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王建國:我以為他是律師,結果他想當閻王!
西城區檢察院。
林默推開那扇熟悉的辦公室門時,沒有敲。
電話里王建國的口氣,不像是在邀請他來喝茶。
辦公室里,煙霧繚繞。
王建國沒有坐在辦公桌後,而是站在窗邊,背對著門口,一根接一根地抽著煙。
地上的菸灰缸里,已經堆起了一座小山。
聽到開門聲,他轉過身。
那張一向沉穩的臉上,帶著一種宿醉般的疲憊和幾分見了鬼的荒誕。
「來了。」
他掐滅手裡的菸頭,大步走到飲水機旁,給自己灌了滿滿一杯涼水,一飲而盡。
整個過程,他都沒再看林默一眼。
林默自顧自地在沙發上坐下,給自己倒了杯茶。
「王叔,火氣這麼大?」
「火氣大?」王建國把紙杯狠狠捏成一團,扔進垃圾桶,發出一聲悶響。
他拉過椅子,重重地坐在林默對面。
「林默,我問你,你小子是不是有什麼通天的背景,我不知道的?」
林默端著茶杯,慢悠悠地吹了吹熱氣。
「王叔,我最大的背景,就是您啊。」
「少跟我來這套!」王建國一拍大腿。
他指著林默,手指都在微微發抖。
「上面,批了。」
「噗……」
林默剛喝進嘴裡的一口茶,差點噴出來。
批了?
就這麼批了?
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不批才有問題呢。
「我這張老臉,」王建國靠在椅背上,整個人都鬆弛了下來,仿佛耗盡了所有力氣,「算是徹底豁出去了。」
王建國看著林默,那神態,像是在看一個自己親手放出來的怪物。
「說吧。」
「你小子,到底想怎麼搞?」
他提前打好了預防針。
「我先警告你,別想著真讓她牢底坐穿。誹謗罪的上限就在那兒,三年,頂天了。」
「這是法律,不是你家開的菜市場,不能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林默放下了茶杯。
他笑了。
那是一種獵人看到獵物後,開始認真思考從哪個部位下刀的笑容。
「王叔,您怎麼也跟他們一樣,格局小了呢?」
「什麼?」王建國沒反應過來。
「誹謗罪?」林默伸出一根手指,輕輕搖了搖,「不,這只是開胃菜。」
他坐直了身體,整個人氣場一變。
「咱們來捋一捋。」
「許倩倩在派出所,面對正在執行公務的民警,大吵大鬧,撕扯警員衣領,並且公然指責辦案民警收受賄賂,是『資本的走狗』。」
「這算不算妨礙公務罪?」
王建國的喉結動了一下,沒有說話。
林默伸出第二根手指。
「她在明知自己報案內容純屬捏造的情況下,依然向公安機關報案,企圖讓司法機關成為她攻擊他人的工具,浪費大量警力資源。」
「這算不算虛假訴訟罪?」
「雖然一般發生在民事訴訟,但其行為本質和惡劣影響,完全可以往這個方向靠。」
王建國放在膝蓋上的手,不自覺地蜷縮了一下。
林默又伸出第三根手指,臉上的笑容愈發燦爛。
「她在全網擁有數千萬粉絲,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惡意剪輯視頻,編造謊言,煽動性別對立,攻擊特定個人,導致清北大學官網癱瘓,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這個行為,夠不夠得上『尋釁滋事罪』里『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這一條?」
辦公室里,死一般的寂靜。
王建國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呆呆地看著林默,看著這個年輕人,輕描淡寫地,為許倩倩羅織出了一張疏而不漏的天羅地網。
每一條,都有法律條文支撐。
每一條,都踩在了司法實踐的模糊地帶,但又都能找到強有力的論證角度。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法律分析了。
這是教科書級別的,法律連招。
「誹謗罪,是自訴為主,公訴為輔。」
「但妨礙公務罪,虛假訴訟罪,尋釁滋事罪……」
林默攤開雙手,做了一個收網的動作。
「這些,可都是純純的公訴案件。」
「到時候,數罪併罰。」
「王叔,」林默身體前傾,湊近了王建國,壓低了聲音,那人畜無害的笑容里,透著一股子涼意,「您再算算,她的刑期上限,還是三年嗎?」
王建國的大腦,嗡的一聲。
他終於明白了。
林默從一開始,就沒把那個誹謗罪放在眼裡。
他要的,根本不是在原有的罪名上加重刑罰。
他要的,是創造新的罪名。
他要用一套組合拳,把許倩倩徹底打死,打得永不翻身。
這個年輕人……
他的心,到底是用什麼做的?
