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一切如常?
走出小巷,一陣嘈雜的聲音傳來。
四周是來來往往的人群,這條街道倒還算熱鬧。
一間小學坐落在這裡,現在正值下午,恰好是放學時間。大街小巷幾乎滿是背著書包,嬉鬧聊天的小學生,和來接他們的家長。
小電驢你來我往,臨時停車處一片多彩的油漆反射。
丁默走入這片熙熙攘攘的世界,頓時一股生活的市井氣息撲面而來。
他呆呆地看著這一切,這熟悉的一切。
這裡正是他以前上小學的地方,也是他上班時經常經過的一條街。
街道邊,小學門前,燒烤、油潑豆腐、炸串等小吃的味道,經過烈火滾油的烹調四散開來,一股腦的湧入丁默鼻中。
「好懷念的味道……」
丁默忍不住摸了摸兜里,卻只在這身軍裝上找到了20塊錢。
但上面印的背景圖,也並不是他熟悉的八桂山水,而是一個陌生的地方。
「切。」
將錢收回口袋,丁默砸了砸嘴打消了念頭。他辨認了一下,朝一個方向走去。
就著人群,與他們或順或逆,不多時他便來到了一處菜市場前。
從門口遠遠望去,裡頭和印象中的一樣熱鬧,丁默甚至能看見一些熟悉的賣菜大叔、大嬸。
而這,說明了一件事——這個世界的時間,與他穿越後的處理局所在的世界,時間的流速相差並不大!
以這地方的模樣,和熟人的變化程度。他估摸著現在距離他離開,最多也不超過5年。
至於更具體的時間,就暫時無法確認了。
走過一家家店鋪,丁默終於來到了他家所在的樓前。
望著面前,老舊、高不過7層的居民樓,丁默走入了一層的便利店中。
便利店的老闆,也是他的老熟人了。
走進門,看了眼貨架上插滿了的圓球棒棒糖,丁默的目光在店內游弋,很快,
便鎖定在了一名埋頭在收銀台後,看著某某電視劇的中年男子。
「黎…叔?」
隨著這聲輕呼,中年男子抬起頭,熟悉的面孔望向丁默。
一時間,四目對視。
空氣中,似乎沉默了幾秒。
出乎丁默意料,黎叔打量著他,竟然忽然露出疑惑的眼神:
「你是?」
他不認得我?!丁默眼睛一眯,不禁湊近一步道:
「黎叔,你看清楚,我是小默啊!最愛吃你家店裡老冰棍的小默!」
但一連串的話語,卻是讓黎叔更為疑惑。
「你說…你是小默?姓丁的那個?」
「對啊!您還記得我!你看看我這張臉,不覺得見過嗎?」
「可我記得,小默不是前幾天就死了嘛?他們家剛要籌備葬禮。」
死了?葬禮?
黎叔這會說著,不耐煩地對愣住的丁默揮揮手:
「哪來的小鬼,想耍你爺爺?走走走,一邊待著去,別打擾你爺爺看電視!」
他說完便點擊屏幕,又看了起來,不再理會丁默。
「……」丁默回過神來,看著明明熟悉無比,卻不認得他的黎叔,
心頭因為歸家產生的喜悅,頓時消失得一乾二淨。
明明長著一樣的臉,為什麼,黎叔的反應,卻根本將他當成了陌生人?!
根據黎叔的說法,就算現在真的距離他的「自殺」剛過了幾天,那也不過才死了幾天而已。
幾天時間,就能將他徹底遺忘?
人又不是魚!怎麼可能這麼健忘!他和黎叔認識十年了,因為就在樓下的緣故,基本上每天都要見面。
這不認得他?怎麼可能!
但,事實已經發生了,丁默沉默下來。
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他「自殺」後,究竟發生了什麼?
心頭眾多疑問,丁默看著面前專注看劇的黎叔,猶豫了一下,沒有選擇繼續糾纏。
而是轉過身,經由店後門前的樓梯,上了樓。
黎叔不認得他,那養育了他,和他相處二十多年的親生父母呢?
他們會不會忘記他?
丁默一步步,向著狹窄的樓道拾級而上。逼仄的樓道幾乎只容得下一人通行,四周沒有窗戶,
再加上高得「陡峭」的一級級階梯,仿佛只要摔下樓,就會一路滾到底。
可丁默對此何其熟悉,他沒有任何磕碰,一路來到了7樓。
老舊到生鏽的門上,甚至沒有門牌,丁默猶豫了一陣,終於是敲響了房門。
咚咚咚咚!
可他敲了一陣,卻也沒有任何回應。
啪!
