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他敢嗎?
陳麥猛地坐直身體。
孫曉也轉過頭,盯著林默的臉。
林默臉上沒有一絲慌亂。
他甚至伸手整理了一下剛才因為喝咖啡而稍微有些歪斜的領帶。
「你們看這兩篇聲明,看到了什麼?」
林默問。
陳麥指著屏幕:「不唯情,只唯法。這還不清楚嗎?這是在敲打我們,讓我們閉嘴。」
「還有呢?」
「還有……嚴懲暴力犯罪。」
林默搖了搖頭。
他站起身,走到白板前。
剛才寫的【被告】兩個字還在。
林默拿起紅筆,在【被告】旁邊,寫下了兩個字:【程序】。
「你們只看到了『嚴懲』,沒看到『依法』。」
林默轉身,筆尖指向最高法聲明里的那句話。
「【嚴格依法辦案】。」
林默看著陳麥。
「趙剛想幹什麼?」
陳麥愣了一下:「他想快刀斬亂麻,從重從快……」
「對,他想『快』。」
林默的聲音很輕,在安靜的辦公室里卻異常清晰。
「但最高法說了,要『嚴格』。」
「嚴格,就意味著不能出錯。意味著每一個證據都要經得起推敲,每一個程序都要合乎規範,每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林默把紅筆扔在桌上。
「原本,這只是一個普通的殺人案。趙剛可以憑著他在東城的影響力,用最快的速度走完流程,把姚芳送上刑場。」
「但現在不一樣了。」
林默指了指天花板。
「上面說話了。」
「這兩篇聲明一出,全國的眼睛都盯著這個案子。盯著東城區檢察院,盯著東城區法院。」
「在這種聚光燈下,趙剛還敢『快』嗎?」
林默走到落地窗前,看著遠處東城區的方向。
「他不敢。」
「一旦他在程序上出了一點紕漏,一旦證據鏈有一點瑕疵,在這個節骨眼上,那就是嚴重的司法事故。那是打最高法的臉。」
孫曉的眼睛慢慢亮了起來。
「所以……」
孫曉試探著問。
「所以,這兩篇聲明,不是我們的催命符。」
林默轉過身,嘴角勾起一抹極淡的弧度。
「它是趙剛的緊箍咒。」
「把水攪渾的目的已經達到了。現在,我們要做的,是幫趙剛戴好這頂緊箍咒。」
林默看向孫曉。
「發第二條視頻。」
孫曉一怔:「現在發?頂著最高法的風頭髮?」
「對。」
林默走回辦公桌後坐下。
「這一次,不談感情。」
「談邏輯。」
「把屍檢報告裡關於『第一刀』的角度分析,做成圖解。」
「標題就叫——」
林默停頓了一秒。
「【如果這就是最高法說的『嚴格依法』,我們請求回應這三個疑點】。」
孫曉深吸一口氣,抓起平板電腦轉身就走。
陳麥看著林默。
「老大。」
「嗯?」
「你是不是早就猜到上面會出手?」
林默拿起手機,關掉那兩條刺眼的新聞推送。
「我沒猜到。」
林默說。
「我只是在賭。」
「賭這個國家的法律,還沒死絕。」
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辦公室。
趙剛坐在辦公桌後。
他手裡拿著一份剛列印出來的紅頭文件。
那是最高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近期涉家庭暴力惡性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文件還帶著印表機特有的溫熱。
趙剛的視線在「依法嚴懲」、「維護司法權威」這幾個加粗的宋體字上停留了很久。
他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一直壓在他胸口的那塊大石頭,終於挪開了。
「趙檢。」
那個年輕幹事站在辦公桌對面,臉上帶著顯而易見的喜色。
「這下穩了。」
幹事指了指趙剛手裡的文件。
「上面都表態了。那幫搞輿論戰的律師,現在就是秋後的螞蚱,蹦躂不了幾天了。」
趙剛放下文件。
他端起茶杯,吹了吹浮在上面的茶葉。
「通知公訴科。」
趙剛的聲音恢復了往日的沉穩和霸道。