「你……」王建國看著林默,半天,才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
「你小子……是真想讓她死啊。」
林默靠回沙發上,嘿嘿一笑,沒說話。
那笑容,在王建國看來,比魔鬼還可怕。
「滾吧!」
王建國猛地站起身,指著辦公室的大門笑罵道。
「滾蛋!現在!立刻!馬上!」
「你小子的心,比煤炭還黑!」
「我這裡是檢察院!不是你無法無天的屠宰場!」
林默聳了聳肩,一臉無辜地站起身。
「明白,為人民服務。」
他整理了一下衣領,轉身朝著門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似乎在等著什麼。
就在他的手,即將碰到門把手的那一刻。
身後,傳來了王建國帶著一絲顫抖和無比糾結的聲音。
「等等!」
林默停下腳步,沒有回頭。
王建國頹然地坐回椅子上,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骨頭。
他盯著林默的背影,沉默了足足十秒。
然後,他用一種近乎夢囈的口吻,問出了一個連自己都覺得瘋狂的問題。
「你說的這幾個罪名……」
「你……有幾成把握?」
林默的手,從門把手上放了下來。
他轉過身,臉上重新掛上了那副標準的人畜無害的笑容。
「王叔。」
「法律,從來不講把握。」
他頓了頓,一字一頓地說道。
「法律,只創造事實。」
林默推開那扇熟悉的辦公室門時,沒有敲。
電話里王建國的口氣,不像是在邀請他來喝茶。
辦公室里,煙霧繚繞。
王建國沒有坐在辦公桌後,而是站在窗邊,背對著門口,一根接一根地抽著煙。
地上的菸灰缸里,已經堆起了一座小山。
聽到開門聲,他轉過身。
那張一向沉穩的臉上,帶著一種宿醉般的疲憊和幾分見了鬼的荒誕。
「來了。」
他掐滅手裡的菸頭,大步走到飲水機旁,給自己灌了滿滿一杯涼水,一飲而盡。
整個過程,他都沒再看林默一眼。
林默自顧自地在沙發上坐下,給自己倒了杯茶。
「王叔,火氣這麼大?」
「火氣大?」王建國把紙杯狠狠捏成一團,扔進垃圾桶,發出一聲悶響。
他拉過椅子,重重地坐在林默對面。
「林默,我問你,你小子是不是有什麼通天的背景,我不知道的?」
林默端著茶杯,慢悠悠地吹了吹熱氣。
「王叔,我最大的背景,就是您啊。」
「少跟我來這套!」王建國一拍大腿。
他指著林默,手指都在微微發抖。
「上面,批了。」
「噗……」
林默剛喝進嘴裡的一口茶,差點噴出來。
批了?
就這麼批了?
