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做夢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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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義區公安局!

  審訊室外!

  沈庭等人,聽著黃大興的供述,並不意外。

  因為他描述里的司蘭,和張亮、鄒華健描述里的司蘭,差不多。

  都是假裝家裡條件不好,父母有病需要大筆的治療費用。

  還有個弟弟或者妹妹,需要上學讀書的費用。

  而這些重擔,全都落到「司蘭」一個人身上。

  這應該是李鄉雲的慣用人設。

  只不過,在面對不同的男性時,她會使用不同的交往策略。

  黃大興這種有身體缺陷,比較自卑的,李鄉雲就偽裝比對方還要自卑。

  在黃大興看來,「司蘭」這麼好、這麼漂亮的女孩,不但不嫌棄他,反而害怕他嫌棄自己。

  尤其是,確認關係,有了一段幸福交往後,為了不連累自己,主動提分手。

  這些表現在黃大興看來,簡直是夢寐以求的完美女孩。

  別說給她錢了,為對方赴湯蹈火,獻出自己的生命,恐怕都不會眨一下眼。

  而面對鄒華健這樣的富二代,李鄉雲不會主動要錢。

  反而讓對方不要花天酒地,讓對方學會投資。

  其核心意圖,可能是怕他把錢都花光了,她撈不到。

  但在鄒華健這樣的人看來,她可能非常單純善良,非常體貼,事事為了自己著想。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因材施教』,再加上長得確實漂亮。

  這一套小連招下來,確實沒幾個男人扛得住。

  這李鄉雲果真不簡單啊!」

  沈庭感嘆著,就聽審訊室內,警員問道:

  「『司蘭』離開後,你是怎麼找到她的?

  又是為什麼殺了她?

  你不是很愛她嗎?」

  黃大興臉上的悔恨,更加明顯:

  「她打完電話,和我分手後,我就找不到她了。

  給她打電話,也沒人接。

  我當時非常著急, 害怕她真的去相親,想去她老家找她。

  可仔細一想,我才發現,自己並不知道『司蘭』的老家在哪裡,根本沒法找。

  我甚至報過警。

  可發現,我連『司蘭』的身份證號,都不知道。

  我把她的電話號碼給警察,警察打通了。

  了解情況後,警察說對方不是失蹤,不能立案,更不可能告訴我『司蘭』的位置。

  個人情感問題,他們也沒辦法。

  我越來越著急,然後有一天睡覺的時候,忽然想起,司蘭有一個侄女也在大京。

  我和司蘭約會的時候,遇到過她侄女兩三次。

  雖然沒交流過,但我隱約記得,有一次她去找『司蘭』的時候,穿著一家酒店的服務員服飾。

  但具體哪家酒店,我記不太清了。

  只記得那服飾,整體是白色,領口、袖口都鑲著紅邊。

  而且她是騎著自行車,來找『司蘭』的,所以我推測,她工作的酒店,距離『司蘭』工作的旅行社,應該不遠。

  為了找到『司蘭』,我在附近,尋找服裝類似的酒店。

  差不多一周左右吧,還真讓我找到了。

  還在酒店門口,蹲守到了耿清清。

  我當時很激動,連忙上前,問『司蘭』的情況。

  但她根本不告訴我。」

  「所以,你跟她爆發了爭吵?」

  審訊員問道。

  黃大興點頭。

  他說起耿清清的時候,和說到「司蘭」的時候,完全不是一個表情。

  那種愧疚神情,完全沒有了。

  只剩冷漠和麻木,好像談的不是被他殺死的受害者,而是一個陌生人。

  「我一開始找耿清清,問『司蘭』情況,她不告訴我也就算了。

  我問她『司蘭』的老家在哪裡,讓她給我指個位置,她竟然都不願意。


  因此,我跟她爭吵了幾次。」

  黃大興道:「在尋找『司蘭』的同時,我也在反思自己。

  我知道『司蘭』心裡一定有我,我和她之間,是真愛。

  可她現在不願意見我,那阻力一定在她父母身上。

  他們嫌棄我是個瘸子,沒關係!

  我的瘸腿,又不是不治之症。

  而且為了能給『司蘭』一個完美的婚禮,我本來就在攢錢,想治好我腿上的毛病。

  為了能加快籌錢,我又去黑市賣了好幾次血。

  發現賣血賺錢太慢,我就去借了高利貸。

  就這樣,總算攢夠了手術錢。

  做了手術,很成功,我休息適應了一段時間,基本能扔掉拐杖,靠雙腿行走了。

  剛做完手術,我就迫不及待,又去找清清,把好消息告訴她。

  可她仍然不願意幫我聯繫『司蘭』。

  我拿她沒辦法,只能求她,讓她把我這邊的情況,轉告『司蘭』。

  尤其是我的腿,已經治好了,一定要告訴『司蘭』。

  如果有『司蘭』的新消息,一定馬上找我。

  之後,我焦急的等待消息。

  可惜,沒能如願。

  耿清清告訴我,我的腿好了,『司蘭』很開心,並真心祝福我,以後會越來越好。

  但她還是不能和我在一起。

  因為她母親的病,越來越嚴重,需要更多的錢治療。

  和她相親的人,家裡條件不錯,可以給治療費。

  她雖然喜歡的是我,但很可惜,不能和我在一起……」

  說到這裡,黃大興忽然變得異常激動:

  「我就知道,『司蘭』喜歡的是我。

  她愛的人是我!

  她心裡有我!

  她離開我,都是被逼無奈。

  我們才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我太想和她在一起了,做夢都想。

  我們應該結婚,生孩子,應該幸福的度過一生。」

  十多分鐘後,黃大興的情緒,才平復一些。

  發泄過後,神情似乎有些無力:

  「腿,我賣血借高利貸能治好。

  可要給『司蘭』的父母治病,要給『司蘭』好的生活,我知道,以我的情況,根本做不到。

  我當時也問自己,『司蘭』就算跟著我,我能給她好的生活嗎?

  我不能!

  那和我在一起,吃糠咽菜,還高利貸,是我想給司蘭的生活嗎?

  我對得起司蘭嗎?

  經過深思熟慮,我最終選擇放棄司蘭!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

  就在我放棄找『司蘭』後,一個多月。

  我姥姥家的房子拆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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