「起訴書再過一遍。把『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這兩點,給我夯實了。」
「是。」
「還有。」
趙剛放下茶杯,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聯繫法院那邊。既然上面要求『依法嚴懲』,那就不要拖。」
「申請提速。」
「爭取下周開庭。」
幹事愣了一下:「下周?這麼急?按照正常流程,辯護律師那邊還有閱卷期……」
趙剛抬起頭。
那雙銳利的眼睛裡閃過一道寒光。
「閱卷?」
「卷宗就在那兒,他們愛看不看。」
「既然他們喜歡在網上發視頻,那就讓他們在法庭上也這麼能說。」
「去辦。」
「是!」
幹事轉身快步離開。
辦公室的門關上。
趙剛站起身,走到窗邊。
他看著窗外繁忙的街道。
一輛警車正閃著警燈呼嘯而過。
趙剛從口袋裡摸出一盒煙,抽出一根點燃。
煙霧升騰。
模糊了他那張堅硬如鐵的臉。
「林默……」
趙剛低聲念著這個名字。
「你想裹挾民意?」
「那我就讓你看看,什麼叫國家機器。」
同一時間。
龍城國際中心,404律所。
孫曉的手指在鍵盤上飛快敲擊。
屏幕上是一個複雜的3D人體模型圖解。
紅色的線條模擬出刀鋒刺入的角度。
藍色的線條標註出骨骼和肌肉的阻力。
旁邊配著一行行密密麻麻的數據分析。
「發了。」
孫曉按下回車鍵。
「還是全平台?」
秦依站在旁邊問。
「全平台。」
孫曉轉過椅子,看著坐在後方沙發上的林默。
「但是老大,現在的評論區環境很差。只要我們一發聲,立馬就會被那幫『理中客』圍攻。」
「罵什麼?」
林默問。
「罵我們吃人血饅頭,罵我們帶節奏,罵我們不懂法。」
孫曉苦笑一聲。
「甚至還有人說,要查查我們律所的資質,看看是不是有境外勢力資助。」
林默拿起桌上的蘋果,咬了一口。
清脆的咀嚼聲在安靜的辦公區里響起。
「讓他們罵。」
林默咽下果肉。
「現在的罵聲越多,將來反轉的時候,回聲就越響。」
「東城那邊有動靜了嗎?」
林默看向陳麥。
陳麥一直在刷著內網的消息。
「有。」
陳麥抬起頭,臉色凝重。
「剛剛收到的消息。東城檢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並且申請了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要求儘快開庭。」
「據說……」
陳麥頓了頓。
「據說定的時間是下周三。」
「下周三?」
孫曉驚呼出聲。
「今天是周五!滿打滿算只有五天時間?這也太快了吧!這符合程序嗎?」
「符合。」
林默平靜地說。
「對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法院可以縮短審理期限。」
「趙剛這是急了。」
林默把蘋果核扔進垃圾桶。
「他拿到了上面的尚方寶劍,想趁熱打鐵,直接把我們釘死在恥辱柱上。」
「那我們怎麼辦?」
秦依有些焦急。
「五天時間,我們要準備庭辯,還要應對輿論的反撲……」
「不用準備輿論了。」
林默站起身。
他走到那面巨大的白板前。
白板上,之前畫的那個代表「大眾」的圓圈,已經被紅筆打了個大大的叉。
林默拿起板擦,把整個白板擦得乾乾淨淨。
只留下一片刺眼的白。
「從現在開始,404律所的所有社交帳號,停止更新。」
林默轉過身。
「停止更新?」
孫曉不解。
「我們不反擊了嗎?剛才那個『三個疑點』的視頻……」
「那個視頻是最後的一顆釘子。」
林默看著孫曉。
「釘子釘進去了,就別再敲了。」
「再敲,牆就塌了。」
「現在,我們要做的,是沉默。」
林默走到陳麥面前,伸出手。
「車鑰匙。」
陳麥下意識地把鑰匙放在他手裡。
「老大,你要去哪?」
「去法院。」
林默握住冰涼的鑰匙。
「去見見那位即將主審這個案子的法官。」
「這個時候見法官?」
陳麥瞪大了眼睛。
「這違規吧?而且趙剛那邊肯定盯著我們,這時候去接觸法官,不是給他們送把柄嗎?」
「誰說我是去私下接觸的?」
