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文中的npc24
宋南初甚至都不知道越衡遠是什麼時候走的,他全程都在放空自己,根本沒把男人的冷臉放在眼裡。
醒來的時候,房間裡已經一個人都沒有了。
如果不是看見床頭柜上嶄新的夜燈,宋南初說不定還會覺得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都是一場夢。
他簡單洗漱了一下,就準備去找沈歸,看看他現在怎麼樣。
到了門口,宋南初腳步突然頓住,抬起頭,視線往上看。
下城區沒有陽台,所以晾衣服都是晾在走廊統一的掛衣繩上。
而現在,他在掛衣繩上看見了自己的衣服,包括關臻借給他的那件迷彩服。
宋南初昨天將衣服換下來後,還特意去訓練場問了下關臻,這件衣服他還要不要。
關臻不僅要,還拒絕了宋南初說洗一遍再還給他的提議。
他說這樣太浪費水資源,只穿一次又不會髒,千叮嚀萬囑咐讓宋南初千萬不要洗,他今天會自己過來拿。
末日水資源確實珍貴,所以宋南初聽了關臻的話,並沒有洗,將迷彩服整齊疊好放進了袋子裡。
他明明記得,他昨天洗完澡並沒有洗衣服。
但衣服還在濕淋淋往下滴著水,絕對不會是他眼花。
昨天晚上進他房間的就兩個人……
宋南初難以形容自己現在的心情。
隔壁房間一個小男孩這時推門出來,看見宋南初,笑著和他打了一聲招呼:「小宋哥哥,早上好!」
宋南初昨天買物資的時候商家送了他幾包幹脆面,但他和沈歸是喪屍,不喜歡吃這些東西,就將乾脆麵送給了隔壁的鄰居。
剛好隔壁鄰居有一個小孩,今年才五歲,宋南初看他們日子過的拮据,就分了四分之一的晶核給他們。
小男孩對此很感恩,發誓自己長大之後一定要變成大英雄,打倒世界上所有的喪屍,讓爸爸媽媽和宋南初過上安穩生活。
已經變成喪屍的宋南初:……
宋南初靜默片刻,表情複雜,突然低頭問小男孩:
「小安,下城區是有小偷嗎?」
他遲疑了會,將「我的貼身衣物」換成了更穩妥的:
「我的衣服不見了。」
小男孩啊了一聲,點頭:「對啊,有很多小偷,經常來偷東西。」
「所以我的爸爸媽媽洗完衣服都是晾在浴室里的。」
「雖然乾的慢,但總比被偷了好。」
他仰著頭,一臉擔憂地問宋南初:「哥哥,你丟了很貴的衣服嗎?」
宋南初心道果然如此,越衡遠怎麼會是那種拿人內褲的人呢。
心上的負擔被卸下,他表情輕鬆許多,搖了搖頭:
「沒事,就一件舊衣服。」
小男孩跟著鬆了一口氣:「那就好,我先去掃地啦,哥哥再見!」
幸好末日會結束,不然宋南初真的會心塞。
為了賺兩個低級晶核,下城區的小孩通常都要抱著比自己還高的掃把掃一小時的地。
小男孩走後,宋南初到沈歸的門前,敲了幾下門。
按道理來說沈歸應該早就聽到動靜才對,可今天居然到現在還沒出來。
難道是藤蔓致幻的效果太強了?
也不對……隔壁小孩都清醒了。
怕沈歸出現什麼意外,宋南初沒再猶豫,直接將門推開——沈歸根本就不會鎖門。
進屋後,宋南初將房間各處甚至連床底都看了一遍,都沒有發現沈歸的身影。
不過——
他掀開床上的被子時,發現了兩朵已經枯萎掉的小花——宋南初還記得這個。
是越衡遠的藤蔓送給他的。
但這些花幾天就枯萎了,宋南初就將它們扔了……沒想到被沈歸撿了回來。
房間裡沒找到,宋南初出去後又去上下幾層樓看了看,依舊沒有看見某個「屍傻沒錢」的喪屍。
宋南初覺得很奇怪,擔憂的同時,又有些焦躁。
來到基地這幾天,沈歸每天都會跟著他,宋南初已經習慣做什麼事都帶上他。
可現在沈歸連個招呼都沒打,居然憑空消失了。
不會……
【宿主,放心,他沒事。】77及時開口,【他在基地的訓練館裡,一晚上都沒有回來。】
什麼鬼啊?
