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反轉!當強姦案的「受害者」處女膜還在時
公訴人清了清嗓子,聲音帶著幾分自得。「這些大額轉帳,恰恰說明兩人感情深厚,被告袁鍾心甘情願為被害人付出。這與後續的強姦行為,並無直接矛盾。一個男人,可以前一秒對你溫柔備至,後一秒就化身惡魔……」
「反對。」
林默站了起來,打斷了公訴人充滿想像力的描繪。
「我反對公訴方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的情況下,進行主觀臆斷和侮辱性描述。」
李法官的法槌輕輕敲了一下桌面。「反對有效。公訴方,請基於證據發言。」
公訴人憋得臉頰有些發紅,只能點頭坐下。
李法官轉向辯護席。「現在,由被告方進行舉證。」
【鋪墊結束,該上硬菜了。】
林默從文件夾里抽出第二份文件,動作不疾不徐。
「審判長,我方第一份證據,是一份由市第三人民醫院出具的,關於原告張知女士的身體檢查報告。」
他將文件遞交給法警,由法警轉呈審判席。
張知的臉上閃過一絲慌亂,但很快又恢復了鎮定。她不相信對方能查出什麼。
林默的聲音在安靜的法庭里格外清晰。
「報告結論有三點。」
「第一,張知女士,處女膜完整。」
「第二,張知女士的身體表面,並未發現任何可疑的、新鮮的撕裂傷或抓痕。」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在其生殖器官內,並未檢出任何屬於我方當事人袁鐘的精斑或DNA組織。」
「轟——」
這幾句話,比剛才三十五萬的金額更具爆炸性。
旁聽席瞬間譁然。
「什麼?沒……沒那回事?」
「那床單上的東西是哪來的?」
「我的天,這反轉……」
「我操!你他媽血口噴人!」張知像被踩了尾巴的貓,再次從座位上彈了起來,指著林默尖叫,「報告是偽造的!你們收買了醫生!是假的!」
林默看都沒看她一眼,只是對著審判長攤了攤手。
「審判長,這份報告上有市第三人民醫院的官方印章,以及江城市法醫鑑定中心的聯合認證。其真偽性,法庭可以當庭向上述兩個機構進行核實。」
他的語氣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
李法官快速地翻看著報告,眉頭擰成了一個川字。他抬頭,嚴厲地看向張知。
「原告!再次警告!如果你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法庭將強制你離席!」
張知被吼得一個哆嗦,臉色由紅轉白,又由白轉青,最終在一片死寂中,身體僵硬地坐了回去。她的雙手死死攥著衣角,指節泛白。
【別急,這只是開胃菜。】
林默轉向面色同樣凝重的公訴人。
「公訴人先生,現在我們來梳理一下你的證據鏈。你的整個強姦指控,建立在三個基礎上:第一,一張據稱是案發現場的床單。第二,原告張知女士的一面之詞。第三,電梯間的視頻監控。」
「現在,我們有了第三份證據。一份直接來自原告身體的、客觀的、不會撒謊的證據。」
他提高了音量,質問的意味十足。
「請問公訴人,三份證據,其中兩份——即醫學報告和床單上的痕跡——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床單上有,身體裡沒有。你,憑什麼只採信那張可以被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污染的床單,而無視這份由權威機構出具的醫學報告?」
「你憑什麼僅憑張知女士一句話,就判定我的當事人犯下了強姦罪?這有失公允,更是對法律的褻瀆!」
公訴人的額頭滲出了細密的汗珠。他張了張嘴,卻發現自己無力反駁。
林默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
「至於公訴方反覆強調的,在樓梯間的『拉扯』行為,我方並不否認。」
「但這個行為的動機,並非是為了實施強姦。」
他從文件夾里抽出第三份,也是最後一份證據。這一次,是厚厚的一疊列印紙。
「審判長,各位請看大屏幕。」
法庭的投影幕布亮起,上面展示的,是袁鍾和張知從相識到「案發」前的全部微信聊天記錄。
林默走到屏幕前,像一位產品發布會的講師。
「二月十四日,袁鍾轉帳五萬二。請看轉帳前的這條信息。」
