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準備研發殲拾陸戰鬥轟炸機
李艾國僅僅就是借鑑了側衛戰鬥機的氣動外形,至於剩下的,全都是自己來,根據自己的理解,以及種花家的需求,完成了第一款空優重型戰鬥機的設計。
更強大的動力,尺寸設計上,自然和原版不同。
這款雙發的第三代戰鬥機,李艾國將其命名為殲拾壹戰鬥機。
全機採用了採用翼身融合體技術,懸臂式中單翼,翼根外有光滑彎曲前伸的邊條翼,雙垂尾正常式布局,楔型進氣道位於翼身融合體的前下方,有很好的氣動性能,進氣道底部及側壁有柵型輔助門,以防起落時吸入異物。
全金屬半硬殼式機身,機頭略向下垂,大量採用鈦合金,傳統三梁式機翼結構。
機身長度達到了二十三米,翼展十六米,機身高度六米。
較大的尺寸,賦予了它強悍的火力以及航程。
可以完全滿足種花家未來的制空作戰需求。
並且它的最高升限可以達到兩萬四千米,這得益於它那強悍的發動機,以及蚌埠進氣道,可以更好的壓縮空氣,滿足發動機的燃燒需求。
這也是目前李艾國,研發的最先進戰鬥機,它的作戰性能,完全超過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
雖然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的高空高速更加厲害,可以追擊攔截高空高速偵察機,速度也更快。
但是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在奪取制空權方面,將會被殲拾壹戰鬥機完虐。
因為後續殲拾壹戰鬥機,也將搭載速度超過五馬赫的中程空空飛彈。
面對各堂口現在裝備,甚至是七八十年代裝備的空空飛彈,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的速度,都可以不放在眼裡,但是殲拾壹戰鬥機一旦鎖定,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也無法逃脫。
不過一旦進行超視距作戰的話,殲拾壹戰鬥機完全不是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的對手。
原因很簡單,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速度很快,同時雷達探測距離,也超過殲拾壹戰鬥機,兩者都可以使用中程空空飛彈,甚至是中遠程空空飛彈。
一旦超視距作戰的話,雙方的雷達,都可以同時發現對方。
兩百公里的距離下,兩者一起發射飛彈,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可以利用該距離,用自己的速度,快速脫離飛彈射程。
可如果是在近距離格鬥下,殲拾壹戰鬥機可以把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打成孫子。
只是兩者也沒有什麼可比性,因為執行作戰目標不同,任務不同。
就好像現代大毛和二毛打起來之後,大毛的米格-31BM多次在一百五十公里外擊落二毛蘇-27,甚至創下三百公里擊殺記錄,其高速突防能力使敵方難以攔截。
反觀殲拾壹戰鬥機和蘇-27一樣,更加擅長近距離空戰。
最主要的是,殲拾壹戰鬥機的造價,也會比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便宜很多。
因為殲拾壹戰鬥機才是未來種花家空戰主力。
到時候也將形成,殲七戰鬥機作為低端戰鬥機,在殲拾壹戰鬥機奪取制空權之後,上戰場清掃地面目標。
殲拾壹戰鬥機負責奪取制空權。
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則是用來踹門的,可以利用高速度突防,發射防輻射飛彈,摧毀敵人防空雷達,重要軍事設施。