宋南初愣了一會,指責道:
【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
77呃了一聲,說:【剛剛沒想到。】
訓練館離下城區不遠,走路也就十幾分鐘的事。
宋南初昨天和沈歸購買生活物資的時候還經過了那裡。
當時沈歸在門口停留了一會,但宋南初並沒有放在心上。
他現在才猛然驚覺,自己從進基地之後就一直忽略了一件事:無論沈歸表現得多麼像人類,他本質上依舊是個喪屍。
人類是他的食物。
宋南初開始擔憂,是不是食堂里的肉菜不符合沈歸的口味,所以他決定去人多的訓練館大開殺戒。
這樣想著,他的步伐不自覺地加快了起來。
到了訓練館,宋南初還沒進去,就被裡面的歡呼聲吵的耳朵疼。
眉心短暫蹙了下。
一名異能者看見他,熱情的招了招手:「宋先生,中午好。」
「中午好。」宋南初沖他笑了笑:「裡面這是在幹嘛?怎麼這麼熱鬧?」
「在舉行比賽呢。」異能者解釋道:「跟雙人擂台差不多。」
「兩個人在台上對打,贏的人可以獲得場館上層提供的晶核。」
宋南初昨天看越衡遠的比賽時,從周圍人的討論中了解了一些這方面的知識。
末日沒有手機等電子設備,也沒有娛樂項目,就有人研究出這種帶有賭博性質的暴力項目。
參賽者進行比賽,觀賽者押注。
現在在場館內進行的比賽,顯然比昨天更加暴力。
輸方不僅沒有晶核,甚至可能還要倒貼晶核去找溫青宴治療。
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會參加這個比賽?
宋南初從正門進去,在門口被人攔住。
「宋先生,請問你要押誰?」
宋南初短暫地疑惑了會。
他什麼時候這麼出名了?明明沒告訴大家自己的名字,但好像大部分人都知道他的姓。
想不通。
宋南初將這個問題暫時擱置在一邊,彎著唇角問:「這場比賽都有誰參加呀?」
「一個新人。」工作人員將一張紅色的紙展開在宋南初面前,「還有一個下城區的體力工作者。」
宋南初一眼就看見了紅紙上方的三個大字:「生死狀」
他粗略地將內容掃了一遍,主要是在說參賽成員需要自己承擔比賽風險。
紅紙的最下方,寫著兩個人的名字。
宋南初盯著其中的一個「沈」字看了足足一分鐘。
寫的歪歪扭扭,橫七豎八,像是一個剛學會寫字的小孩寫出來的。
「這個沈是誰?」宋南初指尖指著,雖然是在問,但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我也不清楚。」工作人員搖頭,「我只知道他是一個住在下城區的普通人類。」
說完這句,工作人員又補充道:「但他還挺強的,昨天晚上到現在一場比賽都沒有輸過。」
「不管被打了多少下都不吭聲,身體跟鐵做的似的。」
本來還有點拿不準,聽他這麼一說,宋南初已經確定並且肯定了——這絕對是沈歸。
但是沈歸怎麼會來參加這種比賽?居然還會寫字了。
見宋南初不說話,工作人員還以為他是在猶豫,主動開口:
「宋先生,你押這個新人就好了,好多人押的都是他。」
宋南初拿出一枚晶核,放在工作人員面前:「我押另外一個人。」
工作人員剛想說宋南初怎麼一點都不聽勸,但轉念一想,宋先生怎麼會缺這一兩個晶核呢,只要他想,首領都可以把基地當作嫁妝送給他。
於是工作人員微笑點頭,將宋南初帶到了對應的觀賽席。
這邊人很少。
這是他為什麼沒有押沈歸贏的原因,宋南初不喜歡太過擁擠的環境。
那邊幾乎座無虛席,嘈雜又吵鬧。
裁判吹了一聲口哨,很快宋南初就看見了從後台上場的沈歸。
男生身形清瘦挺拔,黑髮凌亂,身上穿著比賽標配的棕灰色衣服,上面全是血跡,分不清是他的還是誰的。
宋南初驚恐的睜大眼:【沈歸不會把前幾個人打死了吧?】
【……】
【那倒沒有。】77誇獎道:【沈歸是一個很通人性的喪屍捏,沒有把人打出事。】
【那他身上的血跡是誰的?】
【上一個參賽選手留下的 】77說:【參賽服都是一周統一洗一次。】
宋南初沒想明白。
經過這一段時間的相處,他能看出來沈歸是個有潔癖的喪屍。
他為什麼會願意穿別人穿過的衣服?就這麼想打這個比賽?
