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人要有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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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阿姨,王先生,房間小,也沒個椅子給你們坐,你們就坐沙發上吧。」

  「洪宇,你去拿杯子倒點水。」

  王雪吩咐我。

  我正要去倒水,李梅開口道:「小雪,不用客氣,我們坐一會就走。」

  「來都來了,吃完晚飯再走吧,正好我今天在菜市場買了一些菜。」王雪說道。

  「對啊,李阿姨,你和王叔在這吃完晚飯再走吧,我王姨正在頓排骨湯呢。」我附和道。

  李梅笑道:「小雪,你別忙活了,我和老王已經在酒店,訂好了包間,晚上我們請客,待會你和小洪,坐我們車一起去酒店。」

  「我就不去了,晚上我還要上班,讓洪宇跟你們去吧。」王雪婉拒道。

  王春明開口道:「沒事,我給萬總打個電話,給你請個假。」

  王雪說道:「王先生的好意我心領了,但還是算了吧,這麼點事,就驚動萬總不太好。」

  在王雪的一再堅持下,李梅和王春明也就不再勸了。

  我看王姨不去,我也不想去,我還想吃王姨燉的排骨呢。

  「李阿姨,王叔,你們買了這麼多東西過來,就不要再破費了,把酒店的包廂退了吧。」我說道。

  「那可不行,小洪,你今天無論如何,都得去。」李梅一臉認真道。

  王春明笑道:「小洪,你李阿姨這人的性格,軸著呢,你今天要是不去,她拉都得把你拉去。」

  「洪宇,既然是李阿姨和王先生的一片心意,你就去吧。」王雪看著我說道。

  「那好吧。」

  我無奈地點了點頭。

  「這才對嘛。」

  李梅開心地笑了。

  接著,她把手中的禮袋,遞給王雪。

  「小雪,這化妝品,是我特意給你拿來的,你看看好不好用。」

  「李阿姨,你這太破費了,是洪宇救了王先生,又不是我,你給我送什麼禮物啊。」

  王雪連忙推辭不要。

  結果李梅硬塞給王雪。

  「小雪,你是小洪的在海城的家長,小洪是我們家的恩人,我給他的家長送點禮,那還不是應該的嗎?」

  「行了,你就別跟李阿姨客氣了,不然,李阿姨可生氣了。」

  盛情難卻,王雪也只好無奈接受。

  又聊了兩句後,李梅和王春明就要帶我走,說是還要去學校,接一下他們的女兒一起去酒店。

  臨走時,我從禮袋禮里,拿起紅包,要還給李梅夫婦。

  我是救了王春明一命不假。

  但昨晚,我真沒廢多大的勁。

  說一句舉手之勞,也不為過。

  結果昨天王春明就給了我四千六百錢當做謝禮。

  要知道,那是九八年,四千六百塊的謝禮很重的。

  今天又提著價值不菲的禮物上門,還要請我去酒店吃飯。

  我實在是不好意思再拿人家紅包。

  有人可能會覺得我傻,有錢不拿白不拿,又不是偷來的搶來的,是人家感謝我的。

  但當時的我,就是覺得不該拿。

  可能和我的家庭出身有關。

  畢竟我就是一個農村家庭的孩子,沒見過世面,幾千塊錢在我心裡,那是一筆巨款。

  要是換成有錢人,可能對方拿四千六百塊錢報答救命之恩,只會覺得對方沒誠意,敷衍了事。

  但不管我說什麼,李梅夫婦都不願把紅包拿回去。

  我把紅包硬塞進李梅的口袋裡幾次,都被她還了回來。

  最後她更是直接把紅包,給我扔在了床底下,讓我撿不找。

  對此,我苦笑連連。

  似乎是怕我鑽到床底下,把紅包撿出來,李梅連忙拉著我的手,把我拉出了房間。

  「小雪,我們跟小洪就先走了,下次再見。」

  「嗯,你們慢走。」

  王雪把我們送到了樓梯口。


  在李梅的拉扯下,我來到樓下,再次坐進了奧迪車內。

  去接李梅女兒的路上,李梅問起我在工地上的事,問我苦不苦。

  「李阿姨,工地上的活,苦倒是不苦,因為我從小跟著我爸練武,在鄉下也經常跟我爸媽干農活,練就了一身吃苦的本事。」

  我笑著說:「主要就是住的彩鋼房宿舍,我有些受不了,屋裡味道太重了,腳臭味汗臭味夾雜在一起,比屎都還要難聞,我第一次進去的時候,差點沒把中午飯給吐了出來,半天不敢用力呼吸。」

  李梅和王春明被我逗樂了,兩人笑個不停。

  「小洪,難怪你昨晚,能空手奪下宋遠超手裡的匕首,原來你是練家子啊。」王春明說道。

  「練家子倒也談不上,就是會點。」我謙虛地說道。

  其實我還真是個練家子。

  我的功夫,是跟我爸學的。

  而我爸年輕時候,是跟一個老拳師學的,後來我爸又當了兵,學了一些軍隊的格鬥術。

  我爸人也聰明,將老拳師的拳法,跟軍隊的格鬥術,融合在一起,然後教給我。

  我從小就練,加上我骨骼方面有些天賦,按我爸的話來說,就是骨骼驚奇,是練武的好材料。

  所以我年紀輕輕,就有一身好功夫。

  不拿武器的情況下,一般三五個人,根本近不了我的身。

  至於再多,我也不知道,沒試過。

  在學校打架,我一般先發制人,動手撂到幾個後,嚇得其他人都不敢上。

  「小洪,要不你也別去工地了,以後就跟著我吧,給我當保鏢,王叔我一個月,給你一萬塊錢,你要是嫌少的話,你自己開個價,你看怎麼樣?」王春明有心想招攬我。

  聽到一萬塊錢一個月,我有些心動。

  干一年,十二萬,都快夠買汽車了。

  但我想到王姨的話,當保鏢,是要給老闆擋刀的。

  昨晚王春明就差點被人乾死,以後還不知道會遇到多少危險。

  遇到一兩個人拿刀子,要弄死王春明的話還好,我還能應付。

  多了的話,搞不好我也得死。

  我可不想我爸媽白髮人送黑髮人。

  而且,我願意,恐怕王姨知道了,也不願意。

  我可不想跟王姨唱反調。

  想了想,我拒絕了,「王叔,謝謝你看得起我,但我不想當保鏢,賺死工資。我想當包工頭,賺大錢,光宗耀祖。」

  王春明哈哈笑了起來:「看不出來,你倒是挺有野心啊。」

  「人就應該有志向,小洪人家說得對,當保鏢,一輩子也混不出名堂來,當包工頭就不一樣了,以後說不定,還能當建築公司的老闆。」李梅說道。

  我被誇得有些臉紅,建築公司的老闆,我可不敢想,但當包工頭,我想我還是可以的。

  這時,李梅突然對王春明說道:「老王,要不你幫幫小洪,你公司新開發的樓盤,不是正要外包給第三方建築公司嗎?要不你跟第三方建築公司的老闆說說,把一些活,包給小洪干,讓小洪先當個小包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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