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這是要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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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隊長,雖然我這大排檔的顧客很多,但是菜價便宜啊!一個月下來,累死累活的,除去所有成本,也就能賺個萬把塊錢。

  上個月交給你們一萬塊,我們一家子,都白幹了一個月。這個月,你要我們交三萬塊,直接就翻了三倍,我們哪裡交得出來啊?這是要我們的命啊!」

  馮四妹說的是大實話,她家這大排檔開了十幾年了,主要就是靠的薄利多銷,把利潤看得很薄。所以,老顧客多。

  以前經濟好的時候,酒水可以多賣一些。一家子在這個大排檔里,辛辛苦苦的忙上一個月,淨利潤能賺個兩三萬。一年下來,能賺個二三十萬。

  在長樂縣這樣的小縣城,還是貧困縣,這個收入是很不錯的了。

  現在,因為經濟下行,喝酒的人少了。一月下來,也就能賺個萬把塊。

  在阮天明當城管大隊的隊長之前,雖然城管局的城管,也會來大排檔一條街,進行吃拿卡要。

  那個時候,一個隊員給個兩百塊的紅包,隊長給一千,然後請他們吃上一頓,就可以管一個月。

  自從阮天明當了隊長之後,就不是主動給紅包的事了,他是獅子大開口,直接要!

  隔壁亂劈柴大排檔的老闆賀江,見阮天明在四妹大排檔收保護費,便趕緊拿著一個信封過來了。

  賀江跟阮天明關係很好,他開的亂劈柴大排檔,不僅價格賣得很貴,還很難吃,是這條街上生意最差的店。

  所以,他一直很嫉妒馮四妹,想要把馮四妹的店低價盤過來。

  因為本來就沒生意,加上知道今天阮天明要來收錢,所以賀江只在人行道上擺了一張桌子。

  雖然那張桌子上沒有坐人,桌子底下只躺了一條大黃狗,蔫巴巴的連骨頭都沒得啃。但是,這也算是擺了一桌的。

  擺這一桌,賀江就是為了進行接下來的表演,以討好阮天明。

  賀江走到了阮天明跟前,從兜里掏出了一包華子,自然是軟的。

  他先抽了一支出來,遞給了阮天明。然後,他對一起前來的城管隊員,一人散了一支煙。

  阮天明知道賀江是過來幫他扎場子的,因此微笑著跟他打起了招呼。

  「賀老闆,最近生意好不?」阮天明問。

  「阮隊長,你看,就是因為四妹大排檔在人行道上亂擺桌子,把所有的顧客都給截留了。搞得我這個店子,可以說是門可羅雀,苦不堪言啊!」

  賀江直接在那裡倒起了苦水。

  要說,其實他這個店子,比四妹大排檔當道得多,客人要進四妹大排檔,得從他的店子這邊路過。

  馮四妹知道賀江是個什麼貨色,更知道賀江是要跟阮天明串通一氣,來整她。

  不過,她不在乎,反正她都要走了。

  就算這個店子轉不出去,下個月她也不再開門了。

  反正開門也是虧,不如閒著。

  阮天明一聽,立馬就黑下了臉,對著馮四妹訓斥道:「馮老闆,你在人行道上亂擺桌子,占道經營,不僅影響了市容市貌,還影響了隔壁商戶的正常經營。

  所以,我們縣城管局,必須對你的違法經營進行處罰,並對你的違法所得進行沒收!

  你這個店,一年下來,至少要賺一百萬吧?所以,你不僅需要交這個月三萬塊的罰款,還得把你過去一年的違法經營所得,一百萬塊,全部上交出來!」

  「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你拿去便是!」

  馮四妹知道阮天明是不講道理的,這就是一夥土匪。

  所以,她也耍起了混!

  賀江見狀,趕緊把那個提前準備好的信封拿了出來,遞給了阮天明。

  「阮隊長,我的亂劈柴大排檔,雖然生意被馮四妹擋了,但偶爾還是有一桌的。因此,按照規矩,一桌一天一百塊,我一個月應該罰款三千塊。」

  接過賀江遞來的信封,阮天明打開,把錢抽了出來。

  全是百元大鈔,一共是三十張,一張不少。

  阮天明晃著手裡的鈔票,對著馮四妹敲打道:「馮老闆,你看看人家賀老闆的覺悟,再看看你自己!

  難道,你就不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嗎?難道,你就不覺得自己很無恥嗎?難道,你覺得你占道經營,靠著耍混,就可以不交罰款嗎?


  就你這行為,國法不容!今天,你要是不把三萬塊錢的罰款交了,那我就上報上去,追繳你的違法所得。到時候,就不是三萬塊錢的事了,而是一百萬!」

  聽完阮天明的這番話,馮四妹被嚇著了。

  三萬塊對於她來說,不是一筆小錢。

  但是,咬咬牙,還是拿得出來的。

  一百萬?

  對於她來說,那真的就是天文數字啊!就算是砸鍋賣鐵,那都是拿不出來的啊!

  「我是合法經營,沒有違法所得。」馮四妹說。

  「合法經營?你哪裡合法了?你看看你的營業執照上面,有可以經營涼菜的業務範圍嗎?」

  阮天明指了指秦授所坐的這桌,桌上有一份蒜泥黃瓜。

  「就這拍黃瓜,沒有辦證,屬於超範圍經營,罰你十萬塊不過分吧?」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嚴格執行,拍黃瓜確實需要辦證。但是,馮四妹就是個普通老百姓,哪裡知道這麼多?

  再說,在長樂縣這個廟小妖風大,水淺王八多的鬼地方,要想辦一張拍黃瓜的證,不僅需要把腿跑斷,塞出去的紅包,至少也得好幾萬。

  賣一輩子拍黃瓜,估計都賺不回那辦證的錢!

  法律的制定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執行的時候,小鬼太多,太難纏。

  老百姓也喜歡規範,但是規範無門。

  因為,所有的規矩,都是當權者說了算。

  誰在管這一塊,規矩就由誰來定。

  馮四妹被嚇傻掉了。

  拍個黃瓜,都要罰款十萬塊?

  這是要她的命啊!

  她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在那裡嗚嗚的哭。

  楊文晴看不下去了。

  雖然她知道,拍黃瓜確實需要辦證。

  但是,面對老百姓,執法應該有溫度。

  法律是拿來保護老百姓的,不是拿來戕害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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