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申請獵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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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天後,那輛解放CA10B被徹底清洗、檢修、保養一新。

  雖然依舊能看到歲月的痕跡,但墨綠的車身在陽光下重新煥發出硬朗的光澤,引擎蓋側面的五角星徽標熠熠生輝。

  穩穩地停在了啟明工藝社的門口,立刻成了這條街最引人注目的風景。

  街坊鄰居、路過的行人紛紛駐足觀看,眼神里充滿了羨慕。

  在這個自行車還是主力的年代,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大卡車,無疑是實力和身份的象徵。

  王衛國也沒閒著,他深知長途運輸的風險。

  這天早晨,他來到臨江縣人民武裝部大院。

  武裝部大院坐落在縣城相對僻靜的西邊,高牆環繞,牆頭拉著鐵絲網。

  牆皮上刷著標語,「提高警惕,保衛祖國」、「備戰備荒為人民」。

  兩扇厚重的綠色大鐵門緊閉,只留旁邊一扇小門供人進出。

  門崗處站著一位持槍的年輕士兵,身姿挺拔,眼神銳利。

  院內幾棟蘇式風格的灰磚樓房顯得莊嚴肅穆,樓前空地上停著幾輛舊吉普和邊三輪摩托。

  王衛國背著一個半舊的軍用挎包,走到門崗前,距離士兵約三步遠,立正站好。

  「同志,你好!」

  「我是紅旗街道啟明工藝社的運輸主管,王衛國。這是我的證件。」

  他雙手遞上嶄新的「啟明工藝社」工作證和他珍藏的退伍證。

  工作證上有街道辦1的蓋章,退伍證封面印著印著八一軍徽,內頁有他的照片、部隊番號和「光榮退伍」字樣。

  年輕士兵仔細查驗了證件,特別是退伍證,眼神中多了幾分尊重。

  問道:「王衛國同志,請問你來武裝部有什麼事?」

  「我需要向部里領導匯報一個情況,並申請一件特殊裝備。」

  王衛國語氣鄭重,「我們工藝社剛購置了一輛解放卡車,用於長途運輸原料和成品。路線涉及鄰省山區和部分偏僻路段,近期治安情況複雜,我們運輸的貨物價值較高,為確保國家財產和運輸人員安全,特申請配備一支獵槍用於途中自衛安保。這是我的書面申請報告。」

  他從挎包里取出一份報告,雙手遞給士兵。

  士兵接過報告,看到抬頭是「關於申請配備防衛用獵槍的報告」,落款是「啟明工藝社(蓋章)」和王衛國的簽名,還附有街道辦王國棟主任「情況屬實,請予考慮」的簽字和公章。

  士兵點點頭:「請稍等,我請示一下。」

  他拿起崗亭內的老式搖把電話,低聲匯報了幾句。

  幾分鐘後,士兵放下電話:「王衛國同志,請跟我來,去後勤裝備科找劉科長。」

  王衛國跟著士兵穿過空曠冷清的院子,走進其中一棟樓。

  來到掛著「後勤裝備科」牌子的辦公室門口,士兵敲門報告後離開。

  辦公室不大,靠牆立著幾個鐵皮文件櫃,一張舊辦公桌後坐著一位四十多歲,穿著軍裝的中年男人。

  他就是劉科長,轉業幹部。

  「報告!劉科長,我是王衛國。」王衛國在門口立正,聲音洪亮。

  「進來吧,王衛國同志。」劉科長指了指桌前的椅子,「坐,說說具體情況。」

  王衛國沒有立刻坐下,而是從挎包里拿出另一張紙,在劉科長面前攤開。

  這是一張手繪的運輸路線圖。

  他用手指點著:「劉科長,您看。這是我們從臨江到省城機場的主要路線,國道還算安全。但這裡…」

  他的手指移到一條用虛線標註的岔路,「是我們去鄰省H縣採購特種紙張和染料的路線。這一段,有將近八十公里是盤山公路,人煙稀少,兩側是深林。還有這裡…」

  他又指向地圖上靠近鄰省邊界的一個點,「這個叫『野狼坳』的地方,是兩省交界的三不管地帶,路況差,以前就發生過攔路搶劫運輸車輛的事件。最近風聲緊,聽說又有流竄犯在這一帶活動。我們跑一趟貨,價值少則幾千,多則上萬,都是國家急需的創匯物資。車上通常就我和一個司機,赤手空拳,真遇到亡命之徒…」

  他沒有說下去,但意思很明白。

  劉科長仔細看著地圖,又拿起那份申請報告,看了看王國棟的簽字。


  「老王我知道,做事穩重。他簽字,說明情況確實需要重視。」

  他抬起頭,盯著王衛國:「你是退伍軍人?哪個部隊的?」

  「報告科長!原128師偵察連一排排長王衛國!於1979年12月退伍!」

  「128師的?『鐵拳師』啊!你們偵察連在南線可是立了大功的!」

  他顯然對這支赫赫有名的部隊有了解。

  「王排長,你是帶兵的人,在偵察連摸爬滾打出來的。槍,對你來說不陌生。但政策你也清楚,民間持槍,尤其是獵槍用於押運,審批嚴,管理更要嚴上加嚴!一支槍出去,責任重如山!」

  王衛國挺直胸膛,「劉科長,我以一名共產黨員和革命軍人的雙重身份向您保證!第一,槍彈絕對分離保管!獵槍本體存放於啟明工藝社特製保險柜,鑰匙由我一人保管,霰彈存放於另一處帶鎖鐵箱,鑰匙由我們工藝社會計保管。」

  「第二,執行長途運輸任務前,憑運輸單和路線審批單到武裝部辦理領用登記,任務結束返程後24小時內,必須將槍彈完整交回武裝部核查!」

  「第三,制定《啟明工藝社防衛槍枝使用管理細則》,明確槍枝只能在運輸途中遭遇暴力侵害、危及人員及國家財產安全時,作為最後手段使用!嚴禁主動示警、恫嚇或非必要使用!細則抄送武裝部及街道辦備案,接受隨時突擊檢查!」

  「第四,由我本人負全責!如有任何違反規定或槍枝管理失當,我王衛國甘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紀律處分!絕無二話!」

  「好!」劉科長一拍桌子,不再猶豫。

  他拿起鋼筆,在王衛國的申請報告上,刷刷寫下批覆:

  經審:申請人王衛國同志系原128師偵察連排長(黨員),政治堅定,軍事素質過硬,作風嚴謹。啟明工藝社運輸任務確屬必要,途徑區域治安風險較高,運輸物資價值重大。

  為保障國家財產及人員安全,依據相關政策及本縣《民兵和預備役武器裝備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特殊行業及重要物資運輸安保需要),同意特批配備12號雙管獵槍壹支,配發制式12號霰彈貳拾發。

  槍彈由縣武裝部統一登記、編號、配發。實行嚴格的「雙鎖分離、任務領用、當日歸返」制度,責任人:王衛國。武裝部(劉振華)、街道辦(王國棟)實施雙重監管。此令!

  劉振華(簽字) 1981年1月5日

  寫完,他鄭重地蓋上「臨江縣人民武裝部後勤裝備科」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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