林默向門口走去。
黑色的風衣衣擺隨著他的動作劃出一道冷硬的弧線。
「我是去遞交申請書。」
「申請書?」
「申請庭審直播。」
林默的手放在門把手上。
他回過頭,看了一眼屋裡的三人。
「趙剛不是想讓所有人看看國家機器的威嚴嗎?」
「那我們就給他搭個最大的台子。」
「讓全國人民都來看看。」
「這台機器,到底是怎麼碾碎一個母親的骨頭的。」
「咔噠。」
門開了。
林默走了出去。
只留下一個決絕的背影。
東城區人民法院。
立案大廳。
下午三點的陽光透過高大的落地玻璃窗灑進來,卻照不暖這片灰白色的大理石地面。
大廳里人不多。
幾個穿著制服的工作人員坐在櫃檯後,機械地處理著文件。
林默走到3號窗口。
他把一份厚厚的文件袋遞了進去。
「你好,404律師事務所,林默。」
林默的聲音平穩,沒有任何情緒波動。
「關於(2023)東刑初字第404號,姚芳故意殺人案。」
「我想提交兩份申請。」
櫃檯後的年輕女書記員抬起頭。
她看了一眼林默,又看了一眼文件袋上的案號。
眼神明顯變了一下。
這兩天,這個案子在法院內部也是炸了鍋。
誰都知道這是個燙手山芋。
「請稍等。」
女書記員拿起文件袋,並沒有直接打開,而是轉身走向了後面的辦公室。
隔著磨砂玻璃。
林默能看到裡面有人影晃動,似乎在打著電話。
十分鐘後。
書記員回來了。
但跟在她身後的,還有一個穿著法袍的中年男人。
男人大概五十歲出頭,頭髮稀疏,戴著一副黑框眼鏡,臉上掛著那種常年在體制內浸淫出來的、滴水不漏的嚴肅。
他看了一眼站在窗口外的林默。
眼神裡帶著一絲審視,還有一絲不易察覺的厭惡。
「你是林默?」
男人開口問道。
「是。」
林默看著他。
「你是辯護律師?」
「是。」
男人點了點頭,並沒有自我介紹的意思。
他拿起林默剛才遞進去的文件袋,當著林默的面,緩緩打開。
抽出裡面的兩張紙。
第一張:【庭審公開直播申請書】。
第二張:【關鍵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男人的視線在「直播」兩個字上停留了兩秒。
然後,他把紙塞回文件袋,隨手扔在櫃檯上。
「我是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姓劉。」
劉法官看著林默,語氣冷淡。
「劉志強。」
林默在心裡默念了一遍這個名字。
東城區法院刑庭庭長。
出了名的保守派。
也就是趙剛的「老搭檔」。
「劉庭長。」
林默微微頷首。
「申請書收到了?」
「收到了。」
劉志強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
「但是,能不能批,還得研究。」
「研究?」
林默嘴角微揚。
「《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
「第一百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姚芳案不涉及國家秘密,不涉及個人隱私,為什麼不能公開直播?」
劉志強看著眼前這個咄咄逼人的年輕人。
他不怒反笑。
「林律師,法條背得很熟嘛。」
「但是你也知道,這個案子現在輿論關注度太高。」
「為了防止庭審現場秩序混亂,也為了保護被告人和受害人家屬的隱私……」
「受害人已經死了。」
林默打斷了他。
「被告人,也就是我的當事人,強烈要求公開審理。」
劉志強的臉色沉了下來。
「年輕人,不要以為在網上發幾個視頻,就能教法院做事。」
他上前一步,隔著櫃檯,壓低了聲音。
「這裡是法庭。」
「不是你的直播間。」
「我們會依法辦事。至於直不直播,那是法院的裁量權。」
說完,劉志強不再理會林默。
他轉身欲走。
「劉庭長。」
林默的聲音在他身後響起。
不高,卻帶著一種穿透力。
「如果您拒絕直播。」
「那我就只能向最高院申請,要求異地審理了。」
劉志強的腳步猛地停住。
他轉過身,死死盯著林默。
