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面試官:你怎麼看?林默:你們都錯了!
他推開門,一股激烈的爭執聲浪撲面而來,淹沒了樓梯間嘎吱的餘音。
「這是強姦!是無可辯駁的犯罪!什麼叫『綜合考量雙方感情基礎』?難道給了彩禮,辦了酒席,就能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當成私有財產嗎?」
一個尖銳的女聲充滿了憤怒,像一把鋒利的冰錐。
「吳甜,冷靜點。法律不是情緒的宣洩口。」
另一個女聲響起,冷靜、克制,像一塊浸在冰水裡的頑石,任由情緒的洪流沖刷,巋然不動。
【嚯,一來就這麼刺激?辦公室激辯,還是離婚案?不,聽這意思,是訂婚後的強姦案。有點像大同那個案子。這律所,業務範圍挺硬核啊。】
林默沒有立刻進去,而是倚在門框上,饒有興致地打量著室內。
辦公室不大,幾張辦公桌擠在一起,文件堆得像一座座小山。一個穿著職業套裙,氣質幹練的女人站在桌前,正是那個冷靜聲音的主人。她對面,一個留著短髮、戴著黑框眼鏡的年輕女孩激動地揮舞著手臂,顯然就是吳甜。
還有一個戴眼鏡的年輕男人,手足無措地站在兩人中間,試圖勸解。
「韓姐,甜姐,咱們有話好好說,別激動……」
吳甜根本不理他,矛頭直指套裙女人。
「韓清!你這是在為罪犯開脫!法律如果連最基本的人身權利都保護不了,那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就是為了給你們這些『理性』的精英,玩弄文字遊戲,維護那套腐朽的男權社會規則嗎?」
韓清的臉上沒有絲毫波瀾,她只是將一份文件輕輕放到桌上。
「我只陳述判決邏輯,不代表我認同它。如果你認為法律有失公允,應該去推動立法改革,而不是在這裡對我進行情緒輸出。我的工作,是在現有規則下,為我的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一個理想主義,一個現實主義。一個想改變世界,一個想在世界裡贏。有點意思。】
林默的出現,終於被那個試圖勸架的年輕男人發現了。
「呃,你好,請問你找誰?」
他的聲音不大,卻像一顆石子投入了沸騰的油鍋,爭吵戛然而止。
吳甜和韓清的視線同時射了過來。吳甜的視線帶著審視和不悅,韓清則純粹是探究。
林默收起看戲的表情,直起身子,走進辦公室。他環顧一周,最終將視線落在韓清身上。
「我找韓清。羅鎮岳介紹我來的,我叫林默,來報個到。」
他語氣輕鬆,仿佛剛才那場風暴與他無關。
【羅政委啊羅政委,你管這叫『爛攤子』?這明明是『壓力測試』現場啊。】
韓清眉毛微不可察地動了一下。
「羅叔介紹來的?」
她重新打量林默,從他普通的T恤,到他那雙看似隨意卻站得很穩的腳。
「他說你會來,但沒說今天。」
吳甜在一旁冷哼一聲,顯然對這個在她們吵架時偷聽的傢伙沒什麼好感。
韓清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動作不緊不慢。
「既然是羅叔介紹的,我自然會給面子。不過,我們這裡雖然小,但也不是什麼人都能進的。」
她放下水杯,發出清脆的一聲輕響。
「要不這樣,算是個臨時面試。你剛才也聽到了,就我們正在討論的這個案子,說說你的看法。」
吳甜的嘴角翹起一抹譏諷,很明顯會敗訴的案子,韓清抽風了才會接,現在更是詢問小屁孩,這不是在搞笑嗎。
辦公室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林默身上。
【來了,職場第一關。不是讓你選邊站,就是讓你當炮灰。這題要是答不好,以後在這兒的日子可就難過了。】
林默沒去看桌上的卷宗,只是踱了兩步,站到了吳甜和韓清的中間。
他先看向吳甜。
「你認為,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強姦案。核心在於,無論雙方是什麼關係,只要違背了女方的意願,就是犯罪。對嗎?」
吳甜抱著手臂,點了點頭,下巴微微揚起。
然後,林默又轉向韓清。
「而你認為,雖然構成了犯罪,但是你的當事人符合準婚姻關係,理應構成無罪是嗎?」
韓清的眼神里多了一絲專注,她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只是看著他,等他繼續。
林默攤了攤手,咧嘴一笑。
「在我看來,你們說的,都對,也都錯。」
【鋪墊完畢,可以開始裝了。】
