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1章 「法外狂徒」陳天衣
「反對無效!」
張仁魁拿起錘子敲了一下,駁回了律師的提議。
陳大狀掃了一眼原告律師,不屑的撇撇嘴,你什麼水平就敢跟我對線?
不知所謂!
原告東仔神情有些緊張,扭頭看向身後的劉耀祖,心道:老闆,咱們可沒商量過這個流程啊!
不是說都交給律師來回答嗎?
現在律師的提議被駁回了,你讓我咋辦?
「請你正面回答我的問題。」陳大狀催促道。
東仔結結巴巴的回答道:「當……當時魯賓孫情……情緒激動,要對我老闆劉耀祖先生動手。」
「而我身為老闆的保鏢,要保證老闆的安全,所以才挺身擋在了老闆面前。」
陳大狀打斷了東仔繼續說下去,說道:「我只是問你,憑魯賓孫先生體力能在你胸口上方留下這麼深的傷口嗎?」
「而不是讓你陳述你的職責操守,你的職責操守跟我的問題有關係嗎?」
「漂亮!」
秦浪看著激昂陳詞的陳大狀暗暗叫好。
不愧是你呀!
陳大狀!
陳大狀繼續問道:「原告,請回答我的問題。」
東仔抬手擦了擦額頭,用眼神不斷的向律師求助。
原告律師這時站起來對大法官張仁魁道:「大法官閣下,被告律師有明顯誘導我當事人的嫌疑,請大法官和陪審團阻止他的越界行為。」
陪審團成員互相使了個眼色,裝模作樣的討論了幾句。
隨後給出了答覆:「經過陪審團討論,被告律師的問題並沒有誘供的嫌疑。」
「被告律師請繼續。」
原告律師一陣無語,都踏馬問原告,那我這個原告律師還有個毛用?
陳大狀微微一笑,看著原告東仔追問道:「原告,你是不知道怎麼回答,還是不想回答我的問題?」
東仔咬了咬牙,硬著頭皮回道:「當時場面混亂,魯賓孫情緒又異常激動,人在憤怒的時候可以發揮出身體的潛能,做到這點很容易。」
「好!」
陳大狀叫了一聲好,背著手轉身面向大法官和陪審團成員開口道。
「尊敬的大法官和各位陪審團成員,你們聽到了原告的複述。」
陳大狀走到他的座位前,從桌子上拿起了一份文件送到了陪審團成員面前。
「這是我的當事人魯賓孫先生的身體檢查報告」
「魯賓孫先生是素食主義者,平時鹽分攝入不足,又因過度疲勞和蛋白質缺乏等生理性因素導致肌無力。」
「而身患肌無力的魯賓孫先生,是怎麼捅傷的原告?」
「這點且不說,按照原告的傷口位置,以我當事人的身高,捅傷的位置應該是腹部。」
「如果抬高手臂,再加上肌無力,不可能對原告造成這麼大的傷害。」
「原告的傷口很深,下手的位置也很準,這一刀沒有一定的體力根本無法完成。」
「我反對!」
原告律師再也忍不住了,站起來走到審判席面前說道:「大法官閣下,被告律師完全是憑空臆測。」
「眾所眾知,人在極度憤怒的情況下,往往能激發身體潛力,刺激腎上腺素分泌,做出一些違背常理的事。」
「一個母親為了保護孩子,可以用身體撐起幾百斤重的重物。」
「一個父親為了保護孩子,可以托舉起幾百斤重的房梁,這種事在現實中發生過很多次。」
「用魯賓孫先生身高、體力、證明他不是兇手的說法過於牽強。」
陳大狀立刻打斷了被告律師的話,警告道:「請你注意措辭,你現在所說的話是有罪推論。」
「虧你還是港島執業律師,不清楚港島法律的基本準則嗎?」
「我都懷疑你這個律師執照是怎麼來的!」
原告律師被陳大狀這話氣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但也反應了過來,他說錯話了!