反倒是旁邊的一名女子打開門,用大嗓門對他嚷嚷道:
「你哪來的?一直敲敲,煩不煩!?」
這人是他們家熟悉的鄰居,別看她如此暴躁,其實是刀子嘴豆腐心。這會估摸著是見丁默敲得久了,出來看看能不能幫忙。
「哦,你好,」丁默盯著她的眼睛,卻失望了發現,她也沒有任何認出自己的意思。
他,難道已經被這個世界遺忘了嗎?
抿了抿嘴,丁默指著門,開口道:「我想找一找住在這裡的人。」
「他們今天加班呢,要工作到很晚,你明天再來吧。」果然,女子立刻答道。
「好的。」
丁默道了聲謝,看著她關上門,自己則轉身下樓。
其實要進去的話,他有一萬種方法不從正門走——這是作為一個從小熊到大的孩子,避免因為弄髒衣服挨揍,而鍛鍊出的能力。
下樓,經過便利店時,丁默順便看了幾眼黎叔。
他還在看劇,和之前別無二致。
丁默沒有理他,出門,轉頭進了隔壁樓。
此時,天色已晚,小學生們除了一些個別分子外,都已歸家。挨家挨戶中也傳出香噴噴的飯香,和炒菜的油爆聲。
片刻後,丁默打開自己房間的窗戶,爬了進去。
啊,雖然房間很小,可他確實是有自己的房間的,這可是小時候的他向同學炫耀的資本。
輕巧的落地,丁默抬起眼帘,望向略顯昏暗的客廳。
客廳中,其實有著一盞老舊的燈泡亮著——這是他父親一直以來的習慣,說是只要屋內亮著燈,賊人看了就不會惦記。
這能減小人不在家時,被盜賊闖進來的概率。
只不過父母為了省電,買了個劣質的燈泡,光亮度極低,在大白天的時候,點亮不點亮,基本看不出區別。
從前的記憶,不斷湧上心頭,丁默走了幾步,一邊環顧起客廳中的一切。
脫了皮的假皮沙發,布滿各種斑駁痕跡的白牆,無不顯示著這是個老屋的本質。
不過……丁默這時似乎看到了什麼,眼神一凝。
他來到了堆著各種雜物的桌子旁,俯下身一抓,找到了一個裡面有著黑綠色液體的塑料瓶!
這是……他當天自殺時,所喝下的劇毒「農藥」!
四周是來來往往的人群,這條街道倒還算熱鬧。
一間小學坐落在這裡,現在正值下午,恰好是放學時間。大街小巷幾乎滿是背著書包,嬉鬧聊天的小學生,和來接他們的家長。
小電驢你來我往,臨時停車處一片多彩的油漆反射。
丁默走入這片熙熙攘攘的世界,頓時一股生活的市井氣息撲面而來。
他呆呆地看著這一切,這熟悉的一切。
這裡正是他以前上小學的地方,也是他上班時經常經過的一條街。
街道邊,小學門前,燒烤、油潑豆腐、炸串等小吃的味道,經過烈火滾油的烹調四散開來,一股腦的湧入丁默鼻中。
「好懷念的味道……」
丁默忍不住摸了摸兜里,卻只在這身軍裝上找到了20塊錢。
但上面印的背景圖,也並不是他熟悉的八桂山水,而是一個陌生的地方。
「切。」
將錢收回口袋,丁默砸了砸嘴打消了念頭。他辨認了一下,朝一個方向走去。
就著人群,與他們或順或逆,不多時他便來到了一處菜市場前。
從門口遠遠望去,裡頭和印象中的一樣熱鬧,丁默甚至能看見一些熟悉的賣菜大叔、大嬸。
而這,說明了一件事——這個世界的時間,與他穿越後的處理局所在的世界,時間的流速相差並不大!
以這地方的模樣,和熟人的變化程度。他估摸著現在距離他離開,最多也不超過5年。
至於更具體的時間,就暫時無法確認了。
走過一家家店鋪,丁默終於來到了他家所在的樓前。
望著面前,老舊、高不過7層的居民樓,丁默走入了一層的便利店中。
便利店的老闆,也是他的老熟人了。
走進門,看了眼貨架上插滿了的圓球棒棒糖,丁默的目光在店內游弋,很快,
便鎖定在了一名埋頭在收銀台後,看著某某電視劇的中年男子。
「黎…叔?」
隨著這聲輕呼,中年男子抬起頭,熟悉的面孔望向丁默。
一時間,四目對視。
空氣中,似乎沉默了幾秒。
出乎丁默意料,黎叔打量著他,竟然忽然露出疑惑的眼神:
「你是?」
他不認得我?!丁默眼睛一眯,不禁湊近一步道:
「黎叔,你看清楚,我是小默啊!最愛吃你家店裡老冰棍的小默!」
但一連串的話語,卻是讓黎叔更為疑惑。
「你說…你是小默?姓丁的那個?」
「對啊!您還記得我!你看看我這張臉,不覺得見過嗎?」
「可我記得,小默不是前幾天就死了嘛?他們家剛要籌備葬禮。」
死了?葬禮?
