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致命的快感和宿命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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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6章 致命的快感和宿命的救贖

  從格雷洛克山頂下來,林祐花了幾個月時間在北美洲東遊西盪;向北越過五大湖去了魁北克,而後又調頭南下,斜著橫穿美國版圖。到1892年開春的時候,他已經一路晃蕩到西南部的亞利桑那州。

  這地方是神奇動物雷鳥的主要棲息地,也正是《神奇動物在哪裡》系列中紐特·斯卡曼德預定放生雷鳥的地方。

  執筆人特意來這裡晃蕩,也和紐特那個小老頭有關。當然了,那個小老頭在1892年時尚未出生,現在肯定遇不著他;林祐來這個犄角旮旯是為了調查雷鳥的棲息地,同時在當地預先做點「準備工作」。

  「未知」事件並不是幾個神明一拍腦殼,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想讓「未知」事件合乎邏輯地發生,就必須順應原故事的劇情脈絡。在原劇情上找到一個切入點,再把「未知」的因素植入進去。

  美洲魔法界和歐洲魔法界不同,能夠與伏地魔直接產生聯繫並成為「切入點」的就那麼幾件事。

  伊法魔尼校外的蛇杖已經由執筆人親手處理,並且納入鵝毛筆的鎖定目標。不出意料的話,這支斯萊特林曾經使用的魔杖一旦落入伏地魔之手,就會立刻觸發執筆人留下的陷阱,化身為伏地魔的定位儀和催命符。

  然後另一個合適的切入點就是紐特·斯卡曼德;他和格林德沃在紐約鬥智鬥勇斗運氣,搞出默默然大爆發的意外事件,差點曝光了美國魔法國會。最後不得不利用雷鳥的特性給全紐約麻雞消除記憶。

  這麼一個能記錄到世界魔法史里的大事件,北歐神系要是不找機會做點文章才有鬼了。林祐找到亞利桑那州來,也是為了在劇情發生前預先做點準備,順路也排查一下北歐神系有沒有提前做手腳。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歐洲那邊,艾琳·艾德勒負責的情報網絡一時半會兒也沒那麼快建起來。

  只不過,一起意外事件卻讓執筆人頗為苦惱。

  主要是美國魔法國會在保密這一塊上做得比歐洲魔法界要嚴苛得多,各種監控措施幾乎密不透風;林祐在亞利桑那州晃了沒兩天,就有人給美國魔法國會打小報告,說有個歐洲來的不知是巫師還是麻雞的少年,在神奇動物的棲息地到處打探消息。

  怎麼說呢,主要還是林祐自己的責任,沒有養成隨時、隨地、隨手、隨便給人施「遺忘咒」的習慣;結果見得人多了,就讓有心人記住了他這張充滿地域特色的亞裔面孔。

  為了避開美國魔法國會的傲羅,林祐只好改頭換面,以當地麻雞的交通方式輾轉前往另一個雷鳥棲息地。畢竟,他是為阻止無序「未知」事件而來,並不想把自己也變成一個「未知」事件的催化因素。

  結果,十九世紀末的亞利桑那州向戈夫伯爵展示了其莽荒、野蠻的真面目。尤其是在州南部的沙漠和北部林區,一旦離開城鎮等定居點,就等於進入了一片法外之地。

  出遠門的人必須抱團,成群結夥一起走,而且幾乎每個人都會隨身攜帶槍枝。老弱婦孺用左輪手槍,青壯年男人和女人會背著霰彈槍或連發步槍;武器是他們的生活必需品。

  即便如此,各個城市、集鎮裡依然會時不時傳來一些流言,說哪一趟火車又遭遇了劫匪之類的。最可怕的消息還不在於火車劫案,而是發生在郵政馬車或者貨運馬車上;火車被劫,遊客多半還有生還機會,馬車被劫的話,命運可就悽慘得多了。

  那些沒有鐵路經過的偏僻城鎮,只能依靠郵政馬車通消息,貨運也大多依靠畜力;偏偏這些馬車又不像火車那樣有相對強大的安保力量。所以時不時地就會有傳言,說那一輛馬車或者哪一批旅客沒有按照預定時間抵達目的地,消失得無影無蹤。

  其實每個聽到傳言的人都心知肚明,這些消失的馬車和旅客很有可能已經變成了殘骸和屍體,被埋在沙漠的某棵仙人掌下;要是動手的匪徒更肆無忌憚一點,連毀滅證據都懶得做,就乾脆把屍體扔給野獸啃食。

