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太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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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個時候,大部分的鞋子都是定製的,商場裡也有專門的鞋子專櫃,專門出售上海品牌的鞋子。

  「小美姐姐,你的鞋是幾號的?」

  馮小美從來沒有買過鞋,所以她一直都是李春霞親手做的一雙運動鞋。

  馮小美頓時羞得無地自容:「紅軍,不要,我還是換一雙布鞋吧,這鞋子太昂貴了!」

  李建華對著導購員露出了一個最和善的微笑:「這位先生,我可以試一試你的鞋子嗎?」

  既然不能試,那就只能用馮小美的鞋子來測量鞋子的大小了。

  「行,不過別把自己搞得髒兮兮的,懂不懂?」

  導購員被李先生熱情的微笑打動了,她的態度也和別人不一樣,並不像別人那樣冷漠。

  「那就謝謝大姐了。」

  李建華一聲「大姐」

  叫的老大媽心裡美滋滋的。

  「這是個好男人,他的兒子也是個好男人!」

  「我家老公還沒送過我禮物呢!」

  導購小姐絮絮叨叨的說著,覺得這個年輕人太可憐了,這身衣服,手腕上都有一塊表,長得還挺俊的,要是還沒有結婚的話,倒是可以把我們家的招迪、來迪、迪迪……

  通過目測,李建華認為馮小美應該是要穿37號1.5的鞋。

  不要驚訝,在那個時代,有一半尺碼的鞋。

  李建華按照「大而不是小」

  的原理,購買了一款「膏藥」

  式的皮革鞋,或許說是「小皮靴」

  更為恰當。

  看在小美姐皮膚白皙的份上,他特地挑了一對鮮艷的大紅鞋,結帳的時候,這一對小皮鞋三十七塊五分。

  一雙短小的鞋子,只需要22塊,但是馮小美卻很喜歡這雙紅靴子。

  他才剛剛加薪,才四十多美元,就花掉了他一個月的工資。

  由此可見,在那個年代,靴子已經是一種奢侈的東西了,一條靴子,抵得上一個工薪階層的月薪。

  要是家裡只有一個工人,他的薪水連吃飯的錢都不夠,更別說其他的了,能在今年年底給兒子做一套新衣服就不錯了。

  和李建華一家一樣,一家四口都有工作,而且收入不菲,就算是在京城中心地帶,也沒有幾個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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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小美在他的指揮下,立刻換上了一雙新的靴子,連鞋子都不想扔掉,直接放進了鞋盒裡。

  一英尺三毛七分的棉布,一米二十三一米的毛料,李建華一聽就心疼,自己手裡還有幾百元呢!

  但是西裝外套,褲子,鞋子,都是那個時代最好的搭配了。

  當然要去,但也不是馬上就能去,前些日子,父母的生日禮物,李貴的表,陳金鳳的縫紉機,馮小美的鞋子,都是她的。

  花了這麼多錢,他又不想去買羊毛外套,這不是他想要的,回頭再說,他還能說自己是兼|職賺錢的。

  棉布他也沒有去買,不如讓陳金鳳自己去拿,等下要去看一場電影,帶著棉花也不好。

  三人走出商場,李建華摟著女兒,可能是商場內的氣溫實在是太高了,孩子的眼睛都快合不攏了。

  秦觀和叢念薇三個人,就這樣騎著三輪,來到了大柵欄的大觀樓。

  馮小美很想勸說李建華不要亂花,她實在為坐汽車的二角錢而心痛,這才多長時間?光是這點小錢,就能在街上買兩個白菜了。

  我騎著黃包車,街上的行人說說笑笑。

  不過跟前世的道路不一樣,現在的道路寬敞明亮,行人和車輛都不著急,驢子和馬匹在柏油路上慢悠悠地走著,就算是大拖拉機過來,他們也能輕鬆通過。

  到達大觀樓戲院,五毛一張,圓元可以免費觀看,但上面的位置都是用手寫的。

  馬上就要公映了,這部新劇就是《謎之夥伴》。

  在那個年代,這部電影是最流行的一部愛情電影,但由於是周末,所以觀眾並不多。

  媛媛還是頭一回進入影院,看到的一切都是那麼的新鮮,爹地,爹地,一口一個…

  馮小美還是頭一回來電影院,她記得自己小時候,就是在農村,秋天的時候,大隊會邀請鎮上的農民到大隊的草地上去放一場電影。


  就在這時,大廳里的燈突然熄滅,變得一片黑暗,然後大幕拉開。

  媛媛被嚇壞了,往他懷中一躲,胖嘟嘟的雙手捂著自己的雙眼,道:「爹,人家好害怕!」

  李建華哈哈一笑,說:「圓圓,你別怕,一會兒要上映啦!」

  感覺到身邊的小美姐姐有些緊張,還下意識的站在了自己這一邊,李建華遲疑了一下,將女兒摟在懷裡,另一隻手抓住了小美的左臂。

  李建華已經打定主意,要換一輛新的馬車,換一條新的道路,就算不能馬上娶馮小美,也要和她搞好關係,因為這是李貴和陳金鳳親自安排的,得到了家裡所有人的認同。

  論長相,徐慧珍和陳雪茹都比不上馮小美,唯一的區別就是她從小在鄉下長大,這也沒什麼,現在馮小美進城了,李建華可以給她安排的生活,甚至比城市裡的女人都要好,她能得到的,她也能得到。

