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分田(二)
「收完了就好,這些天辛苦爹和四叔了,」吳志傑點點頭,隨即話鋒一轉,將目光投向了桌上的地圖和冊子,「既然田裡的稻子收握了,北大年的人心也穩妥了。
接下來是時候兌現承諾,將分田的事定下來了。白日裡我在城外鐵礦山上,回來的時候在茶棚歇腳,聽到不少華人都在議論此事,大家可都翹首以盼啊。」
他走到桌邊,手指點在地圖,北大年城西側的礦山位置:「爹,四叔,鐵礦那邊我已經安排陳阿生前去主事,一個月內新式煉鐵高爐和水排應當都能修築完畢,到時候各種鐵器就能供應上了,也正好能趕上接下來的分田開荒。」
吳文輝放下茶杯,神情專注地看向吳志傑道:「恩,如今民心所盼,時機已到,是時候將此事落實到實處了。志傑,具體章程想必你也已經定下,說來聽聽吧。」
吳天成也湊近地圖:「對,快說說,怎麼個分法?當兵的兄弟可不能虧待了,還有宋卡來的同鄉,也得好好待他們。」
先前圍繞此事,吳家這幾個人,包括遠在宋卡的二叔吳文耀都傳信過來提出看法,不過一直爭論不休,還有些具體細節還未有定論。
既然志傑今天特地將二人叫來,討論此事,想必已是定下章程了。而先前吳文輝就已經說了,由吳志傑來負責北大年的一切事務,那他就不再插手,讓吳志傑做決定。
吳志傑手指滑動,指向北大年城西邊、北大年河沿岸的一大片區域,聲音沉穩得說道:「爹,四叔,分田當首重軍功。我吳家將士浴血奮戰,方有今日之基業。我意將軍功授田分為兩大部分:基礎田和軍功田。」
「基礎田針對所有士兵,只要是給我吳家當兵的,無論籍貫、出身,統一授田二十畝。其中,十二畝熟地,八畝生地,集中授予於北大年河沿岸灌溉便利、土壤肥沃之地。」
而軍功田,則授予參戰士兵,先前參與過宋卡防禦戰、沙道隘口阻擊、奇襲北大年、攻克陶公等戰役的士兵,可依據軍功額外再授田。
軍功分為三等:第一等為火槍方隊對射時,身處方隊首排,直面敵方火力五十米內不退者;操持火炮,斃敵眾多,立下關鍵戰功者;於戰爭中扭轉戰局或生擒、格殺敵軍高級將領者,這些勇士,當為一等功勳。
第二等功勳為:奪城先鋒隊伍之成員,率先入城破門、穩住戰線者;於戰場斬殺敵軍中級將領或奪取重要象徵信物者;或執行特殊任務如關鍵戰役中偵察敵情、於敵後破壞後勤等任務並圓滿達成者,可授予第二等功勳。
第三等為參與關鍵戰役,恪盡職守,奮勇殺敵且無臨陣脫逃、違抗軍令等行為的士兵,可授予第三等功勳。」
吳志傑頓了頓,似乎想讓吳文輝和吳天成消化一下先前的訊息,這才繼續說道:「而依據三等功勳,士兵們可額外再授予軍功田。一等軍功者授予熟田二十畝;二等軍功授予熟田十畝,三等軍功授予熟田五畝。
授予的軍功田可以世襲,但禁止交易、抵押,但若是擁田士兵遇上困難,可將軍功田質押或者售賣給我吳家。
但是,軍功田將與軍事義務綁定,繼承軍功田者必須參軍,否則將被逐年收回,直至全部吳家手中;而若是戰時逃亡者,將剝奪全部軍功田,再按軍法論處;而在擁有軍功田的士兵退役時,可選擇讓子孫參軍繼承,或是選擇低價將軍功田賣回給吳家,換取銀兩。
此外,可再依據為我吳家參軍服役的年限,再額外獲得基礎田,每兩年份發一次,後續翻倍。也就是說服役兩年者可再獲得四畝田,四年者八畝,六年者十六畝,十年及以上者三十二畝。這些田皆為基礎田,子孫後代可自由繼承,無須再負擔軍事義務。」
