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達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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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林坐擁先知先覺的優勢,他知道未來幾乎所有大火的影視作品,他知道未來所有的渣渣影視作品,僅這兩點,就能避免他掉坑,甚至可以助力他走上巔峰。

  所以,對方林來說,如果唐人影視或者其他公司不能給方林想要的「自由」,他寧願自己單飛,只是前期要難受一點。

  「你想要多少年?」李國利看方林一臉的認真模樣,就知道在簽約年限方面,他不會讓步。

  「五年!」方林想了想,回道。

  這個年限是他認真考慮給出的。

  要知道,在娛樂圈有不少明星因為長約,被卡了脖子。

  儘管,方林知道李國利和唐人影視不是這樣的人和公司。

  不過,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五年,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時間,既不長也不短。

  哪怕方林被唐人影視封殺了,他也有足夠的時間重回巔峰。

  「五年?」李國利微微搖頭,沉吟道:「不行,太短了。」

  「這樣吧,我也給你一個誠意的時間,我和胡歌簽了七年,你和他一樣,也簽七年,怎麼樣?」

  「這已經是我最大的讓步了。」李國利頓了頓,沉聲道。

  「七年嗎,李導,我聽您的。」方林笑道,「不過,我還有一個條件。」

  「如果您答應,我現在就可以簽,而且,我也不要百分之二十五的片酬或者分紅,我只要百分之二十。」

  「嗯?」李國利詫異的看了一眼方林。

  如果是其他藝人,聽到百分之二十五的分紅,估計會開心的笑不攏嘴。

  這不僅僅是錢,更是地位的象徵。

  只有新人和那種不受重視的人,才會簽百分之二十,大部分有咖位的明星,都是偏向百分之三十的。

  不但如此,其還能得到公司的絕大多數資源。

  「你想要什麼?」李國利饒有興趣的問道。

  方林的嘴裡直接吐出了三個字,「自主權!」

  這一下,李國利不淡定了。

  無他,自主權往往是天王巨星的標配,最次,也得是一線巨星。

  不管是誰,不管是哪家公司,都喜歡聽話的藝人。

  李國利也不例外。

  哪怕是他最看重的胡歌,也沒有自主權,也就是說,胡歌得完全聽唐人影視的安排。

  但現在,方林竟然向他提出了這個要求。

  李國利沉聲道:「方林,你應該知道,這個自主權可不是什麼人都能拿到的,到目前為止,我唐人影視還沒有一位有這個權利。」

  方林鄭重道:「我知道,所以我願意放棄百分之五的分紅,只為這個權利。」

  「李導,我知道我要這個權利,您會覺得很離譜,您也要承受很大的壓力,不過,或許我們可以換一個簽約方式。」

  方林又給出了一個解決方法。

  「哦,你說。」李國利隨口道,如果方林的新方法不能讓他滿意,他會毫不猶豫的收回這份合約。

  誠然,他很看重方林,但是,他想要的是一個聽話的方林,而不是一個擁有特權的方林。

  這樣的方林,對唐人影視來說,即使不是災難,也相差不遠。

  不是說唐人影視沒有特權演員,而是說,方林的檔次還不夠。

  「李導,給我兩年時間,這兩年裡,給我自主權,如果我兩年內不能晉升當紅小生,我就將這份合約的年限改為十年,不但如此,我的分成,依然是百分之二十!」

  「你想來一個對賭協議?」李國利何等聰明,直接點出了方林的意圖。

  「您說對了,李導,您,敢嗎?」方林直接將合約推到了李國利的身前,神色泰然。

  李國利看著方林眼中的自信,竟然有些動搖了。

  「說說吧,你想要什麼樣的自主權?」李國利退步了。

  方林大喜,直接道:「李導,首先,我有作品選擇權。」

  「簡單的說,我有作品最終決定權,如果作品不能讓我滿意,我可以拒絕,第二個,我看中的影視作品,公司不能推脫,要幫我達成目標。」


  「第三,公司只能共享我的影視版權,至於其他版權,比如音樂版權,公司沒有權利共享。」

  「它只屬於我個人,當然了,如果是公司為我量身打造的歌曲,可以有版權。」方林認真道。

  這一世的方林,不但外形條件很好,是一名真正的帥哥,他的嗓音條件也是相當的不錯。

  踏足音樂界,立足音樂圈,輕而易舉。

  而方林熟知後世諸多經典歌曲,自然要為自己某個福利。

  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資本不夠雄厚的話,他壓根就不會和唐人影視簽訂合約。

  可誰讓他家裡沒礦呢。

  因此,他只能努力奮鬥,讓他的下一代不用奮鬥。

  「你還想唱歌?」李國利算是認清了方林的野心。

  不僅要混影視圈,還想混音樂圈。

  老實說,像方林這麼狂野的人,李國利還真是第一次見。

  如果換了一個人,李國利肯定會一頓說教,讓他不要好高騖遠,要腳踏實地。

  但方林。

  他是真的有實力。

  通過這幾個月的相處,李國利認識到了方林的厲害,這也是他為什麼會把方林當做「新人王」培養的原因。

  但不管怎麼說,今天的方林還是讓李國利大吃一驚。

  「劉天王能影視歌三棲,他是我的偶像,我自然想要嘗試一下。」方林推出了劉德華這個實例。

  「華仔嗎?」

  「呵呵,不得不說,小方啊,你的野心是真的大,還沒學會走,就想要跑路了。」

  「華仔能夠取得現如今的地位,是他二十多年奮鬥的結果,你,現在還未出道。」李國利笑道。

  「李導,咱現在不是在商量嗎,有商有量才是交易,不是嗎?」方林溫和道。

  「呵呵,有些意思,好,我就跟你對賭了,我倒是要看看,你這個小傢伙到底能走到哪一步。」

  李國利最後還是決定給眼前的年輕人一個機會。

  無他,就因為他在方林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桀驁不馴又頗具才華的影子。

  看見方林,他就好像看到了年輕的自己。

  「小傢伙,準備跟唐人影視簽十年合約吧。」

  誠然,方林的要求有些過分,但不可否認的是,方林確實是一個優秀的藝人。

  「對了,李導,非公司資源引入的投資收益100%歸屬藝人,得加上這條。」方林看見宋志山想要更改合約內容,立馬喊道。

  李國利瞥了一眼方林,笑道:「放心,方小子,我唐人影視還沒那麼勢利,不是我們的,我們一分不要。」

  只要加上這句「非公司資源引入的投資收益100%歸屬藝人」,那以後,方林的私人投資,所獲收益全都是他的。

  而這,也為他快速積累原始資金奠定了基礎。

  當然了,這些暫時都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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