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哪來的羊啊?
「不是,哥們你……別太離譜啊!」
信義區公安局,審訊室外。
熊貝貝雙手抱著腦袋,看著審訊室里,一臉悔恨的黃大興,目瞪口呆。
其他警員,也都差不多。
他們也算見多識廣,連制皮人這種連環殺人狂的審訊,都見過。
可要說讓他們不可思議的程度,這黃大興,簡直無人能出其右。
大家聽到黃大興說,他父親拆穿司蘭在欺騙他,他和司蘭對視後,也意識到這一點。
大家還以為,這戀愛腦終於醒悟了呢!
沒想到,繞了一圈,竟然又繞了回來。
司蘭那反應,明顯就是騙局被拆穿後破防了。
結果,黃大興竟然能給解釋成,司蘭為了自己的尊嚴,故意說氣話。
這傢伙,實在太離譜了。
離譜到大家都不知道,該說他什麼好了。
甚至,有點不忍心告訴黃大興真相——
司蘭就是在騙他!
第一次和他父母見面,她母親的病情就惡化,也並不是巧合。
因為她壓根就沒有父母。
她父母去世,少說也有三十年了。
因此,她根本沒有辦法,帶黃大興父母去見自己的父母。
更不可能帶他們回老家探病!
「司蘭」知道自己的謊言,沒辦法長時間維持 。
她應該是看黃大興父母,對自己的印象還不錯。
害怕夜長夢多,因此直接提出母親病情惡化,騙一筆錢就跑。
卻沒想到,黃大興父母,沒有黃大興那麼好騙。
直接拆穿了她是騙子!
審訊室內的警員,明顯也被黃大興的供述搞懵了。
愣了好一會,才問道:
「那耿清清呢?
『司蘭』第一次和你家人見面,為什麼要帶自己女……侄女?」
「耿清清?」
黃大興皺眉:
「這我哪知道?
當時我去接司蘭的時候,耿清清就跟著。
我總不能不讓她跟著吧!
而且第一次去別人家裡,司蘭可能有顧慮,帶上自己侄女,我感覺很正常。」
「耿清清去你家後,有沒有什麼特殊表現?」
黃大興想了想,搖頭道:
「沒有吧!
她話不多,只有我父母問到司蘭母親病情,以及家裡情況的時候,她才開口說了幾句話。」
審訊員點頭。
李鄉雲帶著耿清清,可能就是為了更好的取信他父母。
「那後來,你為什麼又剜除了耿清清的雙眼?」
「這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黃大興沉默了幾秒:
「處理耿清清屍體的時候,我發現她的雙眼是睜著的。
那眼睛似乎在瞪著我,質問我為什麼要殺死司蘭。
我心裡很不舒服,很煩躁,直接把她的眼珠剜掉了。」
「埋屍『司蘭』的地方,是你親手挖的?」
「當然!
我不可能讓司蘭曝屍荒野。
我殺了她,確實是我不對。
但我不能讓她死後,仍舊悽慘,連個歸處都沒有。
我特意把她的墳墓,選在那山林,距離我們村那麼近,就是為了能陪著她。」
……
聽著黃大興的供述,警員們不由都看向沈庭。
他之前對兇手進行剖繪的時候,就說過。
兇手懷著強烈的愧疚,殺死了李鄉雲。
而耿清清因為目睹了他的暴行,他因此剜除耿清清雙眼。
這種愧疚,還導致他給李鄉雲挖墳坑。
且住在近處,陪伴著她。
為了李鄉雲,甚至可能終身不娶。
這些黃大興親口承認的內容,幾乎都被沈庭說中了。
……
審訊很快結束,案件進入結案程序。
這部分內容,沈庭就懶得管了。
他和楊昌隆打了個招呼,返回朝陽區沈家村。
一進家門,就聽沈母在咆哮沈嫚嫚:
「你這丫頭,笨死了!
一百以內的加減法,教了這麼多天,都教不會?」
沈庭來到書桌前,就見沈母一臉焦躁。
倒是坐在桌前的沈嫚嫚,盯著眼前的題目,兩條小短腿在高高的凳子下晃蕩著,臉上是「用盡全力」思考的表情。
14+25=
她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自信滿滿的寫下66。
6!
這是真的六啊!
沈庭都傻了眼。
這怎麼才能算出66?