「什麼意思?」吳甜皺起眉頭。
林默臉上的笑容收斂了,取而代de之的是一種洞穿一切的銳利。
「你們一直在糾結一個問題:這到底算不算強姦?以及,法律對這種『婚內』或『准婚內』的強姦,應該持什麼態度?」
「但這根本不是本案的核心!」
他的聲音不大,卻擲地有聲。
「你們都被『強姦』這兩個字迷惑了。這個案子的本質,不是一個性犯罪案件,而是一個財產糾紛案件,只不過,它披上了一件刑事案件的外衣。」
吳甜愣住了。韓清的身體微微前傾。
林默的手指在空中虛點了一下。
「想想看,男方為什麼要用強?因為女方要悔婚,要離開。女方離開,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他支付的那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彩禮,可能血本無歸。」
「他的暴力行為,首要動機不是性慾的發泄,而是對自己『投資』失敗的恐懼和憤怒。他試圖通過最原始的暴力手段,強行『履約』,或者說,強行『回本』。他不是在一個女人,他是在強行挽救一筆即將壞掉的帳。」
【把神聖的法律,拉回柴米油鹽的算計里,這才是真相。】
辦公室里一片死寂,只有窗外隱約的蟬鳴。
「你們在爭論法律的正義,而法律的核心意義在權衡社會的秩序。這個案子的表面是一起強姦案,而驅動這起強姦犯罪的核心卻是錢。」
「所以,要打這個官司,別從女權開始,那是表象。應該從《民法典》的彩禮返還條款開始,那才是根源,或者是可以通過女方對男方進行有預謀有目的的詐騙行為出發。」
林默說完,辦公室里依舊安靜得可怕。
「那原告方拿出控訴條件,違背婦女意願,確實構成了強姦,你不能通過其他條件來掩蓋事實。更不能用這種方式來轉移訴訟內容,你這是對女性的歧視,是對女性的侮辱。」
【這女的腦子不正常把,律所不是被告方的代理嗎,這咋還向著原告說話呢?】
韓清一直保持著冷靜的面具,此刻終於出現了一絲裂痕。她看著林默,那是一種發現了同類的審視,混雜著驚訝和讚賞。
韓清沉默了足有半分鐘,她緩緩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了一份空白的勞動合同和一支筆,一起放在桌上,推向林-默。
「明天早上九點,帶上你的身份證和學歷證明。」
她頓了頓,補充了一句。
「來簽合同,先做我的律師助理。」
「這是強姦!是無可辯駁的犯罪!什麼叫『綜合考量雙方感情基礎』?難道給了彩禮,辦了酒席,就能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當成私有財產嗎?」
一個尖銳的女聲充滿了憤怒,像一把鋒利的冰錐。
「吳甜,冷靜點。法律不是情緒的宣洩口。」
另一個女聲響起,冷靜、克制,像一塊浸在冰水裡的頑石,任由情緒的洪流沖刷,巋然不動。
【嚯,一來就這麼刺激?辦公室激辯,還是離婚案?不,聽這意思,是訂婚後的強姦案。有點像大同那個案子。這律所,業務範圍挺硬核啊。】
林默沒有立刻進去,而是倚在門框上,饒有興致地打量著室內。
辦公室不大,幾張辦公桌擠在一起,文件堆得像一座座小山。一個穿著職業套裙,氣質幹練的女人站在桌前,正是那個冷靜聲音的主人。她對面,一個留著短髮、戴著黑框眼鏡的年輕女孩激動地揮舞著手臂,顯然就是吳甜。
還有一個戴眼鏡的年輕男人,手足無措地站在兩人中間,試圖勸解。
「韓姐,甜姐,咱們有話好好說,別激動……」
吳甜根本不理他,矛頭直指套裙女人。
「韓清!你這是在為罪犯開脫!法律如果連最基本的人身權利都保護不了,那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就是為了給你們這些『理性』的精英,玩弄文字遊戲,維護那套腐朽的男權社會規則嗎?」
韓清的臉上沒有絲毫波瀾,她只是將一份文件輕輕放到桌上。
「我只陳述判決邏輯,不代表我認同它。如果你認為法律有失公允,應該去推動立法改革,而不是在這裡對我進行情緒輸出。我的工作,是在現有規則下,為我的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一個理想主義,一個現實主義。一個想改變世界,一個想在世界裡贏。有點意思。】
林默的出現,終於被那個試圖勸架的年輕男人發現了。
「呃,你好,請問你找誰?」
他的聲音不大,卻像一顆石子投入了沸騰的油鍋,爭吵戛然而止。
吳甜和韓清的視線同時射了過來。吳甜的視線帶著審視和不悅,韓清則純粹是探究。