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不批才有問題呢。
「我這張老臉,」王建國靠在椅背上,整個人都鬆弛了下來,仿佛耗盡了所有力氣,「算是徹底豁出去了。」
王建國看著林默,那神態,像是在看一個自己親手放出來的怪物。
「說吧。」
「你小子,到底想怎麼搞?」
他提前打好了預防針。
「我先警告你,別想著真讓她牢底坐穿。誹謗罪的上限就在那兒,三年,頂天了。」
「這是法律,不是你家開的菜市場,不能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林默放下了茶杯。
他笑了。
那是一種獵人看到獵物後,開始認真思考從哪個部位下刀的笑容。
「王叔,您怎麼也跟他們一樣,格局小了呢?」
「什麼?」王建國沒反應過來。
「誹謗罪?」林默伸出一根手指,輕輕搖了搖,「不,這只是開胃菜。」
他坐直了身體,整個人氣場一變。
「咱們來捋一捋。」
「許倩倩在派出所,面對正在執行公務的民警,大吵大鬧,撕扯警員衣領,並且公然指責辦案民警收受賄賂,是『資本的走狗』。」
「這算不算妨礙公務罪?」
王建國的喉結動了一下,沒有說話。
林默伸出第二根手指。
「她在明知自己報案內容純屬捏造的情況下,依然向公安機關報案,企圖讓司法機關成為她攻擊他人的工具,浪費大量警力資源。」
「這算不算虛假訴訟罪?」
「雖然一般發生在民事訴訟,但其行為本質和惡劣影響,完全可以往這個方向靠。」
王建國放在膝蓋上的手,不自覺地蜷縮了一下。
林默又伸出第三根手指,臉上的笑容愈發燦爛。
「她在全網擁有數千萬粉絲,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惡意剪輯視頻,編造謊言,煽動性別對立,攻擊特定個人,導致清北大學官網癱瘓,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這個行為,夠不夠得上『尋釁滋事罪』里『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這一條?」
辦公室里,死一般的寂靜。
王建國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呆呆地看著林默,看著這個年輕人,輕描淡寫地,為許倩倩羅織出了一張疏而不漏的天羅地網。
每一條,都有法律條文支撐。
每一條,都踩在了司法實踐的模糊地帶,但又都能找到強有力的論證角度。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法律分析了。
這是教科書級別的,法律連招。
「誹謗罪,是自訴為主,公訴為輔。」
「但妨礙公務罪,虛假訴訟罪,尋釁滋事罪……」
林默攤開雙手,做了一個收網的動作。
「這些,可都是純純的公訴案件。」
「到時候,數罪併罰。」
「王叔,」林默身體前傾,湊近了王建國,壓低了聲音,那人畜無害的笑容里,透著一股子涼意,「您再算算,她的刑期上限,還是三年嗎?」
王建國的大腦,嗡的一聲。
他終於明白了。
林默從一開始,就沒把那個誹謗罪放在眼裡。
他要的,根本不是在原有的罪名上加重刑罰。
他要的,是創造新的罪名。
他要用一套組合拳,把許倩倩徹底打死,打得永不翻身。
這個年輕人……
他的心,到底是用什麼做的?
「你……」王建國看著林默,半天,才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
「你小子……是真想讓她死啊。」
林默靠回沙發上,嘿嘿一笑,沒說話。
那笑容,在王建國看來,比魔鬼還可怕。
「滾吧!」
王建國猛地站起身,指著辦公室的大門笑罵道。
「滾蛋!現在!立刻!馬上!」
「你小子的心,比煤炭還黑!」
「我這裡是檢察院!不是你無法無天的屠宰場!」
林默聳了聳肩,一臉無辜地站起身。
「明白,為人民服務。」
他整理了一下衣領,轉身朝著門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似乎在等著什麼。
就在他的手,即將碰到門把手的那一刻。
身後,傳來了王建國帶著一絲顫抖和無比糾結的聲音。
「等等!」
林默停下腳步,沒有回頭。
王建國頹然地坐回椅子上,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骨頭。
他盯著林默的背影,沉默了足足十秒。
然後,他用一種近乎夢囈的口吻,問出了一個連自己都覺得瘋狂的問題。
「你說的這幾個罪名……」
「你……有幾成把握?」
林默的手,從門把手上放了下來。
他轉過身,臉上重新掛上了那副標準的人畜無害的笑容。
「王叔。」
「法律,從來不講把握。」
他頓了頓,一字一頓地說道。
「法律,只創造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