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金智秀的喜歡 戀愛 結婚理論(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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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金智秀的喜歡 戀愛 結婚理論(7/10)

  (第94章被屏蔽了,鳴呼哀哉,晚點看下審核能不能過吧,那章大概2.5k字,加上這章就七千字了)

  文英恆並不清楚客廳里的動靜,他只知道自己在精力過度旺盛的情況下,就只能牽著兩隻小狗出去遛彎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了。

  上次被說有小肚腩(實際上文英恆反覆確認後其實並沒有)之後,他就一直很注重鍛鍊,所以遛狗的時候也一直是維持著慢跑的狀態。

  早上七點左右的小區里其實沒什麼人,和兩隻小狗跑了有約莫兩三圈?算下來也有五六公里的距離了,文英恆在涼亭那邊遇到了打扮略有些潦草的金智秀。

  她套了件厚實的羽絨服和運動褲,踩著毛茸茸的拖鞋,坐在那默默看著月熊在草地上嗅聞。

  他是知道的,智秀在遛狗這件事上向來不怎麼積極,好在月熊也是小型犬,就算不消耗它的體力也不會拆家,帶出去上個廁所就好了。

  智秀的餘光注意到了那道身影,本來沒什麼精神的眼眸稍稍瞪大了一些。

  「早上好!嘿嘿———」

  「早上好。」

  文英恆牽著狗跑了過去,並沒有為了智秀多停留片刻。

  她當然也發現了文英恆的變化,那天她說文英恆有小肚子之後,他就不再散步遛狗了,每次都是換上一身運動裝跑著遛狗。

  他又不靠臉和身材吃飯,有必要這麼在乎自己形象嗎?真是臭美啊,他一定是個很自戀又對自己要求很高的人吧?

  嗯,雖然他的臉和身材確實都挺頂的,理論上也存在靠這個吃軟飯的能力。

  但是他是警察廳和檢察院的顧問,又是大學教授,這身份哪個單拎出來社會地位不高啊·—·

  她這個愛豆都沒那麼在乎身材管理呢雖然現在是非活動期就是了。

  金智秀也沒那麼在乎文英恆跑過去沒有繼續理會自己,她知道文英恆一般會跑多久,所以也不急著走,只是默默坐在涼亭里等著文英恆再次經過。

  果不其然,大概是幾分鐘後,他再次出現在了視野里,「等等!」金智秀伸手攔住了文英恆:「方便的話把月熊也遛一下,遛兩隻是遛,遛三隻也是遛嘛!」

  文英恆白了一眼笑眯眯的智秀:「懶死你算了。」

  「我會去買完飲料在這等你的。」

  她朝著遠去的文英恆揮了揮手,輕哼著歌去附近的便利店買了兩瓶常溫的運動飲料,接看坐回了涼亭里,肝起了遊戲裡的日常小任務。

  這跑跑卡丁車的每日任務就是煩啊,每天做一遍都要二三十分鐘,智秀就是那種又氪金又堅持做任務的微肝玩家。

  她在手機里跑了幾圈卡丁車,文英恆大概也跑了幾圈從她面前經過。

  等智秀刷完任務的時候,文英恆也正好停在了她的面前。

  文英恆指了指累趴下的月熊:

  「你看看你怎麼養的小狗,跑幾圈就累趴下了。」

  「你會養狗!」金智秀並沒有在意文英恆的玩笑,她將運動飲料遞了過去:「喝口水補充一下體力。」

  文英恆將兩隻小狗栓在旁邊,喝了一小口飲料,在智秀面前做著靜態拉伸來緩解肌肉疲勞。

  「這麼專業啊,還做拉伸。」

  「不拉伸的話,容易把自己的腿跑粗。」文英恆解釋著,不解地看向了金智秀:「你咯咯笑什麼。」

  「我在想你去當男模的樣子,嗯~很有當小白臉的潛質嘛!那些富婆努娜們會喜歡你這一款的。」

  「你能代表全部富婆嘛?」

  「我窮得很。」金智秀撓了撓鼻頭,看著文英恆拉伸完站在自己對面:「今天有什麼安排嗎?」

  「下午去警隊,有重要的案子要開會討論。」文英恆嘆了口氣:「不像你那麼自由,上午把遊戲任務做完了,那你下午該幹什麼呢?」

  「遊戲又不是男人,只能有一個。嗯,男模不能算對象。」

  「你也就嘴皮子利索。」

  「還有,我不是只顧著打遊戲的人,我這幾天還在拼樂高呢,叫你上來幫忙也不來。」

  說起樂高,文英恆來了幾分興趣,他記得兩箱樂高加起來得有一萬兩三千塊積木,怪不得智秀直接把美甲都給去了,這兩天都在鑽研樂高呢吧?