他用雷射筆,將一行字放大。
【袁鍾:小知,這是我們婚禮的夢想基金,你先存著,希望你喜歡。】
「三月八日,袁鍾購買八萬元的包袋。請看前一天的對話。」
【張知:隔壁王姐的老公給她換了新車,說這才是安全感。我的安全感不貴,一個包包就夠了。】
【袁鍾:好,為了我們的將來,買!】
「四月一日,袁鍾轉帳十萬元。請看留言。」
【袁鍾:阿姨的手術要緊,我們的婚事可以先緩緩,錢你先拿去用,不夠我再想辦法。】
一條條記錄,清晰明確。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之前還對張知抱有同情的旁聽者,此刻臉上的表情變得無比複雜。
林默關掉投影,回到辯護席。
「審判長,在每一筆大額錢款往來中,我方當事人都明確表達了,這些錢款的用途,是基於『結婚』這個共同目標。這在法律上,屬於『附條件的贈與』。」
「當所附條件——也就是『結婚』——無法實現時,我方當事人完全有權要求返還。」
「案發當晚,我方當事人再次提出結婚事宜,卻遭到張知女士的斷然拒絕和無情嘲諷。情緒激動之下,兩人發生了肢體衝突。袁鐘的『拉扯』,不是為了施暴,而是為了討一個說法!是為了拿回他被騙走的血汗錢!」
「這是一場由詐騙引發的經濟糾紛,卻被某些人,巧妙地包裝成了一起強姦案!」
他的目光,像手術刀一樣,剖向公訴席。
「公訴人先生,我非常好奇。在您拿到這份漏洞百出的口供,和這份除了證明兩人可能上過床、其他什麼都證明不了的床單後,是什麼樣的職業精神,驅使您將一個普通公民,以強姦罪這樣足以毀滅他一生的罪名,送上被告席的?」
公訴人的嘴唇翕動,臉色一變。
林默的身體微微前傾,發出了最後的質問。
「法律的基石,是疑罪從無,而不是疑罪從有!」
「不是『我懷疑他有罪,所以他必須自證清白』。」
「而是『你指控他有罪,你就必須拿出一條完整、封閉、無懈可擊的證據鏈』!」
「請問,您的證據鏈,在哪裡?」
林默說完,緩緩坐下。
韓清拿起桌上的水杯,推到他面前。
整個法庭陷入了長久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李法官的視線從林默身上移開,落在了對面那個汗流浹背的公訴人身上。他用指關節,輕輕叩了叩桌面。
「公訴人,對於被告方提出的新證據,你有什麼要說的?」
「反對。」
林默站了起來,打斷了公訴人充滿想像力的描繪。
「我反對公訴方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的情況下,進行主觀臆斷和侮辱性描述。」
李法官的法槌輕輕敲了一下桌面。「反對有效。公訴方,請基於證據發言。」
公訴人憋得臉頰有些發紅,只能點頭坐下。
李法官轉向辯護席。「現在,由被告方進行舉證。」
【鋪墊結束,該上硬菜了。】
林默從文件夾里抽出第二份文件,動作不疾不徐。
「審判長,我方第一份證據,是一份由市第三人民醫院出具的,關於原告張知女士的身體檢查報告。」
他將文件遞交給法警,由法警轉呈審判席。
張知的臉上閃過一絲慌亂,但很快又恢復了鎮定。她不相信對方能查出什麼。
林默的聲音在安靜的法庭里格外清晰。
「報告結論有三點。」
「第一,張知女士,處女膜完整。」
「第二,張知女士的身體表面,並未發現任何可疑的、新鮮的撕裂傷或抓痕。」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在其生殖器官內,並未檢出任何屬於我方當事人袁鐘的精斑或DNA組織。」
「轟——」
這幾句話,比剛才三十五萬的金額更具爆炸性。
旁聽席瞬間譁然。
「什麼?沒……沒那回事?」
「那床單上的東西是哪來的?」
「我的天,這反轉……」
「我操!你他媽血口噴人!」張知像被踩了尾巴的貓,再次從座位上彈了起來,指著林默尖叫,「報告是偽造的!你們收買了醫生!是假的!」
林默看都沒看她一眼,只是對著審判長攤了攤手。
「審判長,這份報告上有市第三人民醫院的官方印章,以及江城市法醫鑑定中心的聯合認證。其真偽性,法庭可以當庭向上述兩個機構進行核實。」
他的語氣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
李法官快速地翻看著報告,眉頭擰成了一個川字。他抬頭,嚴厲地看向張知。