「你在威脅我?」
「不是威脅。」
林默把手插進風衣口袋。
「是程序。」
「既然最高院說要『嚴格依法』,那我們就嚴格到底。」
「如果不公開,怎麼證明你們沒有『暗箱操作』?怎麼證明你們沒有被輿論『反向裹挾』?」
林默拿出一支錄音筆。
那是他一直握在口袋裡的右手。
錄音筆的紅燈,正一閃一閃地亮著。
「剛才的對話,我已經錄下來了。」
「如果明天早上,我看不到同意直播的裁定書。」
「這段錄音,會和那段『絕望十三刀』的視頻一樣,出現在全網每一個角落。」
劉志強的臉瞬間漲成了豬肝色。
他指著林默,手指都在顫抖。
「你……你這是違規取證!你這是……」
「這裡是立案大廳,是公共場所。」
林默收起錄音筆。
「我是在行使辯護律師的監督權。」
林默看著劉志強,眼神冰冷。
「劉庭長。」
「最高法的聲明,是讓你們依法辦案。」
「不是讓你們關起門來殺人。」
「想清楚。」
林默說完,沒有再看劉志強一眼。
他轉身,大步向門口走去。
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發出清脆的「嗒、嗒」聲。
直到林默的身影消失在旋轉門外。
劉志強還僵在原地。
大廳里的幾個書記員都停下了手裡的工作,驚恐地看著這位平日裡威風八面的庭長。
劉志強的胸口劇烈起伏著。
他拿起櫃檯上的那個文件袋,狠狠地摔在地上。
「啪!」
一聲巨響。
文件袋裡的申請書滑了出來。
白紙黑字。
像是一封戰書。
此時。
法院門外。
陳麥把車停在路邊,看著林默拉開車門坐進來。
「老大,怎麼樣?」
陳麥問。
林默系好安全帶,靠在椅背上。
他閉上眼睛,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魚咬鉤了。」
「他們同意了?」
「他們不敢不同意。」
林默睜開眼,看著法院那莊嚴的國徽。
「告訴孫曉。」
「準備好所有的證據。」
「下周三。」
「我們要在幾千萬人的眼皮子底下。」
「打一場真正的硬仗。」
孫曉也轉過頭,盯著林默的臉。
林默臉上沒有一絲慌亂。
他甚至伸手整理了一下剛才因為喝咖啡而稍微有些歪斜的領帶。
「你們看這兩篇聲明,看到了什麼?」
林默問。
陳麥指著屏幕:「不唯情,只唯法。這還不清楚嗎?這是在敲打我們,讓我們閉嘴。」
「還有呢?」
「還有……嚴懲暴力犯罪。」
林默搖了搖頭。
他站起身,走到白板前。
剛才寫的【被告】兩個字還在。
林默拿起紅筆,在【被告】旁邊,寫下了兩個字:【程序】。
「你們只看到了『嚴懲』,沒看到『依法』。」
林默轉身,筆尖指向最高法聲明里的那句話。
「【嚴格依法辦案】。」
林默看著陳麥。
「趙剛想幹什麼?」
陳麥愣了一下:「他想快刀斬亂麻,從重從快……」
「對,他想『快』。」
林默的聲音很輕,在安靜的辦公室里卻異常清晰。
「但最高法說了,要『嚴格』。」
「嚴格,就意味著不能出錯。意味著每一個證據都要經得起推敲,每一個程序都要合乎規範,每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林默把紅筆扔在桌上。
「原本,這只是一個普通的殺人案。趙剛可以憑著他在東城的影響力,用最快的速度走完流程,把姚芳送上刑場。」
「但現在不一樣了。」
林默指了指天花板。
「上面說話了。」
「這兩篇聲明一出,全國的眼睛都盯著這個案子。盯著東城區檢察院,盯著東城區法院。」
「在這種聚光燈下,趙剛還敢『快』嗎?」
林默走到落地窗前,看著遠處東城區的方向。
「他不敢。」
「一旦他在程序上出了一點紕漏,一旦證據鏈有一點瑕疵,在這個節骨眼上,那就是嚴重的司法事故。那是打最高法的臉。」
孫曉的眼睛慢慢亮了起來。
「所以……」
孫曉試探著問。
「所以,這兩篇聲明,不是我們的催命符。」
林默轉過身,嘴角勾起一抹極淡的弧度。
「它是趙剛的緊箍咒。」
「把水攪渾的目的已經達到了。現在,我們要做的,是幫趙剛戴好這頂緊箍咒。」
林默看向孫曉。