沈母雙手握拳,牙根緊咬著,一臉即將爆發的表情。
「咳,學習呢!」
沈庭出聲。
沈母這才發現沈庭,露出笑容:
「庭,你回來啦!
怎麼也不提前說一聲。
我們今晚包餃子吃。」
沈嫚嫚更是抓到救命稻草一般,開心道:
「老哥,你好久沒回來了呀!
我跟你說,後面嬸嬸家,剛養了一隻小羊,老可愛了。
我們去找小羊玩吧!」
她剛想下桌,結果被沈母一把拉住,眼一瞪:
「看個屁的羊!
今天這些題目做不對,哪裡都不准去。」
她緊接著看向沈庭:
「庭,你教她吧!
你連那麼狡猾的兇手,都能抓到,教的肯定比我好。
我去準備肉餡!」
沈母沒給沈庭拒絕的機會,瞬間逃走。
剩下沈庭和沈嫚嫚,大眼瞪小眼。
沈嫚嫚仰著小腦袋,朝他露出傻笑。
╰( ̄▽ ̄)╭
沈庭一瞪眼: 「笑什麼笑?
還不快做題?」
「哦!」
(# ̄~ ̄#)
沈嫚嫚嘴巴一癟,看向下一個題目:
「咦,20+40?這個我會!
哼,還想難住我?
20+40=60!
對吧,老哥?
我厲害吧?」
「厲害!
下一道,20+39!」
「20+39?」
沈嫚嫚努力計算,雙手的手指頭有的伸出,有的縮回。
「這個和上一道,差不多的。」
好一會後,沈庭提醒。
沈嫚嫚仰著頭(꒪⌓꒪) :「差不多嗎?」
「真差不多,好好算算,你能算出來的。」
她努力扒拉著手指頭,跟給人算命一樣。
沈庭有些無語:
「20+39,很簡單啊!」
沈嫚嫚( ´◔‸◔`):
「你別吵,我馬上算出來啦!」
手指頭又扒拉了好一會,沈庭都怕她把手指扒拉出火星子。
可又不敢說話提醒,怕最後算不出來,賴自己身上。
「20+39等於……」
沈嫚嫚( •̥́ ˍ •̀ू ):「等於……」
「咩~~咩咩~~咩咩咩~~~」
聽到羊叫,沈嫚嫚十指一下握了起來,抬頭看向窗外。
(。・_・):「哪來的羊啊?」
「咳,咳咳咳~~」
沈庭一口氣沒喘上來,直接被氣笑了。
「行!
20+39=哪來的羊啊?
天才!
你是天才!」
( ̄⊥ ̄):「走吧,別做題了。
我帶你出去看羊!」
「好呀好呀,去看羊嘍!」
沈嫚嫚一下從凳子上跳了下來。
ヾ(´▽`)ゝ:「老哥,我其實馬上就算出來啦!
都怪那小羊,聲音太大了,影響了我計算。」
沈庭( ̄ー ̄):「那給你點時間再算算?」
「呃……」
沈嫚嫚 •᷄ࡇ•᷅:「老哥,快走吧,那小羊要跑啦!」
唉~~
算了,這丫頭健健康康就行了!
……
沈庭在家休息了幾天,也被沈嫚嫚算數折磨了好幾天。
期間,他還接到了楊昌隆的電話。
平縣那邊的公安,關於耿清清的來歷,查到了一點線索。
耿清清不是在醫院出生的,而是找的赤腳醫生。
警方費了不少工夫,找到了那醫生,問詢後對方承認,確實沒有接生。
當年李鄉雲給了她一些錢,讓她謊稱幫忙接生。
至於孩子的具體來歷,她也不知道。
但猜測不是撿的,就是買的。
如果是買的,當地將近四十年前,正是重男輕女思想最嚴重的時候,肯定會買男孩。
也正因為重男輕女,拋棄女嬰經常有發生。
所以撿來的可能性,更高一點。
「至於為什麼要撿孩子,假裝是自己生育的,可能是為了臉面?」
沈庭猜測,在農村,長時間不生育,會被人說閒話。
更何況,那是幾十年前,村民們的閒話,只會更難聽。
李鄉雲通過「生育」孩子,堵這群人的嘴,沈庭感覺是比較靠譜的理由。
而且!
