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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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牢。

  劉縣官帶著梁明,連夜審訊陸氏、楊志夫人林氏、楊小牛三人。

  三個人,逐一審訊。

  最先審問的,便是楊小牛。

  楊小牛不過是個十三歲的年輕小孩子,被打了幾鞭子,便全都說了。

  「父親嗜酒也就算了,最近還染上了賭癮。」

  「阿娘和父親沒少吵架,父親喝酸酒的時候,還會將阿娘打一頓。」

  「我護著阿娘,父親卻連我一起打。」

  「後來,我陪阿娘去看傷,經過一處小巷時,有個貴夫人叫住了阿娘。」

  「我認得那個貴夫人,她是連二夫人。」

  「我不知道連二夫人為什麼會認識阿娘,只知道她們在角落裡說了幾句話。」

  「之後阿娘的神色就怪怪的,沒有急著回家,而是帶我去碼頭揀了些別人不要的海螺回來。」

  「海螺揀了一大盆,先在木盆里養著。」

  「當天晚上,阿娘就把它們的螺肉取了出來,螺殼直接和貝殼扔進石磨里磨成了粉,然後和豬糠一起拌了,餵給豬吃了。」

  「第二天,阿娘主動給父親買了酒,還給父親錢,讓父親去買紅膏蟹。」

  「等父親回來後,阿娘已經炒好那一盤螺肉,讓父親先吃。」

  「父親很高興,一整盤螺肉都吃光了。」

  「之後,父親便去煮紅膏蟹,父親的廚藝很不錯,我聞著紅膏蟹很香,想嘗一口。」

  「結果父親卻大發脾氣,罵我是廢物,長這麼大,還要他養著。」

  「最後,父親還踹了我,我痛的大叫。」

  「鄰居們都驚動了,他們過來勸阻父親,讓父親不要總是打我和阿娘。」

  「父親之後沒理鄰居,他自己將那一盤紅膏蟹都吃了。」

  「沒過多長時間,父親開始口吐白沫,緊接著就斷氣死了。」

  「阿娘嚇得大叫,說父親是吃了紅膏蟹,被毒死了!」

  「連二夫人那晚送了一包銀子過來,我問了阿娘,阿娘說是給父親的帛金。」

  「讓我別聲張,所以我一直沒往外說。」

  劉縣官和梁明對視一眼,心中有了幾分猜測。

  接著審問林氏的時候,她起初還嘴硬不肯承認。

  可當劉縣官說出楊小牛已招供,她的臉色瞬間變得煞白。

  最後,林氏低著頭,聲音沙啞,「連二夫人說只要我幫她做件事,就給我一大筆銀子,夠我和小牛過上好日子。」

  「楊志他就不是人,他把家裡的銀錢全揮霍一空,還欠了賭債!」

  「他根本沒考慮過我們母子的死活,欠那麼多銀錢,誰家姑娘願意嫁給小牛啊?」

  林氏顫抖著聲音說道,「連二夫人告訴我,去碼頭揀紅紋螺,取出螺肉,炒給楊志吃。」

  「楊志吃了,就會毒發身亡。」

  「她還告訴我,可以禍水東引,把楊志的死,賴到連氏商行頭上。」

  「買紅膏蟹的錢,也是連二夫人給我的。」

  「後面的話,也是她教我怎麼說,怎麼應對官府的審問右。」

  「只要我將紅紋螺的螺殼毀屍滅跡,誰也懷疑不到我的頭上。」

  「還說,事成之後,她會給我一千兩銀子。」

  「是我,是我毒殺了楊志!」

  「大人,您放了小牛吧,他不知道紅紋螺有毒啊!」

  「大人……」

  林氏悔不當初,悲傷痛哭。

  劉縣官把林氏和劉小牛的證詞一一記錄在案,還讓他們母子按上手印。

  最後才審問陸氏。

  陸氏冷著一張臉,「劉大人,我什麼都不知道。」

  劉縣官問道,「楊志死後,你為什么半夜給他們送銀子?」

  陸氏一本正經的辯解道,「劉大人,我與楊志曾經訂過親,退親之後就再無往來。」

  「只是聽說楊志死了,我又怕被人誤會,所以才會半夜去給楊志家裡送帛金。」


  「大人,我給死人家屬送帛金不犯法吧。」

  劉縣官皺了皺眉,「送帛金,當然不犯法。」

  「但是,用一千兩賄賂陸忤作,讓他在楊志屍體上證詞作假一事,你怎麼說?」

  陸氏怔在當場,一雙眼睛滿是陰鷙。

  心亂如麻,絞盡腦汁盤算著下一步該如何應對。

  陸忤作居然招了?

  該死的!

  還真是打她一個措手不及!

  這起命案,怎麼會破得這麼快?

  劉縣官盯著陸氏,「回答不出來,那便留牢里,慢慢想。」

  說完,劉縣官帶著梁明出了縣牢。

  一出縣牢,劉縣官吩咐道,「梁明,天亮後,你帶人去一趟碼頭。」

  「找找新的人證,問問有沒有人,見過林氏去碼頭專門撿螺。」

  「另外,再去陸氏一族查問一下,是誰給連二夫人牽針引線,介紹她與陸忤任認識的。」

  「只要找到這些人證,這起命案就可以結案了。」

  梁明點頭,「是,大人,我這就安排兄弟們辦事。」

  ……

  翌日,卯時正(早上5點)。

  梁明帶了十個捕快出城,他親自帶人去碼頭找新的證人。

  郭虎帶十人去陸氏一族,找那個給陸氏牽線認識陸忤任的人。

  巳時四刻(早上10點)。

  梁明帶回三個新人證,郭虎帶了兩個新人證。

  收隊回了衙門,人證在問話過後,確認自己的證詞無誤,蓋上手印認可。

  新的人證已經齊全,新的證物,是從楊志胃裡取出來的整顆紅紋螺肉。

  劉縣官先派人去通知北軟軟,未時四刻來縣衙聽審。

  他答應過嘉元縣主,今天就會把這案子查個水落石出。

  現在,真兇已經出現了。

  毒殺楊志的人,是楊志夫人林氏。

  她還把毒殺罪名,嫁禍給連氏商行的連炎晨。

  陸氏不僅教唆林氏殺人,收買忤作,欺上瞞下,擾亂律法公正,罪大惡極。

  未時四刻(下午2點)。

  連家縣衙門打開,登聞鼓敲的震天響。

  咚!

  咚!

  咚!咚!

  咚!

  咚!

  咚!咚!咚!

  衙門外,十個捕快,穿著統一的服飾,右手拿著殺威棒,一臉肅殺之色。

  百姓聽到鼓聲,八卦之心瞬間燃起。

  等到百姓都聚集在門口的時候,梁明走了出來。

  他腰間佩刀,右手抓著刀柄,左手叉腰,一臉嚴肅地站在台階上。

  梁明朗聲說道,「諸位,今天大人升堂,公開審理楊志被毒殺一案。」

  「大家可圍觀聽審,不可喧譁鬧事!」

  「違者,杖責十棍!」

  一輛馬車緩緩抵達縣衙大門,北軟軟從馬車下來,一雙杏眼,掠過圍觀百姓。

  北軟軟一身白色的交領廣雲袖,配上黑色祥雲馬面長裙。

  長長的青絲,梳成蠍子辮,只在發尾綁了一朵小白花,以此示人,她還在孝期內。

  在丫鬟荔枝的陪同下,北軟軟邁著輕盈的步伐走上台階,「梁捕頭。」

  梁明側讓身體,「嘉元縣主,裡面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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