甚至可以用來發射巡航飛彈,用來攻擊遠距離下的高價值目標,也可以搭載反艦巡航飛彈,用來攻擊海上目標。
三款主力戰鬥機相互搭配。
等殲拾壹戰鬥機開始列裝之後,李艾國也打算將殲拾陸戰鬥轟炸機給弄出來,在這個時代,一款絕對是炸彈卡車級別的戰鬥轟炸機,打擊效果那也沒得說,可以完全取代種花家目前裝備的轟-5轟炸機和強-5攻擊機。
李艾國沒有考慮弄什麼飛豹,儘管飛豹性能也很不錯。
但是對比殲拾陸戰鬥轟炸機來說,差了不止一點半點。
不過李艾國也很難完全復刻現代的殲拾陸戰鬥轟炸機,但是將其大部分的機械性能復刻出來還是沒有問題的。
也可以實現殲拾陸戰鬥轟炸機的電子戰性能,以及放在這個時代先進的雷達性能。
一款武器裝備好不好,是否先進,看的是時代下性能,以李艾國計劃研發殲拾陸戰鬥轟炸機,放在這個時代,那一樣是降維打擊。
十幾噸的炸彈卡車,可以攜帶各種大尺寸飛彈,具備電子戰以及先進雷達裝置,航程遠,打擊距離更遠。
放在這個時代,甚至超過了絕大部分轟炸機。
並且具備強悍的空戰能力。
這對已經在打造殲拾壹戰鬥機的李艾國來說,殲拾陸戰鬥轟炸機研發出來,只是時間問題。
因為發動機,航電,雷達,控制系統,這些都沒有問題,剩下的研發工作,就相對簡單。
至於梟龍戰鬥機的話,儘管是一款單發輕型戰鬥機,但畢竟是第三代戰鬥機,放在這個時代,那也完全具備和最先進的戰鬥機,一較高下。
哪怕未來蘇-27戰鬥機,還有F-14熊貓戰鬥機陸續登場,梟龍戰鬥機也不會遜色多少。
因為它的雷達和飛彈,也會保持相對先進技術水平。
至於輕型戰鬥機存在的航程短,載彈量小的問題,對阮靖邦來說,那都不是問題。
畢竟東南埡就那麼大,從銀三角起飛,能夠威脅到白象東部地區,孟加拉灣,以及整個馬六甲海峽,覆蓋大半個東南埡地區,那完全足夠了。
阮靖邦不需要那麼遠航程的戰鬥機,作戰半徑可以達到八百公里,就完全夠用。
所以對李艾國準備給他研發的梟龍戰鬥機,阮靖邦也是相當滿意。
有了梟龍戰鬥機,不客氣的說,整個亞細洲,除了種花家之外,阮靖邦完全可以不將任何一個堂口的空軍放在眼裡。
這就是背靠大樹好乘涼。
至於小世界內,原本研發之中的戰略運輸機和大型預警機,已經完成了研發,甚至種花家已經開始在製造這兩款原型機。
更強大的動力,尺寸設計上,自然和原版不同。
這款雙發的第三代戰鬥機,李艾國將其命名為殲拾壹戰鬥機。
全機採用了採用翼身融合體技術,懸臂式中單翼,翼根外有光滑彎曲前伸的邊條翼,雙垂尾正常式布局,楔型進氣道位於翼身融合體的前下方,有很好的氣動性能,進氣道底部及側壁有柵型輔助門,以防起落時吸入異物。
全金屬半硬殼式機身,機頭略向下垂,大量採用鈦合金,傳統三梁式機翼結構。
機身長度達到了二十三米,翼展十六米,機身高度六米。
較大的尺寸,賦予了它強悍的火力以及航程。
可以完全滿足種花家未來的制空作戰需求。
並且它的最高升限可以達到兩萬四千米,這得益於它那強悍的發動機,以及蚌埠進氣道,可以更好的壓縮空氣,滿足發動機的燃燒需求。
這也是目前李艾國,研發的最先進戰鬥機,它的作戰性能,完全超過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
雖然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的高空高速更加厲害,可以追擊攔截高空高速偵察機,速度也更快。
但是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在奪取制空權方面,將會被殲拾壹戰鬥機完虐。
因為後續殲拾壹戰鬥機,也將搭載速度超過五馬赫的中程空空飛彈。
面對各堂口現在裝備,甚至是七八十年代裝備的空空飛彈,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的速度,都可以不放在眼裡,但是殲拾壹戰鬥機一旦鎖定,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也無法逃脫。
