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372份答卷只取兩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外面辦公區里,胡濤他們正假裝在工作,實則一個個都伸長了脖子,用眼角的餘光偷瞄著這邊。

  看到林默出來,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來。

  胡濤第一個迎了上去,小心翼翼地問道:「默哥,怎麼了?是不是……沒有滿意的?」

  林默看著他,臉上的笑容越發燦爛。

  他搖了搖頭。

  胡濤看著林默那副撿到寶的表情,心裡的好奇簡直快要爆炸了。

  「默哥,怎麼了?是不是……有滿意的了?」

  林默抬起頭,臉上的笑容燦爛得晃眼,他揚了揚手裡那張薄薄的紙。

  「找到了一個。」

  「一個?」胡濤愣了一下,「三百多份里,就一個?」

  林默臉上的笑容收斂了一些,他點了點頭,語氣裡帶著一絲顯而易見的惋惜。

  「暫時,只有一個還算是滿意的。」

  他把秦依的那份答卷小心地放到一邊,仿佛那是什麼絕密文件。

  「一個腦子正常的。」

  這話一出,胡濤他們面面相覷。

  這話要是傳出去,帝都律師界怕不是要地震。三百多個行業精英,在他林默眼裡,竟然只有一個「腦子正常」的。

  「行了,別圍著了。」林默擺擺手,重新坐回椅子上,指了指那堆積如山的文件夾,「我再看看,萬一還有漏網之魚呢?」

  「你們該幹嘛幹嘛去,看著我影響我思路。」

  胡濤撇撇嘴,還想說點什麼,卻被周敘白一個眼神給制止了。

  眾人只好壓下心裡的好奇,紛紛散去,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

  偌大的會議室,又只剩下了林默一個人。

  他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耐著性子,重新拿起那個厚厚的文件夾。

  希望還在。

  萬一呢?

  萬一還有個驚喜藏在這些廢紙堆里?

  他繼續翻閱。

  「……建議引入『監督創作』概念,將AI視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者作為其監護人,享有版權並承擔全部責任……」

  「換湯不換藥。」林默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這跟把AI當成工具的說法,本質上沒什麼區別,只是換了個更「法律」的詞。

  沒意思。

  下一份。

  「……AI創作物的版權歸屬問題,應由市場決定。科技公司、使用者、平台方可以通過自由協商,簽訂協議來劃分利益。法律不應過度干預,以免扼殺技術創新……」

  林默直接把這份扔到了一邊。

  「放屁。」

  典型的自由市場原教旨主義者,天真得可笑。

  資本的貪婪是沒有邊界的,當沒有法律約束時,市場只會變成一個比誰更無恥的鬥獸場。

  林默翻看的速度越來越快,臉上的失望也越來越濃。

  這些答案,就像是一篇篇標準的法考八股文,結構完整,論證嚴謹,但就是沒有靈魂。

  他們都在用過去的尺子,去量未來的世界。

  思維的惰性,比身體的疲憊更讓人絕望。

  林默有些煩躁地揉了揉太陽穴,正準備徹底放棄,將剩下的東西全部當成廢紙處理掉時,他的指尖,又被一份奇特的答卷吸引了。

  這份答卷不厚,但也不是一頁紙。

  它由三頁A4紙釘在一起,第一頁是文字概述,後面兩頁,竟然是手繪的流程圖和架構圖。

  字跡遒勁有力,線條清晰,邏輯分明。

  在這個人均用Visio畫圖的年代,竟然還有人手繪流程圖來闡述法律觀點?

  這復古的風格,反而讓林默提起了一絲興趣。

  他將這份答卷抽了出來。

  標題很直接——《關於AI生成內容版權登記與追責體系的構想》。

  很務實,沒有那些虛頭巴腦的理論。

  林默的目光落在了第一頁的文字上。


  「核心觀點:我們不應該試圖將AI這種全新的事物,硬塞進誕生於工業時代的《著作權法》框架里。這就像試圖用馬車的交規去管理汽車一樣荒謬。」

  「法律需要做的,不是削足適履,而是另起爐灶。」

  「我建議,建立一個獨立於現有智慧財產權體系之外的,全新的『AIGC(AI生成內容)存證與登記平台』。」

  看到這裡,林默的眼睛亮了。

  另起爐灶!

  終於有人敢說出這句話了!

  他迫不及待地翻到後面兩頁的流程圖。

  第一張圖,畫的是「登記流程」。

  使用者通過平台上傳AI生成的作品,同時提交關鍵的prompt(指令)、生成參數、以及明確的「權利與責任聲明」。

  平台通過區塊鏈技術,為這份提交記錄生成一個獨一無二、不可篡改的「哈希時間戳」。

  這份記錄,就是作品的「電子出生證明」。

  「漂亮!」林默忍不住低聲讚嘆。

  他想到了,但沒這個答卷想得這麼細緻。用區塊鏈技術來解決存證問題,釜底抽薪,直接斷絕了後續的權屬糾紛。

  他接著看第二張圖,標題是「權利與責任模型」。

  這張圖更有意思。

  作者提出了一個「分層權利」模型。

  默認情況下,所有AI生成內容,版權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但一旦通過平台登記,創作者就獲得了一個有時限的「獨占使用權」,比如三到五年。在這個期限內,他可以像傳統版權一樣進行商業授權和維權。

  而作為對價,這位登記的創作者,也必須成為該作品的「唯一法律責任人」。

  作品侵權了,他賠錢。

  作品違法了,他擔責。

  這個模型,完美地平衡了「鼓勵創新」和「風險控制」。

  你想要權利?可以,那就承擔起責任。

  你不想擔責?也行,那就放棄獨占的權利,讓它回歸公共。

  把選擇權,交還給了創作者自己。

  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構想,這簡直就是一個可以落地的產品方案!

  這個方案,比秦依那個「責任決定權利」的觀點,更加深入,更加具體,也更具有顛覆性!

  如果說秦依是那個指出「皇帝沒穿衣服」的孩子,那這份答卷的作者,就是那個已經把縫紉機和設計圖都準備好,要給皇帝做一件新衣服的裁縫!

  戰略家和工程師!

  林默的心臟「砰砰」地跳了起來。

  他迅速翻回到第一頁,找到了答卷末尾的署名。

  ——趙廷峰。

  林默愣了一下。

  這個名字,他有印象。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