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鞭刑!昏過去了?下次再打!汽車4S店準備!
靜安區分局。
一男一女剛接受完審問。
「莊海!」
主審警察冷喝:「經我局調查,你縱容烈性犬襲擊他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將移交法院審理!」
啥?!
莊海幾乎以為自己聽錯了。
故意殺人?
移交法院?
開玩笑!
作為有權有勢階層,他這些年耍橫早已習慣,怎麼就變成故意殺人了?
「不……不行!」
他驚怒交加:「你要打電話……我要給我叔叔打電話!你知不知道我叔叔是誰?我……」
啪!
警察把文件夾,狠狠砸在桌上:「來!你告訴我,你叔叔是誰?!」
國安直接下令的指令。
還你叔叔是誰?
你叔叔是天王老子都沒用!
「我叔叔是……」
砰地一聲。
審訊室門打開。
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陰沉著臉走進來。
「三叔……三叔,救我啊!」莊海急忙大喊。
「莊書記?」
警察一愣。
暗中忍不住皺眉。
莊書記有些身份,換做平時別說警員,連分局長都要矮半級,可這件事……來自國安的指令,莊書記要作死嗎?!
「混帳東西!」
莊書記指著莊海怒喝:「我就知道,你這畜生會拿我的名頭,給警察同志添麻煩!」
「警察同志,莊海觸犯國法是事實,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但凡任何人徇私枉法,我莊大強第一個不同意!」
其實,他也想幫侄兒。
畢竟是親侄兒啊!
但,他更在乎自己的地位。
早先得知情況,他給分局領導打電話,對方讓他直接找市里。
當他打給市領導,對方的原話是:「莊大強,你要是不想幹了,就摻和進來。」
所以,他來了。
卻不是為救侄兒,而是要求靜安分局,公事公辦、絕不徇私!
他深怕把自己牽連進去!
「三叔……」
莊海還以為聽錯了。
「押下去!」
主審警察揮手,立馬有兩名警員進來,把哭爹喊娘的莊海拖走。
事實上,莊海的罪名可大可小。
沒造成死傷,理論上可以按照,故意傷害未遂處置,可誰讓他碰上陳皓,被抓典型呢?
故意殺人!
即便未遂最低也是三年。
不過……
當目標鎖定的是陳皓,就不可能只有三年了。
「湯莉莉,你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對烈性犬不加束縛,差點造成嚴重後果,且不知悔改……」
相比之下。
湯莉莉罪名輕得多,通常會判處治安拘留。
突然!
一個中年人進來,沉著臉冷聲道:「今日起,全國開始實施鞭刑——湯莉莉符合條件,執行鞭刑!」
主審警員一愣。
今天剛下發的文件,他還沒來得及學習。
鞭刑?
湯莉莉嚇懵了。
她去新加坡旅遊過,當然知道鞭刑是什麼,驚恐尖叫:「不……不對!鞭刑只針對男人,我是女的……」
「這是華夏,不是新加坡!」
中年人臉色一寒:「小趙!通知女警員執行,讓記者全程報導!」
「上面要求這次案件,作為典型全國宣傳!」
「是!」
……
二十分鐘後。
痛哭流涕的湯莉莉,被兩名女警員綁住手腳,固定在特製木板上,屁股朝外。
邊上有幾個女性記者拍攝。
女警拿起一根,小手指粗的鞭子,對準她屁股。
啪!
一鞭落下。
瞬間!
湯莉莉發出不似人聲的慘叫。
當場皮開肉綻,牛仔褲幾乎被打爛,鮮血直接溢了出來。
啪!
第二鞭。
啪!
第三鞭。
沒等第四鞭落下,湯莉莉不慘叫了,當場昏死!
「記錄!總共六鞭,已執行三鞭。」
女警員拎著鞭子,對同事說道:「另外三鞭傷好後執行!」
沒錯!
不是昏死過去就不打了。
而是傷好後繼續!
現在是下午。
幾家媒體記者,立馬把採訪、拍攝錄像,帶回去上交給電視台。
在最短時間內剪輯,必須趕上今晚新聞。
一小時後。
某個電視台。
「台長!錄像剪輯完成!」
助理跑進辦公室:「對犯人面部,完成馬賽克處理,隨時可以播放!」
「誰讓你打馬賽克的?」台長皺眉。
「啊?!」
助理一臉懵:「不是一直都這樣嗎?隱私……」
「新條例今天出來,怎麼不好好學習?」
台長瞄了助理一眼:「新規寫明了,以後對犯罪人員播報時,不再進行馬賽克處理。」
「犯罪分子,有什麼人權?有什麼隱私?」
「就是要讓人民群眾,看到這些罪犯的嘴臉!」
「今後再敢犯罪,大家一眼能認出,有備無患!」
「這新規好啊!」
給罪犯打馬賽克?