簡單來說,吳志傑這番分田策略只分為兩種,一是只要當兵就給發二十畝的基礎田,這些田與正常獲得的田一樣,可自由處置,不過若是選擇服役年限最短也得是兩年。
第二種就是軍功田,依據三級軍功額外授予。相較於基礎田,軍功田實際的主權還是在吳家手上,士兵們擁有的只是使用權、收益權、以及有限的繼承權。
而所依據的這三級軍功中,第三等是最容易達成的,只要在戰爭中不當逃兵,基本上所有參與了正面作戰的士兵都可獲得,也就是說打一場戰就能獲得五畝熟田,不過這就對參與的戰爭有要求了,得是較為重要的戰爭才能授予戰功,不然多來幾次小型戰爭吳志傑手上就沒田可以分出去了。
第二等戰功則難一點,需要是參與奪城的先鋒隊伍的成員才能獲得,不過這裡的奪城倒是與古代戰爭不一樣。如今已是火槍大炮的時代,就算攻城也往往是先用火炮轟開缺口,再派先鋒部隊入城維持戰線,而這些先鋒部隊若是順利達成任務也就能被授予二等功勳。
而第一等的功勳中,火槍方隊的首排聽著是最簡單最容易的,但這其中的風險也是最大的。站在五十米內用火槍對射,基本上和敢死隊沒什麼區別了。
而且,真要堅持到這個距離,往往對方已經開火了,所以說還得先經受一輪敵方火力的打擊。吳志傑覺得,這些人值得一等功勳。
吳志傑的這一番話,吳天成倒是囫圇聽懂了大半。雖然關於軍功田的部分,還有些細節他不太理解,但是,在他看來,吳家原本給這些士兵開出的薪水在這南洋地區就已經不算低了,眼下一人再分個二十畝田,那他們還能有什麼不滿意的?
因此,他直接拍手叫好道:「好!好!當兵的血汗自然不能白流,合該多分點田。」
吳文輝倒是一時間沒有開口,而是凝神沉思,細細思索著這其中的細節。
接下來是時候兌現承諾,將分田的事定下來了。白日裡我在城外鐵礦山上,回來的時候在茶棚歇腳,聽到不少華人都在議論此事,大家可都翹首以盼啊。」
他走到桌邊,手指點在地圖,北大年城西側的礦山位置:「爹,四叔,鐵礦那邊我已經安排陳阿生前去主事,一個月內新式煉鐵高爐和水排應當都能修築完畢,到時候各種鐵器就能供應上了,也正好能趕上接下來的分田開荒。」
吳文輝放下茶杯,神情專注地看向吳志傑道:「恩,如今民心所盼,時機已到,是時候將此事落實到實處了。志傑,具體章程想必你也已經定下,說來聽聽吧。」
吳天成也湊近地圖:「對,快說說,怎麼個分法?當兵的兄弟可不能虧待了,還有宋卡來的同鄉,也得好好待他們。」
先前圍繞此事,吳家這幾個人,包括遠在宋卡的二叔吳文耀都傳信過來提出看法,不過一直爭論不休,還有些具體細節還未有定論。
既然志傑今天特地將二人叫來,討論此事,想必已是定下章程了。而先前吳文輝就已經說了,由吳志傑來負責北大年的一切事務,那他就不再插手,讓吳志傑做決定。
吳志傑手指滑動,指向北大年城西邊、北大年河沿岸的一大片區域,聲音沉穩得說道:「爹,四叔,分田當首重軍功。我吳家將士浴血奮戰,方有今日之基業。我意將軍功授田分為兩大部分:基礎田和軍功田。」
「基礎田針對所有士兵,只要是給我吳家當兵的,無論籍貫、出身,統一授田二十畝。其中,十二畝熟地,八畝生地,集中授予於北大年河沿岸灌溉便利、土壤肥沃之地。」
而軍功田,則授予參戰士兵,先前參與過宋卡防禦戰、沙道隘口阻擊、奇襲北大年、攻克陶公等戰役的士兵,可依據軍功額外再授田。
