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冒險家
伊森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所以他要殺人不需要證據。
德里克·沃森對自己可能存在威脅,那麼他就得死!
現在的伊森,完全有這個能力。
回到布魯克林,伊森直接便向著德里克那群人經常去的娛樂場所趕去。
原身曾經被德里克強行帶到去過他們happy的酒吧,並且還用自己的腦袋狠狠的撞擊德里克的鞋子。
嘖,光是想到那個畫面,伊森就一陣不爽。
他不知道德里克是不是在那裡面,但是他知道……
你小子死定了!
每走一步,伊森都能感覺到外界有源源不斷的經驗值湧入自己的身體。
消息一經擴散,全世界應該都震驚了。
他在手機上登錄了一些論壇,看著上面的討論,無一例外,幾乎所有的平台都在討論這件事。
『法拉盛異變』這個詞條更是在三十多個國家地區登頂。
而這距離格蘭之森真正具現出來其實也才三個小時的時間而已。
伊森點開了一個帖子。
「爆了!聽說異變之森裡面還有怪物!」
這個貼子的貼主說他父親是進入到格蘭之森中的警察,聽他父親說,他們在裡面親眼見到了各種吃人的怪物,甚至還能夠使用魔法。
下面的評論也是五花八門,有的人相信,有的人質疑,還有的人上來就破口大罵,也有的人說出了一些更內幕的消息。
「難道說世界要末日了嗎?」
「末日個頭,我哥說了,那怪物一點都不厲害,一槍就死,還不如基地呢。」
「弱智,但凡智商在10以上的正常人就不會拿基地和異變之森來比。」
「************************」
「現在警察已經不夠用了,輪到軍隊出場的時候了。」
「我只想知道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魔法嗎?那霍格沃茨是不是也存在?我今年二十九,再去學魔法還晚嗎?」
「不晚,斯特蘭奇三十六歲才去卡瑪泰姬呢。」
「泥巴種又在幻想了,就算這個世界上有魔法跟你又有什麼關係?」
伊森看到這些討論內容,腦海之中也不由構想起了將來的一些事情。
冒險家肯定是要分出去的。
現在的副本都還簡單,靠現實世界的科技技能就能推過去。
但是到了後面呢,後面那些可怕的怪物,甚至是使徒級的存在,那可不是現實世界能夠解決的存在。
想要通關那種程度的副本,那就必須要冒險家出手了。
但也不能毫無限制的派分。
每個職業只能分出去一次。
目前他手中總共也就不到七十個可以分出去的角色,所以每一個都要慎重。
畢竟分出去之後,要是對方是一個扶不起的阿斗,那不是純粹浪費一個職業嗎?
當然,這並不是說他只能製造出七十個冒險家。
畢竟這又不是遊戲,是真實的世界,人們完全可以自己修行嘛。
比如說他現在就是一位男魔法師,雖然說他現在的技能來自於系統,是突然之間獲得的,但只要讓他慢慢掌握了這股力量,那麼他就可以做到許多遊戲裡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說……
開宗立派!
只要他掌握了體內的魔力,熟悉了這種魔力的流動,熟悉了魔法的運用,他完全可以教導別人該怎麼成為一名魔法師。
這種人也算是職業者,只不過不像被他直接賦予力量的冒險家那樣,可以系統性的升級,變強。
但可以預見的是,這些人在以後或許才是他獲得經驗的主力人群。
那六十九個冒險家的優勢是在個人實力上絕對比這些單純的職業者要厲害,成長性要更高,變強也更簡單,哪怕是同級,也比其他人要厲害很多。
但再怎麼說也就只有六十九個人而已。
而這些普遍的職業者卻完全沒有數量的限制,如果可以的話,甚至可以做到全民超凡!
單對單比不過,但幾千萬甚至幾億比上幾十那還比不了嘛?
