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庭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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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2章 庭審開始

  網友們討論的很是熱鬧,當事人之一的喬瑞達卻是渾然不知,他正在努力的應對著這些媒體記者。

  「借過借過,各位記者朋友們,非常抱歉,馬上就要開庭了,我們需要立刻進去。想要採訪的,可以庭審結束後,再約個時間。」

  「讓一讓,讓一讓,開庭之前,我們不接受採訪,一切等到庭審結束之後再說。」

  「抱歉,抱歉,無可奉告,等我們勝訴之後,會接受採訪的。」

  喬瑞達一行人費了不小的力氣,強行從記者的圍堵中擠了過去。走進法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高懸的國徽,它象徵著國家的權威與法律的尊嚴。整個法庭的布局簡潔而莊嚴,每個角落都透露出一種不可侵犯的莊重感。法庭的中央是審判席,上面發著三張桌子三把椅子,那是法官就坐的地方,位於中間的是主審法官。當然此時還沒到開庭的時間,上面還沒有坐人。審判席前方略低一些的地方,放著一套桌椅,那是書記員的座位。在往前就是原告和被告席位,分列左右,中間間隔有幾米的樣子。在原告被告席的桌子比較長,給雙方的律師留出了位置。靠近大門的一側,則是旁聽席,有著四五十個座位,此時已經坐了一大半的人,其中有記者,有熱心市民,也有原告一方帶來的隨行人員。

  台積電一方的人,來的更早一些,此時正聚在一起,小聲交流著什麼。看穿著長相這夥人和德誠本地人無異,說話的聲音卻非常的獨特,沒有捲舌音,一律發為平舌音,前後鼻音不分,還經常連續,省略語音,喜歡用語氣助詞,聽上去嗲嗲的,這也就是俗稱的灣灣腔。林孟松剛剛來到德誠市工作的時候,說話也是這個口音,不過時間長了,就逐漸被周邊的環境同化了,現在他說的普通話,比大部分德誠人都標準。

  或許是注意到了喬瑞達一行人的到來,那伙人停下交談,一起轉頭看了過來,那目光中有凝重,有不屑,還有一種不知來自何方的優越感。林孟松似乎在對方的隊伍中,看到了熟人,走上前打招呼道:「康平,沒想到這次帶隊的竟然是你,咱們哥倆有四五年沒見過面了吧,沒成想再次見到你,會是在法庭上,真是令人唏噓。」

  台積電隊伍中,一個五十多歲,有些禿頂的中年人走了出來,接話道:「是啊,林孟松,我也沒想到你會來大陸工作,還做出背叛台積電的事情。看來張總當年的決定是對的,你這人就是一個白眼狼,天生反骨,稍有不慎就會噬主。」

  聽到對方這番言論,林孟松皺起眉頭,說道:「沈康平,你這話就不對了,我離開台積電的時候,是遞交辭呈,走正常程序離開的,何來背叛一說。」

  「你違反當年在台積電簽署的敬業禁止協議,為競爭對手瑞芯晶圓廠工作,還幫助他們盜用台積電的專利技術,這不是背叛是什麼?」沈康平說起話來正氣凜然,義正言辭,似乎他說的就是真理,就是真相。只是配合上他那嗲嗲的灣灣腔,這番話怎麼聽怎麼滑稽。

  「我有沒有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待會法官自有論斷。至於盜用台積電的技術,你不覺得可笑嗎。我們瑞芯晶圓廠可是掌握了7nm先進位程工藝,你們台積電呢,堪堪掌握了28nm工藝罷了。更何況我當年離開台積電的時候,研發部還在為如何實現40nm製程工藝而努力,和我們現在的7nm工藝,根本不是一個時代的東西,有什麼可盜用的。」到了此時,林孟松這個技術大佬也有些生氣了,他之所以走過來,只不過是看到了以前的同事,念在昔日情分上,過來打個招呼,沒成想卻被人指著鼻子噴了一通,當真是無語的很。

