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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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了楊蕊留下的遺書,江河陰沉的看著面前的兩名警官。

  「所以為什麼不結案,她不是自殺的嗎?她自己都說了。為什麼只是初步判定?是因為沒辦法說明她自殺的原因嗎?」

  聽到江河的話,中年警官緩緩說道:「關於這封遺書的真實性,我們目前還在核實,尤其是涉及到學校老師利用學生詐騙......」

  「她手機沒找到嗎?沒有聊天記錄嗎?她把自己的受害記錄全部刪除了?工商局沒有註冊資料嗎?所有都是她本人經辦的嗎?她的銀行卡有不明資金入帳嗎?她口中的老師財產一切正常嗎?還有她說的那些受害人,難道所有人都說沒見過她嗎?」

  江河連連追問,最後更是怒吼道:「難道因為涉及到學校跟老師,她就他媽的白死了嗎?!你們他媽跟誰穿一條褲子的!你看看你衣服上面寫的什麼東西!」

  面對江河的怒吼,兩人眉頭微皺,中年警官說道:「你情緒不要激動,我知道這件事你有點難以接受,但她父母那邊已經接受了這個事實,而且對於楊蕊的死亡,學校也深表痛心,做出了人道主義賠償.....」

  「賠他媽!」

  砰!

  江河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然後直接朝著派出所外走去。

  「我倒是想問問,他們人道在什麼地方。」

  兩名警官連忙起身拉著江河,說道:「這件事並不是你想的那樣,我們有在跟學校方面溝通,你先冷靜聽我們說。」

  江河頓住腳步,看向兩人,沒有說話。

  中年警官見狀連忙說道:「首先遺書的真實性目前沒有核實,假設,我們假設楊蕊在遺書裡面說的是真的,這件事大概率是民事經濟糾紛,因為我們目前沒有掌握任何關於她口中老師詐騙的證據。

  還有她口中的其他受害人,我們也沒有接觸到。

  至於你說的銀行流水,我們也查了,但楊蕊的銀行流水一切正常,只有一些兼職收入,並不存在對公流水。」

  「那她債務哪裡來的?」

  江河直接問出了關鍵問題。

  中年警官回答道:「關於她遺書中的民間借貸,這個我們目前並沒有查詢到。

  你應該知道,民間借貸在起訴之前,是很難查詢到的。

  而所謂的稅務滯納金,也是她名下的幾家公司沒有按時交稅,逃稅避稅而合法產生的。

  關鍵是這幾家公司的註冊流程是合法的,她也確實是這幾家公司的法人跟股東。

  至於學校那邊.....他們表示之前並不知情,這還是第一次知道,所以從目前情況上看,一切程序都合理。」

  「呵,好一個一切程序合理,呵呵。」

  江河冷笑了一聲,然後面無表情的朝著派出所外走去。

  這次兩名警官都沒攔住他。

  看著他離開的背影,起初接待他的警官看向中年警官說道:「那就讓他走了。」

  中年警官瞥了他一眼,說道:「不然呢?把他關起來?隨便吧,這種事常規手段真不好解決,除非是鬧大了讓法院那邊去頭疼。」

  說著,中年警官自己還摸了摸腦袋,有些煩躁的說道:「媽賣批,學生兼職被騙當法人的看到不少,被老師騙的還是第一次遇見,而且這個鳥人愣是一家公司沒有啊,全是他的學生持股當法人。」

  ........

  離開派出所後,江河掏出手機給房晞楠打去了電話。

  之前聊天的時候,房晞楠說過楊蕊是她的室友,所以對於楊蕊的事情,她知道的肯定更多。

  「餵。」

  電話那頭房晞楠的聲音有些沙啞。

  「你現在在哪。」

  「宿舍。」

  「我過來找你。」

  「我把東西發給你吧,這是我在我平板上找到的,她之前有用我平板登錄微信,很多數據都同步了,只是,我也是今天才看到。」

  江河沉默了一下,說道:「好。」

  掛斷電話,江河收到了來自房晞楠發過來的微信文件。

  點開之後才發現,這裡面有著完整的被騙過程,甚至整理成了PDF。

  而在這些文件中,還有著一封陳述書。


  【2021年10月,雷明作為****學院外聘教師在班級任教,同年11月.......】

  這是一封完整的陳述書,講述了楊蕊是如何認識雷明,然後在對方以參加比賽為由的哄騙下成為公司的法人跟股東。

  同時後續對方又以其他威脅手段,如不讓對方畢業,公司法人是她,她不幫雷明做事出現其他後果自負之類的手段逼迫楊蕊繼續註冊新的公司,同時幫助雷明處理公司事務。

  在這個過程前期,雷明還會以參加比賽獲獎為由,給楊蕊前後轉帳了兩筆錢,兩次都是五百。

  一直到楊蕊大二,接觸的東西多了,發現了不對勁,想要註銷公司,不再幫雷明做事,雷明開始拖欠她名下公司稅務,同時以處理稅務為由,要了她的身份證,授權書,以及公司的公章跟個人私章。

  最後用這些文件直接貸款了幾百萬。

  從那之後,雷明從學校離職,但卻跟其他受害人保持聯繫。

  楊蕊通過其他受害人要到了雷明新的聯繫方式,卻被一次次的嘲諷辱罵,並且明確表示不會幫她脫身。

  之後楊蕊查詢了資料,找到了律師,但因為律師費過於昂貴,只能尋求法律援助的幫助。

  但法律援助處理事情的過程相當緩慢。

  兩人對接了半年的相關事宜,最後對方只是教楊蕊怎麼整理資料,把事情捋清楚。

  因為還有一年多,公司就要滿五年的註冊期,需要認繳企業註冊資金。

  而按照楊蕊持股的比例,以及名下公司註冊資金數額,她需要在一年多後認繳三千兩百多萬的資金。

  加上律師明說這幾家公司全部一起打,贏的可能性很低,因為需要準備的材料太多,只能一家家的來,且法律流程很慢,即便是一切順利的情況下,都需要半年多的時間才能解除一家公司的法人跟股東。

  所以最後楊蕊絕望了。

  一旦拖過五年,到了認繳時間,公司會變的更加複雜.....

  她的人生,似乎止步於此了。

  所以在最後,她選擇了自殺結束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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