「發第二條視頻。」
孫曉一怔:「現在發?頂著最高法的風頭髮?」
「對。」
林默走回辦公桌後坐下。
「這一次,不談感情。」
「談邏輯。」
「把屍檢報告裡關於『第一刀』的角度分析,做成圖解。」
「標題就叫——」
林默停頓了一秒。
「【如果這就是最高法說的『嚴格依法』,我們請求回應這三個疑點】。」
孫曉深吸一口氣,抓起平板電腦轉身就走。
陳麥看著林默。
「老大。」
「嗯?」
「你是不是早就猜到上面會出手?」
林默拿起手機,關掉那兩條刺眼的新聞推送。
「我沒猜到。」
林默說。
「我只是在賭。」
「賭這個國家的法律,還沒死絕。」
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辦公室。
趙剛坐在辦公桌後。
他手裡拿著一份剛列印出來的紅頭文件。
那是最高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近期涉家庭暴力惡性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文件還帶著印表機特有的溫熱。
趙剛的視線在「依法嚴懲」、「維護司法權威」這幾個加粗的宋體字上停留了很久。
他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一直壓在他胸口的那塊大石頭,終於挪開了。
「趙檢。」
那個年輕幹事站在辦公桌對面,臉上帶著顯而易見的喜色。
「這下穩了。」
幹事指了指趙剛手裡的文件。
「上面都表態了。那幫搞輿論戰的律師,現在就是秋後的螞蚱,蹦躂不了幾天了。」
趙剛放下文件。
他端起茶杯,吹了吹浮在上面的茶葉。
「通知公訴科。」
趙剛的聲音恢復了往日的沉穩和霸道。
「起訴書再過一遍。把『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這兩點,給我夯實了。」
「是。」
「還有。」
趙剛放下茶杯,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聯繫法院那邊。既然上面要求『依法嚴懲』,那就不要拖。」
「申請提速。」
「爭取下周開庭。」
幹事愣了一下:「下周?這麼急?按照正常流程,辯護律師那邊還有閱卷期……」
趙剛抬起頭。
那雙銳利的眼睛裡閃過一道寒光。
「閱卷?」
「卷宗就在那兒,他們愛看不看。」
「既然他們喜歡在網上發視頻,那就讓他們在法庭上也這麼能說。」
「去辦。」
「是!」
幹事轉身快步離開。
辦公室的門關上。
趙剛站起身,走到窗邊。
他看著窗外繁忙的街道。
一輛警車正閃著警燈呼嘯而過。
趙剛從口袋裡摸出一盒煙,抽出一根點燃。
煙霧升騰。
模糊了他那張堅硬如鐵的臉。
「林默……」
趙剛低聲念著這個名字。
「你想裹挾民意?」
「那我就讓你看看,什麼叫國家機器。」
同一時間。
龍城國際中心,404律所。
孫曉的手指在鍵盤上飛快敲擊。
屏幕上是一個複雜的3D人體模型圖解。
紅色的線條模擬出刀鋒刺入的角度。
藍色的線條標註出骨骼和肌肉的阻力。
旁邊配著一行行密密麻麻的數據分析。
「發了。」
孫曉按下回車鍵。
「還是全平台?」
秦依站在旁邊問。
「全平台。」
孫曉轉過椅子,看著坐在後方沙發上的林默。
「但是老大,現在的評論區環境很差。只要我們一發聲,立馬就會被那幫『理中客』圍攻。」
「罵什麼?」
林默問。
「罵我們吃人血饅頭,罵我們帶節奏,罵我們不懂法。」
孫曉苦笑一聲。
「甚至還有人說,要查查我們律所的資質,看看是不是有境外勢力資助。」
林默拿起桌上的蘋果,咬了一口。
清脆的咀嚼聲在安靜的辦公區里響起。
「讓他們罵。」
林默咽下果肉。
「現在的罵聲越多,將來反轉的時候,回聲就越響。」
「東城那邊有動靜了嗎?」
林默看向陳麥。
陳麥一直在刷著內網的消息。
「有。」
陳麥抬起頭,臉色凝重。
