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到了離開的時候
沈南初帶著裴雲舟跟鄭同偉在寧安鎮不少村子轉悠,挖掘了五六處文物,收穫頗豐。
有了這些作為基礎,鄭同偉十分順利地調回了京城文物局,裴雲舟也運氣十分好地進了京大的考古系,雖然是最後一名,也總算是能進去了。
開學就在二月中旬。
雖然不想說離別,但是卻到了離開的時候。
沈南初跟裴母等人開始陸陸續續收拾東西起來。
「嫂子,這箱子裡的舊棉襖真不帶了?」 裴雲舟抱著一摞疊得整齊的衣物,站在屋門口。
沈南初點點頭,
「不帶了。這些舊衣服留給村裡的五保戶王四爺吧!他冬天就一件破棉襖,這些衣服能讓他暖和點。」
裴雲舟點點頭,把衣服放到一邊,
「那我明天一早就給張大爺送過去,順便幫他把爐子拾掇拾掇。」
裴奶奶抱著小安辰從屋子裡走了出來。
「咱們這次就輕裝上陣吧!」
「有些東西,咱們帶著不方便的,就全都低價賣給村民們吧!」
「奶,你跟我想的一樣。」
帶著這麼多東西,擠火車,那得累死個人。
更何況,拿去京城了,也不一定用得上。
乾脆,就直接半賣半送給村民們好了。
小安辰這個時候正是好奇的時候,一雙滴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盯著沈南初、裴雲舟等人在收拾東西。
小手嗷嗷地動來動去,好像也想要參加一樣。
幸好,現在還小。
要是再大點,裴奶奶都要抱不住了。
這時,王建國跟於蘭花兩口子提著個籃子走了進來,看到收拾行李的場景,腳步停了下來,
「初丫頭,你們這一去,咱王家村可就少了主心骨了。」
他個五十來歲的漢子,今天都覺得鼻子酸酸的,心裡不得勁。
「 現在日子剛好過點,你們就要走了。」
「哎——」
「村長,咱王家村的底子已經打好了。」
沈南初笑著遞給他一杯熱茶,
「兔舍現在有二十多隻母兔,下個月就能下崽;咱們的黑妹洗髮水,明年擴大生產規模。村子裡的生活會越來越好的。」
「更何況,我又不是不回來了。」
沈南初俏皮地眨了眨眼。
話是這麼說,王建國心裡還是有些難受。
於蘭花也一樣,她紅著眼眶,把手中的籃子遞過去,
「初丫頭,這是你叔自己弄的臘兔子,味道好著呢。」
「喜歡吃就打電話回來,讓你叔給你做。」
她看著沈南初,眼淚在眼眶裡打轉,抬手擦了擦,又說,
「你給我弄的紡織筆記,我已經看完了。機器王大志已經在弄了,等開了春就開始試著干。」
「蘭花嬸子,辛苦你了。」
沈南初接過籃子,心裡暖暖的,
「等你們學會了,我肯定回來幫你跑手續。到時候咱王家村辦起紡織廠,嬸子你就是廠長,讓村裡的婦女都能在家門口上班。」
「好,好好。」
……
其實,最讓沈南初放不下的,是煤球。
煤球是去年她在家院子裡撿的小狼崽,當時才巴掌大,現在已經長到半大,毛色油亮,通人性得很。
每天沈南初出門,它就跟在後面;晚上就守在院子門口,有陌生人來就 嗚嗚叫。
此刻,煤球正趴在沈南初腳邊,腦袋擱在她的鞋上,尾巴有一下沒一下地掃著地面。
沈南初蹲下身,摸了摸煤球的頭,指尖能感受到它溫熱的體溫。
煤球似乎知道要分別,用頭蹭了蹭她的手心,發出 嗚嗚的低鳴,舌頭輕輕舔了舔她的手指。
「煤球,以後你就跟著蘭花嬸子過,好不好?」
沈南初的聲音有點哽咽,
「京城的院子小,你施展不開。在王家村,你能跟著狼爸在山裡跑,能曬太陽、攆野兔,多自在。」
