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囚徒(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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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地球很大,但它就像一個巨大的牢籠,我是生活在牢籠中的人。

  我叫陳會芬。是個從大山中走出來的女孩兒。

  媽媽叫我大妮,爸爸叫我老大,我下面還有兩個弟弟,兩個妹妹,我們一家人生活在山村中的一所還算寬敞的木房子裡,家徒四壁,過著清貧的生活。

  從我記事以來,我就很少見過爸爸,媽媽說爸爸每年都要去很遠的地方打工,只有年關將近才會回來。我依稀記得每年過年爸爸回來,見到我後,就會笑呵呵地用一雙粗糙的大手把我抱在懷裡,每次他的絡腮鬍蹭到了我的臉,我都會覺得好痛。

  但我不敢說,我知道爸爸為了賺錢不容易,媽媽說爸爸從事的工作很危險,是在工地上蓋和大山一樣高的樓房,只是為了能讓我們有很好的生活。

  在我們居住的木房子後面,就是我家的田地。依然是從我記事的時候開始,媽媽就起早貪黑地在地里忙活,每年到了冬天,她的皮膚就會變白,可是一到夏天,她的皮膚又會變黑。農民的樣子大抵都是如此,田地里的驕陽就像是一把雙刃劍,眷戀莊稼生長的同時,也會灼傷他們的皮膚。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我知道爸媽生活不易,所以我從小到大,其實很懂事的,洗衣做飯,燒火劈柴,一方面要照看弟弟妹妹,一方面也會幫媽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後來我上學之後,其實每次期末考試,我都能拿獎狀回家,成績最不濟的時候,我也會保持年級前五名,不過當時年級里就只有二十多個同學,所以考這個成績,其實也沒什麼值得驕傲的。

  只是後來等到弟弟妹妹們上學後,平時吃的穿的用的,開始捉襟見肘······

  以前都是兩個妹妹穿我的舊衣服,兩個弟弟也是老四撿老三的舊衣服穿,然而上了學之後,面對同學之間的相互攀比,弟弟妹妹們就開始不喜歡穿舊衣服了,甚至因為自己穿著打補丁的衣服,而不想去上學。

  爸爸媽媽雖然沒念過什麼書,卻知道讀書可以改變命運,他們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們在人前擡不起頭來,所以······用農村人的話來說,就是咬緊牙關往死里干,也要讓自己的孩子們體面地走出家門。

  所以,我和弟弟妹妹們一直都很爭氣。

  不過越爭氣讀書,爸爸媽媽的壓力就會越大。我始終相信,總有一天,我們幾個兄弟姐妹會回報父母,讓爸爸媽媽的下半輩子過得風風光光,體體面面。

  那年,我考上了一所本科大學,到了需要繳納學費的時候,爸爸媽媽卻拿不出來了,他們開始找親朋好友借錢。

  這時候好多親戚非但沒有借錢給爸爸媽媽,還說一個女孩子,認識幾個字就行了,現在辛辛苦苦供她讀書,長大以後還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頭,女兒家家的,以後嫁了人,總歸是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的。還不如早點去打工賺錢。

  爸爸媽媽沒有按他們說的去做,回到家後,還把這些話原原本本地說給我聽,爸爸斬釘截鐵地告訴我,學費的錢不用擔心,但是一定要爭氣,大學畢業後找一份賺好多好多錢的好工作,讓以前輕看你的人都高看你一眼就行了。

  我當時感動得哭了。我發誓,以後完成學業後,一定要好好工作,賺很多很多錢,去報答我父母的養育之恩。

  那年,我如願以償地坐上火車,去了我傾慕已久的大學。學校坐落在一所大城市裡。那是我第一次離開家鄉,離開縣城,來到以前從未見過的大城市,一下了火車,我便被眼前這個光怪陸離的城市深深吸引住了。

  我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轉啊轉,看到了拔地而起,高聳入雲的摩天大廈,車水馬龍的高架橋,人潮洶湧的地鐵口,還有我從來沒有坐過的高鐵,氣勢恢宏的大飛機。

  從那時起,我就暗自發誓,遲早有一天,我會在這所大城市裡安個家,然後把我的爸爸媽媽,弟弟妹妹們全部接來,而不是以後找個好男人嫁了只顧自己安樂。

  所以我發奮讀書,力爭上遊。

  大學畢業後,我本來還想考研,但是······就我的家庭條件,其實已經不允許了,所以我去了一家公司上班。

  只不過一天天領著微薄的薪水的日子,讓我曾經的野心猶如一潭死水,裹足不前。

  每個月付了房租,剩下的除了自給自足,再留給家裡的錢就真的沒有幾個了。我心想,難道這就是我想要的結果?我不能就這樣下去。

  我憑藉著自己姣好的外形條件,開始兼職一些車展模特和漢服模特,可能我的個子不是很高,也沒有受過正規的訓練,所以始終是同行中賺錢最少的那一位。而且有時候需要去外地演出,除去路費等一些烏七八糟的費用,其實也剩不了幾個錢。


  也可能是我太著急賺錢的緣故,吃著碗裡又看著鍋里,不能專心做一種職業,所以到現在一事無成。

  其實我有一個一起做模特的好朋友,現在她已經被星探發掘,做了一部古裝戲的女主角,她拍攝的那部劇殺青之後,還特意帶我去了一家大飯店胡吃海喝了一頓。

  她拿出很多劇組照片給我看,那些照片真的把我驚艷到了,景美,人也美。姐妹告訴我,裡面的布景高度還原了大唐朝代,方方面面都很考究,以後一旦播出,必定會火遍大江南北。說真的,我好羨慕她······

  但我卻沒有她那種毅力,可以在一個行業里堅持好多年,實則是我的條件,我的野心,不允許我去像她那樣蹉跎和堅持。

  後來,為了賺錢,我開始做業務,沒有原則地做業務。

  我出賣了我的青春。

  也出賣了我的靈魂······

  以前的鄉巴佬變成了社交名媛,以前不施粉黛的村姑,變成了烈焰紅唇的風塵女。無數個夜裡,我在陌生男人的懷裡醉得一塌糊塗,回到自己租住的小窩裡,趴在冰冷的床上哭泣到天明。

  從那以後,我賺了錢,賺了很多錢,我考了駕駛證,開著自己從租車公司租來的小轎車回到家鄉,我的爸爸媽媽高興得合不攏嘴,一些親戚鄰居也開始對我刮目相看,我表面上看去,似乎是完成了當年我曾立下的志願,爸爸媽媽也以我為榮。

  但是他們不知道吧?自從我泥足深陷的那天開始,就好像和魔鬼簽訂了契約,以後只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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