的時間,都是訓練結束後,所以不只他們回來了,其他軍人也回到了家屬院。
大家看到沈明徵與幾個警衛員之間的相處,都有些意外。
因為白天訓練的時候,沈明徵對幾個警衛員和對其他士兵並沒有任何不同。
甚至對那幾個警衛員的要求更高,也更嚴厲。
他們本以為沈明徵就是一個嚴肅、刻板、又冷漠的人,沒想到訓練結束回到家的他,卻像是換了個人一樣。
雖然對那幾個警衛員依舊沒什麼笑容,但每次看到他媳婦和那幾個警衛員說笑,他的嘴角就會揚起。
所以家屬院的軍人們,好像又沒有那麼害怕他了。
大家除了羨慕丁一一家有人幫忙幹活外,還羨慕她家吃的好。
當然了,羨慕她傢伙食好的都是一些外地來隨軍的軍屬,京市本地人幾乎沒有羨慕的,因為他們也吃的很好。
現在是秋天,能買到青菜,也可以和附近的老鄉換,條件好的家庭也能經常吃肉,所以丁一一傢伙食好並不是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