於蘭花趕緊蹲下身,
「煤球,跟嬸子過,給你吃吃肉。」
「你最愛吃燉肉,嬸子每月趕集,都給你買半斤。」
煤球抬頭看著沈南初,眼神里滿是依賴。
「宿主大大,我捨不得煤球……」系統的聲音帶著委屈,還夾雜著點抽氣。
「以前每天早上,煤球都會趴在門口等你起床;晚上你哄安辰睡覺,它就趴在床邊…… 以後再也看不到了。」
「我也捨不得。」
沈南初指尖輕輕撓了撓煤球的下巴,
「但這裡才是它的家。等以後有空,咱們回來看看它,給它帶燉肉。」
接下來的幾天,王家村的村民都來幫忙收拾行李。
王四爺拄著拐杖,顫巍巍地送來一籃子雞蛋,,
「沈同志啊,這是俺家老母雞下的,帶著路上吃,補身子。」
李大媽拿著幾雙新做的布鞋,塞給沈南初,
「沈同志,這鞋軟和,路上走路舒服,到了京城也能穿。」
連村裡的孩子們,都拿著自己藏著的糖果,塞給裴安辰 。
沈南初把不需要帶走的衣物、家具,都半賣半送地分給了村裡有需要的人。
王大志分家後,一直帶著媳婦孫芳和女兒王秀美住在村西頭的廢棄老房子裡,屋頂漏雨,冬天漏風。
去年,他攢了二十多塊錢,正想盤個像樣的屋子,卻沒想到沈南初會把自己住的屋子轉讓給他。
「沈同志,這屋子裡所有的東西…… 真就收十塊錢?」
王大志搓著手,有點不敢相信。這屋子是磚瓦房,有兩間臥室,一間堂屋,還有個小院子。
去年沈南初還找人修過屋頂,換過門窗。
十塊錢,連買幾根椽子都不夠。
「王叔,你跟嬸子不容易,秀美姐也到了說親的時候,得有個暖和的屋子住。」
沈南初笑著說,
「這十塊錢,就當是材料費。」
孫芳眼淚掉了下來,「沈同志,你真是個好人…… 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麼謝你。」
……
有了這些作為基礎,鄭同偉十分順利地調回了京城文物局,裴雲舟也運氣十分好地進了京大的考古系,雖然是最後一名,也總算是能進去了。
開學就在二月中旬。
雖然不想說離別,但是卻到了離開的時候。
沈南初跟裴母等人開始陸陸續續收拾東西起來。
「嫂子,這箱子裡的舊棉襖真不帶了?」 裴雲舟抱著一摞疊得整齊的衣物,站在屋門口。
沈南初點點頭,
「不帶了。這些舊衣服留給村裡的五保戶王四爺吧!他冬天就一件破棉襖,這些衣服能讓他暖和點。」
裴雲舟點點頭,把衣服放到一邊,
「那我明天一早就給張大爺送過去,順便幫他把爐子拾掇拾掇。」
裴奶奶抱著小安辰從屋子裡走了出來。
「咱們這次就輕裝上陣吧!」
「有些東西,咱們帶著不方便的,就全都低價賣給村民們吧!」
「奶,你跟我想的一樣。」
帶著這麼多東西,擠火車,那得累死個人。
更何況,拿去京城了,也不一定用得上。
乾脆,就直接半賣半送給村民們好了。
小安辰這個時候正是好奇的時候,一雙滴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盯著沈南初、裴雲舟等人在收拾東西。
小手嗷嗷地動來動去,好像也想要參加一樣。
幸好,現在還小。
要是再大點,裴奶奶都要抱不住了。
這時,王建國跟於蘭花兩口子提著個籃子走了進來,看到收拾行李的場景,腳步停了下來,
「初丫頭,你們這一去,咱王家村可就少了主心骨了。」
他個五十來歲的漢子,今天都覺得鼻子酸酸的,心裡不得勁。
「 現在日子剛好過點,你們就要走了。」
「哎——」
「村長,咱王家村的底子已經打好了。」
沈南初笑著遞給他一杯熱茶,