  土匪、路霸是這片土地上的人必須面對的生存課題,也是林祐最近幾天來不得不費心處理的惱人小麻煩。

  到了後來,林祐也學乖了,從死掉的匪徒身上摸了一長一短兩支賣相比較好的槍放在身上,裝出一副全副武裝、一看就不好惹的模樣。

  至少,那些武力薄弱或者觀察比較細緻的匪幫,就不會冒冒失失撞上來送死了。

  怎麼說呢,依照在文明社會培養起來的道德觀與行為習慣,戈夫伯爵實在不習慣將那些槍手匪幫的屍體隨便扔在大路上。殺幾個渣滓又沒好處,燒起來又嗆人;能少死幾個,處理的屍體也能少幾具不是?


  身上明晃晃帶槍的效果可謂立竿見影,林祐的旅程一下子順暢起來。尤其是當他從槍械中找到樂趣,騎著馬接連射落天上飛鳥後,遠處一些鬼鬼祟祟的身影就再也沒出現過;前前後後一些同路旅客也都變得和藹可親起來。

  「簡直奇了怪了,雖然我對美國西部的治安不報什麼期望——哪怕再過一百年後也不抱期望;可這一路上遭遇的匪幫也太多了。」林祐在馬上直立起來,望著遠處離開的可疑人影,身體隨著馬背起伏而晃晃悠悠,一副隨時會從鞍上掉下來的模樣。

  只不過,與他同行的人可不會被這副模樣給騙了;剛才騎馬飛奔連續射落飛鳥的,就是這個在馬鞍上搖搖晃晃坐不穩的小傢伙。

  一個稍有些年邁的聲音回答了林祐的問題;

  「我猜,應該是因為前面小鎮正在舉辦槍術比賽;據說比賽的最終勝利者可以獲得整整十二萬美元的獎金。這筆錢就像一塊流血的大肥肉,把禿鷲、豺狼從它們的巢穴吸引出來了。」

  說話的是一個年近五旬的中年人,原本金燦燦的短髮已經夾雜了大半銀白色;或許是常年風餐露宿,他的相貌比實際年齡更蒼老一些,但言談舉止不失優雅。

  他坐在一輛大篷馬車的駕駛座上,但駕車的卻不是他,而是他身邊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大篷車並不是孤零零一輛,而是由三輛車組成的車隊;車裡裝滿了桌椅板凳、箱籠帳篷,看著似乎是個大家族在集體遷移。

  中年人自稱馬修斯,原本是州北部某個牧場的工人;前幾年因為牧場主被逼著把土地賣給鐵路公司修路,他們這些工人沒了活計,只好到處遊蕩,季節性地在各個農場、牧場間流動打短工。

  林祐也不知道這話是真是假,只是看車隊這十來號人應該都是習慣了常年遷徙的;不僅不分男女人人配槍,而且有好幾個成年男性面帶兇相,輪班騎馬在車隊前後左右巡視保護。

  或許,在西部討生活,就得有這股子彪悍勁頭?就在不久前,林祐騎馬飛奔射落飛鳥;從後邊追上來的時候,車隊裡的人如臨大敵,同時舉槍警戒,差點就爆發了衝突。最後還是馬修斯出面緩和了氣氛。

  「你是做什麼的呢,孩子?一個人在亞利桑那州的荒漠上遊蕩,可不是一個理智的選擇。」馬修斯問。

  「生態考察。」林祐說完後才意識到自己的措辭對這個時代的人來說過於新潮,於是又詳細做解釋,「就是追蹤、觀察各種動物,有時候也會尋找植物;把它們記錄下來,將來整理出版。怎麼說呢,就像那些探礦隊,只不過我探查的對象是動植物。」

  「就你一個人?」

  「是啊,不然呢?」林祐故作苦惱,不情不願的打工人形象對他來說屬於本色出演,「這活雖然薪水豐厚,但是太辛苦了;願意賺這份錢的人往往缺少專業知識,有這方面專業知識的人一般也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你也可以選擇其他工作的,不是嗎?」馬修斯又問。

  林祐的瞎話張嘴就來,他為了騙過美國傲羅,在編造假身份時下足了功夫:「我喜歡動物,喜歡大自然……好吧,實際上,是因為我缺錢。因為願意做這個活的人少,出版社那邊不得不出大價錢僱人。」