憑什麼啊?
宣稱保護罪犯的人權、隱私,那受害者權益誰來保護?不合理嘛!
……
金陵。
陳福海和李蘭夫妻倆,一邊吃晚飯一邊看新聞。
當看到鞭刑畫面……
「這個好!」
李蘭眼前一亮,特別激動:「你表姨那一家,下次再敢來我們家,我就報警——一頓鞭子下去,保證他家這輩子,都不敢胡攪蠻纏!」
她並不知道,上次去店裡鬧的一家,已經不敢再來找事了。
兒子的手段比鞭刑更有威懾力!
咚咚咚!
敲門聲響起。
「誰啊?」陳福海問道。
「陳老闆,我是余軻。」聲音極其和氣。
陳福海趕緊去開門。
他是創視紀蘇省總代理,余軻則是創視紀業務經理,華東地區負責人。
「余總,您快請!」陳福海賠笑臉。
自己是代理商。
人家是創視紀的高管,而且管著華東幾個省。
「陳老闆,您太客氣了。」余軻彎著腰,比陳福海還謙卑。
理論上。
華東幾省業務都歸他管。
有權監察代理商。
可……
眼前這位能一樣?
上面要求特殊照顧,顯然是能直達天聽!
「余總,您坐,我去泡茶。」陳福海腰彎得更低。
他也搞不懂,為什麼這個對代理商,有生殺大權的負責人,每次見面都特別客氣——就好像自己不是代理商,而是對方頂頭上司似的。
「陳老闆,不用泡茶了。」
余軻彎腰賠笑:「我就說幾句話——我們母公司旗下,不日有汽車上市。」
「母公司讓我聯繫,華東各省的總代理,您有興趣代理嗎?」
汽車?
4S店?
陳福海心思電轉。
儘管市面上,存在大量汽車品牌,但創視紀推出的產品,讓他賺得盆滿缽滿。
這麼說吧。
他對創視紀非常信任。
只是……
「開汽車4S店投資很高吧?」他問道。
「整體投資兩三百萬……」
「我不行!」
陳福海不假思索,直接搖頭拒絕:「SP4、液晶電視這些,賣一台才賺十塊錢,哪有錢投兩三百萬……」
一男一女剛接受完審問。
「莊海!」
主審警察冷喝:「經我局調查,你縱容烈性犬襲擊他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將移交法院審理!」
啥?!
莊海幾乎以為自己聽錯了。
故意殺人?
移交法院?
開玩笑!
作為有權有勢階層,他這些年耍橫早已習慣,怎麼就變成故意殺人了?
「不……不行!」
他驚怒交加:「你要打電話……我要給我叔叔打電話!你知不知道我叔叔是誰?我……」
啪!
警察把文件夾,狠狠砸在桌上:「來!你告訴我,你叔叔是誰?!」
國安直接下令的指令。
還你叔叔是誰?
你叔叔是天王老子都沒用!
「我叔叔是……」
砰地一聲。
審訊室門打開。
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陰沉著臉走進來。
「三叔……三叔,救我啊!」莊海急忙大喊。
「莊書記?」
警察一愣。
暗中忍不住皺眉。
莊書記有些身份,換做平時別說警員,連分局長都要矮半級,可這件事……來自國安的指令,莊書記要作死嗎?!
「混帳東西!」
莊書記指著莊海怒喝:「我就知道,你這畜生會拿我的名頭,給警察同志添麻煩!」
「警察同志,莊海觸犯國法是事實,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但凡任何人徇私枉法,我莊大強第一個不同意!」
其實,他也想幫侄兒。
畢竟是親侄兒啊!
但,他更在乎自己的地位。
早先得知情況,他給分局領導打電話,對方讓他直接找市里。
當他打給市領導,對方的原話是:「莊大強,你要是不想幹了,就摻和進來。」
所以,他來了。
卻不是為救侄兒,而是要求靜安分局,公事公辦、絕不徇私!
他深怕把自己牽連進去!
「三叔……」
莊海還以為聽錯了。
「押下去!」
主審警察揮手,立馬有兩名警員進來,把哭爹喊娘的莊海拖走。
事實上,莊海的罪名可大可小。
沒造成死傷,理論上可以按照,故意傷害未遂處置,可誰讓他碰上陳皓,被抓典型呢?
故意殺人!
即便未遂最低也是三年。
不過……
當目標鎖定的是陳皓,就不可能只有三年了。
「湯莉莉,你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對烈性犬不加束縛,差點造成嚴重後果,且不知悔改……」
相比之下。
湯莉莉罪名輕得多,通常會判處治安拘留。
突然!
