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極端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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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庭剛開始接觸少女失蹤案,就嘗試對嫌犯進行犯罪剖繪。

  對於系列案來說,剖繪能快速總結兇手的作案特點。

  並根據這些特點,分析嫌犯的心理、成長經歷、個人癖好等等。

  只不過,當時致死手法、受害者特徵等等,都不明確,幾乎沒辦法剖繪。

  因此,沈庭制定了調查思路——

  對僅有的涉案地,進行犯罪地理剖繪,嘗試確定拋屍地。

  只要找到拋屍地,或者類似的涉案地,就有機會確認受害者死因、受害者核心特徵等等。

  到時候,再對嫌犯進行犯罪剖繪,就簡單多了。

  整個過程,進展還算順利。

  基本沿著沈庭計劃的方向發展。

  不過!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犯罪剖繪,還是出了問題。

  「這次的兇手,似乎有些特殊。」

  沈庭眉頭微皺,因為剖繪並不順利。

  「第一個剖繪依據,致死手法,沒有太特殊的地方。」

  致死手法,通常和嫌犯的深層心理,息息相關。

  比如選擇錘殺,兇手大概率性格暴戾。

  選擇扼殺,尤其是用手扼殺,兇手本身的生活大概率失控,因此追求掌控感。

  但本案里,受害者的死因,和兇手並不直接相關。

  兇手只是看上了她們的肢體。

  如果能不殺死她們,且悄無聲息地獲得她們的肢體,兇手大概率不會綁架、殺害她們。

  「目前來看,兇手漠視生命,是肯定的。

  對小高老師,極度的迷戀,到了無法自拔的狀態,也是肯定的。」

  「至於第二類剖繪依據,受害者的核心特徵,自然是局部的軀體,和高雅相似度很高。」

  這和常見的系列案,又不一樣。

  連環殺人案里,受害者的統一特徵,比較常見的是美麗的手,或者特殊氣味、特殊氣質等等。

  這些,都是受害者本身具備的,比較特別的,吸引嫌犯的特性。

  而這次的受害者相同點,卻是像某個人。

  與其說兇手是被受害者吸引,不如說是被高雅吸引。

  「按照罪犯比較正常的思路,他迷戀高雅,應該去尋找、控制高雅。

  就算找不到,那他選擇的行兇目標,也應該是樣貌、體態,和高雅類似的人。

  但兇手沒有這麼選擇……」

  沈庭沉吟片刻:

  「兇手對於高雅,相比傾慕,更多應該是仰慕。」

  傾慕,二者是基本平等的關係。

  而仰慕,是嫌犯仰視高雅。

  而且不是男女之間的仰視。

  更像是信徒對於心中神明的仰視。

  在他心裡,高雅是不容被褻瀆的。

  他自己都不能褻瀆!

  其她女人,更是完全不能和高雅相比。

  因此,他沒有綁架和高雅樣貌、形體,整體相似的人。

  因為她們不配!

  但他心裡的仰慕,無處抒發。

  他迫切希望見到,自己心裡的女神。

  見不到的話,只能退而求其次。

  通過拼湊她人的肢體,給自己製造一個女神,和她見面。

  「嫌犯應該還有些自卑。

  不過,他是本身經歷特殊,導致的性格自卑。

  還是只在高雅面前自卑,就不好說了。」

  「總之,這嫌犯有些病態!」

  「嫌犯和高雅是怎麼認識的?

  他為什麼會產生這種病態的仰慕?」

  沈庭有些好奇。

  「至於第三項剖繪依據,特殊涉案地,最特殊的自然是那崖洞。

  兇手大概率是寶樂市本地人。

  否則,很難找到那崖洞。」

  「崖洞裡的布置,比較複雜。

  主體是三座血肉雕像。

  將黑蓮教神明的臉,塑造成高雅的模樣,自然也能說明兇手將高雅,當成了神明。

  不過,就像之前群成員討論的。

  用肉體拼湊目標,是個人深層心理的表達。

  而集體修建血肉雕像,是社會向、集體精神方向的表達。

  二者在以往的系列案里,很少同時存在。」

  群成員所說的,嫌犯精神分裂,或者有兩名主犯,沈庭倒是不這麼認為。

  因為這兩種表達,並沒有割裂到不可調和的程度。

  它們的核心——對高雅的仰慕,是統一的。

  「可能只是這次的嫌犯,比較特殊?」

  「綜合三項剖繪依據,高雅在嫌犯的心裡,實在太重要了。

  甚至壓過了嫌犯本身的自我。

  這導致嫌犯的行為,幾乎圍繞著高雅,而不是圍繞他自身。

  也因此,剖繪的結論,也圍繞高雅。

  嫌犯本身的特性,反倒寥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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