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狼皮為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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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陽的飛香殿總瀰漫著一股甜膩的香氣,今日卻被濃重的火藥味沖得七零八落。安樂公主的金釧砸在韋尚禮首級示眾的奏報上,明黃絹帛被撕成碎片,混著案上打翻的葡萄漿汁,在描金地毯上洇出醜陋的紫痕。

  「廢物!一群廢物!」她踹翻身邊的銀熏爐,香灰騰起嗆得宮女們紛紛跪倒,甲冑摩擦的脆響從殿外傳來——是韋後派來的紅袖衛,卻被她厲聲喝止,「滾!都給本宮滾出去!」

  內侍們連滾帶爬地退到殿外,殿門「吱呀」合上的瞬間,安樂公主抓起案上的玉如意,狠狠砸向銅鏡。菱花鏡碎裂的脆響里,她看著鏡中自己扭曲的臉,突然想起三日前韋後在太極殿說的話:「李隆基一日不除,你我母女一日不得安寢。」

  那時她還嗤之以鼻,覺得一個被趕出洛陽的臨淄王掀不起風浪。直到今日清晨,潞州快馬送來奏報,說韋尚禮的首級被掛在城樓,下面還貼著「奸賊伏誅」的告示,她才真正慌了——那老東西是母后最信任的爪牙,竟死得如此狼狽。

  「公主,突厥的使者已在偏殿候了一個時辰。」貼身宮女的聲音發顫,手裡捧著個火漆密封的蠟丸,「說是帶了毗伽可汗的密信。」

  安樂公主拆開蠟丸,突厥文的密信在指尖簌簌發抖。她雖看不懂文字,卻認得信尾的狼頭印——那是去年突厥使者求婚時蓋過的印,當時她還笑著說:「要娶本宮,得拿李隆基的人頭當聘禮。」沒想到一語成讖。

  「讓他進來。」她突然挺直脊背,將密信塞進袖中,對著銅鏡重新理好鬢邊的珍珠步搖,「本宮倒要看看,這突厥第一高手有幾分能耐。」

  殿門再次推開時,一股草原的腥氣裹著寒風湧進來,吹得宮燈劇烈搖晃。都史披著整張白狼皮披風,腰間的寶石彎刀在搖曳的燈光下泛著冷光,刀鞘上「都史」二字是用燒紅的烙鐵燙上去的,邊緣還泛著焦黑的痕跡。他站在殿中,比殿裡的鎏金銅柱還要高出半頭,甲冑上的鐵環隨著呼吸撞出沉悶的響,像頭蓄勢待發的猛獸。

  「可汗說,」他開口時,漢語說得生硬卻字字清晰,每個字都像從牙縫裡擠出來的,「幽州三城,換活人頭。」

  安樂公主坐在鋪著豹皮的胡床上,指尖划過腕間的金釧,發出細碎的叮噹聲:「李隆基在潞州,身邊有燕離石的綠林匪寇,還有些陳玄禮的舊部。」她踢過去一卷羊皮輿圖,圖上用硃砂標著潞州城的布防,「東門最薄弱,你們從那裡打進去,保管能得手。」

  都史的目光掃過輿圖,手指在潞州城的位置重重一點,指甲縫裡的泥垢蹭髒了精緻的羊皮紙:「不必。」他的彎刀突然出鞘,刀光在燭火里劃出一道銀弧,快得讓人看不清動作。等眾人回過神時,安樂公主鬢邊垂落的珍珠串已落在地上,斷口處整整齊齊,像是被利刃削斷的。

  「我的狼騎,從正門進。」都史將彎刀插回鞘中,白狼皮披風掃過案上的葡萄盤,水晶盤墜地的脆響里,他的眼神沒有絲毫波動,「三日後來洛陽,拿人頭換城契。」

  安樂公主看著滿地滾落的珍珠,突然笑了起來,金釧的碰撞聲在殿裡格外刺耳:「好!有膽識!本宮就喜歡你這樣的勇士!」她從髮髻上拔下一支金步搖,步搖上的鳳凰嘴裡銜著枚玉牌,「拿著這個,洛陽的城門會為你的人敞開。」