更不要說,這六十九個人他還得精挑細選。
「不過,我怎麼樣也不虧就是了。」
冒險家的職業面板來自於他,也就是說賦予他人職業之力後,他也就可以直接獲得那個職業的技能了。
通俗點來說,那就是他現在是男魔法師,未來大概率會向著元素爆破師方向深入研究。
那麼如果他賦予了A『阿修羅職業』之後,A便轉職成了阿修羅,而伊森也同樣可以直接學習阿修羅的能力。
之前就說過了,現實裡面沒有那麼大的職業限制,別說是魔皇拿劍砍人了,就算是舉起十字架大喊一聲阿婆克列都是有可能的。
總的來說,無論這些力量怎麼發展,最終也都是由伊森得利。
而且這本來就是正常的,因為系統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讓伊森體內的偉大意志碎片成長,讓自己真正的成神。
胡思亂想著,伊森便已經來到了酒吧門口。
他在這裡也看到了德里克的車,確認他就在這裡之後,伊森便走了進去。
他之前倒是輕而易舉的用魔法旋風殺死了投擲哥布林,但那次是在森林裡面,而這一次則是在到處都是人的酒吧之中。
自己可不能暴露身份,要不要換一身裝扮呢?
伊森突然之間想起了遊戲裡面的時裝系統,要是系統也有類似的能力就好了,這樣自己就可以隨時隨地換裝。
不過也不知道是沒有,還是自己現在等級不夠沒有解鎖。
要是能解鎖的話,他倒是想試試在現實世界整一套雪人像素頭出來。
嗯,現在沒有時裝系統,那麼就自己手動動手。
這點在他之前逛商場買衣服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所以除了正兒八經的衣服以外,他還買了一副面具。
這副面具有點像名偵探柯南里的暗夜男爵面具,戴在臉上基本上可以將自己的面部全部遮住。
這樣一來,就不用擔心有人發現自己了。
他原本是想等到德里克從酒吧裡面出來之後再動手的,但是他剛換了一身衣服,戴上面具,等了還不到兩分鐘,便皺起了眉。
因為他看到了莉莉穿著那洗的幾乎要發白的牛仔褲走了過來。
德里克·沃森對自己可能存在威脅,那麼他就得死!
現在的伊森,完全有這個能力。
回到布魯克林,伊森直接便向著德里克那群人經常去的娛樂場所趕去。
原身曾經被德里克強行帶到去過他們happy的酒吧,並且還用自己的腦袋狠狠的撞擊德里克的鞋子。
嘖,光是想到那個畫面,伊森就一陣不爽。
他不知道德里克是不是在那裡面,但是他知道……
你小子死定了!
每走一步,伊森都能感覺到外界有源源不斷的經驗值湧入自己的身體。
消息一經擴散,全世界應該都震驚了。
他在手機上登錄了一些論壇,看著上面的討論,無一例外,幾乎所有的平台都在討論這件事。
『法拉盛異變』這個詞條更是在三十多個國家地區登頂。
而這距離格蘭之森真正具現出來其實也才三個小時的時間而已。
伊森點開了一個帖子。
「爆了!聽說異變之森裡面還有怪物!」
這個貼子的貼主說他父親是進入到格蘭之森中的警察,聽他父親說,他們在裡面親眼見到了各種吃人的怪物,甚至還能夠使用魔法。
下面的評論也是五花八門,有的人相信,有的人質疑,還有的人上來就破口大罵,也有的人說出了一些更內幕的消息。
「難道說世界要末日了嗎?」
「末日個頭,我哥說了,那怪物一點都不厲害,一槍就死,還不如基地呢。」
「弱智,但凡智商在10以上的正常人就不會拿基地和異變之森來比。」
「************************」
「現在警察已經不夠用了,輪到軍隊出場的時候了。」
「我只想知道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魔法嗎?那霍格沃茨是不是也存在?我今年二十九,再去學魔法還晚嗎?」
「不晚,斯特蘭奇三十六歲才去卡瑪泰姬呢。」
「泥巴種又在幻想了,就算這個世界上有魔法跟你又有什麼關係?」
伊森看到這些討論內容,腦海之中也不由構想起了將來的一些事情。
冒險家肯定是要分出去的。
現在的副本都還簡單,靠現實世界的科技技能就能推過去。
但是到了後面呢,後面那些可怕的怪物,甚至是使徒級的存在,那可不是現實世界能夠解決的存在。
想要通關那種程度的副本,那就必須要冒險家出手了。
但也不能毫無限制的派分。
每個職業只能分出去一次。
目前他手中總共也就不到七十個可以分出去的角色,所以每一個都要慎重。
畢竟分出去之後,要是對方是一個扶不起的阿斗,那不是純粹浪費一個職業嗎?
