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醜惡嘴臉
你當著人家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的面,說這種話?
你這是嫌自己死得不夠快是吧?
陳清泉坐在審判席上,面無表情。
但他心裡,已經快笑出聲了。
擱這兒扯什麼管轄權?
玩什麼主權牌?
但凡你多讀兩本法律書,都說不出這麼蠢的話來。
根據華國刑法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的原則,只要被害人是華國公民。
或者犯罪行為危害了華國國家或公民的利益,我華國司法機關就有權管轄!
更何況,這次行動是多國聯合執法,有完備的國際司法合作協議!
祁同偉更是差點沒繃住。
他看著在被告席上瘋狂叫囂的桑坎,眼神里充滿了憐憫。
「繼續,繼續你的表演。」
「嗓門再大點,情緒再激動點。」
「正好讓全世界都看看,你們這幫殺人犯,到底是一副什麼樣的醜惡嘴臉。」
桑坎的咆哮還在法庭上空迴蕩。
那名暹羅律師已經徹底放棄了治療,他癱坐在椅子上。
雙目無神,嘴裡用泰語小聲地念叨著什麼。
翻譯湊近了聽,才勉強聽清。
「完了……」
祁同偉和陳清泉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一抹壓抑不住的笑意。
求錘得錘,說的就是這種人吧?
不等陳清泉開口,公訴席上,一名年輕的檢察官站了起來。
他扶了扶眼鏡,甚至都沒有看桑坎一眼,而是直接面向審判席和旁聽席。
「審判長,針對被告人剛才提出的所謂『管轄權異議』,我方認為,這純屬無稽之談。」
他的聲音清晰、冷靜,與桑坎的狂暴形成了鮮明對比。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條規定,凡在我國領域外,危害我國國家或者公民利益,按本法規定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可以適用本法。」
「本案十三名被害人,均為我國公民。」
「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我國公民的生命權和財產權,我國司法機關對此案擁有無可爭議的保護管轄權!」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記者席。
「其次,根據國際公約以及我國與相關國家簽訂的司法協助條約,對於跨國犯罪,相關國家有權進行聯合打擊和分別審判。」
「本次行動,正是在多國合作框架下進行的聯合執法行動,所有程序完全合法!」
檢察官的話擲地有聲,每一個字都像一把精準的手術刀,剖開了桑坎那可笑的「主權」外衣。
說完,他微微側身,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為了進一步澄清事實,我方申請,傳喚證人,瓦邦國防部發言人,當庭作證。」
陳清泉點頭:「同意。」
很快,一名身穿瓦邦軍服、皮膚黝黑的中年男子,從旁聽席的第一排站起,走上了證人席。
他對著法徽敬了個軍禮,隨即坐下,通過翻譯,聲音洪亮地說道:
「我代表瓦邦聯合軍,向法庭證實。」
「盤踞在湄公河一帶的桑坎匪幫,長期從事販毒、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是我們瓦邦的心腹大患!」
「此次華國警方主導的聯合行動,我們瓦邦軍方全力配合,目的就是為了徹底剷除這顆毒瘤!」
「對於華國在此案中行使司法管轄權,我們表示完全尊重和支持!」
他話鋒一轉,眼神變得凌厲起來,死死盯著被告席上的桑坎。
「我還要在這裡補充一點。」
「等華國的審判結束之後,我們瓦邦,還將對桑坎及其團伙,就其在我國境內犯下的累累罪行,另行提起公訴和審判!」
瓦邦代表的這番話,徹底引爆了全場。
記者們的閃光燈亮得晃眼。
這波操作,簡直是官方背刺,最為致命!
桑坎所謂的「主權」,他最後的救命稻草,被他想要「保護」他的「國家」親手撕了個粉碎。
他不僅是華國的罪人,在瓦邦那裡,同樣是等著被清算的頭號通緝犯!
