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代言的選擇,律師古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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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丹尼爾後,林頓打電話給米拉,讓她把篩選好的代言目標和律師、經濟師的自薦材料送過來,上個月開始就不斷有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不斷的發自薦信給米拉,希望承接林頓的業務,代言邀約就更多了。

  其實之前米拉就向林頓表示過,WMA可推薦合作的律師和會計師給林頓,但林頓不想用WMA親近的關係。

  他可不想以後被經紀人和律師會計師給聯手蒙蔽,還是自己招聘更穩妥,特別是剛剛聽了丹尼爾的話後,更是覺得必要的防範和制衡是必須的。

  米拉拿著厚厚的3疊材料進來,分別是整理歸類好的代言邀約材料,律師自薦材料,會計師自薦材料。

  「米拉,你先把你們篩選後的代言邀約信息介紹一下。」

  「從5月開始,我們陸續收到你的代言邀約有30多個,但大部分都是些非常低端的品牌,比如肯德基和麥當勞這類的品牌代言GG,這與我們對你的定位嚴重不符,等你再進一步,這些合作將會成為拉低你格調檔次的拖累,還有的品牌合適形象也合適,但價格嚴重低於你的市場價值。」

  「經過我們的篩選,現在有5款產品的代言我們可以考慮,第一個是日本的索尼隨時聽,第二個是戴爾電腦,第三個是雷朋太陽鏡,這三個都是報價150萬美元每年,要求籤兩年合約起。第

  四個是阿迪達斯運動服,報價是200萬美元每年,要求籤兩年合約起,第五個是藍雁威士忌酒,報價是250萬美元每年,要求籤兩年合約起。」

  「索尼隨時聽、戴爾電腦,雷朋太陽鏡都是大品牌,同時也是年輕人喜歡的高科技電子或潮流產品,和你當紅偶像歌星的形象比較符合,價格和你現在的名氣相比也比較合適。

  但最大的問題是都要求籤訂兩年的合同,要知道,你才出道3個月,就有了現在的名氣和商業價值,等到明年你的商業價值可就遠遠不止150萬美元一年咯,這樣綜合算起來有點小虧。」

  「第四個阿迪達斯運動衣,雖然也是年輕人喜歡的運動衣品牌,但品牌美譽度略低,有點不太符合你的定位,但是相比較而言,價格高了不少。

  還有一個擔心,如果接了運動衣的GG,對今後接高端的品牌時裝GG會產生負面影響。第五個最為特殊,藍雁威士忌酒是一種夜店常用的較為高端的女士飲用酒。」

  「什麼鬼,夜店飲用酒,這怎麼和我的形象能扯上關係?你應該知道,我平常都不去夜店的。」林頓插話道。

  「一開始我也奇怪,後來和品牌方溝通過後才知道,你的《numb》和《believer》在夜店很受歡迎,還有你在《believer》mv中的表演荷爾蒙爆棚,很受夜店女士們的喜愛。

  而且前不久你前女友康妮的大嘴巴炒作也給了這類女人很多幻想,所以品牌方看中你在這個群體中的帶貨能力。」

  「what,康妮的大嘴巴炒作影響會這麼大?」

  林頓都蒙了,這簡直成為全美的成人笑話了。

  「所以我的建議是接前面三個代言,後面兩個代言建議推掉,等明年你的名氣進一步提升後我們再洽談新的代言,到時候品牌也會更高端,價格也會更合適。」

  剩下的呢,林頓拿起其他的代言邀約材料翻了翻,確實像米拉說的這樣,大部分是北美這邊低端的連鎖快餐品牌、零食品牌,要麼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品牌,其中還有類似印度神油類的玩意,難道這也是康妮大嘴巴炒作帶來的?

  他現在已經不是菜鳥,也知道沒幾個處於上升階段的明星願意為這種低級的、還是以販賣垃圾食品為主的連鎖品牌做代言。

  當然裡面也有1個品牌耳機的產品,但是代言費只開出100萬美元每年,明顯遠低於他的商業價值,直接PASS。

  林頓對米拉的選擇總體還是比較滿意,看來米拉還是比較負責任,並沒有因為自己和WMA的短期合約而過多的考慮短期利益(畢竟和WMA的合約才1年)。

  「其實我最希望的合作對象是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哪怕是代言費低點都沒有關係,你們WMA有沒有可能幫我談下來?」

  林頓希冀的看著米拉。確實如果能代言可口可樂或百事可樂,他們強大的推廣能力和滿世界的地推GG給林頓帶來的曝光量和人氣提升是難以想像的,哪怕不收錢免費給他們代言都行。

  「不可能,你看看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請的代言都是誰?喬丹,麥可傑克遜,麥當娜,辛迪克勞馥,強尼戴普。我們現在還夠不著,等到明年,你的專輯大賣以後,我們再試試有沒有可能。」米拉直接把他的希望扼殺。


  「行,就按你說的辦吧,儘快和索尼隨時聽、戴爾電腦,雷朋太陽鏡三家品牌方洽談。

  儘量朝我們有利的條件談,實在不行,這個價格也可以簽約,但最好是在付款方式上有所區別。

  你看可不可以這樣,我們在談判時提供兩種方案給客戶選,一種是兩年一樣的價格,但是一次付款,第二種是階梯價,也就是今年一個價格,明年在此基礎上增長多少,可以按年付款。」

  「這個提議好,確實你的人氣在快速增長中,品牌方也應該能看到。」

  「你加快時間,我們爭取在7月把代言GG拍完,8月開始我要全力以赴錄製專輯了,哦,明天上午你陪我去BMI註冊登記歌曲版權。」

  米拉離開後,林頓拿起律師自薦材料,從中挑出3個名校畢業,且有5年以上10年以下工作經驗的白人男律師,和他們約好下午面試時間,思考了一下,還是找丹尼爾,讓他安排公司的法律顧問下午陪同去面試,幫助他把關,確認面試對象的業務能力。

  回到辦公室,林頓發現麗薩在茉莉的助理間裡等他了,見面後,麗薩也直截了當的表明了她想繼續當他專輯的製作人。

  她告訴林頓,之前和林頓合作的3首歌是她的高光之作,也讓她在業界的地位大為提升。

  她承諾如果由她來繼續擔當製作人,肯定會在充分尊重林頓這個歌曲創作者的意見基礎上發揮自己的全部力量,把專輯打造成高水平的作品,希望能得到林頓的支持。林頓沒有現場答應,表示會慎重考慮。

  下午,環球旁邊的紅豆咖啡廳內,在環球的法律顧問傑里-米奇的幫助下,林頓對三個律師做了面試。

  從中選擇了一個古德曼-德普的律師,古德曼28歲,耶魯大學畢業,現在在洛杉磯加西德律師事務所工作,剛從實習律師轉正2年,手頭的客戶不多,擅長娛樂業的法律案例,業務水平也得到了傑里的認可,並談妥了報酬,當場和古德曼簽署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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