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孩子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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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章 孩子丟失

  剛要走,忽然,一個女人的聲音吸引了所有人注意。

  「我孩子呢?誰看到我孩子?」

  大家望去,只見那女人慌忙地四處張望。

  這問話有點傻,誰知道她孩子長什麼樣呀?

  女人沒找到自己的孩子,瘋狂地大聲呼叫孩子的名字。眾人明白,這是孩子走散了。又或者,更嚴重點,被人捉走了。

  「先別急,說清楚點,你孩子長什麼樣,大家幫忙看看。」其中一位歲數大的男人冷靜地說道。

  「啊,對對對!」

  「就是呀!」

  阿輝和阿九連忙看著勇仔等四個孩子,一手牽著一個。人販子至始至終都沒有消失,現在的法律對人販子太仁慈,最高量刑才五年,所以猖獗得很。

  那女人回過神來,立即打開手機的相冊,把自己兒子的照片翻出來。

  「你們看看,有沒有見到他。」她是真的慌了。

  「多久不見的?」有人追問。

  「幾分鐘前,他還在我旁邊的。」

  有人對小男孩有印象。

  「他之前還吃著一根香蕉。」

  男孩的媽媽頓時驚喜道:「沒錯!你看到他了?」

  「我看到個男人送他一個青蛙氣球,往那邊走了。」那人好心地指了個方向。

  男孩的媽媽連謝謝都沒有,或許是太擔心兒子了,一下子朝那方向衝出去。

  「報警吧!」阿九提醒。

  張耀華也看了照片,立即動用金手指,指示箭頭顯示,男孩處於正南方,一公里外的距離。

  才幾分鐘,就跑那麼遠。很顯然,男孩已經被人捉上車。

  他故意一拍腦袋:「我好像也記起來了。」

  說完,張耀華跟阿九他們說道:「看好張遠航他們,我去追一追。」

  他們的車就停在不遠處的停車位上。

  張耀華將車開到男孩媽媽邊上:「快上車,我對那人的車有點印象。」

  男孩的媽媽一聽,哪還管這麼多,立即上車。

  見她上車,張耀華一邊開車,一邊跟她說:「現在立即報警,說明情況。」

  張耀華加快速度,距離正在慢慢拉近。

  一千米、九百米、八百米……

  當只有幾十米的時候,張耀華終於看到,那是一輛麵包車。此時,男孩的媽媽還在跟警察說話,說話沒什麼條理。

  「開免提,我跟警察同志說。」張耀華知道她現在腦子估計很亂。

  女人連忙照做。

  「警察同志,我們正在追趕那輛車,正在建設路,準備上城南大橋,對方是一輛麵包車,車牌號……」

  這麼一說,警察懂了,馬上出警,還叮囑張耀華,注意保持距離,保持通話,不要擅自行動等等。

  女人聽到張耀華的話後,眼睛也看向前面的那輛麵包車,緊張地問道:「就是那輛車嗎?」

  張耀華點頭:「嗯!我那時候掃了一眼,應該沒記錯。伱也別太擔心,孩子應該沒事,他們拐賣兒童,一般不會傷害。」

  女人心頭大定。

  「真是太感謝你了。」她這才想起感謝人。

  「不客氣,之前我不知道是人販子,現在知道了,自然不會坐視不管。」

  過了一會,警車追了上來,很快攔下那輛麵包車。

  裡面的人當場被控制,還有個想要跑的,被一名警員追上,狠狠地摔在水泥路上,用腿壓著。

  車內有兩個孩子,一男一女,都暈睡過去。

  不得不說,人販子還是有眼光的,淨挑可愛、漂亮的孩子下手。那小女孩,張耀華看了都有結婚生女兒的衝動。

  「他是我兒子。」女人趕緊跑過去抱緊自己兒子。

  這一次,她真的被嚇壞了。如果兒子真的被拐走,回去後,怎麼跟家裡交代呀?

  「先生,很感謝您的配合。不過,還得麻煩您跟著到派出所。別誤會,只是做個筆錄。」領頭的警員走過來,跟張耀華握手。


  今天尋回兩名兒童,也算是大功一件,他們當然高興。

  「客氣,警民合作嘛!」

  於是,張耀華跟著警車去了派出所。雖然是去派出所,但警員對他很客氣,是真的去喝茶,不是網友口中的那種「喝茶」。

  「張先生,沒想到你的記憶這麼好。」警察做了筆錄時,感嘆道。

  不多時,又有一家人湧進來。

  正是那名女孩的家人,他們不斷向警察同志,以及張耀華感謝。

  「你們家長也是,以後要看著孩子呀!這次要不是張先生,麻煩就大了。」派出所的副所長說道。

  十個孩子丟失,九個是找不回來的。

  科技發達的今天,要找個人,依舊是大海撈針一樣困難。

  儘管副所長有點說教的語氣,但孩子的家長不敢有意見,只有感謝。

  「張先生,留個聯繫方式給我吧!明天我請您吃飯。」女孩的爸爸跟張耀華說道。

  之前那女人也拿手機過來,點頭道:「也給我留一個,或者加微信,今天真的太感謝你了。」

  「太客氣了,舉手之勞,不足掛齒呀!」

  最後,大家還是互相加了微信。

  得知張耀華不是縣城的人,今天來是帶侄子、外甥到遊樂園玩的,女孩的爸爸當即邀請張耀華等人去他家。

  「我家就在遊樂園附近,很方便的。」

  然後,還打電話到平時去的飯點訂桌。

  男孩的媽媽沒有爭這報恩的機會,反正加了微信,有的是時間和機會。

  大家回到遊樂園附近,張耀華跟阿九、阿輝他們碰面。

  「找到人就好。」阿輝作為一名父親,深有體會,如果是勇仔被人拐走,他恐怕也好不到哪裡。

  張耀華則是琢磨,以後金手指又多了一個用途,找人太方便了。

  要是當警察,不得破案破到手軟?不管是找人,還是找東西,似乎對他都沒什麼難度。

  他以前還是低估了金手指的作用,用途沒有完全開發出來,就只盯著海里的海鮮。

  不過,當警察哪有自己干自由?也就想想而已。

  在女孩的爸爸帶領下,他們來到飯店,好好吃了一頓。期間,女孩的爺爺奶奶差點要給張耀華磕頭了。

  「那人販子怎麼處理?」阿輝好奇問道。

  「肯定是要坐牢的,但最多就五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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