「不!不!你們在撒謊!」
桑坎徹底瘋了,他像一頭被困在籠子裡的野獸,瘋狂地搖晃著被告席的欄杆。
他通紅的眼睛死死地瞪著第一排的祁同偉。
「是你!都是你搞的鬼!」
「祁同偉!」
他嘶吼著。
「你在路上折磨我!你用私刑!」
他試圖做最後的掙扎,把水攪渾,指控祁同偉刑訊逼供。
然而,祁同偉連眼皮都懶得抬一下。
他只是端起面前的茶杯,輕輕吹了吹熱氣,然後慢條斯理地喝了一口。
那眼神,冷漠、平靜,帶著一種俯視螻蟻般的漠然。
仿佛在說:你,也配?
桑坎被那個眼神刺得渾身一抖,後面的話全都堵在了喉嚨里。
一股寒意從腳底板直衝天靈蓋。
他這才意識到,自己面對的,究竟是一個何等恐怖的存在。
從頭到尾,對方根本就沒把他放在眼裡。
他所有的咆哮,所有的表演,在對方看來,不過是一場滑稽的猴戲。
陪審席和旁聽席上,傳來一陣壓抑不住的鬨笑聲。
太可笑了。
事到如今,居然還想攀咬公安廳長?
你當大家都是傻子嗎?
「咚!」
陳清泉的法槌重重敲響。
「肅靜!」
他威嚴的目光掃過全場,法庭瞬間安靜下來。
他看向被告席,聲音不帶一絲感情。
「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結束。」
「現在,本庭將進行當庭宣判。」
他拿起面前早已準備好的判決書,開始宣讀。
「經本庭審理查明,被告人桑坎、翁莎……等十人,犯故意殺人罪、綁架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搶劫罪……」
一連串的罪名,從陳清泉的口中念出。
每念一個,被告席上那些人的臉色就更白一分。
最後,陳清泉合上判決書,目光如電,直視桑坎。
「綜上所述,被告人桑坎……等十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手段極其殘忍,依法應予嚴懲。」
「本庭判決如下!」
「被告人桑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翁莎……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
……
一連十個死刑。
當最後一個「執行」的音節落下,整個法庭落針可聞。
那名暹羅律師,兩眼一翻,直接暈了過去。
桑坎等人,則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骨頭,一個個癱軟在地,面如死灰。
「同時,判令上述十名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即十三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捌佰萬元。」
判決宣讀完畢。
正義,雖遲但到。
消息傳出,舉國沸騰。
你這是嫌自己死得不夠快是吧?
陳清泉坐在審判席上,面無表情。
但他心裡,已經快笑出聲了。
擱這兒扯什麼管轄權?
玩什麼主權牌?
但凡你多讀兩本法律書,都說不出這麼蠢的話來。
根據華國刑法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的原則,只要被害人是華國公民。
或者犯罪行為危害了華國國家或公民的利益,我華國司法機關就有權管轄!
更何況,這次行動是多國聯合執法,有完備的國際司法合作協議!
祁同偉更是差點沒繃住。
他看著在被告席上瘋狂叫囂的桑坎,眼神里充滿了憐憫。
「繼續,繼續你的表演。」
「嗓門再大點,情緒再激動點。」
「正好讓全世界都看看,你們這幫殺人犯,到底是一副什麼樣的醜惡嘴臉。」
桑坎的咆哮還在法庭上空迴蕩。
那名暹羅律師已經徹底放棄了治療,他癱坐在椅子上。
雙目無神,嘴裡用泰語小聲地念叨著什麼。
翻譯湊近了聽,才勉強聽清。
「完了……」
祁同偉和陳清泉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一抹壓抑不住的笑意。
求錘得錘,說的就是這種人吧?
