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鞭屍!
從目前來看,這是一起由長期矛盾引發的案件。
矛盾是什麼,警方不知道。
但...可以猜!
「無論什麼矛盾,是激情殺人也好,還是謀殺也罷。」
恍惚間,徐良突然開口道:
「行兇者往往會在殺人後,從殺人後的行為體現出冷靜時的情緒!」
舉個例子。
因為口角衝突,賭氣,激情殺人後的兇手,九成八是悔不當初與痛哭。
這種行為,往往驗證雙方之間矛盾僅僅宛如芝麻點大。
「兇手呢?」
徐良喝茶間,眉頭一挑,看向面前的陳長春。
「兇手殺完人,做了什麼?」
說話間。
他伸出手,指了指律所門外不遠處。
陳長春視線向外看去。
那裡站著身穿警服的劉金,此時正抽著煙,垂頭盯著地面。
這地面,在幾小時前......
存在一個血肉模糊,在地面爬動許久,宛若蝸牛一樣的屍體!
根據之前線索顯示,受害者死前,身體僅只有腹部傷痕。
而警方看到時,死者體表卻遭受過慘無人道的虐待!
所以......
陳長春腦海中浮現出什麼,脫口而出道:
「鞭屍。」
是的,唯有鞭屍,才會達成眼下這個畫面。
而鞭屍所代表的含義......
「是恨意!」
「蘊含雙方之間,有著不可調節的矛盾,這導致即便兇手誤殺,卻不害怕,甚至還來鞭屍泄憤!」
陳長春思索著,喃喃開口。
「沒錯,兇手誤殺後非但不是後悔,反而還對著發泄。」
「兇手極其恨死者,恨到哪怕對方死亡,也要對其屍體鞭屍泄憤!」
「記住這一點!」
「隨後,我們提出另一個問題......」
徐良忽的開口。
另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陳長春愣住,一旁的王超若有所思,板著臉時不時點頭。
「構成一個人情緒的結構是什麼?即【兇手為什麼恨死者!?】」
徐良再次開口。
不給對方思考時間,他便在二人面前,抽出紙筆,在一張空白紙上寫下一行字。
「一個人在自身健康的情況下,其情緒的構成,往往與環境契合。」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路人,你是否會產生殺了他的念頭?
九成五的人不會。
可若是說,這陌生路人忽然間對你進行辱罵,隨後對你懷孕的妻子進行毆打呢?
如此,人的怒意便產生!
「如此來看情緒的結構,通常為【他人+行為=另一人情緒】」
「套入案子,便成了死者陳偉,做出一些事情形成矛盾,導致兇手對其生出滔天恨意!」
「現在,記住這個邏輯,我們再來思考之前所問,為什麼死者做了一些事,兇手便恨上死者?」
徐良開口,將這些字跡寫在紙上。
陳長春眉頭緊蹙,跟著他的思路走。
思考良久。
陳長春篤定開口回道:
「因為在兩者長期矛盾中,兇手處於受害者一方!」
受害者?
這怎麼看出的?
王超有些耐不住了,他板著臉,思來想去,用清澈的眼神旁敲側擊。
「嚴謹一點,還沒說為什麼認為是受害者呢!」
陳長春瞥了他一眼,卻也沒說什麼。
這小兔崽子裝就裝吧。
徐良耐著性子,開口解釋道:
「還是從情緒看出。」
「一起矛盾中,加害者往往屬於既得利益者。」
「即便自身不知曉,但潛意識的邏輯卻知曉自身並未受到多少損失,所以哪怕有情緒,多是憤怒,遠不及恨意。」
「而被害方,卻清楚知曉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有多嚴重,情緒自然會比對方嚴重。」
說話間,徐良話鋒一轉。
「死者逃出巷子的監控看了嗎?」
王超點點腦袋。
他們都看過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麼熟人,主動向內走去,隨後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脫離監控視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當時情緒嚴重嗎?」
徐良反問。
「不嚴重。」王超搖搖頭。
「兇手呢?」徐良又問。
王超看了看不遠處,死者曾被鞭屍的地方。
「挺嚴重的。」他老實回答。
「你看,問題這不就解開了?」
徐良笑了笑。
作為一個律所金牌律師,他秉持著顧客都是上帝的原則,哪怕對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對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緒。
徐良繼續順著之前的話語開口說道:
「所以,兇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為雙方矛盾中,他處於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對兇手造成矛盾能令他獲得一些好處,也正是這好處,驅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稱的動機。」
一個陌生男人對你懷孕的妻子毆打,你會產生情緒。
但,即便是唐氏兒,也不會莫名其妙對另一人毆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飯是餓了,睡覺是困了。
兇手殺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長期處於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兇手亦有利於!
