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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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別說了,你嫁吧,帶著弟弟走,別管我。」

  說完這句話以後,六歲的沈大魁便已經低頭繼續割著地里的豬草,這懂事的樣子根本不像是才六歲。

  六歲!

  在現代他還是窩在爹娘懷裡撒嬌想逃學,還是被爺爺奶奶哄著餵飯、多吃口飯都得講條件的年紀。

  可回到這吃人的古代,卻得背上比自己還大的背簍幹活。

  「我兒……」

  張三娘見他如此懂事,再也忍不住丟掉兒子手裡的鐮刀,將他攬入懷中大哭起來。

  「我兒,娘捨不得……捨不得你們兄弟任何一個。」

  亡夫已逝三年,她本做好不再改嫁的準備。

  可是對方有官身,給得又多,還願意她帶孩子過去讀書,婆家也要她嫁過去,就為那二十貫聘銀。

  只是怕她徹底不再管家裡頭,所以只許她帶一個孩子走。

  長子六歲,么子四歲。

  不管是讓她捨棄哪個,這都是在挖她心口的肉啊。

  沈大魁見狀重重嘆了口氣,抱著母親勸她想開一些。

  「娘,兒子已經六歲,曉得是非,弟弟才四歲,他不能離開娘的,要是留下他,他以後鐵定會忘了您的,但是兒子不會忘記娘。」

  說忘記都是輕的,說不定還會怨她。

  見母親還是下不定決心,沈大魁又連忙補了一句。

  「娘,咱們兩兄弟能走一個就走,總好過一起折在這地里好吧?」

  「是不是?」

  沈家老兩口生了四個兒子,兒子又給他們生了很多孫子孫女,為了躲避徭役四家並未分家。

  他爹排行老二,就是服徭役修水庫的時候不小心被石頭給砸死的,撫恤錢就給了五貫,由老兩口拿著。

  家裡是兩位老人家和大伯大嬸做主,沒了勞動力的孤兒寡母根本沒話語權,更別說想去讀書了。

  來提親的是縣裡巡檢,雖然只是正九品可對他們這樣的人來說,已經是天上掉餡餅了。

  而且還是肉餡的那種……

  張三娘聽了這話忙擦了擦淚,她兒這句話說得倒是也對。

  能有一個走出去也是好的,她咬著唇憤恨地道。

  「李巡檢給的聘錢二十貫已經不少,夠他們全家吃喝兩三年了,可那惡老頭賊婆子還不滿足,硬要我們骨肉分離,真是可恨……」

  沈大魁不說話,默默給母親擦淚,確實是夠可惡的。

  如果可以誰不想走呢?

  雖然不知道繼父到底如何,可人家最起碼也是讀書人,怎麼也不會缺吃少穿還讓他幹這麼多苦力吧?

  但是他占了人家兒子的身體,怎麼好意思再搶了人家兒子的資源呢?

  「兒啊,你等著娘。」

  張三娘擦乾淨臉上的淚,撫著兒子稚嫩的臉蛋道,

  「等娘在新家站穩腳跟,娘一定會想辦法讓你也讀書的啊。」

  她雖然是個大字不識幾個的村婦,可也知道讀書的重要性,先別說是考功名成了秀才多了不起。

  就是在縣城裡頭當帳房先生,那回村子裡都神氣得不得了啊。

  再不濟,她也想讓兒子上幾年村裡的學堂。

  將來當個帳房先生,也好過像他爹一樣去服徭役啊。

  沈大魁重重地點頭,露出整齊的八顆牙齒道。

  「嗯,我等著娘,有機會我會去縣裡看娘和弟弟的。」

  他來這裡已經三年了!

  這三年他每天不是在撿柴火、就是割豬草從沒來出過村,等年紀越大隻怕活兒就會越重。

  不過那時候應該也能出門了,到時候再給自己找條出路吧。

  只是他沒想到的是,等張三娘決定要帶小兒子的時候。

  沈老頭子忽然又不幹了,硬要把二魁給留在家裡。

  「我剛剛找沈先生看過,沈先生說二魁的八字旺咱們沈家,你要帶就只能帶大魁走。」

  沈先生是村裡的陰陽戶,也是給十里八村看事兒的陰陽先生。


  可只這一句話,張三娘和沈大魁便什麼都明白了。

  他們哪裡是覺得二魁八字旺沈家,他們分明是想留下二兒媳婦最捨不得那個孩子才罷休。

  只有她最捨不得的孩子在沈家,她將來才會時常想著兒子、想著沈家,這樣才會源源不斷接濟沈家。

  陰險、可恥!