  「哼,是不是違反協議,是不是盜用了我們台積電的技術,法庭上自見分曉。」

  有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兩人只是說了幾句話,就很快分開,返回了各自的隊伍。兩個昔日裡的同事,好朋友,現在各為其主,為了各自的利益,卻要對簿公堂,這世事的變幻,當真是難以捉摸。

  「林工,那個地中海伱認識,幹什麼的?」羅元凱湊上前,好奇的詢問道。

  「這人叫沈康平,是台積電現任的研發部長。我當年在台積電擔任研發部長職務的時候,他曾是我的手下,技術上有兩下子,為人也很是八面玲瓏。當時我們處的還不錯,經常一起出去吃飯,唱歌什麼的,算是朋友了。沒成想幾年後,再次見面,卻成了敵對的關係。」對這個沈康平,林孟松算是比較熟悉了,當下把他的事情,詳細介紹了一番。

  「原來他就是沈康平,這兩起案件的原告方代表就是他。看來是個不太好相與的人,待會在法庭上要小心應對。」

  時間很快來到了下午一點鐘,庭審正式開始,三名穿著制服的法官魚貫而入,走向審判席。跟在三人後面進來的,是一個戴著厚厚眼鏡的青年男子,他推了推眼鏡,徑直走到書記員席位前,施施然坐了下來,打開電腦,準備記錄案件的審理過程。


  「羅廠長,林總,庭審開始了,我去前面入座了。」見此情形,林孟松出言和喬瑞達、羅元凱打了個招呼,而後和大律師段志行一起,向前走去,坐到了被告席位上。

  「林工,不要緊張,正常應對就好,這場官司咱們贏定了。都別站著了,咱們也找位置入座吧。」羅元凱鼓勵了林孟松一句,而後招呼著大家在旁聽席入座。喬瑞達拉著杜青青,找了兩個相鄰的空位,坐了下來。

  原告、被告、辯護律師,雙方的隨行人員,以及眾多記者快速找對應的位置入座。嘈雜了幾分鐘後,法庭現場很快安靜了下來。主審法官拿起拿起桌子上的木槌,敲了一下,說道:「現在開庭,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

  原告:沈康平,1964年出生,男,高山族,先就職於台積電,擔任技術部長職務。請問是否屬實?」

  說罷,法官的目光看向原告席位,等待對方的回答。地中海沈康平略帶一些緊張的回答道:「以上信息屬實」

  法官點點頭,然後繼續核實被告身份,「被告:林孟松,1952年出生,男,漢族,現就職於瑞芯晶圓廠,請問以上信息是否屬實?」

  坐在被告席上的林孟松,一臉從容的回答道:「屬實」

  「那好,原告沈康平訴被告林孟松違法競業禁止協議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今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本案由審判員XXX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由書記員xxx擔任法庭記錄。

  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當事人在訴訟中享有以下訴訟權利:有就案件事實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有委託代理人、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申請執行的權利;原告有放棄、變更或補充訴訟請求和理由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反駁原告訴訟請求和提起反訴的權利;有隨時提出和解請求的權利;有向證人、鑑定人提出發問,要求對證據和鑑定提出說明的權利;經本庭准許,有查閱和複製庭審材料及法律文書的權利。認為法庭的記錄有差錯,有申請補正的權利。以上訴訟權利,你們聽清楚了嗎?」

  「聽清楚了!」原告被告,以及他們的辯護律師,皆是開口回答道。

  一番庭審的常規流程之後,很快進入到了法庭調查環節,沈康平從公文包中,拿出一份文件,說道:「被告林孟松,在台積電工作期間,因為接觸到公司多種專利技術和商業機密,為防止技術外泄,曾經和公司簽署過一份競業禁止協議。在這份協議中,明文規定,若是當事人從台積電離職,今後不能從事晶片生產相關工作。但是林孟松卻加入了瑞芯晶圓廠,並擔任總工程師一職,此舉明顯違背了競業禁止協議相關條款。這份文件就是林孟松當年簽訂的那份競業禁止協議原本,現當做證據,提交給法庭。」