台上,沈歸目光微怔,他聞到了一股很熟悉的淺淡香味,似有所感,朝觀眾席看了過去。
不出三秒,他的目光就鎖定宋南初所在的位置。
沈歸瞳孔一縮,唇瓣不自覺地張了張,表情看起來有些慌亂。
宋南初眨了眨眼睛,沒有避開他的視線。
比賽很快正式開始。
宋南初其實早就猜到比賽結果。
應該沒有普通人類能打贏一個高級喪屍吧?
沒關係,一個晶核而已,輸了就輸了。
但沈歸站在原地,拳風揮過來的時候,沒有一點反抗。
挨了一拳後就舉手認輸。
整個過程甚至都沒有一分鐘。
直到走出訓練館,宋南初的腦袋都還是懵的。
輸了一場的參賽人員接下來一周都不能參加比賽,沈歸應該馬上就會出來。
宋南初站在門口等著。
過了幾分鐘,衣袖被人從後面扯了扯。
他回頭。
沈歸已經換上自己的衣服,垂著頭,看起來有些無精打采。
宋南初和他無聲對視了會,問了一句:「你怎麼來這裡了?」
沈歸將工作人員給他的晶核塞到宋南初懷裡,「我贏了好多。」
宋南初拿著一袋沉甸甸的晶核,詫異道:「你就是為了這個才來參加比賽的嗎?」
沈歸垂著眸子看他,嗯了聲。
「你是怎麼知道這裡可以掙晶核的?」
宋南初知道自己只會在基地待兩個月,所以他的晶核完全夠用,根本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自然也就沒有和沈歸說過關於晶核這方面的事。
沈歸微微皺了皺眉,問:「寶寶,不喜歡嗎?」
過了兩秒,他才回答宋南初的問題:「昨天,聽他們說的。」
語速和以前一樣,說得很緩慢,但宋南初總感覺有哪裡不一樣了。
「我很開心。」宋南初想了想,委婉道:「但是下次不要這麼做了。」
如果被人發現沈歸的異樣,到時候就糟糕了。
而且……宋南初更擔心沈歸會在比賽途中受傷,他不需要以傷痛為代價換來的東西。
沈歸嗯了聲,唇角小幅度的彎了彎,看起來像是在討好。
「寶寶。」他叫了一聲,呢喃道:「你不開心嗎?」
他不知道為什麼宋南初會露出這樣的表情。
好不喜歡。
他好像做了一件錯事。
可是明明昨天宋南初在看那個人的時候,眼睛是亮晶晶的。像沈歸小時候特別喜歡的玻璃珠,玲瓏剔透,看起來乾淨又美好。
他聽那些人類說,晶核在這個基地是很重要的東西,誰都不會嫌多。
沈歸蹲下身,用臉頰蹭了蹭宋南初的掌心,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狗:
「我有很多晶核的。」他慢慢的說:「等回了家之後……」
頓住,沈歸搖搖頭,說了三個字:「不是家。」
周圍人目光或多或少落了過來,宋南初耳根燒得紅紅的,帶著沈歸回下城區。
路上,他突然問了句:
「剛剛怎麼認輸了?」
沈歸抿了一下唇,說:「看見寶寶了。」
他看見宋南初的時候,即便記憶一片空白,也立馬反應過來宋南初沒有押他贏。
寶寶覺得他會輸給那個人。
沈歸想,那就不打了。
認輸好了。
又走了一段路,宋南初終於理解了沈歸那句話的意思。
肯定是看到他,知道他是來接自己回家的,所以就乖乖認輸,好跟著他一起回家。
【為什麼我覺得沈歸變聰明了?】宋南初後知後覺地意識到。
【因為你把生命值分給他了呀。】77說:【他會越來越像一個人類的。】
宋南初思考了會,問:【那他應該不會再把我當兒子了吧?】
77也不確定:【應該吧。】
醒來的時候,房間裡已經一個人都沒有了。