  「那你可得小心點,要是錢還沒賺到先把命丟了,那就太虧了。」一個清脆的女性聲音從後面一輛大篷車上傳來;那是個風韻猶存的女人,大約三十出頭,她聽到了林祐與馬修斯之間的對話,適時插話進來。

  「蘇珊,別嚇唬這孩子。」馬修斯笑罵了一句。

  「我可是好心。」蘇珊高聲回應,「不過他的槍法的確很好,好得都不像一個坐辦公室的體面人。」

  「我可是學校里射擊比賽的冠軍。」林祐貌似有意無意地解釋道。

  馬修斯立刻接口問道:「射擊比賽,什麼樣的比賽?像那種面對面決鬥式的比賽嗎?」

  「當然不是,學校可不會讓學生們互相殘殺。就是打靶,各種各樣的靶子,靜止的、活動的,包括射手也分成站立的和移動的。」

  「哈,就像打酒瓶子那樣嗎?那多沒意思!」馬修斯身旁負責駕車的年輕人怪笑著,表達自己對此類比賽的不屑。

  馬修斯轉頭教訓道:「別說怪話,約翰;你沒看到布萊斯剛才射下飛鳥嗎?你可做不到。」

  「誰說的。」年輕人臉皮薄,當即就想扔掉韁繩拔槍打鳥。

  「你給我坐回去,做好你的事。」馬修斯火冒三丈,「什麼時候才能改掉伱冒失的毛病。」


  年輕人縮著脖子不敢直面馬修斯的怒火,突然眼珠子又轉到林祐身上:「嘿,你槍法這麼好,要不要試試去前面的小鎮參加槍術大賽?那可是十二萬美元的獎金。」

  「你鬧夠了沒有,約翰。槍法比賽和決鬥不是一回事,會死人的。」馬修斯又罵了一聲,才轉頭看著林祐,「別理這小子,他總是不安分,任性妄為,叫人頭疼。」

  林祐不以為意地笑笑;他不過是為了躲避美國傲羅才做麻雞裝扮,又怎麼會在意路人的蠢話?甚至馬修斯和蘇珊等人有意無意的試探他都故作不知。最多再過個一天半天的,就跟這支車隊分道揚鑣了。

  馬修斯卻不放心,特意提醒道:「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你不要進入前面的Redemption小鎮;現在還沒到正午,你繞過小鎮,讓馬跑快一點,最多再走半天,晚上天黑之前就能到下一個鎮子了。那裡會太平得多。」

  「Redemption?贖回,救贖?」聽到這個名字,林祐心頭微動,有記憶逐漸浮現於腦海中,「這個鎮子的鎮長是不是叫約翰·赫洛德,是個遠近聞名的神槍手?」

  「你知道他?」

  「聽說過;這個人……似乎風評不太好。」林祐不動聲色,但腦子裡的相關記憶正飛速激活。

  這個小鎮,以及鎮長的姓名,來自一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西部片,也是一部星光熠熠的平庸之作,甚至可以稱之為爛片。因為在影壇沒什麼影響力,當初林祐融合故事的時候,把它和其他西部片成批融入大世界;甚至都沒費心為它改過半個字。

  這部電影製作水準平庸,劇情相比其他西部片更是荒誕;按理來說,這樣的故事本來都沒機會在虛幻維度里生成小世界。能讓它被影迷記住的唯一原因,就在於參演的演員確實「星光熠熠」。

  羅素·克勞,憑《角鬥士》拿了奧斯卡影帝;莎朗·斯通,九十年代名噪一時的好萊塢艷星;還有參演時年方二十,正處於顏值巔峰期的「小李子」。這裡邊最不出名的就是扮演反派BOSS的吉恩·哈克曼,那也是兩座奧斯卡小金人得主。

  這個爛故事能形成獨立小世界,並且被融合進大世界裡,全託了這些明星的偌大名氣。

  「謝謝您的提醒,馬修斯先生;我會考慮的。」林祐誠懇地致謝;他確實不打算去摻和這麼個披著西部片的皮,裝著義大利黑幫的魂,中間又勾兌了父子情仇戲碼的好萊塢爛故事。

  正說話間,前路突然有兩匹馬飛奔回來。

  馬修斯抬眼一看,笑道:「哈,我們去鎮上打探消息的人回來了。希望他們能帶來點好消息,最好是給我們找到了活計可做;我們挺長時間沒有收入了。」

  迎面而來的兩匹馬上,分別馱著一個中年人和一個年輕人;來到近前時,馬修斯與他們打招呼:「嘿,達奇,亞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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