「兔舍現在有二十多隻母兔,下個月就能下崽;咱們的黑妹洗髮水,明年擴大生產規模。村子裡的生活會越來越好的。」
「更何況,我又不是不回來了。」
沈南初俏皮地眨了眨眼。
話是這麼說,王建國心裡還是有些難受。
於蘭花也一樣,她紅著眼眶,把手中的籃子遞過去,
「初丫頭,這是你叔自己弄的臘兔子,味道好著呢。」
「喜歡吃就打電話回來,讓你叔給你做。」
她看著沈南初,眼淚在眼眶裡打轉,抬手擦了擦,又說,
「你給我弄的紡織筆記,我已經看完了。機器王大志已經在弄了,等開了春就開始試著干。」
「蘭花嬸子,辛苦你了。」
沈南初接過籃子,心裡暖暖的,
「等你們學會了,我肯定回來幫你跑手續。到時候咱王家村辦起紡織廠,嬸子你就是廠長,讓村裡的婦女都能在家門口上班。」
「好,好好。」
……
其實,最讓沈南初放不下的,是煤球。
煤球是去年她在家院子裡撿的小狼崽,當時才巴掌大,現在已經長到半大,毛色油亮,通人性得很。
每天沈南初出門,它就跟在後面;晚上就守在院子門口,有陌生人來就 嗚嗚叫。
此刻,煤球正趴在沈南初腳邊,腦袋擱在她的鞋上,尾巴有一下沒一下地掃著地面。
沈南初蹲下身,摸了摸煤球的頭,指尖能感受到它溫熱的體溫。
煤球似乎知道要分別,用頭蹭了蹭她的手心,發出 嗚嗚的低鳴,舌頭輕輕舔了舔她的手指。
「煤球,以後你就跟著蘭花嬸子過,好不好?」
沈南初的聲音有點哽咽,
「京城的院子小,你施展不開。在王家村,你能跟著狼爸在山裡跑,能曬太陽、攆野兔,多自在。」
於蘭花趕緊蹲下身,
「煤球,跟嬸子過,給你吃吃肉。」
「你最愛吃燉肉,嬸子每月趕集,都給你買半斤。」
煤球抬頭看著沈南初,眼神里滿是依賴。
「宿主大大,我捨不得煤球……」系統的聲音帶著委屈,還夾雜著點抽氣。
「以前每天早上,煤球都會趴在門口等你起床;晚上你哄安辰睡覺,它就趴在床邊…… 以後再也看不到了。」
「我也捨不得。」
沈南初指尖輕輕撓了撓煤球的下巴,
「但這裡才是它的家。等以後有空,咱們回來看看它,給它帶燉肉。」
接下來的幾天,王家村的村民都來幫忙收拾行李。
王四爺拄著拐杖,顫巍巍地送來一籃子雞蛋,,
「沈同志啊,這是俺家老母雞下的,帶著路上吃,補身子。」
李大媽拿著幾雙新做的布鞋,塞給沈南初,
「沈同志,這鞋軟和,路上走路舒服,到了京城也能穿。」
連村裡的孩子們,都拿著自己藏著的糖果,塞給裴安辰 。
沈南初把不需要帶走的衣物、家具,都半賣半送地分給了村裡有需要的人。
王大志分家後,一直帶著媳婦孫芳和女兒王秀美住在村西頭的廢棄老房子裡,屋頂漏雨,冬天漏風。
去年,他攢了二十多塊錢,正想盤個像樣的屋子,卻沒想到沈南初會把自己住的屋子轉讓給他。
「沈同志,這屋子裡所有的東西…… 真就收十塊錢?」
王大志搓著手,有點不敢相信。這屋子是磚瓦房,有兩間臥室,一間堂屋,還有個小院子。
去年沈南初還找人修過屋頂,換過門窗。
十塊錢,連買幾根椽子都不夠。
「王叔,你跟嬸子不容易,秀美姐也到了說親的時候,得有個暖和的屋子住。」
沈南初笑著說,
「這十塊錢,就當是材料費。」
孫芳眼淚掉了下來,「沈同志,你真是個好人…… 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麼謝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