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京兆府,就是這麼辦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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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觀的人群議論紛紛,聲音清晰地傳入車內。

  「哎喲,那不是瑞錦祥的錢掌柜嗎?還有那個是王啟?」

  「造孽啊,聽說是周家那案子翻出來了!」

  「周家?就三年前被王啟坑得家破人亡那個?」

  「可不是嘛,王啟仗著妹妹是太子的侍妾,仗勢欺人,現在報應來了!」

  「瑞錦祥......錢掌柜......王啟......」江蘭晞咀嚼的動作徹底停了。

  太子昨天給她的那份清單上,瑞錦祥和王啟的名字赫然在列。

  這些人動手還真快。

  見江蘭晞臉色有些不對,小竹和小秋立刻屏息,她們太熟悉自家小姐了。

  這副神情,意味著小姐的這趟省親之旅,怕是要有波折了。

  「龐校尉。」江蘭晞將手中剩下的半塊芙蓉糕輕輕放回碟中,聲音平緩。

  護衛在車旁的龐柏立刻策馬上前,躬身至車窗旁。

  「末將在!娘娘有何吩咐?」

  「問問前面,何事喧譁,所押何人?」江蘭晞的目光透過小竹掀開的簾縫,落在王啟等人的身上。

  「遵命!」龐柏領命,帶著兩名氣勢迫人的禁衛大步上前。

  東宮禁衛的明光鎧在陽光下熠熠生輝,肅殺之氣瞬間壓過了衙役的囂張。

  「站住!京兆府拿人辦案!閒雜人等退避!」

  為首的班頭見禁衛服飾,雖有些發怵,但仗著奉令行事,口氣依然強硬。

  龐柏眼神一厲:「左監門衛,奉命護衛東宮承徽娘娘車駕!」

  「前方何人喧譁擋道,所押何人,所犯何罪?」

  聽到『東宮』、『承徽娘娘』幾個字,班頭眼底閃過一抹異色。

  班頭定了定神,揚聲道:「回將軍,我等奉京兆尹大人令,查封瑞錦祥綢緞莊,鎖拿強占民產、構陷殺人的案犯錢貴、周福、王啟等人歸案候審。」

  「此乃舊案重審,人證物證俱在!」

  他特意強調『人證物證俱在』,試圖堵住質疑。

  龐柏眉頭緊鎖,看向車內。

  他知道瑞錦祥綢緞莊是太子的產業,京兆府的人手續齊全,目標明確,理由充分,又是太子失勢的敏感時刻,關鍵是還被太子的侍妾給碰上了。

  只希望太子的這位侍妾,別整出什麼么蛾子,他可不想摻和這種事情。

  車簾被江蘭晞微微撩開,她端坐於車內,陽光照亮她沉靜的側臉,方才的嬌憨已全然不見,只剩下一種屬於上位者的從容。

  她的聲音清晰地傳出,不高亢,卻帶著一種奇特的穿透力,讓喧鬧的街口安靜了幾分:

  「哦?舊案重審?京兆府翻的是三年前周文博涉嫌殺人的案子?」

  班頭一愣,沒想到這位娘娘問得如此具體明確,點頭道:「正是此案,如今沉冤昭雪!」

  「沉冤昭雪?」江蘭晞語氣平淡,卻字字清晰,「此案當年由刑部、大理寺覆核定讞,周文博革除功名,乃是鐵案。」

  「如今翻案,不知是陛下下旨,還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司會審,重新推翻了舊判?」

  班頭臉色微變:「這......此案由苦主周文博首告,證據確鑿,京兆尹大人依律受理,自當重審......」

  江蘭晞輕輕打斷他,語氣帶著一絲恰到好處的疑惑:「依律?《大夏律》有載,凡經三司定讞之案,若欲翻案,須有重大新證,或由陛下特旨,或由三司重啟會審。」

  「京兆府......何時有了獨斷翻案,推翻三司定讞之權?」

  「張大人此舉,是奉了哪位上官的鈞旨?」

  「還是說......京兆府如今已可代行三司之職了?」

  借力打力!

  江蘭晞根本不糾纏案子本身真偽和王啟的罪行,而是精準打擊翻案程序的合法性。

  她搬出了《大夏律》對翻案程序的明確規定,以及「三司定讞」的權威性,直接將矛頭指向了京兆府越權。

  最後一句「代行三司之職」,更是誅心之論,直指京兆尹張元有僭越之嫌。

  班頭臉色瞬間煞白,冷汗涔涔而下。


  他只是奉命行事,哪懂這些高層級的司法程序,被江蘭晞這麼一問,頓時啞口無言,支支吾吾。

  「這......這......大人自有主張......」

  江蘭晞不給對方喘息機會,話鋒一轉,語氣變得更加清晰而條理分明:

  「再者,你口口聲聲舊案重審,人證物證俱在。」

  「本宮且問你,今日京兆府鎖拿查封,究其根本,是重審哪一樁案子?」

  班頭被問得一愣,下意識回答:「自然是重審三年前周文博被構陷殺人一案,王啟便是那構陷之人。」

  「哦?周文博被構陷殺人一案?」江蘭晞微微頷首,目光銳利,「此案翻審,應當是查明當年周文博是否被冤枉,王啟是否構陷,以及背後是否還有他人指使,對吧?」

  「對!正是如此!」班頭連忙點頭。

  「那麼,」江蘭晞的聲音平淡,「此案的核心,是構陷殺人的刑事重罪,在於查明當年的真相,懲處真兇,還周文博一個清白,是也不是?」

  「是......是......」班頭感覺被牽著鼻子走,卻無法反駁。

  「既是重審構陷殺人的刑事案......」江蘭晞語速平穩,「那麼,查封瑞錦祥綢緞莊,依據何在?」

  「鎖拿錢貴、周福等管事帳房,理由又是什麼?」

  她不給班頭插話的機會,條分縷析:

  「其一,瑞錦祥綢緞莊,其契書登記在王啟名下。」

  「三年前,此產業由周家轉至王啟之手,是依據當時大理寺對周文博案的最終判決中,關於賠償或罰沒的部分而轉移的嗎?」

  「還是說,此產業轉移,乃是周家與王啟之間,基於那份買賣契約完成的民事交易?」

  班頭張口結舌,當年產業轉移,明面上的確就是那份買賣契約。

  判決叛的是周文博是否殺了人,跟周家的產業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周家把產業低價賤賣給王啟,是為了讓王啟放過周文博,屬於雙方私底下的行為。

  別管是不是被迫的,至少表面上這就是一樁正常的買賣。

  江蘭晞繼續道:「若瑞錦祥的轉移,乃是基於一份買賣契約的民事行為,那麼,如今翻審的是『構陷殺人』的刑事案,即使最終證明王啟有罪,其個人罪責當由其個人承擔。」

  「其名下合法持有的產業,至少目前是合法的,契約在官府有備案。」

  「是否屬於王啟強占二來的涉案贓物,是否需要查封。」

  「這需要新的,明確的證據來證明瑞錦祥綢緞莊是王啟強占而來,而不是僅僅因為產業在王啟名下,就理所當然地查封。」

  「否則,天下所有罪犯名下的產業,是否在其定罪前都要先行查封?」

  「《大夏律》可有此規定?」

  班頭額頭冷汗直冒:「這......王啟的產業,就是用構陷周家的方式,來迫使周家低價賤賣了......」

  「證據呢?」江蘭晞立刻打斷,「京兆府既然『人證物證俱在』,是否有確鑿證據證明瑞錦祥綢緞莊是王啟通過『構陷周文博殺人案』非法所得,而非其通過正常商業買賣所得?」

  「若有,請當眾出示一二,也好讓本宮與諸位百姓明白,查封確有必要,若無......」

  她拖長了音調,含義不言自明。

  班頭哪裡拿得出這種即時證據,只能強辯:「查封是為了防止其轉移贓物......」

  江蘭晞輕笑了一聲:「防止轉移?《大夏律》疏議,對於重大嫌疑人名下可能涉案的財產,確可採取『暫扣』、『登記造冊』、『限制交易』等措施,但需有明確的證據。」

  「而非如今日這般,直接貼上封條,徹底禁止人員出入,導致正常經營癱瘓,貨物積壓損毀,無辜夥計生計斷絕!」

  「此等查封,名為防止轉移,實為破壞百姓財產,與抄家何異?」

  「王啟,如今還只是嫌疑人,並非已決犯。」

  「退一步來說,就算王啟是已決犯,他所犯之罪,是已經大到需要抄家的地步了嗎?」

  「京兆府如此行事,置我大夏律法於何地?」

  「再者,」江蘭晞的目光掃過錢貴和周福,「錢貴、周福等人,所犯何罪?」


  「是參與了當年的構陷殺人?還是知曉內情並協助?」

  「京兆府鎖拿他們的駕貼上,可列明了具體罪名?」

  「若無明確指控罪名,僅因他們是店鋪管事帳房,便枷鎖加身,當街如押解重犯。」

  「日後豈不是隨意一家鋪子的掌柜犯了事,你們都要將在鋪子裡做工的活計全部緝拿?」

  「京兆府,就是這麼辦案的?」

  班頭憋的臉色發紫,支支吾吾:「這......這......」

  江蘭晞不再理會他,轉頭看向龐柏。

  「龐校尉!」

  「末將在!」龐柏應了一聲。

  「勞煩你讓人持本宮身份令牌,隨京兆府差役走一趟。」

  她遞出玉牌:「其一,王啟涉嫌構陷殺人,此乃重罪,鎖拿歸案,京兆府依律行事,本宮無異議。」

  「但請京兆尹務必按律行事,不得濫用私刑,王啟縱有萬般不是,亦需明正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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