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太陽太陽請你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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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夜執火者》的主角「我」,名叫程門。

  程門,程門立雪的程門。

  商葉初很奇怪,盛聞之為什麼要給自己的主角取這麼個怪異的名字。這和叫「XX家炕頭」有什麼區別?

  盛聞之不情不願地解釋說,最初寫書的時候,其實只想讓主角叫小甲,有個稱呼就好。但寫著寫著,覺得這樣叫,很像犯罪嫌疑人,寫起來沒有沉浸感。便給主角取名叫「成門」,盛聞之的前兩個字各取一半。

  然而,因為輸入法的慣性,打「成門」兩個字時,彈出來的匹配詞只有「城門」和「程門立雪」兩個。盛聞之又覺得程門也湊合,便改成這個了。

  雖然名字十分敷衍,但程門的人設相當不錯。

  程門尖酸刻薄,油嘴滑舌,腦子轉得飛快。身上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筆下那些推理小說黃金時代的冷幽默毒舌偵探的影子。還帶著一些不言而喻的自戀,這是盛聞之本人的風格。

  然而,程門卻不是偵探,而是一位調查記者。所謂調查記者,就是專精於采寫難度大、耗費時間長的報導任務的大記者,社會影響力很高。

  《長夜執火者》,便是以這位調查記者的視角,串聯起了五個驚天大案。

  如今要改編成電影,這個人設就有些不足了。

  跟著古文華、駱堯、鄭博瀚、簡曉君等人歷練了這麼久,商葉初也有了點心得。雖然她說不出程門的人設具體哪裡不合適,但卻能看得出,《長夜執火者》想要拍成賣座的電影,主角人設是一定要有所改動的。

  上一次瞞著盛聞之魔改《規則雜貨店》,最後鬧得實在難看,倆人險些兵戈相向。這次,商葉初決定直接攤牌。

  商葉初剝開雪糕的外衣,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苦巧克力味,口感細膩,冰冰涼涼,濃郁醇厚。

  商葉初慢慢道:「蚊子,有些話我得說在前頭……」

  盛聞之叼著另一支雪糕,含含糊糊道:「又要魔改我的小說?不是吧,你說《規則雜貨店》不夠商業,我不反駁。推理小說還要怎麼商業?」

  商葉初又咬了一口雪糕:「改肯定要改,節奏上要更緊湊一些。好苦,主角的人設也要微調一下。」

  盛聞之冷笑一聲:「微調。」

  「你放心,肯定不會改得很離譜。」商葉初道,「這裡面怎麼還有夾心——我自己也是要出演的,把主角人設改得粗俗油膩對我有什麼好處?」

  「也許你會想挑戰自我呢。」

  「表演一個浮於表面的三俗角色算什麼挑戰?怎麼也得選個專門刻畫這一類邊緣角色的片子,深入地挖掘一番,好好鑽研。那才叫挑戰吧。」商葉初品了品,「這雪糕味道還行。」

  盛聞之咬了一小口:「我覺得一般。原來挑戰自我的門檻這麼高嗎?我經常看到娛樂圈的藝人演一些灰頭土臉的角色,說是大突破呢。」

  「你什麼時候關注娛樂圈了?」

  「我有段時間天天盼著你跌落神壇,落魄得回幸福街賣手抓餅,所以也關注了一些。這個糖漿夾心也太膩了。」

  商葉初無語了片刻,解釋道:「那算什麼大突破,只不過是拿賣丑當噱頭罷了。」

  複雜的心理,結構性人物弧光,戲劇張力,喜劇內核下的悲劇性,悲劇內核下的生命力。對於藝人而言,這些才是最難揣摩的東西。對於角色而言,這些反而是最重要的東西,遠勝於外表。

  然而,娛樂圈很多人,卻粗暴地把這一切厚重複雜的東西,歸結為「丑角」兩個字。畫個髒臉,燜個油頭,穿兩件破衣爛衫。宣傳通稿嚷嚷一番敬業,蛻變,大挑戰——實際上,挑戰的不是角色難度,頂多是形象禁忌,還有粉絲的心理防線罷了。

  若表演技法毫無進步,表演語言如出一轍,情緒結構毫無變化;然而,因為穿了兩件髒衣服、抹了兩把灶灰黑粉底,就能腆著臉嚷嚷大突破——突破的到底是人,還是這兩件破衣?

  與其說是為了追求藝術而扮丑,不如說是「為了證明我很敢追求藝術」而扮丑。

  商葉初沒有那個閒心。她如果想突破形象,只會追求真正由內而外的蛻變,而不是為了集郵各種形象,特意去演一些三俗角色給粉絲添堵。

  商葉初不想長篇大論地跟盛聞之理論這些。倒不是瞧不起盛聞之,覺得他肯定不會懂。純粹是因為舌頭尖還在疼,不想多說話。

  「所以,」商葉初一邊冰著舌尖,一邊總結道,「你不用擔心。雖然為了商業化考量,會把主角人設改得更接地氣一點,但接地氣是接地氣,和低俗是兩碼事。你放心好了。」


  盛聞之不吭聲了,半晌道:「我信你,但我不信你們公司其他的編劇和導演。改可以,但改完了要給我過目。」

  商葉初提議:「要不你乾脆直接自己改?」

  「那太麻煩了,」盛聞之堅決地搖頭,「我還要寫我自己的東西。把已經寫好的東西重新改成另一個格式太無聊了,我會吐的。」

  就知道會得到這個回答。《幸福街》時期催盛聞之寫劇本的經歷還歷歷在目呢。

  「好吧。」商葉初痛快道,「我帶你去公司,先把合同簽了。」

  今天來的目的已經達成,商葉初看盛聞之也順眼了許多。連咬舌撞頭之仇都丟下了,甚至還有閒心敘舊:「去洗個澡,好好收拾收拾一下。我記得前年我在你家住的時候,你家裡還挺乾淨的,瞧瞧你家現在這樣。」

  盛聞之打了個哈欠,啃光最後一口雪糕,將棍兒丟到垃圾桶:「以前家裡有書房。書房之外的地方,家政阿姨天天打掃都無所謂。反正我的稿子和筆記都跑不出書房去。這間公寓沒有書房,我只能把稿子和筆記隨便放。三放兩放就找不到了。又不敢讓家政收拾,怕收拾一通,就更找不到了。」

  商葉初無法評價這種混亂的生活方式,她自己的生活作息也不怎麼健康。只好道:「算了,我也管不了你。等回去我請公司給你雇幾個專業的人。為了謝我,你把《天象》和《窺探者日誌》賣給我怎麼樣?」

  盛聞之伸了個懶腰:「那就謝謝了。沒門。」

  「真是讓人毫不意外,」商葉初走到窗邊,一扯窗簾,笑道:「別的也就算了。不過你也該曬曬太陽了——咦?」

  不知何時,窗外的雪已經停了。冬日明麗的暖陽射進窗欞,將這間昏昏暗暗的小臥室照得亮亮堂堂。

  天光大亮。

  陽光久違地照在盛聞之身上。他下意識眯了眯眼,伸手遮了遮這對他而言過於暴烈的日光。

  商葉初的身影站在日光中。忽地,她回過身來,手中舉著一本小小的筆記本。

  「我就說曬曬太陽有好處吧,這不是你的筆記嗎?」商葉初在白亮的日光中笑道,「它就窗台上。只是你太久沒拉窗簾了。」

  盛聞之怔住了。

  良久,他慢慢將舉在額前的手放了下來,苦笑道:

  「嗯,你說得對。曬太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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