一個中年人進來,沉著臉冷聲道:「今日起,全國開始實施鞭刑——湯莉莉符合條件,執行鞭刑!」
主審警員一愣。
今天剛下發的文件,他還沒來得及學習。
鞭刑?
湯莉莉嚇懵了。
她去新加坡旅遊過,當然知道鞭刑是什麼,驚恐尖叫:「不……不對!鞭刑只針對男人,我是女的……」
「這是華夏,不是新加坡!」
中年人臉色一寒:「小趙!通知女警員執行,讓記者全程報導!」
「上面要求這次案件,作為典型全國宣傳!」
「是!」
……
二十分鐘後。
痛哭流涕的湯莉莉,被兩名女警員綁住手腳,固定在特製木板上,屁股朝外。
邊上有幾個女性記者拍攝。
女警拿起一根,小手指粗的鞭子,對準她屁股。
啪!
一鞭落下。
瞬間!
湯莉莉發出不似人聲的慘叫。
當場皮開肉綻,牛仔褲幾乎被打爛,鮮血直接溢了出來。
啪!
第二鞭。
啪!
第三鞭。
沒等第四鞭落下,湯莉莉不慘叫了,當場昏死!
「記錄!總共六鞭,已執行三鞭。」
女警員拎著鞭子,對同事說道:「另外三鞭傷好後執行!」
沒錯!
不是昏死過去就不打了。
而是傷好後繼續!
現在是下午。
幾家媒體記者,立馬把採訪、拍攝錄像,帶回去上交給電視台。
在最短時間內剪輯,必須趕上今晚新聞。
一小時後。
某個電視台。
「台長!錄像剪輯完成!」
助理跑進辦公室:「對犯人面部,完成馬賽克處理,隨時可以播放!」
「誰讓你打馬賽克的?」台長皺眉。
「啊?!」
助理一臉懵:「不是一直都這樣嗎?隱私……」
「新條例今天出來,怎麼不好好學習?」
台長瞄了助理一眼:「新規寫明了,以後對犯罪人員播報時,不再進行馬賽克處理。」
「犯罪分子,有什麼人權?有什麼隱私?」
「就是要讓人民群眾,看到這些罪犯的嘴臉!」
「今後再敢犯罪,大家一眼能認出,有備無患!」
「這新規好啊!」
給罪犯打馬賽克?
憑什麼啊?
宣稱保護罪犯的人權、隱私,那受害者權益誰來保護?不合理嘛!
……
金陵。
陳福海和李蘭夫妻倆,一邊吃晚飯一邊看新聞。
當看到鞭刑畫面……
「這個好!」
李蘭眼前一亮,特別激動:「你表姨那一家,下次再敢來我們家,我就報警——一頓鞭子下去,保證他家這輩子,都不敢胡攪蠻纏!」
她並不知道,上次去店裡鬧的一家,已經不敢再來找事了。
兒子的手段比鞭刑更有威懾力!
咚咚咚!
敲門聲響起。
「誰啊?」陳福海問道。
「陳老闆,我是余軻。」聲音極其和氣。
陳福海趕緊去開門。
他是創視紀蘇省總代理,余軻則是創視紀業務經理,華東地區負責人。
「余總,您快請!」陳福海賠笑臉。
自己是代理商。
人家是創視紀的高管,而且管著華東幾個省。
「陳老闆,您太客氣了。」余軻彎著腰,比陳福海還謙卑。
理論上。
華東幾省業務都歸他管。
有權監察代理商。
可……
眼前這位能一樣?
上面要求特殊照顧,顯然是能直達天聽!
「余總,您坐,我去泡茶。」陳福海腰彎得更低。
他也搞不懂,為什麼這個對代理商,有生殺大權的負責人,每次見面都特別客氣——就好像自己不是代理商,而是對方頂頭上司似的。
「陳老闆,不用泡茶了。」
余軻彎腰賠笑:「我就說幾句話——我們母公司旗下,不日有汽車上市。」
「母公司讓我聯繫,華東各省的總代理,您有興趣代理嗎?」
汽車?
4S店?
陳福海心思電轉。
儘管市面上,存在大量汽車品牌,但創視紀推出的產品,讓他賺得盆滿缽滿。
這麼說吧。
他對創視紀非常信任。
只是……
「開汽車4S店投資很高吧?」他問道。
「整體投資兩三百萬……」
「我不行!」
陳福海不假思索,直接搖頭拒絕:「SP4、液晶電視這些,賣一台才賺十塊錢,哪有錢投兩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