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新的調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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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舷窗外,一片漆黑。

  機艙里引擎聲低沉地嗡鳴著。

  沈庭思索著最新的幾個疑點,並尋找對應的調查思路。

  「Eric的含義,依然是現在最大的疑點……」

  他聲音很低,幾乎被引擎聲吞沒。

  「既然兩代炸彈狂人的高概率區,都在坦斯鎮附近……

  那不管Eric代表的是人名還是別的,坦斯鎮,很可能有線索。」

  「讓米娜那邊,聯繫坦斯鎮警方,查一下Eric相關的信息,或許會有收穫。」

  他在筆記本備忘錄上寫下這條,字跡有一些潦草。

  「至於兩次作案空白期的原因……」

  第二次空白期之後,第二代炸彈狂人接班了。

  這意味著什麼?

  「第一代炸彈狂人可能死了,也可能出了什麼變故?

  那第二次空白期的開始時間,或許可以作為第一代炸彈狂人的死亡時間?

  不過,炸彈狂人正常作案時,兩次案件的間隔,短了三五個月。

  長的話八九個月,時間跨度太大了。

  而且炸彈狂人,也不一定就是死亡了……」

  可能性太多,自然不好斷然下結論。

  「為了不造成誤導,只當做一個可能性,結合其它線索試著查一查,就可以了……」

  沈庭低聲自語:「總之,第二次作案空白期後,第一代炸彈狂人沒法再作案了。

  這個基本可以確定!」

  那第一段空白期呢?

  「之前群成員推測的,入獄這個思路,調查結果不太理想。」

  「那秦明所說的那個方向,可能性倒是提高了不少……」

  「結婚生子嗎……」

  從刑事科學上來說,一個人突然停止犯罪,如果不是人身自由受限,那往往是因為生活中出現了需要他「正常」存在的理由。

  成家有孩子,的確是概率比較高的原因之一。

  「這個疑點,怎麼查比較好?」

  如果97年結婚停止作案是對的,那02年重新開始,是為什麼?

  「離婚了?」

  沈庭感覺這個推測有可能。

  婚姻破裂,家庭紐帶斷了,那個讓嫌犯保持「正常」的理由消失了。

  嫌犯就順理成章,重新開始作案。

  「而且這種連環爆炸案的嫌犯,心理都不太正常。

  最輕都是有性格缺陷。

  經營不好婚姻,導致離婚,再正常不過。」

  「可以查一下這個時間段內,結婚又離婚的人?」

  「97年前後結婚,02年前後離婚。

  調查範圍,也可以鎖定在坦斯鎮。」

  「這個思路,我提供資料,群成員就可以完成篩查。」

  「至於最後的疑點,特里島的特殊之處……」

  沈庭之前已經聯繫過米娜,讓她找當地警方協助調查。

  但到現在還沒回音。

  或許還需要時間吧!

  「特里島、坦斯鎮兩條線索,都要當地警方協助啊!」

  當案件,發展到需要實地現場調查的時候,通常意味著案子到了比較深入的階段。

  離真相越近,調查的就越細節,調查的難度也越大。

  調查到理想結果的可能性,自然就越小。

  ……

  在坦斯鎮查eric;

  查第一段空白期結婚離婚的人;

  查特里島的特殊……

  沈庭稍作總結,進入破案群,和群成員討論後,確認沒有遺漏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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