「原告!再次警告!如果你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法庭將強制你離席!」
張知被吼得一個哆嗦,臉色由紅轉白,又由白轉青,最終在一片死寂中,身體僵硬地坐了回去。她的雙手死死攥著衣角,指節泛白。
【別急,這只是開胃菜。】
林默轉向面色同樣凝重的公訴人。
「公訴人先生,現在我們來梳理一下你的證據鏈。你的整個強姦指控,建立在三個基礎上:第一,一張據稱是案發現場的床單。第二,原告張知女士的一面之詞。第三,電梯間的視頻監控。」
「現在,我們有了第三份證據。一份直接來自原告身體的、客觀的、不會撒謊的證據。」
他提高了音量,質問的意味十足。
「請問公訴人,三份證據,其中兩份——即醫學報告和床單上的痕跡——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床單上有,身體裡沒有。你,憑什麼只採信那張可以被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污染的床單,而無視這份由權威機構出具的醫學報告?」
「你憑什麼僅憑張知女士一句話,就判定我的當事人犯下了強姦罪?這有失公允,更是對法律的褻瀆!」
公訴人的額頭滲出了細密的汗珠。他張了張嘴,卻發現自己無力反駁。
林默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
「至於公訴方反覆強調的,在樓梯間的『拉扯』行為,我方並不否認。」
「但這個行為的動機,並非是為了實施強姦。」
他從文件夾里抽出第三份,也是最後一份證據。這一次,是厚厚的一疊列印紙。
「審判長,各位請看大屏幕。」
法庭的投影幕布亮起,上面展示的,是袁鍾和張知從相識到「案發」前的全部微信聊天記錄。
林默走到屏幕前,像一位產品發布會的講師。
「二月十四日,袁鍾轉帳五萬二。請看轉帳前的這條信息。」
他用雷射筆,將一行字放大。
【袁鍾:小知,這是我們婚禮的夢想基金,你先存著,希望你喜歡。】
「三月八日,袁鍾購買八萬元的包袋。請看前一天的對話。」
【張知:隔壁王姐的老公給她換了新車,說這才是安全感。我的安全感不貴,一個包包就夠了。】
【袁鍾:好,為了我們的將來,買!】
「四月一日,袁鍾轉帳十萬元。請看留言。」
【袁鍾:阿姨的手術要緊,我們的婚事可以先緩緩,錢你先拿去用,不夠我再想辦法。】
一條條記錄,清晰明確。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之前還對張知抱有同情的旁聽者,此刻臉上的表情變得無比複雜。
林默關掉投影,回到辯護席。
「審判長,在每一筆大額錢款往來中,我方當事人都明確表達了,這些錢款的用途,是基於『結婚』這個共同目標。這在法律上,屬於『附條件的贈與』。」
「當所附條件——也就是『結婚』——無法實現時,我方當事人完全有權要求返還。」
「案發當晚,我方當事人再次提出結婚事宜,卻遭到張知女士的斷然拒絕和無情嘲諷。情緒激動之下,兩人發生了肢體衝突。袁鐘的『拉扯』,不是為了施暴,而是為了討一個說法!是為了拿回他被騙走的血汗錢!」
「這是一場由詐騙引發的經濟糾紛,卻被某些人,巧妙地包裝成了一起強姦案!」
他的目光,像手術刀一樣,剖向公訴席。
「公訴人先生,我非常好奇。在您拿到這份漏洞百出的口供,和這份除了證明兩人可能上過床、其他什麼都證明不了的床單後,是什麼樣的職業精神,驅使您將一個普通公民,以強姦罪這樣足以毀滅他一生的罪名,送上被告席的?」
公訴人的嘴唇翕動,臉色一變。
林默的身體微微前傾,發出了最後的質問。
「法律的基石,是疑罪從無,而不是疑罪從有!」
「不是『我懷疑他有罪,所以他必須自證清白』。」
「而是『你指控他有罪,你就必須拿出一條完整、封閉、無懈可擊的證據鏈』!」
「請問,您的證據鏈,在哪裡?」
林默說完,緩緩坐下。
韓清拿起桌上的水杯,推到他面前。
整個法庭陷入了長久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李法官的視線從林默身上移開,落在了對面那個汗流浹背的公訴人身上。他用指關節,輕輕叩了叩桌面。
「公訴人,對於被告方提出的新證據,你有什麼要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