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陳麥:對!我負責地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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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把求助的視線投向了陳麥,全場所有人的注意力也瞬間集中到了這個默默無聞的年輕人身上。

  「請講。」主持人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陳麥扶了一下立在身前的麥克風,關節因為緊張有些發白。

  他沒有看台上的嘉賓,也沒有看身後的觀眾,而是直直地看著大屏幕上那條充滿絕望的求助評論。

  「這位老闆,你的心情,我能理解。」

  陳麥一開口,就讓所有人感到意外。他的普通話帶著一點不易察覺的口音,不像是林默那樣字正腔圓,但很沉穩,很真誠。

  「因為你經歷的,我身邊也經歷過。」

  這句話一出,現場一片安靜。

  「我家在小城市,我親戚開了一家小飯館,開了十幾年,靠著手藝和回頭客,生意一直不錯。後來,街對面也開了一家,裝修比這邊好,價格比這邊低,還搞各種活動。」

  陳麥的敘述很平淡,沒有渲染任何情緒,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一開始,我們沒當回事,覺得做好自己的就行。但很快,網上就開始出現我們家的差評。說我們家後廚髒,食材不新鮮,服務員態度差。全是假的,但說的人多了,就有人信了。」

  「我家親戚是個老實人,不會上網,也不知道怎麼辯解。他只能每天把後廚打掃得更乾淨,進貨的時候讓供貨商把所有票據都開好,想著身正不怕影子斜。」

  「沒用的。差評越來越多,還配上了各種P出來的圖。來店裡吃飯的客人,也開始變得挑剔,甚至有人故意在菜里放頭髮,然後大吵大鬧,拍視頻發到網上。生意一落千丈,我媽急得整夜睡不著,我爸的背也一天比一天駝。」

  「最後,房租到期,我們沒再續租。十幾年的老店,就這麼關了。」

  故事講完了。

  沒有控訴,沒有煽情,只有一種讓人胸口發悶的無力感。

  在場的許多人,仿佛都看到了那個手足無措的一家。

  陳麥停頓了幾秒,再次開口。

  「那時候,他們不懂法。他們只知道,他們被欺負了,但他們不知道該找誰,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報警,警察說這是同行競爭,他們管不了。找平台,平台說他們只是信息發布方,讓他們自己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是惡意評價。我家親戚去哪找證據?」

  「所以,看到這位奶茶店老闆的問題,我真的感同身受。那種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心血被別人用卑劣手段毀掉,自己卻無能為力的感覺,太痛苦了。」

  他抬起頭,看向鏡頭。

  「但是,我現在是學法的。我想告訴這位老闆,也告訴當年那個無能為力的家庭。我們不是沒有辦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你遇到的,不是商業糾紛,是違法行為!對方P圖造謠,這就是最直接的證據!你可以去公證處,把那些差評和P的圖,做一份《證據保全公證》。」

  「然後,拿著這份公證書,直接去法院起訴!告他商業詆毀!要求他立刻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且賠償你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你的店鋪租金、員工工資、原材料成本,以及你應得的利潤!」

  「你說法院說你證據不足,那是因為你給的證據,不夠『硬』!截圖、錄屏,在法律上都可能被質疑真實性。但一份蓋著公證處大紅章的公證書,就是鐵證!」

  「至於怎麼找到那個躲在屏幕後面的黑手。你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要求網絡平台提供那些惡意差評帳號的實名認證信息。他跑不掉的!」

  一番話,邏輯清晰,條理分明,充滿了力量。

  從感同身受的個人經歷,到切實可行的法律指引,陳麥用最樸素的語言,給出了最專業的解決方案。

  現場,再次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直播間的彈幕,更是徹底瘋狂。

  「哭了!這才是真正的共情!」

  「這哥們是誰啊?說得太好了!比專家強多了!」

  「粉了粉了!這才是我們想聽到的!告訴我們該怎麼辦,而不是說一堆沒用的廢話!」

  主持人走上台,激動地扶住陳麥的肩膀。


  「太精彩了!太精彩了!陳麥律師,說得太好了!」

  他面向全場觀眾和直播鏡頭,提高了音量。

  「陳麥律師的發言,讓我再次相信,法律的溫度,就在於此!不愧是林默律師的至交好友,清北大學的高材生!」

  「可能大家還不認識剛剛這位發言者,他叫陳麥。和我們剛才的『禿鷲律師』林默一樣,現在,也是清-北-大-學-法-學-院的大一新生!」

  轟!

  如果說之前林默的「最高法指導性案例」是一顆炸雷,那現在陳麥的身份揭曉,就是一場連鎖爆炸!

  現場和直播間,所有人都瘋了。

  「什麼?!他也是清北的?!」

  「一個宿舍出了兩個妖孽?還讓不讓人活了!」

  「我靠!剛才那個故事,我還以為他是個輟學打工仔,結果人家是清北學霸?這反差也太大了!」

  陳麥在全場的注視下,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回了位置。林默遞給他一瓶水,什麼也沒說,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主持人好不容易才控制住場面,他的臉上也全是興奮的光。

  「好了好了,大家冷靜一下。我知道大家現在都很激動,但我們的時間有限。」

  「剛才兩位同學的發言,引出了很多現實問題。比如,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怎麼辦?試用期被隨意辭退怎麼辦?遇到消費欺詐,商家就是不承認怎麼辦?」

  主持人連續拋出好幾個尖銳的社會問題,每一個都直戳痛點。

  又過了好一陣,現場的氣氛才逐漸平復。

  主持人清了清嗓子,開始了第二個議程。

  「感謝各位精英的精彩回答。現在,我們進入第二個議程。我們來探討一個更具爭議性的話題。」

  「當我們的勞動者和消費者,在窮盡了常規的法律途徑,或者維權成本過高,周期過長的情況下,他們是否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比如拍短視頻、寫小作文等方式,對這些侵權行為進行曝光,通過輿論的壓力,來倒逼問題解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個問題一出,現場立刻變得安靜下來。

  這幾乎是在拷問整個司法體系的效率和公信力。

  就在眾人思索之際,台下一位穿著高檔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的中年律師,突然主動站了起來。

  他拿起話筒,一臉嚴肅。

  「主持人,我認為,這種方式,絕對不可取!」

  「維權,就應該通過正當的法律渠道!我們絕不能,也絕不應該,讓輿論來裹挾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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