  所謂人靠衣服,馬靠鞍,現在的馮小美已經脫掉了厚重的棉衣,換上了最時髦的列寧大衣,腳上的鞋子也換成了一雙精緻的皮質靴子。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馮小美都要比城市裡的女人漂亮,漂亮,漂亮,漂亮,現在缺的就是她的氣場和信心,沒有人天生就有這種氣場和信心,李建華一直在努力的訓練著,讓馮小美重新找到了自己的氣場和信心。

  馮小美自從住進了李家之後,就再也沒有了以前那種粗糙的玉米面饅頭,現在卻變成了白米飯,大魚大肉,再也沒有了之前的那種瘦骨嶙峋的樣子。

  現在的她,臉蛋紅撲撲的,臉蛋也胖了不少,整個人都胖了不少。

  馮小美頓時感到一股冰涼的氣息撲面而來,一雙大手緊緊地抓住了她的手掌,讓她的身體僵硬了起來,腦海中一片空白。

  她悄悄地看了一眼身邊的李建華,只見李建華一副雲淡風輕的樣子,馮小美心中一片混亂。

  這是她第一次和一個男子握手,除了她的父親和哥哥。

  李司令好像也和她拉過手,但那時候他還只是個孩子,並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間有什麼想法。

  馮小美掙扎著,卻是不敢,只好任著李建華拉著自己,拉著自己的手,抓著自己的胳膊,這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體還在不停的蹭來蹭去,實在是有些不好意思。

  馮小美被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給救了回來,分散了她的注意力,也就不那麼緊張和不好意思了。

  馮小美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入迷,每次都會在《緬桂十里香》這段情節中演唱。

  李建華雖然也見過很多五顏六色,情節精彩的電影,但絕對不會是波多野結衣的電影……

  雖然劇情很簡單,但卻能讓人產生共鳴。

  「父親……父親……」

  「我想尿尿。」

  女兒猛地抬起頭來,對著他叫了一聲。

  李建華只好放開滿是汗水的雙手,帶著女兒往衛生間走。

  李建華對馮小美說了一句,就帶著女兒穿過了一條長廊,天色漸漸黑了下來,兩人已經到了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上。

  馬桶就像是50年代的馬桶,兩側都用水泥圍起來。

  李建華沒敢讓女兒坐在馬桶上,就在一旁的小便池裡撒尿。

  小便完畢,兩人又回到了電影院,不過李先生卻沒有伸手去碰小美姐的手,他已經沒有那種感覺了。

  李建華見馮小美還沒有玩夠,就去買了一張《天橋》的票。

  第二場,馮小美在一邊看得津津有味。

  李建華卻在考慮晚飯,當然要到外面吃飯了,全聚德,或者東來順。

  由馮小美來做決定。

  影片結束後,李建華將小孩摟在懷裡:「小美姐姐,今晚我們到外邊吃飯!」

  馮小美:「咱家的,咱就在家裡吃飯好了,省得這麼破費!」

  李建華:「也不算什麼,美姐,我建議你去全聚德和東來順。」

  馮小美知道自己是鬥不過李將軍的,但她又是個聽話的人,自然不會和李將軍爭辯,她記得自己的生產隊長曾經在全聚德里吃過一隻鴨子,所以這一次,她一定要嘗一嘗。

  不管全聚德的烤鴨有多好吃,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讓無數人為之瘋狂。

  全聚德始創於清末同治三年,其創辦人楊全仁於前門外肉市一條街上創辦。


  深受廣大市民和中外旅客的歡迎,被稱為:「中華美食之首」。

  全聚德的「全鴨席」

  也被列為國家的名菜之一。

  全聚德就在北京的正門,李紅打算把女兒和馮小美都送到前門,反正也不遠。

  全聚德里的烤鴨,我們都是熟悉的,所以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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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小美在回去的路上,就已經在盤算著,要不要嘗一嘗這位軍團長口中的仙人之香。

  就是沒有什麼好東西了,鴨肉倒是挺好吃的,就是吃多了。

  逛街、看電影、吃晚飯,兩個人的關係迅速拉近,但還差了點什麼。

  但是,你拉了我的手,我也要對你負責,現在的時代,你要是拉了我的手,那可就是大事了。

  李貴、陳金鳳和下班的李紅霞看到三人,都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李建華倒是無所謂,但是馮小美畢竟是黃花閨女,臉皮薄,她實在是承受不住,就將剛買好的烤鴨,分到了李貴的面前,讓他下酒菜。

  這一家子也沒有料到他們要出去吃,就等著他們回家,連飯都是熱騰騰的。

  「你是不是想在全聚德吃飯?」

  「是,姑姑,我還沒有嘗過呢,那就讓我們來吧!」

  陳金鳳在廚房看到馮小美喊來的那雙紅皮鞋,只覺得兩個人馬上就要成親了,馬上就要有個外孫了。

  心中卻是酸酸的,自己又沒有馬屁精,這混|蛋怎麼就不知道孝順母親!

  李貴從他懷裡抱起了自己的小女兒:「紅軍,過來和我干一杯!」

  「你和小美幾點開始?」

  李建華一邊說著,一邊又為李貴和自己斟滿了一杯:「爸爸,我們的感情才剛剛開始,怎麼能這麼早呢?」

  李貴一聽說李建華無意娶妻,也就不再催促,他深知凡事都要適可而止。

  「大孫女,你告訴我,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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