黎叔這會說著,不耐煩地對愣住的丁默揮揮手:
「哪來的小鬼,想耍你爺爺?走走走,一邊待著去,別打擾你爺爺看電視!」
他說完便點擊屏幕,又看了起來,不再理會丁默。
「……」丁默回過神來,看著明明熟悉無比,卻不認得他的黎叔,
心頭因為歸家產生的喜悅,頓時消失得一乾二淨。
明明長著一樣的臉,為什麼,黎叔的反應,卻根本將他當成了陌生人?!
根據黎叔的說法,就算現在真的距離他的「自殺」剛過了幾天,那也不過才死了幾天而已。
幾天時間,就能將他徹底遺忘?
人又不是魚!怎麼可能這麼健忘!他和黎叔認識十年了,因為就在樓下的緣故,基本上每天都要見面。
這不認得他?怎麼可能!
但,事實已經發生了,丁默沉默下來。
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他「自殺」後,究竟發生了什麼?
心頭眾多疑問,丁默看著面前專注看劇的黎叔,猶豫了一下,沒有選擇繼續糾纏。
而是轉過身,經由店後門前的樓梯,上了樓。
黎叔不認得他,那養育了他,和他相處二十多年的親生父母呢?
他們會不會忘記他?
丁默一步步,向著狹窄的樓道拾級而上。逼仄的樓道幾乎只容得下一人通行,四周沒有窗戶,
再加上高得「陡峭」的一級級階梯,仿佛只要摔下樓,就會一路滾到底。
可丁默對此何其熟悉,他沒有任何磕碰,一路來到了7樓。
老舊到生鏽的門上,甚至沒有門牌,丁默猶豫了一陣,終於是敲響了房門。
咚咚咚咚!
可他敲了一陣,卻也沒有任何回應。
啪!
反倒是旁邊的一名女子打開門,用大嗓門對他嚷嚷道:
「你哪來的?一直敲敲,煩不煩!?」
這人是他們家熟悉的鄰居,別看她如此暴躁,其實是刀子嘴豆腐心。這會估摸著是見丁默敲得久了,出來看看能不能幫忙。
「哦,你好,」丁默盯著她的眼睛,卻失望了發現,她也沒有任何認出自己的意思。
他,難道已經被這個世界遺忘了嗎?
抿了抿嘴,丁默指著門,開口道:「我想找一找住在這裡的人。」
「他們今天加班呢,要工作到很晚,你明天再來吧。」果然,女子立刻答道。
「好的。」
丁默道了聲謝,看著她關上門,自己則轉身下樓。
其實要進去的話,他有一萬種方法不從正門走——這是作為一個從小熊到大的孩子,避免因為弄髒衣服挨揍,而鍛鍊出的能力。
下樓,經過便利店時,丁默順便看了幾眼黎叔。
他還在看劇,和之前別無二致。
丁默沒有理他,出門,轉頭進了隔壁樓。
此時,天色已晚,小學生們除了一些個別分子外,都已歸家。挨家挨戶中也傳出香噴噴的飯香,和炒菜的油爆聲。
片刻後,丁默打開自己房間的窗戶,爬了進去。
啊,雖然房間很小,可他確實是有自己的房間的,這可是小時候的他向同學炫耀的資本。
輕巧的落地,丁默抬起眼帘,望向略顯昏暗的客廳。
客廳中,其實有著一盞老舊的燈泡亮著——這是他父親一直以來的習慣,說是只要屋內亮著燈,賊人看了就不會惦記。
這能減小人不在家時,被盜賊闖進來的概率。
只不過父母為了省電,買了個劣質的燈泡,光亮度極低,在大白天的時候,點亮不點亮,基本看不出區別。
從前的記憶,不斷湧上心頭,丁默走了幾步,一邊環顧起客廳中的一切。
脫了皮的假皮沙發,布滿各種斑駁痕跡的白牆,無不顯示著這是個老屋的本質。
不過……丁默這時似乎看到了什麼,眼神一凝。
他來到了堆著各種雜物的桌子旁,俯下身一抓,找到了一個裡面有著黑綠色液體的塑料瓶!
這是……他當天自殺時,所喝下的劇毒「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