不過一旦進行超視距作戰的話,殲拾壹戰鬥機完全不是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的對手。
原因很簡單,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速度很快,同時雷達探測距離,也超過殲拾壹戰鬥機,兩者都可以使用中程空空飛彈,甚至是中遠程空空飛彈。
一旦超視距作戰的話,雙方的雷達,都可以同時發現對方。
兩百公里的距離下,兩者一起發射飛彈,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可以利用該距離,用自己的速度,快速脫離飛彈射程。
可如果是在近距離格鬥下,殲拾壹戰鬥機可以把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打成孫子。
只是兩者也沒有什麼可比性,因為執行作戰目標不同,任務不同。
就好像現代大毛和二毛打起來之後,大毛的米格-31BM多次在一百五十公里外擊落二毛蘇-27,甚至創下三百公里擊殺記錄,其高速突防能力使敵方難以攔截。
反觀殲拾壹戰鬥機和蘇-27一樣,更加擅長近距離空戰。
最主要的是,殲拾壹戰鬥機的造價,也會比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便宜很多。
因為殲拾壹戰鬥機才是未來種花家空戰主力。
到時候也將形成,殲七戰鬥機作為低端戰鬥機,在殲拾壹戰鬥機奪取制空權之後,上戰場清掃地面目標。
殲拾壹戰鬥機負責奪取制空權。
殲-33高空高速截擊機則是用來踹門的,可以利用高速度突防,發射防輻射飛彈,摧毀敵人防空雷達,重要軍事設施。
甚至可以用來發射巡航飛彈,用來攻擊遠距離下的高價值目標,也可以搭載反艦巡航飛彈,用來攻擊海上目標。
三款主力戰鬥機相互搭配。
等殲拾壹戰鬥機開始列裝之後,李艾國也打算將殲拾陸戰鬥轟炸機給弄出來,在這個時代,一款絕對是炸彈卡車級別的戰鬥轟炸機,打擊效果那也沒得說,可以完全取代種花家目前裝備的轟-5轟炸機和強-5攻擊機。
李艾國沒有考慮弄什麼飛豹,儘管飛豹性能也很不錯。
但是對比殲拾陸戰鬥轟炸機來說,差了不止一點半點。
不過李艾國也很難完全復刻現代的殲拾陸戰鬥轟炸機,但是將其大部分的機械性能復刻出來還是沒有問題的。
也可以實現殲拾陸戰鬥轟炸機的電子戰性能,以及放在這個時代先進的雷達性能。
一款武器裝備好不好,是否先進,看的是時代下性能,以李艾國計劃研發殲拾陸戰鬥轟炸機,放在這個時代,那一樣是降維打擊。
十幾噸的炸彈卡車,可以攜帶各種大尺寸飛彈,具備電子戰以及先進雷達裝置,航程遠,打擊距離更遠。
放在這個時代,甚至超過了絕大部分轟炸機。
並且具備強悍的空戰能力。
這對已經在打造殲拾壹戰鬥機的李艾國來說,殲拾陸戰鬥轟炸機研發出來,只是時間問題。
因為發動機,航電,雷達,控制系統,這些都沒有問題,剩下的研發工作,就相對簡單。
至於梟龍戰鬥機的話,儘管是一款單發輕型戰鬥機,但畢竟是第三代戰鬥機,放在這個時代,那也完全具備和最先進的戰鬥機,一較高下。
哪怕未來蘇-27戰鬥機,還有F-14熊貓戰鬥機陸續登場,梟龍戰鬥機也不會遜色多少。
因為它的雷達和飛彈,也會保持相對先進技術水平。
至於輕型戰鬥機存在的航程短,載彈量小的問題,對阮靖邦來說,那都不是問題。
畢竟東南埡就那麼大,從銀三角起飛,能夠威脅到白象東部地區,孟加拉灣,以及整個馬六甲海峽,覆蓋大半個東南埡地區,那完全足夠了。
阮靖邦不需要那麼遠航程的戰鬥機,作戰半徑可以達到八百公里,就完全夠用。
所以對李艾國準備給他研發的梟龍戰鬥機,阮靖邦也是相當滿意。
有了梟龍戰鬥機,不客氣的說,整個亞細洲,除了種花家之外,阮靖邦完全可以不將任何一個堂口的空軍放在眼裡。
這就是背靠大樹好乘涼。
至於小世界內,原本研發之中的戰略運輸機和大型預警機,已經完成了研發,甚至種花家已經開始在製造這兩款原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