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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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來到加爾各答的第二天,殷正茂便在維特、浩特曼這些人的陪同下參觀加爾各答港。

  「這個港口是我們二十年前來到這裡時開始擴修的。」

  浩特曼為殷正茂介紹道:「當時這裡還只是一個小漁港。」

  「沒想到貴國二十年前就到了這裡。」殷正茂誇了一句:「看來貴國很鍾情開闢航海事業。」

  「說起航海,我們可比不上伊比利亞人。」

  浩特曼言道:「更比不上那些阿拉伯人,他們的航海史可已經有上千年了。」

  「浩特曼先生謙虛了。」

  三人走著聊著間就到了港口的貨倉區,望著眼前一片忙碌的苦工們,殷正茂便問道:「這些都是當地人?」

  「對。」

  「我很好奇。」殷正茂言道:「昨日維特會長介紹這裡的宗教種姓制度,說這裡的人分為四等,還有再往下不叫人的達利特,這是怎麼分辨出來的呢?難不成他們臉上都刻著字?」

  「這當然不會。」

  浩特曼笑了笑說道:「首先可以從外觀上來看,也就是膚色,一般膚色較淺、面容白皙的就是高種姓,因為印度種姓制度或者說印度教的誕生是在兩千五百年前。

  一群遊牧民闖入了並占領了這裡,這群遊牧民發源於如今的羅斯王國烏拉爾山草原一帶,膚色上較為白皙,這個遊牧民族占領這裡之後,就根據這裡的宗教神話和信仰整合出了如今的印度教,並且將人分成了四等,他們這些統治者自然就是最高貴的婆羅門以及軍事貴族代表的剎帝利,至於這些當地的原住民,有錢的成了吠舍代表商人,沒錢的就成了首陀羅即為平民。

  至於說達利特就是奴隸,一群甚至連自己生命權都無法控制的賤民,為貴族們釋放自己的獸性或者緩解壓力提供惟一價值。

  高種姓人是不會與低種姓通婚的,因此,婆羅門、剎帝利兩個種姓的人咱們一眼就能從外觀上看出來,而區分吠舍和首陀羅也如此,吠舍是商人,條件上相較代表平民的首陀羅還是優渥些的,所以皮膚雖然是黃色,但不像首陀羅那麼深,至於膚色已經開始泛黑甚至有些枯澀乾裂的那就是達利特了。

  除了從膚色上辨別外,我們還可以從他們的姓氏、氣質、言談上進行辨別,這樣,我給您一個最直觀的感受。」

  浩特曼說著,便叫來羅賓耳語一番,後者馬上離開,不多時的功夫帶來了三個人。

  這三個人一字站開在殷正茂的面前。

  浩特曼笑著看向殷正茂:「殷總顧問,您就按照我之前介紹的,可以辨別一下了。」

  殷正茂於是開始打量起眼前的三個人。

  第一個人體型中等,黃皮膚,臉上掛著諂媚的微笑。

  第二個人體型消瘦,膚色稍深,臉上帶著些許緊張和侷促的表情。

  第三個人體型乾癟,膚色略黑,雙眼無神且空洞,臉上只有麻木。

  「吠舍、首陀羅、達利特。」

  殷正茂一一指出,浩特曼便鼓起掌來:「殷總目光如炬,洞若觀火,實在是讓人欽佩。」

  吹捧完,浩特曼便對前兩人揮手讓其離開,唯獨留下了那名達利特。

  「我再給您表演一個小遊戲。」

  只見浩特曼翻了翻口袋,拿出一枚金幣,皺著眉頭又收了起來。

  一旁的羅賓馬上拿出一枚銀幣遞給浩特曼,後者這才滿意,扔到那名達利特的腳下。

  眼神一直空洞的達利特這時終於有了其他情緒,他的眼裡露出渴盼,但仍舊站在原地不敢有所動作。

  羅賓取出自己隨身攜帶的,一把黃金做柄,嵌著一顆紅寶石的匕首扔向那名達利特,同時說道。

  「砍下自己的兩根手指,那枚銀幣就是你的了。」

  達利特眼裡露出興奮,幾乎是不假思索的跪在地上,右手拿起匕首,左手手掌張開,毫不猶豫的便切了下去。

  鋒利的刀刃削肉如泥,只瞬間兩根手指便齊根斬斷,血流不止。

  這名達利特發出怪異的叫聲,似痛苦又似開心,他用完好的右手撿起那枚帶血的銀幣,迫不及待裝進自己的衣服內。

  此刻羅賓的臉上也露出了興奮的表情,他拿出一枚金幣再次扔向那名達利特。

  「現在,砍下自己的一隻腳。」


  「夠了!」

  殷正茂很不爽的喝出聲來:「把他帶下去,讓咱們的軍醫給他處理一下傷口。」

  陪著殷正茂的葛磊立馬揮手安排人將這名達利特帶離,同時不忘拿起這枚金幣,先是厭惡的看了一眼羅賓,隨即將這枚金幣塞進了那名達利特的手裡。

  羅賓臉上的興奮變成了尷尬,訕訕說道。

  「您真是仁慈。」

  「這不是仁慈,只是最基本的人性。」

  殷正茂很是不滿的說道:「如此欺壓和凌辱,和畜生有什麼區別。」

  羅賓被罵的面色漲紅,可惜,罵他的人不是什麼首陀羅、達利特,而是掌握五十萬軍隊具有完全指揮權的大明將軍,所以他只有挨罵的份,連還嘴都不敢。

  葛磊在一旁突然插了一句嘴。

  「羅賓先生對做這種事很有興趣,別說刀砍斧劈了,還特別喜歡把人活活燒死呢。」

  現場的氣氛越加尷尬,維特突然笑了笑。

  「時間過得可真快,天都快黑了,希望浩特曼先生已經準備好了豐盛的晚宴。」

  「當然。」浩特曼上前來:「請。」

  說完這個請字,浩特曼又看向羅賓,用很不高興的語氣說道。

  「很遺憾羅賓,你已經被我們東印度公司解僱了,從現在開始不許你出現在這裡,如果你沒有船的話,就自己游回國吧。」

  羅賓的臉色大變,他大呼:「浩特曼先生,我做錯了什麼,我為公司立過功的。」

  可惜,沒人搭理他,幾名荷蘭人將他帶走。

  失去東印度公司的保護,離開加爾各答港,羅賓的下場恐怕要比被他燒死的那一家原住民更悽慘。

  羅賓濫殺無辜、貪墨公司的公款這些事浩特曼都沒有處置他,可他惹了殷正茂不高興,就是最大的錯。

  當他利用強權去欺壓弱小的時候就應該想到這一天。

  這世上還有更大的強權。

  或許正如他之前自己所說,這個世界上有兩種罪上帝都無法原諒。

  弱小和貧窮!

  他在殷正茂的眼裡和那名達利特沒有任何區別。(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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