不等陳清泉開口,公訴席上,一名年輕的檢察官站了起來。
他扶了扶眼鏡,甚至都沒有看桑坎一眼,而是直接面向審判席和旁聽席。
「審判長,針對被告人剛才提出的所謂『管轄權異議』,我方認為,這純屬無稽之談。」
他的聲音清晰、冷靜,與桑坎的狂暴形成了鮮明對比。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條規定,凡在我國領域外,危害我國國家或者公民利益,按本法規定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可以適用本法。」
「本案十三名被害人,均為我國公民。」
「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我國公民的生命權和財產權,我國司法機關對此案擁有無可爭議的保護管轄權!」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記者席。
「其次,根據國際公約以及我國與相關國家簽訂的司法協助條約,對於跨國犯罪,相關國家有權進行聯合打擊和分別審判。」
「本次行動,正是在多國合作框架下進行的聯合執法行動,所有程序完全合法!」
檢察官的話擲地有聲,每一個字都像一把精準的手術刀,剖開了桑坎那可笑的「主權」外衣。
說完,他微微側身,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為了進一步澄清事實,我方申請,傳喚證人,瓦邦國防部發言人,當庭作證。」
陳清泉點頭:「同意。」
很快,一名身穿瓦邦軍服、皮膚黝黑的中年男子,從旁聽席的第一排站起,走上了證人席。
他對著法徽敬了個軍禮,隨即坐下,通過翻譯,聲音洪亮地說道:
「我代表瓦邦聯合軍,向法庭證實。」
「盤踞在湄公河一帶的桑坎匪幫,長期從事販毒、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是我們瓦邦的心腹大患!」
「此次華國警方主導的聯合行動,我們瓦邦軍方全力配合,目的就是為了徹底剷除這顆毒瘤!」
「對於華國在此案中行使司法管轄權,我們表示完全尊重和支持!」
他話鋒一轉,眼神變得凌厲起來,死死盯著被告席上的桑坎。
「我還要在這裡補充一點。」
「等華國的審判結束之後,我們瓦邦,還將對桑坎及其團伙,就其在我國境內犯下的累累罪行,另行提起公訴和審判!」
瓦邦代表的這番話,徹底引爆了全場。
記者們的閃光燈亮得晃眼。
這波操作,簡直是官方背刺,最為致命!
桑坎所謂的「主權」,他最後的救命稻草,被他想要「保護」他的「國家」親手撕了個粉碎。
他不僅是華國的罪人,在瓦邦那裡,同樣是等著被清算的頭號通緝犯!
「不!不!你們在撒謊!」
桑坎徹底瘋了,他像一頭被困在籠子裡的野獸,瘋狂地搖晃著被告席的欄杆。
他通紅的眼睛死死地瞪著第一排的祁同偉。
「是你!都是你搞的鬼!」
「祁同偉!」
他嘶吼著。
「你在路上折磨我!你用私刑!」
他試圖做最後的掙扎,把水攪渾,指控祁同偉刑訊逼供。
然而,祁同偉連眼皮都懶得抬一下。
他只是端起面前的茶杯,輕輕吹了吹熱氣,然後慢條斯理地喝了一口。
那眼神,冷漠、平靜,帶著一種俯視螻蟻般的漠然。
仿佛在說:你,也配?
桑坎被那個眼神刺得渾身一抖,後面的話全都堵在了喉嚨里。
一股寒意從腳底板直衝天靈蓋。
他這才意識到,自己面對的,究竟是一個何等恐怖的存在。
從頭到尾,對方根本就沒把他放在眼裡。
他所有的咆哮,所有的表演,在對方看來,不過是一場滑稽的猴戲。
陪審席和旁聽席上,傳來一陣壓抑不住的鬨笑聲。
太可笑了。
事到如今,居然還想攀咬公安廳長?
你當大家都是傻子嗎?
「咚!」
陳清泉的法槌重重敲響。
「肅靜!」
他威嚴的目光掃過全場,法庭瞬間安靜下來。
他看向被告席,聲音不帶一絲感情。
「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結束。」
「現在,本庭將進行當庭宣判。」
他拿起面前早已準備好的判決書,開始宣讀。
「經本庭審理查明,被告人桑坎、翁莎……等十人,犯故意殺人罪、綁架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搶劫罪……」
一連串的罪名,從陳清泉的口中念出。
每念一個,被告席上那些人的臉色就更白一分。
最後,陳清泉合上判決書,目光如電,直視桑坎。
「綜上所述,被告人桑坎……等十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手段極其殘忍,依法應予嚴懲。」
「本庭判決如下!」
「被告人桑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翁莎……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
……
一連十個死刑。
當最後一個「執行」的音節落下,整個法庭落針可聞。
那名暹羅律師,兩眼一翻,直接暈了過去。
桑坎等人,則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骨頭,一個個癱軟在地,面如死灰。
「同時,判令上述十名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即十三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捌佰萬元。」
判決宣讀完畢。
正義,雖遲但到。
消息傳出,舉國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