當然,這並不是說他只能製造出七十個冒險家。
畢竟這又不是遊戲,是真實的世界,人們完全可以自己修行嘛。
比如說他現在就是一位男魔法師,雖然說他現在的技能來自於系統,是突然之間獲得的,但只要讓他慢慢掌握了這股力量,那麼他就可以做到許多遊戲裡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說……
開宗立派!
只要他掌握了體內的魔力,熟悉了這種魔力的流動,熟悉了魔法的運用,他完全可以教導別人該怎麼成為一名魔法師。
這種人也算是職業者,只不過不像被他直接賦予力量的冒險家那樣,可以系統性的升級,變強。
但可以預見的是,這些人在以後或許才是他獲得經驗的主力人群。
那六十九個冒險家的優勢是在個人實力上絕對比這些單純的職業者要厲害,成長性要更高,變強也更簡單,哪怕是同級,也比其他人要厲害很多。
但再怎麼說也就只有六十九個人而已。
而這些普遍的職業者卻完全沒有數量的限制,如果可以的話,甚至可以做到全民超凡!
單對單比不過,但幾千萬甚至幾億比上幾十那還比不了嘛?
更不要說,這六十九個人他還得精挑細選。
「不過,我怎麼樣也不虧就是了。」
冒險家的職業面板來自於他,也就是說賦予他人職業之力後,他也就可以直接獲得那個職業的技能了。
通俗點來說,那就是他現在是男魔法師,未來大概率會向著元素爆破師方向深入研究。
那麼如果他賦予了A『阿修羅職業』之後,A便轉職成了阿修羅,而伊森也同樣可以直接學習阿修羅的能力。
之前就說過了,現實裡面沒有那麼大的職業限制,別說是魔皇拿劍砍人了,就算是舉起十字架大喊一聲阿婆克列都是有可能的。
總的來說,無論這些力量怎麼發展,最終也都是由伊森得利。
而且這本來就是正常的,因為系統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讓伊森體內的偉大意志碎片成長,讓自己真正的成神。
胡思亂想著,伊森便已經來到了酒吧門口。
他在這裡也看到了德里克的車,確認他就在這裡之後,伊森便走了進去。
他之前倒是輕而易舉的用魔法旋風殺死了投擲哥布林,但那次是在森林裡面,而這一次則是在到處都是人的酒吧之中。
自己可不能暴露身份,要不要換一身裝扮呢?
伊森突然之間想起了遊戲裡面的時裝系統,要是系統也有類似的能力就好了,這樣自己就可以隨時隨地換裝。
不過也不知道是沒有,還是自己現在等級不夠沒有解鎖。
要是能解鎖的話,他倒是想試試在現實世界整一套雪人像素頭出來。
嗯,現在沒有時裝系統,那麼就自己手動動手。
這點在他之前逛商場買衣服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所以除了正兒八經的衣服以外,他還買了一副面具。
這副面具有點像名偵探柯南里的暗夜男爵面具,戴在臉上基本上可以將自己的面部全部遮住。
這樣一來,就不用擔心有人發現自己了。
他原本是想等到德里克從酒吧裡面出來之後再動手的,但是他剛換了一身衣服,戴上面具,等了還不到兩分鐘,便皺起了眉。
因為他看到了莉莉穿著那洗的幾乎要發白的牛仔褲走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