軍功分為三等:第一等為火槍方隊對射時,身處方隊首排,直面敵方火力五十米內不退者;操持火炮,斃敵眾多,立下關鍵戰功者;於戰爭中扭轉戰局或生擒、格殺敵軍高級將領者,這些勇士,當為一等功勳。
第二等功勳為:奪城先鋒隊伍之成員,率先入城破門、穩住戰線者;於戰場斬殺敵軍中級將領或奪取重要象徵信物者;或執行特殊任務如關鍵戰役中偵察敵情、於敵後破壞後勤等任務並圓滿達成者,可授予第二等功勳。
第三等為參與關鍵戰役,恪盡職守,奮勇殺敵且無臨陣脫逃、違抗軍令等行為的士兵,可授予第三等功勳。」
吳志傑頓了頓,似乎想讓吳文輝和吳天成消化一下先前的訊息,這才繼續說道:「而依據三等功勳,士兵們可額外再授予軍功田。一等軍功者授予熟田二十畝;二等軍功授予熟田十畝,三等軍功授予熟田五畝。
授予的軍功田可以世襲,但禁止交易、抵押,但若是擁田士兵遇上困難,可將軍功田質押或者售賣給我吳家。
但是,軍功田將與軍事義務綁定,繼承軍功田者必須參軍,否則將被逐年收回,直至全部吳家手中;而若是戰時逃亡者,將剝奪全部軍功田,再按軍法論處;而在擁有軍功田的士兵退役時,可選擇讓子孫參軍繼承,或是選擇低價將軍功田賣回給吳家,換取銀兩。
此外,可再依據為我吳家參軍服役的年限,再額外獲得基礎田,每兩年份發一次,後續翻倍。也就是說服役兩年者可再獲得四畝田,四年者八畝,六年者十六畝,十年及以上者三十二畝。這些田皆為基礎田,子孫後代可自由繼承,無須再負擔軍事義務。」
簡單來說,吳志傑這番分田策略只分為兩種,一是只要當兵就給發二十畝的基礎田,這些田與正常獲得的田一樣,可自由處置,不過若是選擇服役年限最短也得是兩年。
第二種就是軍功田,依據三級軍功額外授予。相較於基礎田,軍功田實際的主權還是在吳家手上,士兵們擁有的只是使用權、收益權、以及有限的繼承權。
而所依據的這三級軍功中,第三等是最容易達成的,只要在戰爭中不當逃兵,基本上所有參與了正面作戰的士兵都可獲得,也就是說打一場戰就能獲得五畝熟田,不過這就對參與的戰爭有要求了,得是較為重要的戰爭才能授予戰功,不然多來幾次小型戰爭吳志傑手上就沒田可以分出去了。
第二等戰功則難一點,需要是參與奪城的先鋒隊伍的成員才能獲得,不過這裡的奪城倒是與古代戰爭不一樣。如今已是火槍大炮的時代,就算攻城也往往是先用火炮轟開缺口,再派先鋒部隊入城維持戰線,而這些先鋒部隊若是順利達成任務也就能被授予二等功勳。
而第一等的功勳中,火槍方隊的首排聽著是最簡單最容易的,但這其中的風險也是最大的。站在五十米內用火槍對射,基本上和敢死隊沒什麼區別了。
而且,真要堅持到這個距離,往往對方已經開火了,所以說還得先經受一輪敵方火力的打擊。吳志傑覺得,這些人值得一等功勳。
吳志傑的這一番話,吳天成倒是囫圇聽懂了大半。雖然關於軍功田的部分,還有些細節他不太理解,但是,在他看來,吳家原本給這些士兵開出的薪水在這南洋地區就已經不算低了,眼下一人再分個二十畝田,那他們還能有什麼不滿意的?
因此,他直接拍手叫好道:「好!好!當兵的血汗自然不能白流,合該多分點田。」
吳文輝倒是一時間沒有開口,而是凝神沉思,細細思索著這其中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