  都史接過玉牌,看也沒看就塞進懷裡。他轉身時,狼皮披風掃過牆角的博古架,一架玉制的胡人樂伎俑摔在地上,碎成了好幾塊。壯漢卻像沒聽見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出殿外,只留下一句硬邦邦的話:「別耍花樣。」

  「耍花樣?」安樂公主看著他消失的背影,突然抓起那捲輿圖湊到燭火邊。火苗舔舐著羊皮紙的邊緣,將「東門薄弱」四字燒成灰燼,「等你殺了李隆基,這圖還有什麼用?」她對著銅鏡重新插好步搖,鏡中的人影嘴角勾起一抹狠笑,「突厥人?不過是本宮手裡的刀罷了。」

  宮女們戰戰兢兢地收拾著滿地狼藉,沒人敢抬頭看她的眼睛。安樂公主突然想起去年突厥使者帶來的貢品——一張用三百張狼皮縫製的地毯,上面用金線繡著草原的地圖。當時她還嫌腥氣重,讓內侍扔到了庫房,現在想來,倒是和都史身上的味道很配。

  「去把那張狼皮地毯取來。」她突然說道,指尖輕輕敲著胡床的扶手,「送到都史的驛館去,就說本宮預祝他旗開得勝。」

  宮女領命退下後,安樂公主從袖中掏出那封突厥密信,對著燭火仔細辨認。雖然看不懂文字,但她能猜到上面寫的是什麼——無非是威逼利誘,想要更多的城池和財物。她突然將密信扔進香爐,看著信紙在香灰中蜷曲成灰燼,嘴角的笑意越來越深。

  「等李隆基死了,這天下就是本宮的了。」她對著空無一人的殿宇說道,聲音裡帶著連自己都未察覺的瘋狂,「到時候別說幽州三城,就是整個草原,也得聽本宮的號令。」

  驛館裡,都史正用佩刀挑開送來的狼皮地毯。三百張狼皮縫製的毯子在地上鋪開,金線繡的草原地圖在油燈下閃閃發光。他的手指撫過地圖上的突厥牙帳,那裡用紅寶石標著位置,像顆跳動的心臟。

  「可汗,」他低聲對著地圖說道,仿佛毗伽可汗就站在面前,「三日之後,定將李隆基的人頭獻到您帳前。」他的手按在腰間的寶石彎刀上,刀鞘上的「都史」二字在燈光下泛著冷光,「幽州三城,不過是順帶的禮物。」

  帳外傳來狼騎操練的聲響,三百名突厥勇士正在院子裡打磨兵器,甲冑的碰撞聲與戰馬的嘶鳴交織在一起,像一首即將奏響的戰歌。都史掀開帳簾,看著月光下整齊排列的狼騎,他們的披風都是用白狼皮做的,在夜色里像一群蟄伏的野獸。

  「明日拂曉,拔營。」他的聲音在夜風中傳開,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三日後,在潞州城的城門,喝慶功酒。」

  狼騎們發出震天的歡呼,聲浪震得驛館的窗紙簌簌作響。都史的目光望向潞州的方向,那裡的夜空一片漆黑,卻仿佛能看見李隆基的人頭掛在城樓——他想起十年前,自己就是提著唐朝河西節度使的首級,才從普通的狼騎晉升為千夫長。這一次,斬殺一位親王,足夠讓他成為突厥最受尊敬的勇士。

  洛陽城的更鼓聲從遠處傳來,已經是三更天了。都史將狼皮地毯捲起來,扛在肩上走向帳外,三百名狼騎已跨上戰馬,月光照在他們的甲冑上,泛著冰冷的光。

  「出發!」他翻身上馬,白狼皮披風在夜風中展開,像一面黑色的旗幟。三百匹戰馬同時嘶鳴,馬蹄踏過洛陽城的青石板,發出沉悶的聲響,驚醒了沉睡的百姓。

  沒有人知道,這支披著狼皮的隊伍,將在三日後的潞州城,掀起怎樣的腥風血雨。而飛香殿裡的安樂公主,還在對著銅鏡試穿新做的禮服,她在等都史帶回李隆基的人頭,等一個屬於她的新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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