只是...理由是什麼?
「一個人主動對另一人加害,無非兩種理由。」
「一,情緒,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沒有任何長篇大論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兩種案件所代表。
所謂情緒,可以用校園霸凌案來思考,霸凌者是否無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謂情緒!
對方以碾碎他人尊嚴為行動,獲取情緒上的愉悅!
這便是動機,也是霸凌理由!
常見的還有網際網路地域黑,以黑他人鄉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這種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於第二種,『利益』就更好解釋了。
如搶銀行,又或是因財謀殺,這便是利益導致。
當然,動機也有可能同時具備兩種原因。
而將線索全都整合......
陳長春突然發現...原本飄忽不定的案子,這一刻竟有了個模糊的框架!
不過一旁的王超打斷他的思緒。
「我明白!」
「這個我真明白,早說是殺人拿錢嘛,怎麼還繞那麼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興奮開口。
嘰里咕嚕說了半天,終於聽懂一句話了!
陳長春感覺有點丟臉,他再次小聲尷尬道:
「別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點點頭。
「胡說,我很聰明的!」
王超大怒,他覺得自己擁有超級大腦與超級肌肉。
只不過平日裡超級大腦告訴他使用超級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顯山不露水的!
陳長春卻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這才回歸正事。
「可...還是不好查啊。」
陳長春遲疑著。
對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無非是順著死者這兩方面調查兇手身份,又或是當年所發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難度終究極大,短時間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時間,發覺還沒到鍾,便繼續開口解釋。
「從剛才的推論來看,本案屬於什麼性質?」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所導致的激情殺人!」
一旁的王超搶先回答。
「是的,長時間的情緒遞增!」徐良點頭。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是個很有說法的東西。
但......
說法在哪!?
矛盾是什麼,警方不知道。
但...可以猜!
「無論什麼矛盾,是激情殺人也好,還是謀殺也罷。」
恍惚間,徐良突然開口道:
「行兇者往往會在殺人後,從殺人後的行為體現出冷靜時的情緒!」
舉個例子。
因為口角衝突,賭氣,激情殺人後的兇手,九成八是悔不當初與痛哭。
這種行為,往往驗證雙方之間矛盾僅僅宛如芝麻點大。
「兇手呢?」
徐良喝茶間,眉頭一挑,看向面前的陳長春。
「兇手殺完人,做了什麼?」
說話間。
他伸出手,指了指律所門外不遠處。
陳長春視線向外看去。
那裡站著身穿警服的劉金,此時正抽著煙,垂頭盯著地面。
這地面,在幾小時前......
存在一個血肉模糊,在地面爬動許久,宛若蝸牛一樣的屍體!
根據之前線索顯示,受害者死前,身體僅只有腹部傷痕。
而警方看到時,死者體表卻遭受過慘無人道的虐待!
所以......
陳長春腦海中浮現出什麼,脫口而出道:
「鞭屍。」
是的,唯有鞭屍,才會達成眼下這個畫面。
而鞭屍所代表的含義......
「是恨意!」
「蘊含雙方之間,有著不可調節的矛盾,這導致即便兇手誤殺,卻不害怕,甚至還來鞭屍泄憤!」
陳長春思索著,喃喃開口。
「沒錯,兇手誤殺後非但不是後悔,反而還對著發泄。」
「兇手極其恨死者,恨到哪怕對方死亡,也要對其屍體鞭屍泄憤!」
「記住這一點!」
「隨後,我們提出另一個問題......」
徐良忽的開口。
另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陳長春愣住,一旁的王超若有所思,板著臉時不時點頭。
「構成一個人情緒的結構是什麼?即【兇手為什麼恨死者!?】」
徐良再次開口。
不給對方思考時間,他便在二人面前,抽出紙筆,在一張空白紙上寫下一行字。
「一個人在自身健康的情況下,其情緒的構成,往往與環境契合。」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路人,你是否會產生殺了他的念頭?