他憤怒的指著陳大狀說道:「你要為所說的話負責,你這是誹謗!」
「呵……!」
陳大狀冷笑一聲,「怎麼?你想告我?」
「你行嗎?」
「你們律師事務所行嗎?」
「港島法律不實行有罪推論,其法律核心原則是,無罪推定。」
「連這點都沒弄清楚,你就敢面對我?」
陳大狀繼續說道:「讓我來給你補上一課。」
「根據港島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人在法庭審理前被默認為無罪,控方需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有罪。」
「若無法提供充分證據,法院將裁定無罪。」
「被告人有權保持沉默,無需自證其罪。」
「這一制度與無罪推定相輔相成,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港島屬於普通法體系,強調判例法,注重證據和法律程序的公正性。」
「法律以事實為依據,量刑都需要結合具體情節綜合考量。」
「而你這個執業律師竟然敢推翻港府法律條文,我看你簡直就是無法無天!」
原告律師被陳大狀弄的直喘粗氣,臉都憋的通紅,憤怒到無以復加。
但他還拿陳大狀沒有任何辦法,這王八蛋每句話都用法律當武器。
這場官司讓他打的十分憋屈,有勁沒處使。
而大法官和陪審團的態度也不對勁,他們都在有意無意的壓制他發揮。
陳大狀沒在理會他,而是面前大法官說道:「尊敬的大法官閣下,鑑於原告律師的不專業性,我請求法庭驅離他出場。」
「他沒有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應有素質,有鑑於此,我請求律師委員會對他的律師資格重新審議。」
「如果因為一個不專業律師,而破壞了律師委員會的整體形象,這對律師委員會是無可挽回的災難!」
「我靠!」聽眾席的秦浪聽的眼睛都直了。
這陳大狀真是生猛,這官司還沒打完,就要把人家原告的律師送去重新進修。
稱讚他一句「法外狂徒」陳天衣,他絕對受的起!
大法官看了陳天衣一眼,沒好氣的回道:「陳大狀,這裡是法庭,你想要讓原告律師重新進修,需要去律師委員會申請。」
嗯,大法官張仁魁這人還怪好的嘞!
這還給陳天衣出上主意了!
張仁魁拿起小錘子敲了一下,對原告律師訓斥道:「作為一個執業律師,你應該表現出應有的專業性。」
「不然西九龍裁判法庭會把你列入不受歡迎名單。」
張仁魁拿起錘子敲了一下,駁回了律師的提議。
陳大狀掃了一眼原告律師,不屑的撇撇嘴,你什麼水平就敢跟我對線?
不知所謂!
原告東仔神情有些緊張,扭頭看向身後的劉耀祖,心道:老闆,咱們可沒商量過這個流程啊!
不是說都交給律師來回答嗎?
現在律師的提議被駁回了,你讓我咋辦?
「請你正面回答我的問題。」陳大狀催促道。
東仔結結巴巴的回答道:「當……當時魯賓孫情……情緒激動,要對我老闆劉耀祖先生動手。」
「而我身為老闆的保鏢,要保證老闆的安全,所以才挺身擋在了老闆面前。」
陳大狀打斷了東仔繼續說下去,說道:「我只是問你,憑魯賓孫先生體力能在你胸口上方留下這麼深的傷口嗎?」
「而不是讓你陳述你的職責操守,你的職責操守跟我的問題有關係嗎?」
「漂亮!」
秦浪看著激昂陳詞的陳大狀暗暗叫好。
不愧是你呀!
陳大狀!
陳大狀繼續問道:「原告,請回答我的問題。」
東仔抬手擦了擦額頭,用眼神不斷的向律師求助。
原告律師這時站起來對大法官張仁魁道:「大法官閣下,被告律師有明顯誘導我當事人的嫌疑,請大法官和陪審團阻止他的越界行為。」
陪審團成員互相使了個眼色,裝模作樣的討論了幾句。
隨後給出了答覆:「經過陪審團討論,被告律師的問題並沒有誘供的嫌疑。」
「被告律師請繼續。」
原告律師一陣無語,都踏馬問原告,那我這個原告律師還有個毛用?
