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年代文里的炮灰路人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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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說道:「小同志,你也別緊張,有點事跟你們了解一下。」

  「什麼事?」

  「昨天晚上十點鐘,你爸媽幹什麼了?」

  陳康寧撓頭,「我們一家不到9點鐘就關門熄燈睡覺了。十點鐘,我爸媽應該已經睡著了。」

  大家:「……」

  「他們沒出門嗎?」

  「您這話問的,黑燈瞎火的,出門幹嘛?再說了,我們家前段時間一直被一群流氓迫害,全家人只要下了班就躲在家裡,都不敢出門。晚上就更不會出去了。

  說到這個,我對你們挺失望的,身為公安,不能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讓我們老百姓活得膽戰心驚,隨時隨地都怕丟了性命,這可真是太糟糕了。

  那群小混混迫害我媽,公安也不管。大概是那些小混混背後有人,以至於官官相護吧。真是沒把老百姓的命當命啊!」

  事實上,她爸媽確實出去了,這個稍後留著他們自己說就可以了,正好能證明他們的清白。

  公安:「……」

  你們這個紡織廠,真是從上到下都很敢講話。

  書記說:「小陳說得對。老百姓生活不安定,你們有責任。」

  公安:「……」

  陳平安和王英的到來解救公安於尷尬之中。

  這兩位都是真正的老老實實的老百姓,看到領導和公安,態度都十分恭敬,十分認真的回答了公安的問題,包括昨天晚上人在哪兒,有誰可以作證之類的。

  確實有人可以作證。

  昨天晚上案發的時候,有鄰居家夫妻鬧矛盾,兩口子打起來了,周圍聽到動靜的鄰居都去和稀泥,陳平安和王英兩口子也去了。那時候,陳康寧剛收拾完人回來。

  人是不可能上一秒還在那兒,下一秒就在這兒的。

  公安跟王英說:「剛才小陳同志說你們晚上沒出去。」

  王英笑道:「她一向睡得沉,雷打不動的。我們兩口子出去,她根本就不知道。」

  公安同志感謝了陳平安和王英兩口子的配合,也感謝了廠長和書記以及陳康寧對他們工作的建議,然後就離開了。

  等他們走了以後,廠長和書記安慰陳平安和王英:「這事應該就算徹底了結了。你們兩口子也能過回正常日子了。小陳有了工作,也就等於有了著落,生活有好有壞,整體還是好的。」

  王英和陳平安都鬆了口氣,笑著謝過了領導,保證以後一定好好工作,才離開辦公室返回工作崗位。

  陳康寧也回去自己辦公室繼續學習。

  ☆

  公安繼續調查賀俊偉被殺的案子,畢竟是個公安局長,死的如此離奇,還是非常受重視的。主要是擔心社會上出現了什麼了不得的壞分子,所以必須得把這件事弄明白了。

  市局成立了專案組。花了大力氣去查。

  他們數次提審宋珍珍,還審問了那些斷腿小混混,雖然他們斷了腿,還沒了舌頭,但是他們有手啊,還能寫字,公安問,他們寫,陸續也交代了不少事情。

  最終,公安把事情的脈絡都梳理清楚了。

  宋珍珍人美心惡,聽到她媽說起王英的事,莫名其妙,惡念頓生,就唆使這些覬覦她美貌的小混混去找王英的麻煩。

  小混混們跟狗一樣聽話,只要宋珍珍跟他們說句話,他們就高興地找不著北,願意為她做任何事,騷擾一下王英而已,不算事。

  按照他們的說法,如果王英戰戰兢兢,表現出害怕、恐懼,甚至被嚇得不敢出門,如果王英的丈夫知道她的往事以後跟她離了婚,那他們也就停手了。畢竟不是真的有仇。

  但是王英這人挺強硬的,非但不怕,還理直氣壯地罵他們,她的丈夫也不介意她的過往,願意護著她,而且王英還報了公安,讓他們挨了一通教訓。他們被王英拱出了火氣,再加上跟宋珍珍說了以後,宋珍珍很生氣,所以,他們就打算給王英點顏色看看。

  具體做法就是:去騷擾王英的女兒。她的女兒就是王英的軟肋,如果她女兒因為她出了事,就不信王英不痛苦。

  所以,那天中午,一群得閒的小混混去王英家附近蹲守,想收拾陳康寧。結果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們全都死了。

  這一批受傷的小混混,全都是騷擾過王英,但是當天中午沒趕上去騷擾陳康寧的人。


  據這些小混混們講,他們這群人,賀俊宇和宋珍珍走得最近。倆人在處朋友。「親過嘴的那種」,賀俊宇經常送給宋珍珍各種稀罕東西,好吃的好玩的,錢票什麼的,求著宋珍珍收下。

  至於賀俊偉和宋珍珍是什麼關係,小混混們不知道。大概是二大伯子和未來的弟媳婦?

  但是,按照他們從其他人那兒得來的口供分析,賀俊偉和宋珍珍應該是在處對象,賀俊宇死亡的當天晚上,賀俊偉還來找宋珍珍,倆人獨處一個多小時,宋珍珍回去的時候「嘴巴都腫了」,很顯然,倆人也做了點什麼事。

  他們從宋珍珍的住處搜出了很多東西,手錶、金飾、絲綢衣服、寶石,據宋小梅和宋小紅說,一小部分是她們的爸媽舉全家之力給她置辦的,其他的都是宋珍珍的愛慕者送給她的。

  宋小梅和宋小紅每天負責給她保養這些東西,天天都要擦一遍,有一塊手錶和一個金鐲子,是宋珍珍見過賀俊偉之後多出來的。那就充分說明,這倆人的確是在處對象。不處對象不可能收這麼貴重的東西!

  那這就變成了二男爭一女。

  目前已經排除了王英一家的嫌疑,在兩起案件發生時,人家都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而且,王英一家也確實不具備作案能力和作案條件。他們後來又派便衣觀察了一下,王英一家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沒有任何問題。

  那就只能另找突破口。

  綜合上述信息,有沒有一種可能,賀俊宇是被賀俊偉殺的,只是為了讓弟弟不要再跟他爭對象了。至於其他的小混混,只是受了賀俊宇牽連,被賀俊偉用來混淆視聽而已?

  而賀俊偉,則有可能是被宋珍珍其他的愛慕者殺的。那些被傷了腿的小混混,同樣也是被用來混淆視聽的。

  但是,這終究只是一種邏輯上的可能性。賀俊宇死的時候,賀俊偉同樣有不在場證明。而賀俊偉的死和小混混的傷幾乎同時發生,什麼人能做到這一點呢?

  查來查去也沒查出切實的線索和證據。這個案子只好不了了之,成了懸案。

  但是,宋珍珍作為一個心思惡毒、又能憑藉美貌將自己的惡毒心思付諸實踐的人,鑑於她切切實實地給別人帶來了傷害,公安研究後決定,將她的刑期延長至10年。

  宋珍珍被送到了女子監獄,在這裡,她將日日紡線織布,用勞動開創美好新生活。

  而那些受了傷的小混混們,因為他們之前作的惡,也被判了就地監管。由街道辦給他們派發任務,讓他們按時完成。

  他們都沒有腿了,關到監獄裡去就不太方便。還是讓他們在家待著,每天不停地幹活就好了。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開啟了對賀家的審查。畢竟,賀俊偉和賀俊宇送給宋珍珍那麼多東西,這說明賀家可能有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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