如果不是看見床頭柜上嶄新的夜燈,宋南初說不定還會覺得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都是一場夢。
他簡單洗漱了一下,就準備去找沈歸,看看他現在怎麼樣。
到了門口,宋南初腳步突然頓住,抬起頭,視線往上看。
下城區沒有陽台,所以晾衣服都是晾在走廊統一的掛衣繩上。
而現在,他在掛衣繩上看見了自己的衣服,包括關臻借給他的那件迷彩服。
宋南初昨天將衣服換下來後,還特意去訓練場問了下關臻,這件衣服他還要不要。
關臻不僅要,還拒絕了宋南初說洗一遍再還給他的提議。
他說這樣太浪費水資源,只穿一次又不會髒,千叮嚀萬囑咐讓宋南初千萬不要洗,他今天會自己過來拿。
末日水資源確實珍貴,所以宋南初聽了關臻的話,並沒有洗,將迷彩服整齊疊好放進了袋子裡。
他明明記得,他昨天洗完澡並沒有洗衣服。
但衣服還在濕淋淋往下滴著水,絕對不會是他眼花。
昨天晚上進他房間的就兩個人……
宋南初難以形容自己現在的心情。
隔壁房間一個小男孩這時推門出來,看見宋南初,笑著和他打了一聲招呼:「小宋哥哥,早上好!」
宋南初昨天買物資的時候商家送了他幾包幹脆面,但他和沈歸是喪屍,不喜歡吃這些東西,就將乾脆麵送給了隔壁的鄰居。
剛好隔壁鄰居有一個小孩,今年才五歲,宋南初看他們日子過的拮据,就分了四分之一的晶核給他們。
小男孩對此很感恩,發誓自己長大之後一定要變成大英雄,打倒世界上所有的喪屍,讓爸爸媽媽和宋南初過上安穩生活。
已經變成喪屍的宋南初:……
宋南初靜默片刻,表情複雜,突然低頭問小男孩:
「小安,下城區是有小偷嗎?」
他遲疑了會,將「我的貼身衣物」換成了更穩妥的:
「我的衣服不見了。」
小男孩啊了一聲,點頭:「對啊,有很多小偷,經常來偷東西。」
「所以我的爸爸媽媽洗完衣服都是晾在浴室里的。」
「雖然乾的慢,但總比被偷了好。」
他仰著頭,一臉擔憂地問宋南初:「哥哥,你丟了很貴的衣服嗎?」
宋南初心道果然如此,越衡遠怎麼會是那種拿人內褲的人呢。
心上的負擔被卸下,他表情輕鬆許多,搖了搖頭:
「沒事,就一件舊衣服。」
小男孩跟著鬆了一口氣:「那就好,我先去掃地啦,哥哥再見!」
幸好末日會結束,不然宋南初真的會心塞。
為了賺兩個低級晶核,下城區的小孩通常都要抱著比自己還高的掃把掃一小時的地。
小男孩走後,宋南初到沈歸的門前,敲了幾下門。
按道理來說沈歸應該早就聽到動靜才對,可今天居然到現在還沒出來。
難道是藤蔓致幻的效果太強了?
也不對……隔壁小孩都清醒了。
怕沈歸出現什麼意外,宋南初沒再猶豫,直接將門推開——沈歸根本就不會鎖門。
進屋後,宋南初將房間各處甚至連床底都看了一遍,都沒有發現沈歸的身影。
不過——
他掀開床上的被子時,發現了兩朵已經枯萎掉的小花——宋南初還記得這個。
是越衡遠的藤蔓送給他的。
但這些花幾天就枯萎了,宋南初就將它們扔了……沒想到被沈歸撿了回來。
房間裡沒找到,宋南初出去後又去上下幾層樓看了看,依舊沒有看見某個「屍傻沒錢」的喪屍。
宋南初覺得很奇怪,擔憂的同時,又有些焦躁。
來到基地這幾天,沈歸每天都會跟著他,宋南初已經習慣做什麼事都帶上他。
可現在沈歸連個招呼都沒打,居然憑空消失了。
不會……
【宿主,放心,他沒事。】77及時開口,【他在基地的訓練館裡,一晚上都沒有回來。】
什麼鬼啊?