  有工作人員從沈康平手中拿走文件,交到了三名法官手裡。主審法官拿到文件之後,招呼著另兩位法官,一起研究了一下這份文件,而後又將文件展示給被告林孟松查看了一番,這才開口詢問道:「被告林孟松,原告提交的這份競業禁止協議,是你當年簽署的原本嗎?」

  林孟松一目十行的將文件大體瀏覽了一遍,說道:「這份競業禁止協議是真的,各項條款都一致,最後的落款也是我本人的。不過原告所說的話不盡不實,協議上確實有規定從台積電離職後,不得加入其它晶圓代工廠,但是這個條款是有期限的,這個限制期限是四年。而我入職瑞芯晶圓廠,擔任總工程師,是在去年,此時早已過了四年的期限,不存在違約的情況。」

  「不對,你在撒謊,根據我們從四星公司那裡了解到的信息,被告離開棒國,前往華夏德誠市,加盟瑞芯晶圓廠,是前年八月份發生的事情,而不是在去年。當時正好是被告從台積電離職的第四年,尚未度過四年協議規定的年限。」這個時候,原告的辯護律師站了起來,對林孟松狂追猛打。

  林孟松的辯護律師段志行也不甘示弱,站起來回應道:「誰說來到德誠市,就一定是為了工作的,我們林總來到德誠市旅遊不行嗎!」

  「那怎麼可能,德誠市如此小的一個內陸城市,有沒有山也沒有水的,有什麼可旅遊的。我們有證據表明,林孟松是受到香港盛世投資公司的CEO莫里斯的邀請,來到德誠市工作的。而盛世投資公司,正是瑞芯晶圓廠的兩個投資方之一,而起是控住大股東。當時瑞芯晶圓廠初建,正是缺少晶片生產人才的時候,而林孟松恰好是晶片生產領域的頂級人才,莫里斯趕在這個時間段,邀請林孟松來到德誠市,是什麼意思,就不用我說了吧。」

  這位辯護律師,說完這番話,還出示了一張莫里斯和林孟松在一間棒國的咖啡廳里相對而坐,親切交談的照片。也不知這張照片是誰拍攝的,角度把握的相當好,將交談雙方的側臉拍攝的非常的清楚,照片上的亞裔男子,是林孟松沒跑了。

  看到這張照片,段志行不由皺起了眉頭,他萬萬沒想到,對方連兩年前的老照片都能夠找到,當真是下足了功夫。先前的話說的太滿了一些,一時不知該如何反駁對方。段志行還在思考,林孟松卻在此時說話了,「前年八月份,我來到德誠市之後,確實加入了一家工廠,不過並不是瑞芯晶圓廠,而是瑞達電子廠。瑞達晶圓廠是德誠市本地一家從事手機生產組裝的代工廠,其業務範圍,和晶片生產無任何關係,所以我加入瑞達電子廠工作,並不算違反競業禁止協議。這一點,瑞達科技的喬瑞達喬總,可以為我作證。」

  「喬瑞達來了嗎,請儘快出庭作證。」聽完原告和被告的相關陳述,主審法官案情已經對案情有了基本的了解。現在雙方爭論的焦點,就是被告林孟松到底是何時入職的瑞芯晶圓廠,是去年的年初,還是前年八月份。這其中喬瑞達的證詞,就相當的關鍵了。

  「來啦,來啦」喬瑞達從旁聽席站起身,施施然的走到前排證人席位前站定。

  一位法官開口詢問道:「喬瑞達,在前年八月份的時候,你們瑞達電子廠,有邀請林孟松入職嗎?」

  出庭作證,這還是頭一遭,喬瑞達表現的還算鎮定,「邀請林孟松加入瑞達電子廠,確有其事,具體是前年幾月份我有些記不清了,畢竟那已經是兩年前的事情了。不過我這次出庭,帶來了當年林工和瑞達電子廠簽署的臨時用工合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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