  「進度怎麼樣了?」

  「你又不來,進度當然緩慢啊。」

  「我來了真能幫上忙麼?」文英恆笑了笑:「不添亂就不錯了。」

  「我也就這麼一說。」智秀微微鼓起嘴巴,一口地喝著飲料,她的眼眸滴溜一轉,「矣」了一聲看向文英恆:「有個事問你一下。」

  「怎麼了?」

  「你昨天怎麼忽然打聽我表哥的離職時間?

  ,由於這涉及到了案件的進展,文英恆猶豫了一下,並沒有回答,只是隨便找了個理由道:

  「哦,就是昨天寫檔案,我記得以前問過你這個問題,但我一時之間記不清了,就電話給你問了一下。」

  「哦,那就好!我還以為出什麼事了呢,」金智秀長呼出一口氣:「我總覺得志俊表哥這麼急著結婚怪怪的,感覺他和嫂子看起來也不是很相愛那種感覺怎麼說呢,還不如我們倆。」

  「我們倆拿來被比較不太好吧?」

  「是不太好,我們倆的關係可比他們倆好多了。」金智秀微微頜首:「他們父母都沒見矣,就直接領證了,這才認識多久啊——」

  「我以為你前兩天開玩笑呢,真結婚啊?」

  「我拿這種事開玩笑幹嘛?」智秀白了他一眼:「不過就是說啊,一見鍾情都不帶這麼快的對吧?」

  「我不清楚啊。」

  智秀輕咬食指道:「反正按照我的想法來看,一見鍾情絕對不會這麼快。我勸他做個財產公證什麼的,他也不願意,他現在手頭的錢可不少。」

  「你管得太多了,萬一人家真是真愛呢。」

  「你根本不懂,我打視頻電話的時候觀察過他們倆,你要相信女人的第六感。」

  「你的第六感很準嘛?」

  「我覺得應該很準。」智秀扯了扯文英恆的袖子:「你能不能幫我查查那個女人的來歷啊?」

  猶記得上個月,智秀還在肯德基里指桑罵槐過文英恆和崔景秀,覺得他們倆查的太多了,怎麼不去把李志俊的相親對象也查一遍。

  沒想到一個月過去了,她竟然主動又找過來想讓文英恆他們去調查。

  但說到底,文英恆有什麼權限調查人家相親對象呢?就算李志俊涉案,也沒道理去調查人家的相親對象。

  更何況感情這種事情有時候就是這麼不講道理,「查不了。」

  「那女人也不是特別漂亮啊,我甚至覺得她都不喜歡男的。我不知道我哥被灌了什麼迷魂湯。」

  「有的時候感情就是這樣啊,智秀。」文英恆感慨了一句:「別那麼緊繃著,是不是這段時間被跟蹤得有些過于敏感了?」

  「都說了不是」智秀鬱悶地皺了皺鼻子:「我和志俊表哥經常在辦公室里能見面,我了解他。但為什麼你們都不信我的直覺呢?」

  「誰不信?」

  「我親歐巴,就是金正勛,還有我阿爸、歐媽、歐尼她們———」

  有沒有可能,真的是智秀的問題呢?

  文英恆看著智秀低頭碎碎念的樣子,心裡產生了一份同情。

  他不自覺地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要不我介紹你———」

  他話說到一半又停住了,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同樣的,他讓智秀去看心理醫生的行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只是一種冷眼旁觀的行為。

