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想和解?沒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一想到那兩口子憋屈、糟心,卻又干不掉自家兒子的樣子,張桂蘭就覺得自己這口積壓了兩年的惡氣,總算是順了。

  痛快!

  真是太痛快了!

  要知道,兩年前思淵結婚那會兒,天天唉聲嘆氣、整宿整宿睡不著覺的,可是她和老陳啊!

  蒼天饒過誰,風水輪流轉,現在終於輪到那一家子嘗嘗這滋味了!

  張桂蘭甚至有點想仰天長笑三聲,給老天爺比個大拇指。

  不過笑歸笑,張桂蘭目光落在姚清竹身上,猛地一拍大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要緊事。

  「哎喲,你看我這腦子!」

  張桂蘭臉上的幸災樂禍瞬間變成了愧疚,拉著姚清竹的手緊了緊。

  「閨女,你跟思淵今天是在約會吧?」

  「都怪阿姨這點破事兒,結果鬧成了這樣,大好的時光全耽誤在派出所和店裡了,真是打擾你們小兩口培養感情了。」

  姚清竹一聽這話,那雙像小鹿一樣濕漉漉的眼睛彎成了月牙,腦袋搖得像撥浪鼓。

  「張阿姨,您這說的是哪兒的話呀。」

  她聲音軟綿綿的,甜得像是剛出爐的糯米糕,聽得人心裡熨帖極了。

  「我和思淵哥以後日子長著呢,什麼時候都可以約會。」

  「但您這裡出了事,那可是天大的事,我們要是不來,那才叫不安心呢。」

  這話說的,簡直是甜到了張桂蘭的心坎里去了。

  張桂蘭笑得那一臉褶子都舒展開了,就像是秋天裡綻放的最燦爛的那朵金絲菊。

  ……

  與此同時,派出所。

  陳思淵接受完例行問詢後,並沒有離開,而是獨自坐在走廊的長椅上。

  他在等一個結果。

  沒過多久,負責審訊的民警拿著一份筆錄走了出來,臉色有些凝重。

  「陳先生,那個叫董廣義的年輕人,全都招了。」

  陳思淵眼皮都沒抬一下,仿佛早就預料到了這個結果,只是淡淡地問了一句。

  「怎麼說的?」

  那民警嘆了口氣,把手裡的文件夾遞了過去。

  「那小子心理素質太差,沒嚇唬兩句就全撂了。」

  「我們也核實過了,他的確是臨海大學的一年級新生,家裡條件很差,是個建檔立卡的貧困生,還在學校申請了助學貸款,這些情況都屬實。」

  說到這兒,民警頓了頓,語氣裡帶著幾分恨鐵不成鋼的惋惜。

  「但是,他也確實是收了黑錢。」

  「據他交代,是有個人給了他十萬塊錢現金,讓他來搞垮『人間煙火』的名聲。」

  陳思淵聞言,手指輕輕摩挲著那根香菸,眼神瞬間冷了下來。

  「那隻蟑螂,是怎麼回事?」

  民警指了指筆錄上的一行字,表情變得有些古怪和噁心。

  「這才是最惡劣的地方。」

  「他不是隨便抓只死蟑螂扔進去的。」

  「那人讓他去你們店裡應聘成功之後,偷偷弄了一點後廚專用的醬料出來。」

  「然後讓他在自己出租屋裡,把那隻蟑螂用醬料活活炒熟了,再用密封袋裝好貼身帶著。」

  「等到吃飯的時候,趁著監控死角和服務員不注意,再把這隻帶著醬香味的死蟑螂塞進菜里,以此來栽贓陷害你們衛生有問題。」

  「這樣一來,就算那是只蟑螂,看起來也像是跟菜一起炒出來的,讓人百口莫辯。」

  陳思淵聽著這番話,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眼底的寒意仿佛能把周圍的空氣都凍結。

  好手段。

  真是好手段。

  為了這十萬塊,連這種下三濫的招數都使得出來,甚至不惜毀掉一個大學生的前途。

  看來這次躲在背後的人,是鐵了心要置他於死地啊。

  那民警合上筆錄,有些無奈地搖了搖頭。

  「不過,陳先生,有個情況還得跟您交個底。」


  「這個董廣義雖然招供了是受人指使,但據他交代,那個人反偵察意識特別強。」

  「全程都是戴著鴨舌帽、黑口罩,還架著一副大墨鏡。」

  「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跟個粽子似的。」

  「再加上見面的地方又是監控死角,董廣義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更不知道長什麼模樣。」

  「我們目前掌握的線索斷了,想把幕後這隻黑手揪出來,恐怕還得費一番功夫。」

  陳思淵聽了這話,並沒有表現出太多的意外。

  既然敢花十萬塊錢來設這麼個局,對方肯定早就想好了退路。

  他神色平靜地問道:「那警察同志,接下來這事兒怎麼處理?」

  民警嘆了口氣,臉上的表情有些複雜。

  「董廣義那邊的家庭情況,我們也大概了解了一下。」

  「那簡直就是家徒四壁,除了幾張破床,啥值錢的都沒有。」

  「他家裡還有個常年臥病在床的老母親,這十萬塊錢黑錢,大部分估計都已經被他填了家裡的窟窿了。」

  「所以,陳先生,您要是想走民事賠償這一塊,恐怕……」

  民警攤了攤手,意思再明顯不過了。

  「要錢沒有,爛命一條。」

  「剛才審訊的時候,這小子一直在哭,說是希望能跟您私下和解。」

  「他想讓您高抬貴手,看在他還是個學生的份上,簽個諒解書,這事兒就算了。」

  聽到「和解」這兩個字,陳思淵像是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

  他嘴角勾起一抹譏諷的冷笑,眼神銳利如刀。

  「和解?」

  「警察同志,您覺得可能嗎?」

  「他拿了別人的黑錢,處心積慮地帶個死蟑螂來毀我的店,毀我的名聲。」

  「現在告訴我他沒錢賠償,還要我跟他和解?」

  「他是還沒睡醒,還是在做白日夢?」

  「我這店要是真被他搞臭了,我的損失誰來賠?」

  「難不成就因為他窮,他就有理了?我就得活該吃這個啞巴虧?」

  「說不好聽的,我的人間煙火現在是臨海市的旅遊名片,要是連帶著臨海市的名聲受損,他拿什麼賠?」

  民警被陳思淵這一連串的反問噎得沒話說,只能尷尬地咳嗽了兩聲。

  「咳咳,陳先生,您的心情我們完全理解。」

  「既然沒法和解,那就只能走公事公辦的程序了。」

  民警正了正神色,開始跟陳思淵科普法律條文。

  「根據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這小子拿了十萬塊,這已經達到了『數額巨大』的標準了。」

  「按理說,是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