耿斌父母當時已經去世,耿斌又是個傻子,操作起來,難度也比較低。
沈庭思索著,腦海里也傳來提示音:
【恭喜在三天時限內,成功偵破洞中女屍案。
獎勵開始發放……】
信義區公安局,審訊室外。
熊貝貝雙手抱著腦袋,看著審訊室里,一臉悔恨的黃大興,目瞪口呆。
其他警員,也都差不多。
他們也算見多識廣,連制皮人這種連環殺人狂的審訊,都見過。
可要說讓他們不可思議的程度,這黃大興,簡直無人能出其右。
大家聽到黃大興說,他父親拆穿司蘭在欺騙他,他和司蘭對視後,也意識到這一點。
大家還以為,這戀愛腦終於醒悟了呢!
沒想到,繞了一圈,竟然又繞了回來。
司蘭那反應,明顯就是騙局被拆穿後破防了。
結果,黃大興竟然能給解釋成,司蘭為了自己的尊嚴,故意說氣話。
這傢伙,實在太離譜了。
離譜到大家都不知道,該說他什麼好了。
甚至,有點不忍心告訴黃大興真相——
司蘭就是在騙他!
第一次和他父母見面,她母親的病情就惡化,也並不是巧合。
因為她壓根就沒有父母。
她父母去世,少說也有三十年了。
因此,她根本沒有辦法,帶黃大興父母去見自己的父母。
更不可能帶他們回老家探病!
「司蘭」知道自己的謊言,沒辦法長時間維持 。
她應該是看黃大興父母,對自己的印象還不錯。
害怕夜長夢多,因此直接提出母親病情惡化,騙一筆錢就跑。
卻沒想到,黃大興父母,沒有黃大興那麼好騙。
直接拆穿了她是騙子!
審訊室內的警員,明顯也被黃大興的供述搞懵了。
愣了好一會,才問道:
「那耿清清呢?
『司蘭』第一次和你家人見面,為什麼要帶自己女……侄女?」
「耿清清?」
黃大興皺眉:
「這我哪知道?
當時我去接司蘭的時候,耿清清就跟著。
我總不能不讓她跟著吧!
而且第一次去別人家裡,司蘭可能有顧慮,帶上自己侄女,我感覺很正常。」
「耿清清去你家後,有沒有什麼特殊表現?」
黃大興想了想,搖頭道:
「沒有吧!
她話不多,只有我父母問到司蘭母親病情,以及家裡情況的時候,她才開口說了幾句話。」
審訊員點頭。
李鄉雲帶著耿清清,可能就是為了更好的取信他父母。
「那後來,你為什麼又剜除了耿清清的雙眼?」
「這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黃大興沉默了幾秒:
「處理耿清清屍體的時候,我發現她的雙眼是睜著的。
那眼睛似乎在瞪著我,質問我為什麼要殺死司蘭。
我心裡很不舒服,很煩躁,直接把她的眼珠剜掉了。」
「埋屍『司蘭』的地方,是你親手挖的?」
「當然!
我不可能讓司蘭曝屍荒野。
我殺了她,確實是我不對。
但我不能讓她死後,仍舊悽慘,連個歸處都沒有。
我特意把她的墳墓,選在那山林,距離我們村那麼近,就是為了能陪著她。」
……
聽著黃大興的供述,警員們不由都看向沈庭。
他之前對兇手進行剖繪的時候,就說過。
兇手懷著強烈的愧疚,殺死了李鄉雲。
而耿清清因為目睹了他的暴行,他因此剜除耿清清雙眼。
這種愧疚,還導致他給李鄉雲挖墳坑。
且住在近處,陪伴著她。
為了李鄉雲,甚至可能終身不娶。
這些黃大興親口承認的內容,幾乎都被沈庭說中了。
……
審訊很快結束,案件進入結案程序。
這部分內容,沈庭就懶得管了。
他和楊昌隆打了個招呼,返回朝陽區沈家村。
一進家門,就聽沈母在咆哮沈嫚嫚:
「你這丫頭,笨死了!
一百以內的加減法,教了這麼多天,都教不會?」
沈庭來到書桌前,就見沈母一臉焦躁。
倒是坐在桌前的沈嫚嫚,盯著眼前的題目,兩條小短腿在高高的凳子下晃蕩著,臉上是「用盡全力」思考的表情。
14+25=
她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自信滿滿的寫下66。
6!
這是真的六啊!
沈庭都傻了眼。
這怎麼才能算出66?
沈母雙手握拳,牙根緊咬著,一臉即將爆發的表情。
「咳,學習呢!」
沈庭出聲。
沈母這才發現沈庭,露出笑容:
「庭,你回來啦!