  縱然覺得這老兩口太可恥,可張三娘還是好聲好氣地講道理。

  沈大魁也表示他已經六歲了,能幫家裡干很多活兒。

  弟弟才四歲只能撿撿柴火,試圖從現實方面去打動他們。

  可沈老頭不但要占便宜,還不願意別人戳破他。

  他發怒道:「再多說一句,你一個孩子也別想帶走。」

  他算盤打得響!

  若是老二家的心腸夠狠不管二魁,將來二魁這個男丁,也可以去服徭役,這樣別的孫子就能留在家中。

  若是老二家的心腸軟,願意時常拿錢回來那自然最好。

  張三娘的牙都咬碎了!

  大雍的律法規定孩子是屬於男方的,女子不論被休還是和離還是改嫁,孩子能否帶走都要聽男方的人怎麼說。

  男人死了的話就聽公婆的,公婆死了的話還有丈夫的弟兄,弟兄也沒有了還有男方的族人做主。

  總之只要是男方那邊不鬆口,孩子你就絕對帶不走,除非他們自己主動不要這個孩子。

  話語權在人家那裡,張三娘怕他真的一個孩子也不讓帶,於是便死死抱著要說話的大兒子不許他出聲。

  能帶一個是一個!

  這邊商定後去衙門交了庚貼,簽了文書說明同意兒媳改嫁,同意大孫子隨媳改嫁等等。

  然後李家那邊的聘禮就送到了。

  除了說好的聘錢以外,還有柔軟細緻的棉布與喜服。

  銀子張三娘是拿不到的,但是布匹誰也不能跟她搶。

  她用這些布熬了好幾個大夜,給小兒子做了十身衣裳,再將最小的那身穿在他的身上。

  沈大魁也做了一身,總不好穿得破破爛爛去李家的。

  二魁的年紀雖然很小,但是聽大人的話也隱隱有些明白了。

  「娘,你和大哥以後是不是不在家了?」

  隔壁石頭他娘就是穿著一身紅衣裳,坐上了掛著紅布的驢車離開了,從此再也沒有回來過。

  「二魁,你要記得娘不會不管你的,不會不管你的……」

  張三娘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能抱著小兒子哭。

  沈大魁坐在一旁也是默默捏拳,他要早知道那兩人打的這個主意。

  他……

  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他跟著上前去安慰弟弟:「二魁,你相信娘,也要相信哥,哥和娘一定會回來接你的。」

  張三娘的父母早就已經去世了,但是她的兄長也沒忘記跑來占點便宜。

  又是鬧又是罵地要分一半的聘禮錢,最後掰扯了半天也就要到兩貫錢高興離開。

  至於妹妹的心思那不重要,他甚至沒給兩個外甥帶上兩塊糖來。

  從沈家離開的那天,二魁坐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在地上打著滾不要娘和大哥離開他。

  張三娘坐在轎子裡手都掐出了血痕,恨不得下去直接把孩子搶走,可理智告訴她不能這麼做。

  圍觀的婦人們卻都滿臉羨慕,別人都是穿著紅衣裳,坐著牛車也就出嫁了,再差些的就自己背個小包袱走到婆家去。

  張三娘嫁到沈家是走來的,可再嫁卻是被轎子給抬走的。

  這叫她們如何不羨慕?

  有個胖胖的婦人還道:「要是李巡檢能瞧上我的話,我還帶什麼拖油瓶啊,我直接去現給他生十個八個兒子。」

  她身旁的男人笑道:「得了吧,人家李巡檢今年都四十三了,哪裡禁得住你折騰啊?」

  村子裡的男人婦人們嬉笑著湊熱鬧,你一言我一語地調笑,至於當事人的悲喜則與他們毫無關係。

  沈大魁背著包袱一步三回頭,直到見不到那個小小的身影。

  「娘,您別怕,李巡檢是不用做粗活的讀書人,他跟咱們村里四十多歲的男人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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