宋南初愣了一會,指責道:
【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
77呃了一聲,說:【剛剛沒想到。】
訓練館離下城區不遠,走路也就十幾分鐘的事。
宋南初昨天和沈歸購買生活物資的時候還經過了那裡。
當時沈歸在門口停留了一會,但宋南初並沒有放在心上。
他現在才猛然驚覺,自己從進基地之後就一直忽略了一件事:無論沈歸表現得多麼像人類,他本質上依舊是個喪屍。
人類是他的食物。
宋南初開始擔憂,是不是食堂里的肉菜不符合沈歸的口味,所以他決定去人多的訓練館大開殺戒。
這樣想著,他的步伐不自覺地加快了起來。
到了訓練館,宋南初還沒進去,就被裡面的歡呼聲吵的耳朵疼。
眉心短暫蹙了下。
一名異能者看見他,熱情的招了招手:「宋先生,中午好。」
「中午好。」宋南初沖他笑了笑:「裡面這是在幹嘛?怎麼這麼熱鬧?」
「在舉行比賽呢。」異能者解釋道:「跟雙人擂台差不多。」
「兩個人在台上對打,贏的人可以獲得場館上層提供的晶核。」
宋南初昨天看越衡遠的比賽時,從周圍人的討論中了解了一些這方面的知識。
末日沒有手機等電子設備,也沒有娛樂項目,就有人研究出這種帶有賭博性質的暴力項目。
參賽者進行比賽,觀賽者押注。
現在在場館內進行的比賽,顯然比昨天更加暴力。
輸方不僅沒有晶核,甚至可能還要倒貼晶核去找溫青宴治療。
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會參加這個比賽?
宋南初從正門進去,在門口被人攔住。
「宋先生,請問你要押誰?」
宋南初短暫地疑惑了會。
他什麼時候這麼出名了?明明沒告訴大家自己的名字,但好像大部分人都知道他的姓。
想不通。
宋南初將這個問題暫時擱置在一邊,彎著唇角問:「這場比賽都有誰參加呀?」
「一個新人。」工作人員將一張紅色的紙展開在宋南初面前,「還有一個下城區的體力工作者。」
宋南初一眼就看見了紅紙上方的三個大字:「生死狀」
他粗略地將內容掃了一遍,主要是在說參賽成員需要自己承擔比賽風險。
紅紙的最下方,寫著兩個人的名字。
宋南初盯著其中的一個「沈」字看了足足一分鐘。
寫的歪歪扭扭,橫七豎八,像是一個剛學會寫字的小孩寫出來的。
「這個沈是誰?」宋南初指尖指著,雖然是在問,但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我也不清楚。」工作人員搖頭,「我只知道他是一個住在下城區的普通人類。」
說完這句,工作人員又補充道:「但他還挺強的,昨天晚上到現在一場比賽都沒有輸過。」
「不管被打了多少下都不吭聲,身體跟鐵做的似的。」
本來還有點拿不準,聽他這麼一說,宋南初已經確定並且肯定了——這絕對是沈歸。
但是沈歸怎麼會來參加這種比賽?居然還會寫字了。
見宋南初不說話,工作人員還以為他是在猶豫,主動開口:
「宋先生,你押這個新人就好了,好多人押的都是他。」
宋南初拿出一枚晶核,放在工作人員面前:「我押另外一個人。」
工作人員剛想說宋南初怎麼一點都不聽勸,但轉念一想,宋先生怎麼會缺這一兩個晶核呢,只要他想,首領都可以把基地當作嫁妝送給他。
於是工作人員微笑點頭,將宋南初帶到了對應的觀賽席。
這邊人很少。
這是他為什麼沒有押沈歸贏的原因,宋南初不喜歡太過擁擠的環境。
那邊幾乎座無虛席,嘈雜又吵鬧。
裁判吹了一聲口哨,很快宋南初就看見了從後台上場的沈歸。
男生身形清瘦挺拔,黑髮凌亂,身上穿著比賽標配的棕灰色衣服,上面全是血跡,分不清是他的還是誰的。
宋南初驚恐的睜大眼:【沈歸不會把前幾個人打死了吧?】
【……】
【那倒沒有。】77誇獎道:【沈歸是一個很通人性的喪屍捏,沒有把人打出事。】
【那他身上的血跡是誰的?】
【上一個參賽選手留下的 】77說:【參賽服都是一周統一洗一次。】
宋南初沒想明白。
經過這一段時間的相處,他能看出來沈歸是個有潔癖的喪屍。
他為什麼會願意穿別人穿過的衣服?就這麼想打這個比賽?