  「介紹什麼?」

  「介紹幾個男模給你。」文英恆咳嗽了一聲:「開個玩笑,我知道我沒幽默細胞。」

  「撲味—」智秀看著文英恆滿臉尷尬的樣子,忍不住笑出聲來,又莫名覺得有些想哭。

  真的是她這段時間太敏感了嗎?這才導致看誰都覺得有問題。

  不過至少還好,文英恆算是個例外。

  「還給我介紹男模呢,我哪有錢消費男模,我都說了我很窮的!」智秀輕輕錘了一下他的手臂:「你要不乾脆犧牲一下你自己?我看你的質量應該比男模好,還乾淨。」

  「我?我有小肚腩,和男模不沾邊的。」

  文英恆「禮貌婉拒」,雖然兩個人隔了大概約莫一條手臂的距離坐著,但聊天的氛圍卻還挺不錯。

  一旁的三隻小狗也玩的挺好,就這麼坐在涼亭里一起呼吸早晨的空氣,也算是放鬆的一種方式。


  至少在文英恆的觀察視角下,智秀的心情好了很多,不像之前那樣碎碎念,甚至感覺有些精神緊張了。

  「可是我還是不理解啊,你們男人不都喜歡好看的嘛?」

  「何出此言?」

  「我表哥相親對象里,有不少又漂亮、性格又好的,為什麼偏偏選中現在這個呢?」

  「你不是說了這個世界上有一見鍾情嗎?」

  智秀啞然,她雖然相信這世界上確有一見鍾情這件事,但兩個人走到一起,相戀、結婚,卻遠不是一見鍾情就夠的。

  「喜歡歸喜歡,談戀愛歸談戀愛,結婚歸結婚,裡面的區別你懂不懂啊?」

  「喜歡了就談戀愛,談戀愛然後結婚。」文英恆看著智秀那看白痴一樣的眼神:「有什麼問題嘛?」

  「感覺你傳統的不像這個時代的人。或者說,戀愛沒談夠。喜歡就是欣賞的感覺啊,覺得被吸引到了,比如我就挺欣賞你的。」

  智秀停頓了一下,微微側過目光看向了文英恆,他不傻,肯定能明白智秀話中的含義:「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嘛?」

  「我明白。」

  「我看你不太明白。」

  「我不太明白嗎?」文英恆有些錯:「你繼續說吧。」

  「那同樣的,你會喜歡我嗎?」智秀借著喝水的動作又戰術性停頓了一下:「不要覺得這個問題很有負擔感,你就平心而論,有沒有那麼幾個瞬間,覺得我還挺有魅力的,是那種對你有吸引力的人。覺得被吸引不代表什麼!很正常。」

  看智秀補充了那麼多,文英恆說不喜歡、沒被吸引過恐怕也過不去了,更何況從實際角度出發,智秀確實有她可愛的一面。

  「嗯,我的確被吸引了,你有很可愛的一面。」

  「就這樣?」

  「可以不只這樣。」

  「算了,」智秀繼續自己的理論:「但我們倆談戀愛了嗎?」

  「沒有。」

  智秀雙手一拍,發出清脆的響聲:「對啊,被吸引是一回事,如果被吸引、覺得對方有值得喜歡的地方就要談戀愛,那這世界上沒一個人是純情的。」

  「我倒是第一次聽這個理論,這是你憑空虛構出來的嘛?」

  「我就算沒經驗也可以觀察得出啊,而且又不是沒人追我。」智秀雙手環抱在胸前,不免又有些得意,眼晴又故意去看了一眼文英恆:「只是能入我法眼的人不多了。」

  「那我還聽榮幸的。」

  「哼。」她滿意地笑了笑:「所以我們也可以推斷得出,結婚也要看對方是否適合結婚啊。你說我那嫂子,又不漂亮,性格也不見得多好,首先很難被人喜歡。其次看著也不像是那種會經營感情的人,也沒什麼情趣,我甚至感覺她不喜歡男人,所以也不適合戀愛。她家境也很普通,甚至家裡還有房貸沒還完,家庭條件也匹配不上啊。

  「嘶」文英恆被智秀的理論說服了,他一時半會也覺得李志俊這麼急著結婚實在蹊蹺。

  就跟趕著結婚一樣,有那麼多漂亮的、性格好的、家境不錯的他都不喜歡,偏偏挑了個願意和他立馬結婚的?

  李志俊的樣子,文英恆見過,畢竟也是沾了點金家血緣的人,金智秀兄妹三人都長得很好看,李志俊長得也有些小師。

  再加上李志俊早就財富自由了,又是三十出頭的黃金年齡,在相親市場上幾乎可以說是搶手貨了。

  哪怕他再有耐心些,通過相親認識一個對象,處上個一年半載也能結婚了,他也不差這一時。

  「你這麼一說,好像有點道理啊。」

  「是吧?!」金智秀長呼出一口氣:「你現在覺得我不是精神過於緊張了吧?」

  「確實蹊蹺啊。但我也不能因為這個就調查人家啊。」

  「你是警隊的嘛,幫我打聽打聽這個人有關的消息嘛!」

  文英恆還是有些顧慮,雖說他的權限比較高,但也不能濫用自己手頭的權力。

  更何況,他手頭還有很多案子要處理,眼下跟蹤器案、慶南銀行貪腐案、李昇基訴HOOK娛樂公司三個看似毫不相關的案子隱隱有了關聯的跡象,他的工作重心不可能去關注一個相親次數多了之後急著結婚的人。

  萬一李志俊真的就是和嫂子情投意合呢?到時候他調查了人家老婆,文英恆反倒把自已搞得里外不是人。


  而且,說不準兩人有什麼不對外公開的癖好,真好互相匹配上了也說不準啊。

  文英恆思考著推辭的理由,他摩著下巴,引起了智秀的注意。

  腦海里閃過無數個藉口之後,文英恆忽地想到了一個更有可能、而且也符合常理的可能。

  「你說有沒有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

  「我只是推測啊。」文英恆噴了一聲:「他們是什麼時候相親認識的?」

  「差不多——兩個月之前?」

  「是最近才決定結婚吧?我記得你前兩天才說他們結婚的。」

  「嗯,沒錯。」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帶娃結婚呀?兩個月差不多也知道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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