怎麼也不提前說一聲。
我們今晚包餃子吃。」
沈嫚嫚更是抓到救命稻草一般,開心道:
「老哥,你好久沒回來了呀!
我跟你說,後面嬸嬸家,剛養了一隻小羊,老可愛了。
我們去找小羊玩吧!」
她剛想下桌,結果被沈母一把拉住,眼一瞪:
「看個屁的羊!
今天這些題目做不對,哪裡都不准去。」
她緊接著看向沈庭:
「庭,你教她吧!
你連那麼狡猾的兇手,都能抓到,教的肯定比我好。
我去準備肉餡!」
沈母沒給沈庭拒絕的機會,瞬間逃走。
剩下沈庭和沈嫚嫚,大眼瞪小眼。
沈嫚嫚仰著小腦袋,朝他露出傻笑。
╰( ̄▽ ̄)╭
沈庭一瞪眼: 「笑什麼笑?
還不快做題?」
「哦!」
(# ̄~ ̄#)
沈嫚嫚嘴巴一癟,看向下一個題目:
「咦,20+40?這個我會!
哼,還想難住我?
20+40=60!
對吧,老哥?
我厲害吧?」
「厲害!
下一道,20+39!」
「20+39?」
沈嫚嫚努力計算,雙手的手指頭有的伸出,有的縮回。
「這個和上一道,差不多的。」
好一會後,沈庭提醒。
沈嫚嫚仰著頭(꒪⌓꒪) :「差不多嗎?」
「真差不多,好好算算,你能算出來的。」
她努力扒拉著手指頭,跟給人算命一樣。
沈庭有些無語:
「20+39,很簡單啊!」
沈嫚嫚( ´◔‸◔`):
「你別吵,我馬上算出來啦!」
手指頭又扒拉了好一會,沈庭都怕她把手指扒拉出火星子。
可又不敢說話提醒,怕最後算不出來,賴自己身上。
「20+39等於……」
沈嫚嫚( •̥́ ˍ •̀ू ):「等於……」
「咩~~咩咩~~咩咩咩~~~」
聽到羊叫,沈嫚嫚十指一下握了起來,抬頭看向窗外。
(。・_・):「哪來的羊啊?」
「咳,咳咳咳~~」
沈庭一口氣沒喘上來,直接被氣笑了。
「行!
20+39=哪來的羊啊?
天才!
你是天才!」
( ̄⊥ ̄):「走吧,別做題了。
我帶你出去看羊!」
「好呀好呀,去看羊嘍!」
沈嫚嫚一下從凳子上跳了下來。
ヾ(´▽`)ゝ:「老哥,我其實馬上就算出來啦!
都怪那小羊,聲音太大了,影響了我計算。」
沈庭( ̄ー ̄):「那給你點時間再算算?」
「呃……」
沈嫚嫚 •᷄ࡇ•᷅:「老哥,快走吧,那小羊要跑啦!」
唉~~
算了,這丫頭健健康康就行了!
……
沈庭在家休息了幾天,也被沈嫚嫚算數折磨了好幾天。
期間,他還接到了楊昌隆的電話。
平縣那邊的公安,關於耿清清的來歷,查到了一點線索。
耿清清不是在醫院出生的,而是找的赤腳醫生。
警方費了不少工夫,找到了那醫生,問詢後對方承認,確實沒有接生。
當年李鄉雲給了她一些錢,讓她謊稱幫忙接生。
至於孩子的具體來歷,她也不知道。
但猜測不是撿的,就是買的。
如果是買的,當地將近四十年前,正是重男輕女思想最嚴重的時候,肯定會買男孩。
也正因為重男輕女,拋棄女嬰經常有發生。
所以撿來的可能性,更高一點。
「至於為什麼要撿孩子,假裝是自己生育的,可能是為了臉面?」
沈庭猜測,在農村,長時間不生育,會被人說閒話。
更何況,那是幾十年前,村民們的閒話,只會更難聽。
李鄉雲通過「生育」孩子,堵這群人的嘴,沈庭感覺是比較靠譜的理由。
而且!
耿斌父母當時已經去世,耿斌又是個傻子,操作起來,難度也比較低。
沈庭思索著,腦海里也傳來提示音:
【恭喜在三天時限內,成功偵破洞中女屍案。
獎勵開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