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父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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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案群內!

  此刻!

  看到Kiko的詢問,沈庭無奈留言:

  「還沒呢!

  犯罪地理剖繪,我都還沒開始進行呢!

  我這不是想著,完成更重要的文本分析之後再說嗎?」

  「關於『Eric』或者案件的其他方面,大家還有要補充的其他想法,或者線索嗎?

  如果沒有的話,我就開始犯罪地理剖繪了!」

  秦明的留言,很快出現在屏幕上:「我倒是有一點想法。

  不過這個想法的根據,不是『Eric』這個點。

  而是根據群主你通過文本分析,得出的第一個結論。

  也就是以2016年八月為界,炸彈狂人確實可以分為前後兩個。

  關鍵是時間這個點——

  早期的炸彈狂人,出生於上世紀中葉。

  而後期的,更可能是出生於本世紀初的年輕人。」

  他稍稍停頓,似乎在組織語言,然後繼續留言:

  「而根據我們之前的討論,炸彈狂人第一段作案空白期,恰好就在1997年到2002年之間。

  也是本世紀初!

  剛好與第二代炸彈狂人大致的出生時間,高度重合。

  我覺得,這不像是單純的巧合。」

  唐仁 幾乎是立刻就留言:

  「我去!

  好像還真是啦~~」

  「那豈不是說,兩代炸彈狂人可能是父子關係啦~~

  老的那個炸彈狂人,第一次空白期其實是回家生孩子帶娃去啦?」

  沈翊:「可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第一代炸彈狂人在97年到02年間的空白期,原因就應該是結婚生子、撫養幼兒?

  而不是我們之前推測的『因犯罪入獄』,導致無法作案?

  那之前的推測豈不是全都被推翻了?」

  吉良吉影:「別的不好說。

  但在結婚、特別是孩子出生後,作案活動顯著減少甚至完全停止,導致連環案件出現空白期,這種情況,在歷史中,倒是並不少見。

  通常認為,穩定的家庭關係、新的情感寄託,尤其是對後代的責任感。

  的確可能暫時壓制或轉移連環殺手的犯罪衝動。

  當然,這種『平靜』往往是暫時的。

  一旦婚姻破裂、配偶死亡,或者孩子長大離家,那份被壓抑的衝動很可能再次爆發,甚至變本加厲。

  這是符合邏輯,且已經多次發生過的。」

  秦明關於兩代炸彈狂人是父子關係的推測,讓沈庭也有些意外。

  關鍵在於,如果這個推測成立,那麼之前「第一段空白期是因為入獄」的假設,根基就動搖了。

  與之緊密相關,且正在進行的,「篩選1997-2002年間入獄人員」這項工作,就可能失去依據,變成徹底的無用功。

  沈庭儘量讓自己冷靜下來。

  刑偵工作中,任何新穎的猜想都值得被關注,但在有確鑿證據支撐前,不宜輕易推翻原有框架。

  他整理了一下思路,在群里留言道:

  「秦明提出的,兩代炸彈狂人『父子關係』的猜想,很有價值。

  但目前還缺乏其他證據鏈的佐證,所以我建議,暫時只作為重要疑點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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