台上,沈歸目光微怔,他聞到了一股很熟悉的淺淡香味,似有所感,朝觀眾席看了過去。
不出三秒,他的目光就鎖定宋南初所在的位置。
沈歸瞳孔一縮,唇瓣不自覺地張了張,表情看起來有些慌亂。
宋南初眨了眨眼睛,沒有避開他的視線。
比賽很快正式開始。
宋南初其實早就猜到比賽結果。
應該沒有普通人類能打贏一個高級喪屍吧?
沒關係,一個晶核而已,輸了就輸了。
但沈歸站在原地,拳風揮過來的時候,沒有一點反抗。
挨了一拳後就舉手認輸。
整個過程甚至都沒有一分鐘。
直到走出訓練館,宋南初的腦袋都還是懵的。
輸了一場的參賽人員接下來一周都不能參加比賽,沈歸應該馬上就會出來。
宋南初站在門口等著。
過了幾分鐘,衣袖被人從後面扯了扯。
他回頭。
沈歸已經換上自己的衣服,垂著頭,看起來有些無精打采。
宋南初和他無聲對視了會,問了一句:「你怎麼來這裡了?」
沈歸將工作人員給他的晶核塞到宋南初懷裡,「我贏了好多。」
宋南初拿著一袋沉甸甸的晶核,詫異道:「你就是為了這個才來參加比賽的嗎?」
沈歸垂著眸子看他,嗯了聲。
「你是怎麼知道這裡可以掙晶核的?」
宋南初知道自己只會在基地待兩個月,所以他的晶核完全夠用,根本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自然也就沒有和沈歸說過關於晶核這方面的事。
沈歸微微皺了皺眉,問:「寶寶,不喜歡嗎?」
過了兩秒,他才回答宋南初的問題:「昨天,聽他們說的。」
語速和以前一樣,說得很緩慢,但宋南初總感覺有哪裡不一樣了。
「我很開心。」宋南初想了想,委婉道:「但是下次不要這麼做了。」
如果被人發現沈歸的異樣,到時候就糟糕了。
而且……宋南初更擔心沈歸會在比賽途中受傷,他不需要以傷痛為代價換來的東西。
沈歸嗯了聲,唇角小幅度的彎了彎,看起來像是在討好。
「寶寶。」他叫了一聲,呢喃道:「你不開心嗎?」
他不知道為什麼宋南初會露出這樣的表情。
好不喜歡。
他好像做了一件錯事。
可是明明昨天宋南初在看那個人的時候,眼睛是亮晶晶的。像沈歸小時候特別喜歡的玻璃珠,玲瓏剔透,看起來乾淨又美好。
他聽那些人類說,晶核在這個基地是很重要的東西,誰都不會嫌多。
沈歸蹲下身,用臉頰蹭了蹭宋南初的掌心,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狗:
「我有很多晶核的。」他慢慢的說:「等回了家之後……」
頓住,沈歸搖搖頭,說了三個字:「不是家。」
周圍人目光或多或少落了過來,宋南初耳根燒得紅紅的,帶著沈歸回下城區。
路上,他突然問了句:
「剛剛怎麼認輸了?」
沈歸抿了一下唇,說:「看見寶寶了。」
他看見宋南初的時候,即便記憶一片空白,也立馬反應過來宋南初沒有押他贏。
寶寶覺得他會輸給那個人。
沈歸想,那就不打了。
認輸好了。
又走了一段路,宋南初終於理解了沈歸那句話的意思。
肯定是看到他,知道他是來接自己回家的,所以就乖乖認輸,好跟著他一起回家。
【為什麼我覺得沈歸變聰明了?】宋南初後知後覺地意識到。
【因為你把生命值分給他了呀。】77說:【他會越來越像一個人類的。】
宋南初思考了會,問:【那他應該不會再把我當兒子了吧?】
77也不確定:【應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