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對抗密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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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臘月二十,年關將近。

  秦思齊駁回的案子已達二十九件,創了刑部歷年初審核的紀錄。

  各部衙門都在傳,刑部新來的左侍郎是個鐵面,油鹽不進,軟硬不吃。

  這個數字在刑部引起了震動,也在朝野間激起了層層波瀾。

  但這些,秦思齊都不在意。

  秦思齊在意的是此刻攤在面前的一疊卷宗,密衛北鎮撫司送來的謀逆要犯案卷。

  書吏李榮站在案前,聲音壓得很低:「大人,這是密衛指揮使朱大人親自派人送來的。說是陛下過問的要案,讓刑部儘快覆核,呈報勾決。」

  秦思齊翻開卷宗。第一頁就讓他眉頭緊鎖,涉案的是個七品御史,名叫林清,罪名是「勾結藩王,圖謀不軌」。

  卷中羅列了十幾條「罪證」:與江西寧王府長史有書信往來,在詩文中暗諷朝政,曾與幾個罷黜官員聚會...

  但仔細看下去,問題就出來了。

  所謂書信往來,只有寧王府長史寫給林清的一封尋常問候信,林清並未回復。

  暗諷朝政的詩文,是三年前所作,當時並未被指摘。

  至於聚會,更是幾個同年進士的尋常雅集。

  卷宗里沒有一件實物證據,全是據密衛偵知,據線人密報。

  而林清的供詞,字跡潦草模糊,多處塗改,顯然是在極度痛苦狀態下書寫的。

  秦思齊詢問道:「這案子密衛審了多久?」

  李榮遲疑了一下:「聽說林御史被抓進詔獄,到送來這份卷宗,前後不到十天。」

  十天,這麼複雜的謀逆大案,十天就審結了?連基本的調查取證時間都不夠。

  李榮的聲音更低了:「大人,」,「密衛那邊傳話,說這案子...陛下很關心。朱指揮使的意思,是讓刑部走個過場,儘快批紅。」

  秦思齊思考著,無駕帖捕人,刑訊逼供,干預司法...有多少清白之人被屈打成招?

  「這案子,有問題,我要見林清。」

  李榮的臉色瞬間白了:「大人!這...這不合規矩!密衛的案子,向來是他們審完,刑部覆核案卷即可。直接提審人犯,這是從未有過的事!」

  秦思齊走回案前,提筆開始寫公文:「從未有過,不代表不能有。《大律》規定,死刑案件必須經三法司會審。密衛雖掌詔獄,但定罪量刑之權,仍在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我作為刑部左侍郎,要求提審人犯,覆核案情,天經地義。」

  寫完後,蓋上刑部左侍郎的官印,遞給李榮:「拿去北鎮撫司。就說,刑部要提審林清,三日後,請他們將人犯送至刑部大堂。」

  李榮的手在抖。這份公文遞出去,就等於在密衛臉上打了一巴掌。

  「大人...」李榮還想勸。

  秦思齊揮揮手:「去吧。有什麼後果,我擔著。」

  李榮捧著公文,幾乎是踉蹌著退出去的。

  秦思齊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挑戰密衛,在這個時代,幾乎等於自殺。密衛是天子親軍,巡查緝捕,權力極大。

  而詔獄,更是獨立於三法司之外的司法系統,進去的人,能活著出來的十不存一。

  在其位某其職。如果連刑部侍郎都不敢堅持司法正義,那這個國家的法律,就真的成了擺設。

  公文遞出去的第二天,麻煩就來了。

  來的是密衛北鎮撫司的一個千戶,姓趙,三十多歲,身形魁梧,滿臉橫肉。沒穿官服,只著一身便裝。

  趙千戶大咧咧地走進值房,連拱手禮都沒有,就道:「秦侍郎,聽說你要提審林清?」

  秦思齊放下筆,抬眼看他:「正是。刑部覆核死刑案件,提審人犯是應有之義。」

  趙千戶笑了,笑容里滿是譏諷:「應有之義?秦侍郎,你怕是剛來刑部,不懂規矩。密衛的案子,向來是我們審完,你們刑部走個過場就行。怎麼,你這是信不過我們北鎮撫司?」

  話說到這個份上,已近乎挑釁。值房外的書吏們都屏住了呼吸,悄悄往這邊張望。

  秦思齊面色不變:「本官不是信不過北鎮撫司,是信不過這份卷宗。證據不足,供詞可疑,按律應當重審。」


  「按律?秦侍郎,我提醒你一句:林清這案子,是陛下親自過問的。你在這兒說什麼按律,是不把陛下放在眼裡嗎?」

  這話極重。若傳出去,足夠給秦思齊扣上大不敬的帽子。

  但秦思齊依然平靜:「陛下聖明,更要依法治國。若證據確鑿,自當嚴懲;若證據不足,便草菅人命,才是真正有負聖恩。」

  趙千戶盯著他,眼中閃過一絲凶光。

  最終,趙千戶冷哼一聲:「好,好一個依法治國。既然秦侍郎要堅持,那咱們就按程序走。不過...詔獄那種地方,可不比刑部大堂。林御史能不能活著走到刑部,我可不敢保證。」

  這是赤裸裸的威脅。

  秦思齊面上依然平靜:「趙千戶這是在威脅朝廷命官?」

  趙千戶皮笑肉不笑:「不敢。只是提醒秦侍郎,詔獄裡關的都是重犯,難免有個三長兩短。到時候,可別怪我們沒照顧好。」

  說完,他轉身就走。

  李榮悄悄走進來:「大人,這可如何是好?密衛這是擺明了不會放人,就算放,也可能在途中...」

  「他們不敢。」秦思齊打斷他,但心裡也沒底。

  密衛無法無天是出了名的,真要暗中下手,也不是不可能。

  沉思片刻,提筆又寫了一份公文,這次是給都察院的:「請都察院派御史監督提審過程,確保人犯安全。」

  從今天起,自己與密衛的梁子,算是結下了。

  這不僅僅是一個案子的問題,而是司法權與皇帝爪牙的博弈。

  密衛想要的是先抓後審,刑訊定罪的特權,而秦思齊堅持的是依法辦案,證據為王的原則。

  這兩者,水火不容。

  三日後,提審的日子到了。

  這天清晨,秦思齊特意提早到衙。

  刑部大堂已布置妥當,主審位設了三席,他居中,左側是都察院派來的周御史,右側是大理寺的劉寺丞。堂下兩側,站著刑部的書吏、衙役,還有一隊五城兵馬司的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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