陳大狀微微一笑,看著原告東仔追問道:「原告,你是不知道怎麼回答,還是不想回答我的問題?」
東仔咬了咬牙,硬著頭皮回道:「當時場面混亂,魯賓孫情緒又異常激動,人在憤怒的時候可以發揮出身體的潛能,做到這點很容易。」
「好!」
陳大狀叫了一聲好,背著手轉身面向大法官和陪審團成員開口道。
「尊敬的大法官和各位陪審團成員,你們聽到了原告的複述。」
陳大狀走到他的座位前,從桌子上拿起了一份文件送到了陪審團成員面前。
「這是我的當事人魯賓孫先生的身體檢查報告」
「魯賓孫先生是素食主義者,平時鹽分攝入不足,又因過度疲勞和蛋白質缺乏等生理性因素導致肌無力。」
「而身患肌無力的魯賓孫先生,是怎麼捅傷的原告?」
「這點且不說,按照原告的傷口位置,以我當事人的身高,捅傷的位置應該是腹部。」
「如果抬高手臂,再加上肌無力,不可能對原告造成這麼大的傷害。」
「原告的傷口很深,下手的位置也很準,這一刀沒有一定的體力根本無法完成。」
「我反對!」
原告律師再也忍不住了,站起來走到審判席面前說道:「大法官閣下,被告律師完全是憑空臆測。」
「眾所眾知,人在極度憤怒的情況下,往往能激發身體潛力,刺激腎上腺素分泌,做出一些違背常理的事。」
「一個母親為了保護孩子,可以用身體撐起幾百斤重的重物。」
「一個父親為了保護孩子,可以托舉起幾百斤重的房梁,這種事在現實中發生過很多次。」
「用魯賓孫先生身高、體力、證明他不是兇手的說法過於牽強。」
陳大狀立刻打斷了被告律師的話,警告道:「請你注意措辭,你現在所說的話是有罪推論。」
「虧你還是港島執業律師,不清楚港島法律的基本準則嗎?」
「我都懷疑你這個律師執照是怎麼來的!」
原告律師被陳大狀這話氣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但也反應了過來,他說錯話了!
他憤怒的指著陳大狀說道:「你要為所說的話負責,你這是誹謗!」
「呵……!」
陳大狀冷笑一聲,「怎麼?你想告我?」
「你行嗎?」
「你們律師事務所行嗎?」
「港島法律不實行有罪推論,其法律核心原則是,無罪推定。」
「連這點都沒弄清楚,你就敢面對我?」
陳大狀繼續說道:「讓我來給你補上一課。」
「根據港島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人在法庭審理前被默認為無罪,控方需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有罪。」
「若無法提供充分證據,法院將裁定無罪。」
「被告人有權保持沉默,無需自證其罪。」
「這一制度與無罪推定相輔相成,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港島屬於普通法體系,強調判例法,注重證據和法律程序的公正性。」
「法律以事實為依據,量刑都需要結合具體情節綜合考量。」
「而你這個執業律師竟然敢推翻港府法律條文,我看你簡直就是無法無天!」
原告律師被陳大狀弄的直喘粗氣,臉都憋的通紅,憤怒到無以復加。
但他還拿陳大狀沒有任何辦法,這王八蛋每句話都用法律當武器。
這場官司讓他打的十分憋屈,有勁沒處使。
而大法官和陪審團的態度也不對勁,他們都在有意無意的壓制他發揮。
陳大狀沒在理會他,而是面前大法官說道:「尊敬的大法官閣下,鑑於原告律師的不專業性,我請求法庭驅離他出場。」
「他沒有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應有素質,有鑑於此,我請求律師委員會對他的律師資格重新審議。」
「如果因為一個不專業律師,而破壞了律師委員會的整體形象,這對律師委員會是無可挽回的災難!」
「我靠!」聽眾席的秦浪聽的眼睛都直了。
這陳大狀真是生猛,這官司還沒打完,就要把人家原告的律師送去重新進修。
稱讚他一句「法外狂徒」陳天衣,他絕對受的起!
大法官看了陳天衣一眼,沒好氣的回道:「陳大狀,這裡是法庭,你想要讓原告律師重新進修,需要去律師委員會申請。」
嗯,大法官張仁魁這人還怪好的嘞!
這還給陳天衣出上主意了!
張仁魁拿起小錘子敲了一下,對原告律師訓斥道:「作為一個執業律師,你應該表現出應有的專業性。」
「不然西九龍裁判法庭會把你列入不受歡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