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我就是從這裡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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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章 我就是從這裡跳下去!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西奧微搖了搖頭,隨後拔出了長劍,對向了埃里克。

  「看來沒得談了。」

  埃里克嘆息一聲也拔出了長劍。

  西奧正要揮舞長劍,然而下一刻一股風息便刮在了他的臉頰上,長劍劍身發出「叮」地一聲,巨大的力道自劍身傳開,最後長劍脫手而出。

  雨滴模糊了他的視線,但他能夠清晰地感受到他脖頸處傳來的輕微刺痛感。

  可以明確的是他已經輸了,在短短的幾秒鐘時間勝負已經被決定。

  「你殺了我吧。我就是死,從這裡跳下泰斯河淹死,我也決不投降,這是我作為騎土的尊嚴。」西奧一副隨時準備英勇就義的模樣,把脖子一梗。

  「寧死不屈?」

  「當然!」

  「絕對沒得商量?」

  「當然!沒得商量!」

  「就算我怎麼說都沒用?」

  「當然!怎麼說都沒用!我寧死不屈!」

  「好吧,我原本以為你可以得到你舅舅的全部采邑。如果有時間的話,我可以為你寫一部史詩。」

  「成交!」

  西奧直接雙手握住了埃里克的右手。

  步兵營地。

  騎士老爺們對於雨的關注,首先是它對攻城造成的麻煩,以及他們又得在這裡消耗多少日子,儘管在延長的日子裡,他們無法享受美人溫軟的懷抱,城堡里的美味又獵奇的饗宴。

  好在時間越長,他們越有機會獲得榮譽,越有機會去「講述」一個精彩的故事但是對於大部分徵召老農來說,也許早點回家是一個最佳的選擇。

  因為就算在惡劣的環境裡,騎士老爺們也總會想出些辦法來享樂,而隨之而來的頭疼與煩惱他們完全不考慮,一股腦兒交給徵召老農就可以了。

  迪克蘭就是這種想法的禍害者,他負責管理騎士老爺們的「伙食」,如果只是一個炊事兵的話,應當是一件幸事,但是奈何他需要管理的是一群總是渾身臭氣,時不時沾染著糞便的豬。

  也許這一點是可以忍受,因為迪克蘭之前在村子裡就是個豬信,但是要命的是他並不因這個可以不上戰場。

  「聖維特索爾特啊,把災難降臨給這群蠢豬吧。」

  迪克蘭拿起號角大吹了一陣,他現在在營地附近的森林裡,他原本是想離主戰場遠一點,這個效果是達到了,但是現在又有了更加頭疼的事情了。

  這些豬進了森林就到處亂跑。

  號角聲幾乎沒有起到任何作用,蠢豬們對於這些抑揚頓挫的號音無動於衷,只是發出了一陣同樣節奏分明的哼叫,並不想聽從指揮,放棄可以把他們養肥的山毛櫸實和果構成的豐盛宴席,離開草木叢生的溪邊。

  還有些更加過分的,任由半個身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泥漿里,根本不理踩他。

  好啊,那群騎士老爺這麼無視他的強求,現在這群豬也開始無視他了。

  「讓這些該死的豬和我都遭殃吧!我敢打賭,西奧大人今晚來驗收的時候,絕對對不上數!」迪克蘭大叫著。

  「你就叫吧。叫得再大聲點,最好讓所有人,讓那群諾曼人都知道你現在做錯了事。

  我敢保證,你的兩條腿絕對要折一條。」

  說話的人戴著還戴著一頂帽子,帽子周圍掛著幾隻小鈴鐺,大小與獵鷹身上掛的差不多,當他轉動腦袋時,它們便會發出叮叮咚咚的聲音;由於他沒有一刻不在變換姿勢,因此鈴聲總是響個不停。

  他的帽子邊上圍著一條堅硬的皮帶,皮帶頂部雕了花,有些像公爵的冠冕。

  這些鈴子,帽子的式樣,有著鮮艷紫色、質地尚好的花衣,以及他本人那些裝瘋賣傻的表情,便足以說明他是屬於家庭小丑或弄兒那一類人。

  也就是財主家中養的丑角,在這些主人不得不待在家裡,百無聊賴的時候,給他們說笑逗趣消磨時光的奴僕。

  「方斯!方斯!」

  迪克蘭沒有理會他拉直喉嚨,向一隻毛狗吆喝道,這狗樣子兇猛,有些像狠,那是一種一半像警犬,一半像靈的獵狗,它一一拐地跑著,仿佛想執行主人的命令,把不聽話的咕嚕咕嚕哼叫的豬趕到一起。


  但是事實上,由於它誤會了主人的信號,不理解自己的任務,或者幸災樂禍,反而把它們趕得七零八落,使它本來似乎想挽回的尷尬局面變得更加不可收拾。

  「你就這麼看著,汪八!你這沒心肝的傢伙。繞過山背後,堵住它們的路,只要你占了上風,它們便無可奈何,只得乖乖聽你擺布,跟一群綿羊似的,隨你要他們上哪。

  豬就是這麼賤的動物。」

  「一點也不錯,不過我已經和我的兩條腿商量過了,他們一致的意見是,穿著一身漂亮衣服,跑進爛泥地里,對維倫老爺和我本人以及我的華麗裝束是一種大不敬的行為。

  因此,迪克蘭,我勸你把方斯叫開,隨那些豬愛上哪兒就上哪去,哪怕落進散兵游勇,綠林強盜手中,它們命該如此,這跟它們到了早上變成諾曼人的樣子沒有什麼兩樣!」

  「如果這些豬變成諾曼人,我還舒服一些。不過它該怎麼變成諾曼人,我有點聽不懂,汪八。這是新流行的啞謎嗎?」迪克蘭看向了蹲在一塊岩石上的汪八。

  「算是吧。畢竟是九年前開始流行的。讓我來提示你,你管這些咕嚕咕嚕,用四條腿跑路的畜生,叫什麼?」汪八走下了岩石,靴子粘上了爛泥。

  「Swine(豬)唄,傻瓜,還能是什麼?不,這就是傻瓜也知道。」

  「是啊,Swine是地道的撒克遜語,這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呢,在這些豬被開膛破肚,掏出內臟,肢解分割之後像是賣國賊那樣給倒掉起來的時候,你管它叫什麼?」

  「Pork(豬肉)。」

  「一點不錯,就連傻瓜都知道,pork難道不是十足的諾曼法語嗎?這樣在這些牲畜活著,由撒克遜奴隸管理的時候,它屬於撒克遜民族,用的是撒克遜名字。

  但是一旦它給送進城堡,端上貴族老爺的餐桌,它就變成了諾曼族,稱作pork了。」

  「還真是這樣。汪八,我的朋友,想不到你這傻瓜的腦袋,還真有兩下子。」

  「還不止呢。我們的公牛老爺歸你這樣的奴隸和僕人照料的時候,它用的是撒克遜名稱,一旦被送到尊貴的嘴巴前面,它就變成了時髦的法國佬,被稱作beef了。牛續也變成了veau了。

  需要照料時,是撒克遜族,可是變成美味佳肴後就變成諾曼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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