九成五的人不會。
可若是說,這陌生路人忽然間對你進行辱罵,隨後對你懷孕的妻子進行毆打呢?
如此,人的怒意便產生!
「如此來看情緒的結構,通常為【他人+行為=另一人情緒】」
「套入案子,便成了死者陳偉,做出一些事情形成矛盾,導致兇手對其生出滔天恨意!」
「現在,記住這個邏輯,我們再來思考之前所問,為什麼死者做了一些事,兇手便恨上死者?」
徐良開口,將這些字跡寫在紙上。
陳長春眉頭緊蹙,跟著他的思路走。
思考良久。
陳長春篤定開口回道:
「因為在兩者長期矛盾中,兇手處於受害者一方!」
受害者?
這怎麼看出的?
王超有些耐不住了,他板著臉,思來想去,用清澈的眼神旁敲側擊。
「嚴謹一點,還沒說為什麼認為是受害者呢!」
陳長春瞥了他一眼,卻也沒說什麼。
這小兔崽子裝就裝吧。
徐良耐著性子,開口解釋道:
「還是從情緒看出。」
「一起矛盾中,加害者往往屬於既得利益者。」
「即便自身不知曉,但潛意識的邏輯卻知曉自身並未受到多少損失,所以哪怕有情緒,多是憤怒,遠不及恨意。」
「而被害方,卻清楚知曉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有多嚴重,情緒自然會比對方嚴重。」
說話間,徐良話鋒一轉。
「死者逃出巷子的監控看了嗎?」
王超點點腦袋。
他們都看過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麼熟人,主動向內走去,隨後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脫離監控視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當時情緒嚴重嗎?」
徐良反問。
「不嚴重。」王超搖搖頭。
「兇手呢?」徐良又問。
王超看了看不遠處,死者曾被鞭屍的地方。
「挺嚴重的。」他老實回答。
「你看,問題這不就解開了?」
徐良笑了笑。
作為一個律所金牌律師,他秉持著顧客都是上帝的原則,哪怕對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對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緒。
徐良繼續順著之前的話語開口說道:
「所以,兇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為雙方矛盾中,他處於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對兇手造成矛盾能令他獲得一些好處,也正是這好處,驅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稱的動機。」
一個陌生男人對你懷孕的妻子毆打,你會產生情緒。
但,即便是唐氏兒,也不會莫名其妙對另一人毆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飯是餓了,睡覺是困了。
兇手殺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長期處於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兇手亦有利於!
只是...理由是什麼?
「一個人主動對另一人加害,無非兩種理由。」
「一,情緒,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沒有任何長篇大論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兩種案件所代表。
所謂情緒,可以用校園霸凌案來思考,霸凌者是否無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謂情緒!
對方以碾碎他人尊嚴為行動,獲取情緒上的愉悅!
這便是動機,也是霸凌理由!
常見的還有網際網路地域黑,以黑他人鄉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這種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於第二種,『利益』就更好解釋了。
如搶銀行,又或是因財謀殺,這便是利益導致。
當然,動機也有可能同時具備兩種原因。
而將線索全都整合......
陳長春突然發現...原本飄忽不定的案子,這一刻竟有了個模糊的框架!
不過一旁的王超打斷他的思緒。
「我明白!」
「這個我真明白,早說是殺人拿錢嘛,怎麼還繞那麼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興奮開口。
嘰里咕嚕說了半天,終於聽懂一句話了!
陳長春感覺有點丟臉,他再次小聲尷尬道:
「別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點點頭。
「胡說,我很聰明的!」
王超大怒,他覺得自己擁有超級大腦與超級肌肉。
只不過平日裡超級大腦告訴他使用超級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顯山不露水的!
陳長春卻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這才回歸正事。
「可...還是不好查啊。」
陳長春遲疑著。
對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無非是順著死者這兩方面調查兇手身份,又或是當年所發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難度終究極大,短時間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時間,發覺還沒到鍾,便繼續開口解釋。
「從剛才的推論來看,本案屬於什麼性質?」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所導致的激情殺人!」
一旁的王超搶先回答。
「是的,長時間的情緒遞增!」徐良點頭。
長時間的情緒遞增,是個很有說法的東西。
但......
說法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