「剛剛收到的消息。東城檢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並且申請了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要求儘快開庭。」
「據說……」
陳麥頓了頓。
「據說定的時間是下周三。」
「下周三?」
孫曉驚呼出聲。
「今天是周五!滿打滿算只有五天時間?這也太快了吧!這符合程序嗎?」
「符合。」
林默平靜地說。
「對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法院可以縮短審理期限。」
「趙剛這是急了。」
林默把蘋果核扔進垃圾桶。
「他拿到了上面的尚方寶劍,想趁熱打鐵,直接把我們釘死在恥辱柱上。」
「那我們怎麼辦?」
秦依有些焦急。
「五天時間,我們要準備庭辯,還要應對輿論的反撲……」
「不用準備輿論了。」
林默站起身。
他走到那面巨大的白板前。
白板上,之前畫的那個代表「大眾」的圓圈,已經被紅筆打了個大大的叉。
林默拿起板擦,把整個白板擦得乾乾淨淨。
只留下一片刺眼的白。
「從現在開始,404律所的所有社交帳號,停止更新。」
林默轉過身。
「停止更新?」
孫曉不解。
「我們不反擊了嗎?剛才那個『三個疑點』的視頻……」
「那個視頻是最後的一顆釘子。」
林默看著孫曉。
「釘子釘進去了,就別再敲了。」
「再敲,牆就塌了。」
「現在,我們要做的,是沉默。」
林默走到陳麥面前,伸出手。
「車鑰匙。」
陳麥下意識地把鑰匙放在他手裡。
「老大,你要去哪?」
「去法院。」
林默握住冰涼的鑰匙。
「去見見那位即將主審這個案子的法官。」
「這個時候見法官?」
陳麥瞪大了眼睛。
「這違規吧?而且趙剛那邊肯定盯著我們,這時候去接觸法官,不是給他們送把柄嗎?」
「誰說我是去私下接觸的?」
林默向門口走去。
黑色的風衣衣擺隨著他的動作劃出一道冷硬的弧線。
「我是去遞交申請書。」
「申請書?」
「申請庭審直播。」
林默的手放在門把手上。
他回過頭,看了一眼屋裡的三人。
「趙剛不是想讓所有人看看國家機器的威嚴嗎?」
「那我們就給他搭個最大的台子。」
「讓全國人民都來看看。」
「這台機器,到底是怎麼碾碎一個母親的骨頭的。」
「咔噠。」
門開了。
林默走了出去。
只留下一個決絕的背影。
東城區人民法院。
立案大廳。
下午三點的陽光透過高大的落地玻璃窗灑進來,卻照不暖這片灰白色的大理石地面。
大廳里人不多。
幾個穿著制服的工作人員坐在櫃檯後,機械地處理著文件。
林默走到3號窗口。
他把一份厚厚的文件袋遞了進去。
「你好,404律師事務所,林默。」
林默的聲音平穩,沒有任何情緒波動。
「關於(2023)東刑初字第404號,姚芳故意殺人案。」
「我想提交兩份申請。」
櫃檯後的年輕女書記員抬起頭。
她看了一眼林默,又看了一眼文件袋上的案號。
眼神明顯變了一下。
這兩天,這個案子在法院內部也是炸了鍋。
誰都知道這是個燙手山芋。
「請稍等。」
女書記員拿起文件袋,並沒有直接打開,而是轉身走向了後面的辦公室。
隔著磨砂玻璃。
林默能看到裡面有人影晃動,似乎在打著電話。
十分鐘後。
書記員回來了。
但跟在她身後的,還有一個穿著法袍的中年男人。
男人大概五十歲出頭,頭髮稀疏,戴著一副黑框眼鏡,臉上掛著那種常年在體制內浸淫出來的、滴水不漏的嚴肅。
他看了一眼站在窗口外的林默。
眼神裡帶著一絲審視,還有一絲不易察覺的厭惡。
「你是林默?」
男人開口問道。
「是。」
林默看著他。
「你是辯護律師?」
「是。」
男人點了點頭,並沒有自我介紹的意思。
他拿起林默剛才遞進去的文件袋,當著林默的面,緩緩打開。
抽出裡面的兩張紙。
第一張:【庭審公開直播申請書】。
第二張:【關鍵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男人的視線在「直播」兩個字上停留了兩秒。
然後,他把紙塞回文件袋,隨手扔在櫃檯上。