林默收起看戲的表情,直起身子,走進辦公室。他環顧一周,最終將視線落在韓清身上。
「我找韓清。羅鎮岳介紹我來的,我叫林默,來報個到。」
他語氣輕鬆,仿佛剛才那場風暴與他無關。
【羅政委啊羅政委,你管這叫『爛攤子』?這明明是『壓力測試』現場啊。】
韓清眉毛微不可察地動了一下。
「羅叔介紹來的?」
她重新打量林默,從他普通的T恤,到他那雙看似隨意卻站得很穩的腳。
「他說你會來,但沒說今天。」
吳甜在一旁冷哼一聲,顯然對這個在她們吵架時偷聽的傢伙沒什麼好感。
韓清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動作不緊不慢。
「既然是羅叔介紹的,我自然會給面子。不過,我們這裡雖然小,但也不是什麼人都能進的。」
她放下水杯,發出清脆的一聲輕響。
「要不這樣,算是個臨時面試。你剛才也聽到了,就我們正在討論的這個案子,說說你的看法。」
吳甜的嘴角翹起一抹譏諷,很明顯會敗訴的案子,韓清抽風了才會接,現在更是詢問小屁孩,這不是在搞笑嗎。
辦公室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林默身上。
【來了,職場第一關。不是讓你選邊站,就是讓你當炮灰。這題要是答不好,以後在這兒的日子可就難過了。】
林默沒去看桌上的卷宗,只是踱了兩步,站到了吳甜和韓清的中間。
他先看向吳甜。
「你認為,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強姦案。核心在於,無論雙方是什麼關係,只要違背了女方的意願,就是犯罪。對嗎?」
吳甜抱著手臂,點了點頭,下巴微微揚起。
然後,林默又轉向韓清。
「而你認為,雖然構成了犯罪,但是你的當事人符合準婚姻關係,理應構成無罪是嗎?」
韓清的眼神里多了一絲專注,她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只是看著他,等他繼續。
林默攤了攤手,咧嘴一笑。
「在我看來,你們說的,都對,也都錯。」
【鋪墊完畢,可以開始裝了。】
「什麼意思?」吳甜皺起眉頭。
林默臉上的笑容收斂了,取而代de之的是一種洞穿一切的銳利。
「你們一直在糾結一個問題:這到底算不算強姦?以及,法律對這種『婚內』或『准婚內』的強姦,應該持什麼態度?」
「但這根本不是本案的核心!」
他的聲音不大,卻擲地有聲。
「你們都被『強姦』這兩個字迷惑了。這個案子的本質,不是一個性犯罪案件,而是一個財產糾紛案件,只不過,它披上了一件刑事案件的外衣。」
吳甜愣住了。韓清的身體微微前傾。
林默的手指在空中虛點了一下。
「想想看,男方為什麼要用強?因為女方要悔婚,要離開。女方離開,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他支付的那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彩禮,可能血本無歸。」
「他的暴力行為,首要動機不是性慾的發泄,而是對自己『投資』失敗的恐懼和憤怒。他試圖通過最原始的暴力手段,強行『履約』,或者說,強行『回本』。他不是在一個女人,他是在強行挽救一筆即將壞掉的帳。」
【把神聖的法律,拉回柴米油鹽的算計里,這才是真相。】
辦公室里一片死寂,只有窗外隱約的蟬鳴。
「你們在爭論法律的正義,而法律的核心意義在權衡社會的秩序。這個案子的表面是一起強姦案,而驅動這起強姦犯罪的核心卻是錢。」
「所以,要打這個官司,別從女權開始,那是表象。應該從《民法典》的彩禮返還條款開始,那才是根源,或者是可以通過女方對男方進行有預謀有目的的詐騙行為出發。」
林默說完,辦公室里依舊安靜得可怕。
「那原告方拿出控訴條件,違背婦女意願,確實構成了強姦,你不能通過其他條件來掩蓋事實。更不能用這種方式來轉移訴訟內容,你這是對女性的歧視,是對女性的侮辱。」
【這女的腦子不正常把,律所不是被告方的代理嗎,這咋還向著原告說話呢?】
韓清一直保持著冷靜的面具,此刻終於出現了一絲裂痕。她看著林默,那是一種發現了同類的審視,混雜著驚訝和讚賞。
韓清沉默了足有半分鐘,她緩緩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了一份空白的勞動合同和一支筆,一起放在桌上,推向林-默。
「明天早上九點,帶上你的身份證和學歷證明。」
她頓了頓,補充了一句。
「來簽合同,先做我的律師助理。」