「我是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姓劉。」
劉法官看著林默,語氣冷淡。
「劉志強。」
林默在心裡默念了一遍這個名字。
東城區法院刑庭庭長。
出了名的保守派。
也就是趙剛的「老搭檔」。
「劉庭長。」
林默微微頷首。
「申請書收到了?」
「收到了。」
劉志強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
「但是,能不能批,還得研究。」
「研究?」
林默嘴角微揚。
「《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
「第一百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姚芳案不涉及國家秘密,不涉及個人隱私,為什麼不能公開直播?」
劉志強看著眼前這個咄咄逼人的年輕人。
他不怒反笑。
「林律師,法條背得很熟嘛。」
「但是你也知道,這個案子現在輿論關注度太高。」
「為了防止庭審現場秩序混亂,也為了保護被告人和受害人家屬的隱私……」
「受害人已經死了。」
林默打斷了他。
「被告人,也就是我的當事人,強烈要求公開審理。」
劉志強的臉色沉了下來。
「年輕人,不要以為在網上發幾個視頻,就能教法院做事。」
他上前一步,隔著櫃檯,壓低了聲音。
「這裡是法庭。」
「不是你的直播間。」
「我們會依法辦事。至於直不直播,那是法院的裁量權。」
說完,劉志強不再理會林默。
他轉身欲走。
「劉庭長。」
林默的聲音在他身後響起。
不高,卻帶著一種穿透力。
「如果您拒絕直播。」
「那我就只能向最高院申請,要求異地審理了。」
劉志強的腳步猛地停住。
他轉過身,死死盯著林默。
「你在威脅我?」
「不是威脅。」
林默把手插進風衣口袋。
「是程序。」
「既然最高院說要『嚴格依法』,那我們就嚴格到底。」
「如果不公開,怎麼證明你們沒有『暗箱操作』?怎麼證明你們沒有被輿論『反向裹挾』?」
林默拿出一支錄音筆。
那是他一直握在口袋裡的右手。
錄音筆的紅燈,正一閃一閃地亮著。
「剛才的對話,我已經錄下來了。」
「如果明天早上,我看不到同意直播的裁定書。」
「這段錄音,會和那段『絕望十三刀』的視頻一樣,出現在全網每一個角落。」
劉志強的臉瞬間漲成了豬肝色。
他指著林默,手指都在顫抖。
「你……你這是違規取證!你這是……」
「這裡是立案大廳,是公共場所。」
林默收起錄音筆。
「我是在行使辯護律師的監督權。」
林默看著劉志強,眼神冰冷。
「劉庭長。」
「最高法的聲明,是讓你們依法辦案。」
「不是讓你們關起門來殺人。」
「想清楚。」
林默說完,沒有再看劉志強一眼。
他轉身,大步向門口走去。
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發出清脆的「嗒、嗒」聲。
直到林默的身影消失在旋轉門外。
劉志強還僵在原地。
大廳里的幾個書記員都停下了手裡的工作,驚恐地看著這位平日裡威風八面的庭長。
劉志強的胸口劇烈起伏著。
他拿起櫃檯上的那個文件袋,狠狠地摔在地上。
「啪!」
一聲巨響。
文件袋裡的申請書滑了出來。
白紙黑字。
像是一封戰書。
此時。
法院門外。
陳麥把車停在路邊,看著林默拉開車門坐進來。
「老大,怎麼樣?」
陳麥問。
林默系好安全帶,靠在椅背上。
他閉上眼睛,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魚咬鉤了。」
「他們同意了?」
「他們不敢不同意。」
林默睜開眼,看著法院那莊嚴的國徽。
「告訴孫曉。」
「準備好所有的證據。」
「下周三。」
「我們要在幾千萬人的眼皮子底下。」
「打一場真正的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